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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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规定标准;
积极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
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料档案。
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确保上报资料和学校存档资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齐全规范。
四、责任分工
详见《高新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由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新红同志任组长、区管委会副主任陈颖颖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取得的成效,营造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各相关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项数据要真实可靠,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明确责任,建立各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过失,影响全区创建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高新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新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高新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陈颖颖(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宋德谦(区总工程师)
成员:
翟玉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宁明伟(区党工委委员、监察室主任)
郭建龙(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兵(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刘汝斌(区财政局局长)
孙建通(区文教体局局长)
赵新宽(孙旗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纳新(辛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孙建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董高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高新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小学评估标准
初中评估标准
分值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
学
校
设
置
与
班
额
(20)
1.学校设置
方便就近入学;
服务半径适宜。
5
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2.规模与班额
1.农村和城市一般分别为1-4和2-6轨;
2.班额不超过45人;
3.基本无超大班现象。
1.一般4-12轨;
2.班额不超50人;
土地规划和
建设服务局
3.校园环境
1.布局合理,区域分明;
2.绿化、美化、净化;
3.校园文化丰富;
4.围墙坚固、完整。
6
4.用地面积
1.规划合理;
2.生均不低于22平方米以上。
2.生均不低于26平平方米以上。
4
(二)
舍
建
(30)
1.建筑面积
1.布局合理;
2.生均不低于5.2平方米;
3.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3.13平方米。
生均不低于6.4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5.31平方米。
2.普通教室
生均不低于1.15平方米;
玻地比不低于1:
6;
40W荧光灯或同样照度节能灯9+2支,并配有灯罩;
教室地面硬化防滑。
生均不低于1.12平方米;
3.辅助用房专用教室等
小学教辅用房6室齐全(见注1)
初中教辅用房9室齐全(见注1)
财政局
4.办公用房
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等办公用房配套够用。
5.厕所
1.教工和学生分设;
2.男生坑位不低于1/30;
3.女生坑位不低于1/15;
4.干净整洁;
5.硬化防滑,有防雨设施。
3
6.学生宿舍
1.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2.一人一床;
3.整洁有序。
1.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
7.食堂
1.设施符合卫生规范;
2.距污染源25米以上;
3.生均1.2平方米以上。
(三)
备
施
和
场
地
1.图书
1.生均15册以上;
2.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
3.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
1.生均25册以上;
2.教学仪器
数学、科学仪器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二种配备方案。
理科教学仪器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二种配备方案。
3.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
1.配一定数量计算机供教学使用;
2.逐步实现“班班通”;
3.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使用。
1.办公室、计算机教室有足额够的信息端口;
2.计算机教室上课保证一人一机3.逐步实现“班班通”;
4.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正常使用。
4.音美器材
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
5.体育器材
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6.运动场地
1.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
2.有200米环道;
3.有60米直道。
2.有300米环道;
3.有100米直道。
(四)
教
师
经
费
(10)
1.教师
1.按编制和学科配齐教师;
2.教师、校长学历和资格合格;
3.近三年来新补充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4.高学历教师不低于60%。
4.高学历教师不低于40%。
组织人事和
社会保障局
2.经费
1.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按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2.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3.公用经费使用合理,不挪作他用。
文化教育体育
管理局
(五)
质
量
管
理
1.管理
按《河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合理。
2.质量与效果
1.各年级学生成绩及格率达要要求;
2.毕业生全科合格率;
3.五年巩固率95%以上;
4.年辍学率1%以下;
5.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标;
6.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学生成绩及格率达到要求;
3.三年巩固率92%以上;
辛店镇政府
孙旗屯乡政府
二、河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
评估标准
(一)入学
机会(20)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5分
县政府制定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办法,并认真实施,得2分;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城区学校建立完善农民工子女学籍档案,得3分。
管委会办公室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5分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措施,并且落实较好,得2分;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或实施了其它具体的关爱留守儿童措施,效果较好,得3分。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5分
总人口30万人以上的县,办有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推进随班就
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0%,得5分;
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在80%--90%,得3分;
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
低于70%,不得分。
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5分
近三年“分配生”比例达到省定标准得5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4分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得1分;
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得1分;
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得1分;
政府和相关部门能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得1分。
监察室
(二)保障
机制(25)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10分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得2分;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得2分;
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县级财政按规定的配套资金足额拨付,信息技术教育费足额使用,得2分;
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得2分;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的“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得到落实,得1分;
各项教育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得1分。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9分
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布局调整,得2分;
认真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都能达到办学基本标准,得3分;
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数字校园建设工程等重大教育项目,得2分;
加强城镇中小学建设,有规划,有措施,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成效突出,得2分。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2分
比例达到4%,得2分;
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三)教师
队伍(35)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10分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全面落实,且义务教师平均工资教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得4分;
公办中小学教师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得3分;
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政策落实,得3分。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10分
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得3分;
建立教师及时补充机制,足额使用核定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自然减员,无空编不补现象,得4分;
教师配备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得3分。
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7分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得4分;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得3分。
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8分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健全,功能完善,得2分;
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2.5%纳入预算安排,得3分;
制定有校长、教师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各项培训活动,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得3分。
(四)质量与管理(20)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5分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严格按照省定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国家课程,得3分;
按规定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得2分。
2.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定标准,5分
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得2分;
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5%和92%,得3分。
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3分
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得1.5分;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得1.5分。
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4分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得1分;
不分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得1分;
不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依据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校进行排名和奖惩,得1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得1分。
5.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3分
按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得1分;
按规定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得0.5分;
不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得1分;
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得0.5分。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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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国家 义务教育 发展 基本 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