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三篇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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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项目
(二)、证件使用费
1、如乙方变更投标项目管理人员的,变更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和相关保险,必须转至甲方公司代为管理,由甲方办公室协助乙方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证件费和保险费用乙方自理上交甲方财务代为缴纳。
2、如乙方不变更投标项目管理人员的,须支付证件使用费和到场配合费。
⑴、证件使用费:
一级建造师3500元/月,二级建造师1500元/月、工程师1500元/月、质检员1000元/月、安全员1000元/月。
费用计算及期间计算:
①合同工期以内完工的按照以上标准计算费用,计算期为:
甲方开工令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②超过合同工期完工的,合同工期部分按照以上标准计算费用,超出合同工期部分按照以上标准的8折计算费用。
注:
如果相关证件因乙方工程需要暂时压存而影响其他工程使用时,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如果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证件使用费另行协商。
⑵、到场配合费:
500元/每人每次,差旅食宿费、误工工资由乙方实报实销。
(注:
到场配合费为除了基坑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之外的到场配合费)
3、如乙方需要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的,乙方承担公司派驻人员费用。
派驻人员工资标准:
项目经理350元/天,技术负责人280元/天,质检员、安全员200元/天。
(三)、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定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造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退回公司账户时甲方扣留)。
协议终止所有证件及印鉴全部归还甲方办公室,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总工办。
由甲方总工办发起,各部门会签,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达不到甲方和建设单位承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标准且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除承担合同规定的处罚外,上交管理费增加一倍。
2、经营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招标费、市场规费、税费、财务规费及一切政府行政性收费。
3、承担因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欠款的偿付,其有关的合同、协议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凡因乙方涉及诉讼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给予乙方20万元的罚款。
4、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城管、治安、劳务用工等一切应交的费用和奖罚责任。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承担工程保修期经济责任。
7、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投诉、以及劳务和其它民事经济纠纷或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不良影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媒体报道(含政府通报的)视情况给予10—20万元罚款。
8、乙方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乙方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本工程的债务担保。
四、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总工办、经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决策层,待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经营部组织相关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单位(人)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
经营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财务存档、一份留总工办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考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表格(见附件)
(二)、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必须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拍照留存,并且将教育内容打印留存。
每月25日前上交至公司。
(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达到人证一致。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落实“七牌两图”,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样式按照甲方公司样式统一制作。
(六)、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七)、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针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基坑验槽、基础施工、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这四个阶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总工办到现场进行验收,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实报实销。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九)、甲方质量管理部门针对乙方施工质量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七、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二)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施工月报,月报中内容主要由以下组成:
本月形象进度、下月进度计划、本月工期提前和滞后的情况与原因、质量控制情况、安全控制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以及月报中需要提供的附件。
八、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影像资料。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九、资金管理
(一)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从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二)工程款拨付:
1、中间进度款支付条件:
甲方按建设单位付款额扣除本合同规定款项并支付项目施工费用支出后拨付给乙方。
支付时,乙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否则不予支款:
⑴每月25日,向工程部提供“工程月进度报量表”,本表为本工程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监理、甲方审核签字确认。
⑵每月25日,向总工办提供“本月施工月报”,月报样式附后。
⑶支款前向财务部提供:
①成本发票:
当乙方给甲方开具收款发票时,必须提供成本发票。
成本发票总额=给甲方开发票金额—管理费—给甲方开发票税金
成本发票比例:
材料发票占成本发票70%,人工发票占30%;
如机械费实际发生比较多,提供成本发票比例为:
材料发票占成本发票60%,机械费发票占成本发票10%,人工发票占30%。
②提供成本发票需交给我公司与成本发票相对应的合同(合同一式一份,留我公司保管)
③本月工人进场花名册、打卡记录、工人工资发放表,人员必须一致,工资发放表中工人必须签字按手印(表格样式后附)。
⑷注意事项:
①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与收支款一致的材料和人工发票。
各种票据必须为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财务对收到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如发票不符合财务要求或发票存在造假现象,财务有权拒付工程款,并且由于营改增等国家财务政策变化,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票据的,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②对于开发票需借走《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的合作单位需向我公司缴纳押金3000元,退回此表后再将此项押金返还。
如将外管证丢失,按照税务局罚款数额双倍罚款(罚款不低于20XX元)。
③以上资料提供齐全后,在财务部领取“工程付款审批单”由总工办总工牵头经各部门会签后准予付款。
2、交工进度款支付条件:
⑴工程竣工验收时通知甲方总工办参与竣工验收。
⑵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开、竣工手续及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备案文档、保修书、项目印章)移交甲方总工办备案。
⑶经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完结后,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保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付完余款。
3、质保金支付条件:
⑴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
⑵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此款项。
⑶经总工办与甲方联系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如有遗留问题乙方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经甲方总工办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十、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合作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工作,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根据《XX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简称《“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下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际合作项目是指主要由我省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与国(境)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合作开展的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分两种:
合作研究项目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化(以下简称“再创新产业化”)项目。
优先支持再创新产业化项目。
合作研究项目是指主要由我省的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或企业与国(境)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在自然科学领域合作开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研究项目;
再创新产业化项目主要是指从国(境)外相关单位或个人引进的先进装备、技术、成果,并在本省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后实现产业化应用的项目。
第三条立项项目资金每年由省财政拨款,省科学技术厅具体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
市、县科技局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
第四条立项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使用。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合作研究项目的主体应是在XX省境内、具有相当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和基础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大、重点类项目符合《“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或优先主题;
(二)合作双方已签订合作研发的协议,并在协议中对知识产权分享明确表述;
(三)国(境)外合作方具有明显的研究开发实力与优势;
(四)合作研发的项目水平能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第六条申报再创新产业化项目的主体应是在XX省境内注册的、具有较强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业化能力、资产质量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鼓励产学研合作。
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装备、技术、成果引进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详实、职责明确、知识产权明晰;
(三)国(境)外装备、技术提供方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
省内引进方有较强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合理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预算与可行的方案;
(四)引进的装备、技术先进,成熟,不属于重复引进,再创新后能形成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并对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第三章申报方式和立项程序
第七条项目申报方式按照XX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规定执行。
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其它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由市科技局签署意见后向省科技厅申报。
当地科技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市县科技行政部门推荐并承诺予以经费配套的国际合作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第八条除按照XX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的材料外,还必须包括:
(一)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研发协议;
再创新产业化项目的装备、技术、成果引进合同或协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知识产权承诺书;
(二)可行性报告(合作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与XX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同,再创新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见附件);
(三)再创新产业化项目须提供项目申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预算、实施方案。
申请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还须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经费决算申报书或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
第九条由省科技厅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并对每个项目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
合作研究项目主要审查立题意义和必要性,关键技术的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合理性,研究目标与考核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含外方投入经费),以及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能力与项目组成员结构,产学研结合及多学科交叉情况,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国(境)外合作方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
再创新产业化项目主要审查引进装备、技术的水平,引进的意义及必要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案与投入的可行性、再创新的知识产权权属,市场前景等内容。
第四章经费安排
第十条国际合作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面上三类,项目补助方式分为分期拨款、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三种。
合作研究项目以分期拨款为主。
再创新产业化项目以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为主。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由省科学技术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监督检查组对该类项目的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项目完成后,按照《XX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加强对国际合作项目实施结果的统计分析以及绩效评估工作,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和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
对合作项目的管理是自投标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规范化管理,规避公司资质风险,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市场。
一、项目投标阶段
1、公司坚持强强联合的灵活经营理念,以优惠便利的条件促进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以开拓公路施工市场。
2、合作方应与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应由合作双方根据相关信息共同确定,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具有合理利润。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择优选用项目管理人员、主办会计进驻现场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司派驻人员待遇费用由公司制订标准统一发放,合作方负责提供食宿及办公条件,该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书面施工承包合同;
公司与经营管理中心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确定权、责、利各项指标及具体细则。
3、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批存档后方可予以使用。
项目经理部负责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和监理下发的设计图纸复印件(包括变更图纸)及时送达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部驻地建设、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计划的确定、关键工序的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三、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一)项目资金控制
1、项目资金控制是对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控制,银行账户由公司按业主要求进行办理,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持一枚,保证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实施、优先上缴公司管理费用。
2、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合作方根据阶段性资金需求及账户资金情况,申报阶段性资金使用详细计划,由驻地项目管理人员(若有)或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需要与资金使用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的核定,由派驻现场的财务人员根据经核定的计划负责监督实施。
尽量减少项目资金的现金流量,对于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应由我方财务人员根据已核定计划直接转帐支付。
3、项目经理部要把计量支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及时足额计量;
要加大计量支付款的催要力度,确保项目周转资金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要切实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尤其要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每期计量支付证书经业主签发后,要及时复印,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项目经理部要规范财务管理,往来资金要及时入账,尽可能避免挂帐,杜绝帐外帐。
项目经理部财务帐薄、记帐凭证、财务人员的电脑资料不得出现工程转包、分包等相关信息材料。
项目经理部根据生产情况于月底进行成本分析、核算,并接受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成本核算结果要及时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查存档。
(二)质量管理
1、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应向承担任务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详细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存档。
b.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总工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存档。
2、工程测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原始记录及相关的复测记录应存档管理。
b.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点妥善保护,必要时应使用全站仪转至施工区外,并做好记录,一经固定严禁擅自移动。
3、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项目经理部要统筹协调各作业班组进行文明高效施工;
杜绝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现象;
切实体现下道工序是客户的工程服务理念;
树立项目整体观念,不断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
b.施工管理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规范指导施工,严格监理程序,并认真做好施工日志的规范真实填写,项目经理部负责归档管理。
c.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对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监督,其质检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要严格遵守业主监理合同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
Ⅱ)严格遵守现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Ⅲ)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及时整理并保存相关记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相关处理措施并跟踪调查。
d.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其检查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检查工作要按计划进行;
Ⅱ)检查内容要明确、细化,评定要量化;
Ⅲ)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存记录;
Ⅳ)检查评定结果在公司内部以书面形式公开。
e.项目部要及时(于当月底)做好《工程月报》(其格式按公司规定或监理规定的样式),连同当月业主、监理主持的会议纪要一起上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
《工程月报》应包括以下几方内容:
Ⅰ)本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Ⅱ)对本月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处理结果,进行简要地分析阐述;
Ⅲ)对下个月工程实施的计划及相关措施。
4、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原则上经业主、监理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
5、对于项目管理中出现下述几种情况,项目经理部要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并经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的认可;
否则,则视为合作方违约,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整顿项目部或重组项目部进行项目接管,以确保项目得以正常实施。
a.对于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指标在业主组织检查评比中成绩较差、受到业主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公司信誉;
b.在公司检查监督中发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超出施工管理允许范围,将严重影响该工程主体质量、进度;
c.对于连续三个月施工生产亏损或项目资金严重匮乏,致使合作方无法组织正常工程实施。
(三)进度管理
1、项目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影响该项目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综合预测、客观分析。
对于工程进度的影响因素有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机具因素、地基因素、资金因素、气候因素、环境因素、政策因素、业主因素等;
本着克服自身因素,规避外在因素的原则,在进度计划制订和调整之前要进行筹划。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相关记录。
2、项目部要根据该项目特点、业主合同要求编制项目总体施工计划,以分项工程为单位细化到年计划、月计划、旬计划;
对于制约性工程要进一步细化到周计划、3日计划。
对于分包工程要在满足项目部计划的前提下,由分包单位负责制订,经项目部审批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执行;
该目标责任书要明确规定具体的奖惩措施,项目部进行具体实施管理。
项目部要保存相关记录。
3、项目部要根据项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分析调整计划及施工方案,以确保项目整体计划得以实现。
4、项目经理部应掌握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定期、不定期的举行现场会议,协调处理相关方面的进度关系;
同时要形成书面会议纪存档。
(四)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部要建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措施办法;
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
四、项目交、竣工阶段
1、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获得《交、竣工证书》后,项目实施阶段结束。
项目《交、竣工证书》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原件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2、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在此期间工程回访工作,合作方负责工程质量缺陷问题的处理;
缺陷责任期满后,由合作方负责索取并将收到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3、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工程进入保修期,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定期回访,与监理工程师、业主沟通;
在工程保修期终止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向业主催要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保修期终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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