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docx
- 文档编号:3182205
- 上传时间:2023-05-05
- 格式:DOCX
- 页数:78
- 大小:65.18KB
施工招标文件.docx
《施工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招标文件.docx(7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施工招标文件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
滨江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项目管理部
代理单位: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
二OO六年七月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招标人:
招标邀请书
1.上海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2.本工程为公园滨江沿岸2.5公里堤线内外各20米左右的整体改造。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优良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8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工期225天(日历天)。
4.上海滨江森林公园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业主”)邀请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为本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采购和服务。
5.投标人可以按如下地址向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查询有关信息或获取招标文件。
业主: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项目管理部
地址:
浦东新区高桥镇高沙滩3号
联系人:
李玮
电话:
58648762传真:
58648762
招标代理: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南路293号7楼
联系人:
傅毅
电话:
63736832传真:
63289358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工程现场条件
第四条招标文件组成
第五条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工期要求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九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第一十条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及保护
第一十一条投标报价说明
第一十二条投标书内容
第一十三条投标标书编制要求
第一十四条投标标书的密封、保密规则
第一十五条开标
第一十六条评标
第一十七条招投标日程安排
第一十八条投标注意事项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其他合同条件
廉政责任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文明施工协议书
第四章技术规范
第五章附件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主要综合单价分析表
主要工日、材料(设备)、机械设备台班数量和报价表
投标保证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简历表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
改造面积:
约100000平方米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
225日历天
承包内容:
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及一年保养
2
合同名称: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4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施工一级(不含暂定)及其以上
5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RMB100000元
7
答疑会时间:
2006/8/8下午2:
00
地址:
制造局路130号9楼小会议室
8
投标文件份数为:
5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
地址:
制造局路130号9楼
10
投标截止日期:
2006/8/15上午9:
00
11
技术标评标时间:
2006/8/15上午9:
00
商务标开标时间:
2005/8/15下午1:
30
地址:
另定
第一条总则
1.1工程名称: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滨江景观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内
1.3建设单位: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项目管理部
1.4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本工程方案扩初图已基本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工程施工前期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为尽快落实施工队伍,经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6本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为园林绿化施工一级(不含暂定)及其以上,项目经理资质登记为壹级,职称为园林专业中级及其以上。
1.7本招标文件是本工程招标过程中的规定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是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本工程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高桥镇高沙滩3号上海滨江森林公园内,对总长约2.5公里的堤线内外各20米左右区域进行整体改造,工程投资估算3500万元。
2.2施工发包内容为改造范围内全部绿化景观施工和一年养护。
第三条工程现场条件
3.1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业主协助施工单位接至现场边缘,施工单位生活、施工过程中必须安装的管、线、计量表具的费用可列入报价中。
生活、施工用水、用电量应按规定向业主支付费用。
3.2进出场道路已畅通,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停机械,中断交通。
场内堆土必须保护好原有路面,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并注意协调好与附近单位、当地居民的关系。
3.3本工程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各施工单位的生活区自行解决,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设、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3.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场内地形、地貌、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场地内现有设施和施工用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投价的直接资料,如有需要发生的费用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列(无论是否开列费用,业主将一律视为投标方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于由而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
第四条招标文件组成
4.1投标须知;
4.2施工承包协议书;
4.3技术规范;
4.4其他合同条件;
4.5附件;
4.6施工图纸;
4.7工程量清单;
4.8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文件。
第五条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和方式
5.1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绿化景观工程的现场清理、绿化种植、堤岸整修、土方造型、园林小品、配套建筑、水电安装及养护等。
为确保本项目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招标单位将对本项目水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专业分包,由招标单位指定上述专业工程的分包施工单位和分承包价格,由中标的总承包人负责签订分包工程承包合同、总承包管理和承担施工配合等工作。
5.2承包方式:
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根据招标项目范围内要求的项目,全部由中标施工单位以包工包料、包施工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工程安全、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施工加专业分包施工模式承包。
第六条工期要求
6.1建设单位要求本招标工程在225日历日完成,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8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投标单位可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竞争,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报的工期,一旦中标则作为合同工期。
6.2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3除第二章《合同条款》所列可以相应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工期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中标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向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二的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极限为合同价款的10%。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安全要求
7.1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中的园林工程质量达到《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的一次性验收合格、企业自评业主认定优良。
其他相关工程质量同样达到相关质量评定标准的的一次性验收合格、企业自评业主认定优良。
7.2工程质量等级以政府质监部门评定为准,达不到上述要求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应自费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7.3本绿化种植工程要求供应的乔木、花、灌木都须无病虫害,未受污染和损伤,植株应分枝良好根系旺盛,每株植物的根系应主根、次根比例适宜。
所有苗木、草皮成活率要求达到100%。
7.4绿化养护:
本工程一年养护期届满时组织移交验收;移交验收的不合格部分由承包单位无偿返工并前养护至次年月日再次验收。
7.5根据沪建建管(2002)第10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即:
一、封闭施工;二、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三清洁运输;四、环境影响要最小化;五、减少对市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要单独编制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列支费用清单。
7.6中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严密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道路清洁安全。
中标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7.7建设单位委托授权社会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区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值物检疫凭证、土壤成分分析检测凭证、材料合格证等证书和各类工程施工信息,并为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由业主、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8.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8.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即由发包方承担标的物数量变化的风险,承包方仅承担单价/价款变化风险的一种合同形式。
8.4若发生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则投标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价款相应调整,但实际变更工程量超过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5%以上且该项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0.015%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如新增项目,则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计价模式编制预算,经建设方和其聘用的审价单位审核后,变更工程价款,但投标优惠条件仍执行。
第九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9.1工程预付款:
业主方按合同价款的25%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备料款。
9.2工程进度款:
施工过程中,按月工程进度付款,月进度工作量统计截止日为当月的25日,承包方必须将“已完工作量月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于每月26日上报业主方,经业主方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实认定后,由业主方财务部门出具付款审核明细表和付款通知书,于次月20日支付上月工程款。
9.3承包单位预收的25%工程备料款,在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合同价示50%的下月起,按当月工程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抵扣,直至扣完。
9.4在工程竣工前,承包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款的总额达到合同价款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待养护期满工程移交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第一十条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及保护
10.1本工程需要的材料内承包方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并送到现场。
10.2承包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如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等各种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
10.3植株应小心包裹、运送、拿放,以确保不受损伤。
在栽种前除坏死部分外不要修剪,不得用有可能导致树皮破损、断枝或损坏树形的方式弄弯、捆、缚苗木。
10.4若植株不处于休眠状态,要在运送前根据供应商建议在叶面上喷洒防脱水剂。
10.5任何对根系、茎干、枝叶不宜的保护措施都可以导致植株被淘汰。
所有苗木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均应保护湿润,不可将苗木置于工地两天以上而不栽种。
10.6避免持枝干抬举或移动苗木。
10.7在装卸苗木时须小心,以防枝干、根系受损伤,受损的苗木应被淘汰。
10.8运输时应用防雨布或其他适宜的覆盖物保护苗木不因风吹日晒而干萎。
10.9在做好种植准备后,应及时运送和栽植。
10.10应将不能立即栽植的苗木置于种植器中培养,水生植物在栽种前必须有防干措施。
10.11在做好表层土的化学分析报告且确定土壤性质后,应按规范准备栽植介质土。
第一十一条投标报价说明
11.1报价编制依据:
1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
11.1.2本招标文件及答疑会纪要等补充招标文件;
11.1.3扩初方案图;
11.1.4现行市场价格和投标单位自身经济实力;
11.1.5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布发的有关文件;
11.2工程造价编制要求:
11.2.1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承包范围、内容、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考虑,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可参照《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2006年6月),根据投标人自身实力,以固定单价(综合单价)方式竞争编报投标总报价。
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全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考虑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因素涉及的费用。
确定综合单价还须考虑可能采用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一些必要的(强制的)方法和实施的规程所引起的费用。
11.2.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发包方根据设计图估算的和暂定的,作为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
付款以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依据。
11.2.3填入投标标价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税金以及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中标后,承包单位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业主所接受。
11.2.4报价应形成系统,符合逻辑。
书面文件与电子文本(电子文件中包括组价文件)应当一致;同类同工作内容应当一致;与现场情况应当一致。
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之和应当相符;综合单价报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应当相符;工、料、机清单单价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的工、料、机单价应当相符。
11.2.5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在清单中要求的主要材料单价进行报价的必须作出响应。
主要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为主要工、料、机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间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
11.2.6分部分项清单中对材料(设备)暂定单价项目,相应报价不得低于清单中的暂定单价,不得规避应交纳的税金。
11.2.7指定单价项目价格由业主提供。
11.2.8暂定材料单价的项目采取甲定乙供方式,即本次招标中提供的暂定价格的材料,中标单位采购时,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在品牌质量、规格、色泽、价格方面的认可同意,方能购买。
11.2.9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指到工地现场的价格)应参照市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每月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钢筋、商品砼和商品砂浆。
钢筋、商品砼和商品砂浆的投标报价小于市场信息价的70%时,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多种规格的钢筋、商品砼和商品砂浆同时使用时,加权计算。
大于市场信息价的110%或在70%-90%之间的,该投标人应提供采购渠道及相关证明,供评标委员会判别是否属于压价竞争或哄抬价格。
11.2.10一旦中标,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工程预付款的依据,业主方认定后的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除招标文件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中标时的综合单价不变,工程价款相应调整。
对于暂估工程(除水工部分外)和新增项目,如与在投标中罗列的综合单价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则按投标中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其他情况则按新增单价确定方式执行。
11.2.11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
投标人须认真视察工地现场,了解现有工地上一切影响施工的因素,认真编报包括所有施工措施等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准确编报措施费用(应包括除水工部分以外的全部费用)。
同时投标人若在该部分费用中采取竞争措施亦必须明确列出。
该部分费用为闭口包干价,中标后均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1.2.12根据建办[2005]89号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在清单中报价,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三项合计的费用不得报“0”或作象征性报价,“0”报价或象征性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11.2.13对临时设施、脚手架、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大型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及其他重要的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11.2.14预计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73.80元/每人每月)也列入整体措施项目中,并作为措施费计入总价。
11.2.15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定金额、指定金额项目,投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
零星工作项目费自行编报。
11.2.1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各类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自主报价。
投标人只须将指定项目金额和暂定项目金额的合价计入工程总造价,无需让利、竞争。
招标人有权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报价。
11.2.17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若发现部分子项遗漏或设计变更等原因,按下列结算价款调整原则计算:
①在工程量清单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当施工条件及材料性质等与投标书的子目细目表项目相同的工程,以投标细目表的价格和计量规则为准进行计列。
②工程量清单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或当施工条件及材料性质等与投标书细目表项目不完全类似的工程,则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内以相近之投标细目表的价格和计量规则作为该工程项目计价和计量的基础进行换算计列,若业主或设计师指定变更主材(或主要设备)时,则除调整该项子目细目表中的主材费外,其余均不予调整。
③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同类工作内容的单价和价格,新增综合单价应按上海2000版相应专业的定额及其配套的计算规则,各专业工程的综合费率按《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上海市政公路造价信息》、《上海水利工程造价信息》(2005年4月)等参考费率的中间值、在总价下浮(税后)10%后组成,合同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申报,并应得到业主的审核批准。
不应以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11.2.18本工程绿化养护期的养护费用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期限及市场价格结合自身实力的措施项目中单独列报。
11.2.19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一十二条投标书内容
12.1商务标内容(明标)
12.1.1投标书综合说明;
12.1.2投标保证书;
12.1.3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12.1.4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1);
12.1.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2-2);
12.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2-2-1);;
12.1.7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表2-3);
12.1.8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表2-4)
12.1.9主要综合单价分析表(表2-5);
12.1.10主要工日、材料(设备)、机械设备台班数量和单价表(表2-6);
12.1.11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年龄、履历、简介及职务等);
12.1.12提供优惠条件的说明(如有)可填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的说明栏内;
12.1.13附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手册、诚信手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12.2技术标内容(暗标)
12.2.1技术标总体说明
12.2.2工程概况;
12.2.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12.2.4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2.2.5施工进度计划;
12.2.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2.2.7劳动力配备、机械设备、材料等供应计划;
12.2.8质量保证措施;
12.2.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2.3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沪建招(2004)第014号“关于配合做好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必须分别在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填报“预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工日数”和“用工计划表”(表自制)。
未填报者应出具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无效标。
12.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上报的项目经理资格等级为壹级,职称为园林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并必须具有相对应的专业并有实际工作经历。
第一十三条投标标书编制要求
13.1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目和顺序编写,不得出现彩图,不得任意增加、减少或顺序颠倒,但每一条目下的内容则可根据本工程及投标人的实际情况自行分段安排,如出现规定的条目无法涵盖的内容,可安排在第一个条目“技术标总体说明”中叙述。
技术标标书(包括封面)如出现不符合上述规定或出现明示或暗示的可以表明投标人名称、身份的内容、标志、记号等情况的该标书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13.2技术标书中的文字部分(除招标单位统一下发的封面)一律采用宋体四号,行间距1.5倍,页边距上、下各为2.5cm、左为3cm、右为2.5cm,页码不显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标书将被视作为无效标。
13.3技术标标书中的有关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外型尺寸统一为A4规格,一律在A4纸长边打孔用招标单位统一规定的封面和装订夹装订,不得使用任何其他材料、颜色的文件夹封皮等;技术标标书一式五份,总页数应控制在50页内,不分正、副本。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标书将被视作为无效标。
13.4商务标标书为明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5商务标部分应按招标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招标补充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和条目顺序编制,如有省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无效标。
13.6商务标封面必须注明本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3.7商务标书下列各页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13.7.1报价编制说明。
13.7.2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13.7.3投标书中规定格式标有盖章处之各页。
13.8无论商务标还是技术标,其标书必须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并符合招标文件书所附的投标书有关张页的规定格式。
第一十四条投标书的密封、保密规则
14.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符合招标文件数量要求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标书应分别装入密封袋后严加密封,并于袋口骑缝处加盖公章及法定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印章。
14.2分别封装的商务和技术标,均应在密封袋外包装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投标单位名称。
14.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人工作人员无法辨认或误拆标书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十五条开标
15.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5.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15.3在开标会议开始前,投标单位读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发生单位名称不符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