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电力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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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电力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
有序用电方案
第一章总体方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确保
全市供用电秩序和谐有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
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
印发安徽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
知》、《合肥市发改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肥供电公
司关于做好合肥电网2021年度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合发
改能源〔2021〕248号)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在
综合分析年度电力供需形势和各县(市)用电负荷结构特点
的基础上,按照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达到历史最大用电负荷
20%以上和轮停可中断负荷达到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缺口规模
的目标,编制了《合肥电网2021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
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有序用电期间合肥供电公司、肥东县供电
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庐江县供电公司
以及巢湖市供电公司供电范围。
(三)编制原则
要认真做好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的服务工作,加强供电抢
修和95598热线服务;要利用用电采集系统全覆盖优势,根
据用电单位性质特点和交费意愿,依法依规实现电费交费方
式多元化。
(五)市政府新闻办牵头,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节能
宣传活动,对有序用电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积极引导,营造
全社会节能浓厚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方案的实施
在用电高峰期间,将根据局部重过载情况及不同容量的
电力供应电网供需缺口以及不同的响应时间要求,按程序发
布不同等级预警,适时启动各项应急方案。
一、预警
(一)预警分级
根据合肥电网情况,结合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确定的
四个供需电网供需缺口(见附件1)及重过载线路情况,台
肥电网供需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分别采
用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
标识,分别对应I级、II级、III级和IV级调控方案。
(二)预警发布
1.当合肥出现电网供需缺口指标或市区出现局部过载且
预计持续一段时间时,合肥供电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后,按照拟发布预警级别,报
请相应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蓝色级别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发布;
黄色级别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批准发布;橙
色或红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
当省电网供需预警发布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市
级预警级别发布程序,统一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网站、手机短信、负荷管理终端等方
式及时通知用电单位。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加强设备巡查检
修和运行监测,防控重过载加剧或电力网供应缺口扩大等情
况发生。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门应按照预警通知要
求,迅速引导用电单位做好错避峰用电准备;加强相关舆情
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
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相关用电单位应按照预警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错避峰准
备工作。
(四)预警调整与解除
合肥供电公司应密切关注用电形势,并依据事态变化,
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供用电形势
平稳,按照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报请相应领导同意后,统一宣
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预警响应措施。
二、响应
当局部重过载或达到IV级预警时,报经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批准,启动IV级调控方案;
当达到m级预警时,报经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批准,启
动田级调控方案;
当达到II级及以上预警时,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
动相应级别调控方案。
(一)响应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
门,市县两级供电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用电单位,根据工作
职责开展相应应急响应。
2.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门,市县两级供电
公司应提前将调控方案及启动时间通知到用电单位。
其中:
IV级调控方案,应提前12小时;III级调控方案,应提
前6小时;II级调控方案,应提前3小时;I级调控方案,
应提前1小时。
3.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通过调度系统、负荷管理系统等
技术手段远程监测用电单位错避峰情况,并依据对应的等级,
逐级启动相应保障措施,引导组织用户做好错避峰用电工作;
对于对有序用电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用电单位,可执行强
制措施。
当重过载区域出现满载、过载,且通知客户自主错峰后
仍然满载、过载,市县两级供电公司通过负荷控制系统对局
部线路进行限负荷点控,优先保证满载、过载线路上的高危
重要客户和居民客户的电力供应。
4.各级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
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主动向社会发布有序用电
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加强舆情收
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稳定公众情绪。
(二)响应终止
当用电形势平稳,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可以终止有
序用电工作时,应按照响应工作程序,报请相应领导同意后,
及时终止相关措施。
第三章附则
一、合肥市有序用电方案每年实行滚动修订,在2022
年有序用电方案审批通过前,该方案保持有效。
二、相关名词解释:
有序用电:
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
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依法控制部分用电
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错峰用电:
错峰是指在用电高峰期间减少用电负荷并将
这部分用电负荷移至非高峰期间使用。
避峰用电:
避峰是指事先安排客户在用电高峰期间减少
用电负荷,未将这部分用电负荷转移至非高峰期间使用。
三、有序用电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0551-********。
附表:
1.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措施表
2.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轮停措施表
3.2021年电力系统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冬
季)
1.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
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原则。
2.根据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要求,优先保障以下
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
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
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
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经认定的其他重要电力用户。
3.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当电力供不
应求时,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
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6)纳入电力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企业。
4.按照“定负荷、定时段、定设备、定人员”的原则,
认真落实好有序用电的各项措施,实现用电负荷“限得下、
用得上”,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5.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每级方案进
行细化,安排好用户的执行顺序和轮次,确保方案执行平稳
有序。
6.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避多少”的要求,足
额完成有序用电及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严格控制本地最大
用电负荷不超限额。
7.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有序拉专用线
路”的顺序,杜绝发生随意拉公用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
(四)编制依据
方案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
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
通知》《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
徽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
二、有序用电调控目标
根据《安徽电网2021年度有序用电工作计划及要求》,
综合考虑各地2020年冬季最大用电负荷,2021年用电负荷
增长情况、负荷特性、负荷调控能力等因素,在确定43万
千瓦、84万千瓦、125万千瓦、190万千瓦四种预警等级基
础上,制定《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各县(市)
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见附表1)。
其中IV级方案优先
采用错峰手段实施调控;III级方案在执行前级方案的基础上,
以错峰和避峰手段实现调控;II级、I级方案在执行前级方
案的基础上,优先以集中式停产让电等快速避峰手段实现调
控。
本方案旨在通过错峰、避峰、限负荷等措施,有效转移
用电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做到削峰填谷,尽量减小因电力供
需电网供需矛盾对社会的影响。
为稳定用户生产经营预期,避免连续运行用户频繁起停,
减少对同一用户的重复影响,在有序用电四级方案基础上,
确定35万千瓦和70万千瓦两种轮停级别,制定了《合肥电
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各县(市)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
(见附表2)。
轮停方案在坚持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基
础上,优先安排高耗能企业避峰让电,有序削减电力需求。
当有序用电方案无法满足电力供需缺口,预计将出现限
电周期长、单日时间久、缺口规模大的情况时,适时启动高
耗能等企业轮停方案。
当全市或区域电力供需缺口超过最大
可中断负荷指标时,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按照超电网供电能
力或电网紧急事故予以处理,以确保全市电网的安全稳定运
行。
三、迎峰度冬负荷分析预测
(一)2021-2022年冬季负荷预测情况
合肥地区冬季负荷变化主要受雨雪天气、持续气温,春
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和企业年底生产计划波动影响。
近6年
冬季最大负荷、采暖负荷占比统计详见下表:
2015-2020年冬季最大负荷统计表
负荷单位:
万千瓦
年份
冬季最大负荷
同比
最大负荷时刻
秋季基础负荷
采暖负
荷占比
2015-2016
472.96
13.44%
2016年1月24日
317.39
32.89%
2016-2017
453.32
-4.15%
2017年2月8日
347.87
23.26%
2017-2018
584.24
28.88%
2018年1月29日
376.97
35.48%
2018-2019
646.84
10.71%
2019年1月9日
414.32
35.95%
2019-2020
654.15
1.13%
2020年1月9日
457.46
30.07%
2020-2021
850.1
29.95%
2021年1月7日
503.4
40.78%
根据近5年秋季基础负荷建模,按自然增长法,并结合
秋季大用户新增业扩信息,将冬季典型气候天气分为“暖冬”、
“正常”、“极寒''三个等级,其对应的各温度维度详见下表,
预计“暖冬"环境下冬季最大负荷755.6万千瓦,“正常"为
850.9万千瓦,“极寒”情况下为937.5万千瓦。
2021年冬季最大负荷
温度单位:
°C,负荷单位:
万千瓦
气温分类
暖冬
正常
极寒
最高温度
3.9
0
-5
最低温度
-5.5
-7
-11
平均温度
-0.4
-3.2
-6.5
5日累积平均温度
0.67
-1.9
-4.3
采暖负荷占比
26.8%
35.0%
41.0%
2021年冬季最大负荷
755.6
850.9
937.5
较2020年冬季同比增幅
-11.12%
0.10%
10.28%
(二)整体供应能力分析
省网供应能力方面。
受电煤供应紧张、电煤质量不高机
组虚出力、新建机组滞后等影响,省网供应能力不足现象将
长期存在。
今冬经省网初步预测,综合省内发电能力和省外
来电,全省供电能力晚峰预计为430。
万千瓦,早峰为4660
万千瓦,相比预测的负荷,预计全省存在200至300万千瓦
供电能力缺口。
合肥电网供应能力方面。
经系统潮流计算,在不考虑电
源点的情况下,合肥电网可以满足1050万千瓦电力需求(局
部紧平衡),其中主要受制因素为市区北部电网500千优龙
门变、众兴变主变接近稳定限额。
四、有序用电方案措施
(一)按照合肥电网供需四级预警设定,有序安排相应
级别的错避峰调控方案,逐级、依次实施。
1.IV级,依次采取以下措施,可错峰负荷共计43.57万
千瓦:
方案对象:
高耗能行业电力客户、重过载线路客户;
方案措施:
在预知将出现长时间的电力供应缺口时,实
施生产班次调整等错峰措施;
可降负荷:
43.57万千瓦;
涉及客户:
348户。
2.III级,在执行IV级方案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可错
避峰负荷共计41.13万千瓦:
方案对象:
一般制造业用电客户、重过载主变客户;
方案措施:
在预知将出现长时间的电力供应缺口时,实
施生产班次调整等错峰措施;
可降负荷:
41.13万千瓦;
涉及客户:
286户。
3.II级,在执行III级方案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可避
峰负荷共计40.75万千瓦
方案对象:
用电量排名靠前商业企业、部分其他行业用
电大户;
方案措施:
当电力供应缺口继续扩大时,对用电量排名
靠前商业企业、部分其他行业用电大户实施停产让电等避峰
措施,紧急让电:
可降负荷:
40.75万千瓦;
涉及客户:
187户。
4.1级,在执行II级方案的基础上依次采取以下措施,
可避峰负荷共计64.79万千瓦
方案对象:
专线供电的生产性企业
方案措施:
当全市电力供应缺口继续扩大时,对部分专
线供电的生产性企业实施停产让电等避峰措施,紧急让电:
可降负荷:
64.79万千瓦
涉及客户:
241户。
上述措施执行完毕,合肥电网仍存在负荷缺口,则执行
合肥地区高压电力客户限电序位表进行调控。
紧急情况下,
执行《2021年超电网供电能力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2021
年电力系统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2021年安徽
电网紧急事故拉停合肥地区220千伏主变名单》及《2021年
合肥市10(20kV)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
(二)在发生局部重过载严重威胁电网安全情况,但达
不到启动合肥电网供线需预路警的,重电过载客线路供电客
户在收到供电公司重过载预警后,需在12小时内,错峰用
电负荷10%。
(三)其他
1.客户因采用了蓄冷空调、蓄热锅炉、余热余压回收技
术以及分布式光优等具有调峰、错峰技术的,相应减少了其
错避峰负荷指标。
2.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为加强和
改善有序用电管理,引导用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和节约用
电,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励电力企业提升运行水平,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工商业用户试
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皖电发改
价格〔2021)1093号)要求,2021年12月1日起,在合肥
市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
矿"活动的通知》和省能源局工作部署,对虚拟货币“挖矿”
按淘汰类产业限制用电,对发现存在货币“挖矿"用电情况
的用户,按相关程序,采取强制停电措施,“挖矿"用电价
格按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
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工作绩效问责制,确保各项
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
构,确保足额完成负荷调控任务;配合省电力公司、市供电
公司做好有序用电方案演练;加强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督促检
查,对未按要求参与、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单位和企业,给
予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低
谷电,积极组织生产,实现“削峰填谷";加强电力需求侧
管理,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推进措施,引导用电单位
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最大限度提高电力使用
效率。
(三)各用电单位要积极主动应对用电形势,及时关注
并了解电力供需电网供需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指定专人负
责,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在有序用电期间要保持畅通;安排专
人24小时值班,随时关注负荷管理终端通知;提前制定应
急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有序用电措施,做到及时落实、
控制到位;对停电企业擅自恢复生产、限电企业突破负荷指
标、轮休调休企业不按计划执行的,将予以警告并限时整改,
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对其采取停限电措施。
(四)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用电负荷预测工作,准确把握全市电力供需电网供需形
势变化;严格按照有序用电步骤、措施进行操作,不得擅自
拉闸限电;严密监控全市负荷变化情况,对违反有序用电方
案用电单位,负责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执行有序
用电预案或执行不到位的,可采取停限电措施;加强技术支
持,最大程度降低停、限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各
级发改(经贸)部门做好有序用电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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