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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语气不通,你最有可能说的依然是“我去过”。
所以还是回到最开始我言说的那个奇妙的体验,我们会发现当我们能够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应该有两个潜在的意味:
一是这句话一定说在故地重游之时;
二是这个地方对我们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我们似乎用这句话来意图证明我们的肉体和精神的记忆早已留在这里,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句话可以以一种完全无所谓的语气来说,可以等同于“这里,我早就来过了,没什么意思……”。
不过这样来说,也就基本失去了书写的意义,就算可以成立,也很难成文,在此就不做展开说明了。
故地重游,最容易想到的就是那个让你爱深恨切的初中校园吧。
写点什么呢?
写点校园中自己忽视的某株大树?
写点昔日奔跑过的跑道上正在苦练的学弟学妹?
写点昔日恩师见到你的热情?
等等等等,一切水到渠来。
于是你说,这里我来过。
是的,这些都能证明你来过这里。
我也曾回到母校,我也曾站在那个尘土飞扬的大操场边上,我也曾走过空空荡荡的楼道,驻足在那间教室的门口,我也曾漫步在校园南面一片结满青涩小果的海棠果树林。
多少次梦回,如今皆在眼前,心中满满的有兴奋,有失落。
兴奋自不待言,熟悉的地方让自己有一种特别的自信,尤其是看到那些学弟学妹的时候,总有点做了“老大”或是“长辈”的优越感,当然也有点羡慕。
可更多的失落……
这里我来过,是的,于是我把我的青春留在这里,走过了,就无法找回。
那个操场上,我记得我飞身扑救时,身体曾被地面上的小石头划得血肉模糊,比完赛之后,衣服都黏住脱不下来,得一点点把衣服和碎肉扯开。
一场班级间的比赛而已,至于吗?
可是,对于一个16岁的男孩来讲,没有什么比捍卫一个班级的荣誉更让人热血沸腾的,没有什么比在赛场上证明自己的男人血性更令人疯狂执迷的,没有什么比男生之间相互认可的兄弟情分更让人痛快淋漓的。
可是,那个16岁的我如今即使仍然热血,但也已经垂垂老矣。
那个楼道,我记得我曾经第一次毫无顾忌地扶住一个腿有残疾的女同学,冬天,楼道里很是湿滑,她很胖,扶着她走得挺艰难,我心里也完全没有什么兴奋和助人的快乐。
这么一件小事,值得记忆这么久吗?
这件事的意义仅仅在于我突然发现其实那个楼道对于她来讲,真的很难。
可是为什么我每天都会碰到她,我却只是在今天才愿意帮助她。
于是快乐了一会儿,助人的快乐的确是有,但没那么长和烈。
奇怪的是,后来似乎也就没有再帮助过她,因为没遇到她。
或者是我还帮助了她几次,只是没有记忆了。
这件事情之后,我觉得善解人意是个很好的性格,乐于助人离我太远了,我希望自己能够在可以帮助人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手。
那也是我觉得自己长大的一刻。
那片树林,我记得我在那里看过苹果花开,一树洁白,千树洁白。
花瓣散落,清香满溢。
一个人煞有介事的徘徊,其实就是想让某一个经过这里的女生注意到自己看似“潇洒”的身影和过于“文艺”的脚步。
这么滥俗的桥段啊。
其实没几天我就走烦了,然后要考试了,我就没时间去乱转悠,偶尔借口去背书,然后趁看门大爷不注意,偷摘几个酸死人的果子。
但是我愿意长久的记住那个树林。
一段愿意做傻事,并且不以为傻,一时热血上涌,一时莫名失落;
一时故作矜持,一时羞怯躲藏。
那种为了不知道是不是爱而陷入的癫狂,固然青涩,可是却不沾一点点现实的酸腐,就像那几个小果子,酸死人,可是就是让人无法不热爱。
现在,我终于可以说,这里,我来过。
我来过这里,并没有使这里变得更好;
这里让我片刻停留,并没有使我变得与众不同。
成长的共性往往使我们仅仅以某几个词汇来形容青春的状态,但实际上每一个人的成长都具有完全不同的样子。
我来过的确和别人来过不同,因为我把我对于成长的全部记忆都放在这里,如今,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发觉我对于这些记忆不仅仅在重现,更给予了当下的理解。
这种理解来自于离开后的长时间的积淀,并使得我以一种更加成熟与饱满的情绪来了解生命的滋味。
四
这一刻,我来到唐朝。
这是唐朝吗?
今宵与诗人共饮!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可是繁荣富足,不是我的唐朝。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这豪情万丈,为国家甘心抛头颅洒热血,建功立业的豪情,是我热爱的唐朝。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明澈通透的心境,以最简约的词汇表达最丰盈的美妙情怀,是我热爱的唐朝。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这狂放不羁,以无双之才华吟唱出华夏最强音,是我热爱的唐朝。
是的,尽管我未曾生活在唐朝,可我心中始终留存着热度。
雄健的,开放的,乐观的,宽和的热度。
这种热度是我渴望的一种国家气质,一种生存状态。
也许今日,我无法拥有,现实面前,我也怯懦,闭塞,悲怀,狭隘。
可是,我知道当我念诵着那些熠熠闪光的诗句,我就能从中看到不会磨灭的唐朝留下的温度。
或者这样,我可以说,这里,我来过。
至少我的精神曾与这里唱和。
五
刘葵老师说,当神十进入轨道,我们可以骄傲地宣称,这里,我来过。
这是一种代表着强烈自豪感的宣言。
黄春老师说,当人文班的学生们在书写铁山的时候,他们应该想到他们很可能将永远也不会再次踏入那所小学。
那么人文班的学生们将如何证明自己曾经去过?
是否有勇气在想着大溪小学的孩子们时,说出“这里,我来过”这句话?
去过,不等于来过——前者仅仅表明一次经历,后者却直接指向内心感触。
楚达老师说,就是写好一次旅游吧。
可是那里的风景因何而美?
真的能美到让人念念不忘吗?
往往相机的质量决定着旅游的收获,可这种感觉收获持续的长度却和相机的质量无关。
和对的人,到对的地方,吃对的东西,看对的风光。
什么是对的?
个人自有个人之想。
所以有人匆匆赶路,有人慢慢前行。
有时候我想,能够和这样一群人一起做一件天下最难得事情,真是一种美好的缘分啊。
我想,等我离开这里的时候,想起这些人,想起我们一起做的这些努力,我也可以说:
六
高三,我们再来写一遍这样的作文吧。
【佳作选读】
(一)这里,我来过
高一(12)于天潇
这个世界,我曾来过。
在母腹中,我曾听过清晨的鸟语,听过街市的谈笑,听过云月的微响。
我曾无数次畅想这个世界。
想等我长大了,奔跑在山间,在街市间,奔跑在学校到家的路上。
或许不是所有人都承认我来过。
但我真的来过,曾和这个世界,发生过这么亲密的关系。
可是,后来我又走了。
我不愿细思这是意外还是一场策划已久的谋杀,在温柔的母腹中,我受到死亡的威胁。
我惊慌,惊恐,惊惧,无计可施。
为什么呢?
我不理解。
我听说,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了,要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这让我十分心酸。
我是多想常回家看看啊,幼年时承欢膝下,中年时孝敬父母,我甚至不想离开家。
这个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那我只要求看一眼妈妈——这几个月来跟我在一起的那个人。
就一眼,行不行?
我听说,哀哀父母,养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为什么,我和妈妈,就少了这样一段缘分?
我相信,妈妈一定不会不要我的。
可是,你们为什么要强制引产,或者用“社会抚养费”挤掉我的奶粉钱?
你们把我带走,妈妈再也看不到我了,你们用来保护她的,只是一纸“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条文吗?
我不理解,你们为什么容不下我?
中国人太多了吗?
我听说,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
空巢期越来越提前,甚至要靠法律条文来保障老年人权益。
我听说,每年有7.6万独生子女死亡。
全国数百万失独家庭。
我听说,南方年年用工荒,西部中部农村凋敝,中小学撤并一半,城市靠放宽落户要求促进城市化,解放军提前招兵和大学抢生源。
明明这么缺人,为什么,容不下我?
让我留下来吧。
留在这个我曾经来过的,我深爱着的世界,我能做许多事,真的。
我不理解,为什么你们不许人杀人,说人命关天,却要伤害我。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不是吗?
我是个好孩子,从来没做过错事,从来没有乱动让妈妈难受,为什么伤害我?
我听说,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上天赋予的,这里面就包括生命权。
为什么你们不承认我的生命权呢?
是因为你们觉得我根本没有来过这个世界吗?
可是我来过呀。
我每天都可以听到很多很多声音。
妈妈还给我讲故事呢,不信你问妈妈。
我是妈妈的好孩子。
这里,我来过,真的来过。
其实,我知道,你们也不是故意要伤害我的。
是祖宗成法吧?
是积习难改吧?
不要难受了,我已经原谅你们了,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你们的嘛!
但是,你们也要改正呀。
以后不要再伤害别的小朋友了。
他们回来会告诉我的。
我听说,你们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执政的,对不对?
好了,我要走了。
一定要照顾好我妈妈,妈妈是好人,一定要照顾好她。
最后一句话,这里,我来过,真的来过。
要记住啊。
(二)这里,我来过
高一(10)王艾仪
怎样才算是来过,这世间?
游赤壁,客感慨曰:
“连曹操那样的一世之雄终于都逝去了,况吾与子?
”苏子却认为,水逝而未尝往,月盈虚而卒莫消长。
自其变者观,天地不能以一瞬;
自其不变者观,物与我皆无尽。
于是我困惑了。
怎样才算是来过,这世界?
有人说,一个人存在了多久,不仅仅取决于他活了多久,更要看他被人们记惦了多久。
不错的,被别人记住,固然是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种来过的证明。
然后呢?
终于也将被遗忘吧。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就代表不存在?
被遗忘是不是意味着没来过?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于是我又想起一位同学了。
曾经,我因一朵小花的盛开而激动不已。
轻嗅,无香。
曾经,我因发现了某日蓝天白云的美丽而沾沾自喜,与同伴分享仰望的快乐。
然后那位同学问我:
“你做的这些,有什么意义?
”
有什么意义?
难道没有意义吗?
如果这些都不算是有意义了,那你学习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想到,她却淡淡地说,没有,都没有什么意义。
我本以为她会争辩说学习有意义的。
她没有,她继续说,宇宙很大,时间很长,在整个存在中,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整个人类所带来的影响,都可以小量忽略掉,更别说一个人了。
存在与不存在,没有区别。
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很绝望?
嗯,幸好我不同意这个观点。
一定永恒了才有意义吗?
为什么意义一定要那样惊天动地?
我嗅花香,意义就在于那一刻我的欣喜,在于那“一朵花”变成了“一朵我嗅着快乐的花”,即使此花无香,我仰望蓝天白云,意义就在于那一刻心的明朗,在于那“一朵云”变成了“一朵被我仰望着的幸福的云彩”,即使它并不会因我的仰望而改变飘移的路线。
意义小,不代表没有意义。
而且,这意义小吗?
没见证过一朵小花的绽放,没仰望过一朵云彩的飘移,没倾听过一场夏雨的演奏,没感受过一个拥抱的温度,这世间,你怎么敢说来过?
是谁,曾让人在自己墓碑上刻下:
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活过。
天空中没有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
(三)这里,我来过
高一(3)杨九歌
自从初二那年误入这条巷子,我就像中了魔咒,后几年没完没了地往里钻。
那神奇的巷子就是南锣鼓巷,这里,我来过。
平安大街上一个瘦高的牌坊,进去便是南锣,锣鼓巷作为主体,两边东西向生出许多小胡同。
有人说食在南锣,因为里面不管小铺还是餐厅,味道都是极好的。
也有人说玩在南锣,因为里面总有些不曾见过的新奇景儿。
但南锣让我着迷的,却是它的声音,它的墙壁,它的每一块坑洼的石板。
我曾一个人来过,在午后,找一家咖啡厅,躲开阳光,点一杯拿铁几块甜点,窝在窗边的沙发里,听着爵士乐眯着眼打盹。
这是挺矫情的,但刻意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悠闲,还在这顶着灰瓦的古建中,再忙碌也能安静下来,再疲乏也能舒缓下来。
我也曾和好友一起来过,说笑着走过巷子。
也曾在平安夜来过,也曾在下雨天来过。
古宅墙上的路牌,大门口的石墩,挂花的花架,每次都不是一个样。
这样的景象,谁能不爱呢?
初识南锣至今,已有三年了,三年,却发生许多变化。
“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
三年,并不长,看南锣,人来人往的繁华犹如是,历史名胜的名号犹如是,典雅古宅老北京的景象犹如是。
那里还是南锣吗?
那里当然还是美丽的南锣。
只是平静安宁已不再,淳朴的气息已不再,胡同的根已不再。
从胡同到文化商业街,名称的改变使性质也改变。
巷子里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车,走进红墙碧瓦发现竟全是星巴克之类。
由于建地铁引起的拆迁,拆掉了那瘦高牌坊,许多老店不愿拆迁,摆出花圈棺材以示抗议,面目狰狞。
而我也猛然发现自己也会匆匆走过这条街,不再去留意石雕,花架……南锣,这里,我来过。
已经成为过去时。
因为纵使我去个上千万遍,原来那个南锣也回不来了。
但这也并不妨碍它仍旧有的历史名胜的称号,时代进步,文化传播的方式注定要更新,南锣依然散发着吸(引)人的魅力。
可我还是怀念原来的南锣,有点破旧的灰扑扑的南锣。
那样的南锣,才会让我觉得我属于它,它也欢迎我;
我理解它,它也熟识我。
那样的南锣,才会让我很坚定,很自信地说出“南锣鼓巷,这里,我来过。
(四)这里,我来过
高一(6)李恪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话是极对的。
倘使你满腹经纶饱览群书,你若足不出户,最多只是一个善于纸上谈兵的马谡。
饶你多大本事,也不知这广阔世界浩渺无穷,岂是心胸不广者所能领略到的。
读与行在于结合,在于相伴。
杭州,西湖。
白天的西湖像一位温柔的大家闺秀。
腼腆的水波,徐徐的清风,阳光打在水上反出来的点点耀光,都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如痴如醉。
傍晚时分,华灯已上,歌舞升平。
此时的西湖再无白天的羞态,瞬间就变成了艳妆的舞女,伴着不歇的丝竹之音,在舞个不停。
这种狂放的姿态,这尽态极妍的妩媚,我确定,我曾经见过。
你听到他说了吗?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时光倒退千年,西湖畔的歌、西湖畔的舞该是多兴旺啊,那徐徐吹来的混杂着水珠的清风里,那月白如玉的夜光下,你若是君王,你会醉倒吗?
余光中说蒋捷是一颗敏感的心灵的一生,是痛楚。
这里,虽然没有窗外阵阵冷雨,亡宋之情,有何异乎?
河南,南阳。
南阳这个地方,恐怕没有太多人去过,更有甚者估计听名字都有些耳生了吧。
但这是我母亲出生的地方。
南阳原来城市不大,只因最近要举办农运会,政府新修了许多设施,才让这个曾辉煌一时的地方可算重整其颜了。
听听这些人的名字,造地动仪的张衡、大名鼎鼎的医生张仲景,还有那位躬耕于此的诸葛先生。
我最近一次回去,去了卧龙岗,传说就是亮待着的地方。
我无比崇敬地看着那个本来不起眼却被现代人装饰得隆重异常的屋子,不禁想到他的《出师表》: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想到他拖着年迈的身躯,辅佐着历史上可能是最不能当君王的君主,勉为其难地挣扎着。
人们说鉴定人的忠心的方法就是让他读一遍《出师表》,读后痛哭流涕者必为忠心耿耿之士。
看着诸葛庐,想起了当年杜甫的那句名诗: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成功的英雄我们都广为流传,那些身先死的呢?
他们的失败永远都像是上天与有能力者开的玩笑,或者说一个赌约,赌注就是一辈子。
这里,我来过,我也感动过。
南方,某个烟花巷陌。
有人说柳永因其风格注定中不了榜,也有人说柳永中不了榜导致了他的风格。
不得不说,婉约派词人中,我最喜爱的不是李清照,而是他。
醉倒街头巷陌的白衣卿相的柳永。
我在江南的街头也漫步过,那种不同于水镜的清新,那种淡淡的如天气一般的幽怨使我肯定这种气息似曾相识。
没错,这里我来过。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为何经历过晓风、残月、依依杨柳的我没有此等才华写出这句话,还是说只有柳永能写出这烟花巷尾的小情。
很庆幸,还好我来过这里,很庆幸还好我曾遇见过柳永。
不得不说,惊世才华或许可以不去治国平天下,安稳地生活在江南烟雨小巷中,人生必定是另一种独特的美感。
还好,我曾游历过许多;
也还好,我也爱读许多。
(五)这里,我来过
高一(4)唐唯逸
有人曾问: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来过几个地方,看过几处景致。
听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多走了几段路,听说过爱旅行的人骨子里都是颗不安分的灵魂,总想着到处去走走,四处流浪随遇而安,习惯了漂泊和居无定所。
认识一个朋友,一年四季总能收到她来自世界各地的明信片。
巴掌大小的卡片盖上鲜红的邮戳,背后是鲜艳的油彩画或是安安静静的黑白速写,画的是当地的景致。
有时候是威尼斯曲折水路的尽头钻出来的贡多拉。
有时候是札幌的街边铺天盖地的繁盛樱花。
我很惊异于她充沛的精力,能够在有限的假期里挤出如此多的时间去旅行。
“宅在家里看摄影集不好吗?
非要大老远地跑去累不累。
”“这哪能是一样的啊?
别人相机里的平铺照片和自己的亲眼所见,一个是别人的,一个是自己的,如果不是亲自去过看过,又怎么能够将那些景致都塞进心里呢?
”她白了我一眼,继续收拾着去非洲的行囊,将硕大的单反塞进奶白色的帆布包,念叨着这次一定要看到传说中的野生动物大迁徙。
她走后我翻起柜子里她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明信片,每一次的字迹都各不相同,有张狂的,有宁静的,能透过这些字句看到她那时的心情。
还有一次是用刚刚学会的泰语扭扭曲曲地给我写了个“早安”,我看着像鬼画符,半天也没能破译出来。
“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在心里对自己喊,我来过这里了哦!
!
哈哈听起来很蠢对吧,可是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好看的景致总想去亲眼见识一下。
总觉得没去过就不踏实,心里空落落的。
如果可以,真想把这些好的风景都剪裁下来装订在心里。
”有一次她在一张乌镇的明信片后给我写了这样一段话,背后是南方小镇的青砖黛瓦,细水长流不动声色的美。
“我来过这里了哦”,这是一种怎样的满足感呢?
是一种空虚的内心被忽然填满的充实吗?
还是一种眼界开阔阅历得到完满后的踏实呢。
我于是开始向往旅行。
或许的确是这样。
有些景致只有亲眼所见才能满足。
只有亲身经历的风景才属于自己。
“来过这里”也许并不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填补了灵魂的一小块空缺。
人生有了阅历才能够完整,只有在那些好的景致塞进心里的一刹那,那一颗不安分的灵魂,才能得到一点点小小的、片刻的安宁。
(六)这里,我来过
高一
(2)吴丹宁
前些日子在忙会考的复习,地理课,从睡眼朦胧中瞥见一眼两米开外的巨大屏幕,上书:
东北地区的环境治理。
不禁怔了一下,睡意全无,很自然地想到了一句莫名其妙使我感动的话:
我从这里来的。
人似乎总是在寻找自己血脉的源头,去为了一本族谱奔走四方,去顺着祖先的脚印回到那一脉温热的血脉流转的、涌出的地方。
所以老家这个名词,总能让人备感亲切。
对于一个北方人来说,往往家族观念淡薄得很多。
北方人闯过关东,走过西北,族谱早就遗弃在打拼的闯荡的路上了。
但在旅程的间歇,相信人们总是会向来时的方向张望许久,因为那是他们最真挚最深沉的记忆的来处。
我是在北京出生并长大的,但墨绿色的户口本中忠实地用冷淡的宋体记下了我的籍贯。
于是我知道,我来自东北。
从此我便与那个地方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羁绊,我总有些时候,无法抑制地,想要回去。
是的,回去。
我在第一次回老家之前,一直坚定地用着回去这个字眼。
尽管我不知道那个在地图上的一排小字究竟是什么模样,但我一直相信,我来过那个地方。
不是冷冰冰的电脑屏幕上一幅幅黑土地的图片,不是陌生的人在那里举着“学大寨,赶涝州”的旗帜的照片,我只是在脑海中一遍遍搜寻,一次次颤抖地记起那片土地。
这里,我是来过的。
我下了火车时只能想到这句无力的话。
是血液在身体里翻腾雀跃着,欢呼着想要更贴近每一片黑土沉重的呼吸。
其实若想真正走一场寻根之旅,我怕是要在华北平原上茫然无措,不知从何处来,向何处去了。
可我一直只对这里念念不忘,我来过起伏深邃的山中,看终年覆盖那个小小村庄的雪一日日消融;
我来过自家盖起的厚重土墙之内,冻得嘴唇发紫才肯爬上温暖的火坑。
我坚持我的身体里,骨血里,是有些东西属于这里,有些东西由它赋予。
虽然慢慢地,斑驳的土墙被拆除,封闭的村庄成了城市的一部分,那些有着血缘关系的或近或远的亲戚奔走到更遥远的地方,这片土地一直维系着一脉淡得像水,却总比水沉重的东西,有时候是越来越混杂的相似血液,有时候是泪。
领着我们一次次回来。
这片土地证明了我的存在,我不敢说自己能在故乡之外的任何地方刻下比脚印更深刻的东西,而老家不同,无论我是否来过是否记得,它却记住了我的存在。
祖先的坟茔或许也都已遗忘,但他们一定在相同的土地上耕种过,生活过,存在过。
这里,我们来过。
(七)这里,我来过
高一(8)李陶源
初中毕业那天,和许多同学一起坐在礼堂,听教导主任的“寄语”。
无意间发现前座的椅背上有浅浅的反光,于是左扭右扭终于看清楚那是一行铅笔字。
“20**届。
今天要毕业了。
教导主任一直在讲话。
你在这里做什么?
”“20**届,初三最后一次年级会。
”……
他们,也曾坐在这个位置上,听过同样的讲话啊……心头不禁一阵温暖。
偷偷拿起笔也想要写上几句,但又突然放下。
只是这么几个浅浅的铅笔字,又怎么能证明“我曾经在这里”,“我来过”?
也许明天它们就会被发现,然后擦掉,并背上“破坏公共财产”的罪名,何以“流传百世”,成为今天的见证?
也许只有那些所谓伟人才能给世界留下永远的痕迹,他们写下的诗篇被传诵了一代又一代,他们发现的真理存活在每一个人的脑细胞里,他们踏出的路上走过无数身影,顺着他们的足迹找到名为希望或成功的光明。
是否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曾经的存在?
那么我们呢?
十几年前,世界因我的出生而多承载了一个人的呼吸,而几十年后,当我离去的时候,我该怎样让世界记得“我来过”?
是我种下的那棵树吗?
是我写下的那行字吗?
还是我终将消逝于泥土中的身躯?
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不知道平凡的自己究竟给这宽广的世界带来了什么变化,如果没有,那自己的生命究竟又有什么意义?
最后我还是怀着一颗世俗之心在椅背上留下了一行浅灰,当我放下笔,想象下一个看到它们的人会怀着怎样的心情,我突然发现,其实那些笔迹已是最好的证明,不是笔迹本身,而是它在下一个人心中激起的波澜。
就如那个写下字的学长,他留在我心中的温暖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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