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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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站两员”
覆盖率
确保完成里程(公里)
力争完成里程(公里)
通羊镇
30.25
48.45
11
100%
大路乡
3.4
2
南林桥镇
26.299
34.299
9
黄沙铺镇
65.629
83.229
23
大畈镇
22.1
8
慈口乡
4.9
厦铺镇
27.5
10
杨芳林乡
10.8
4
九宫山镇
28.9
40.3
闯王镇
54.14
19
洪港镇
35.076
45.876
12
燕厦乡
23.206
合计
332.2
398.2
120
2.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点120处(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各乡镇);
4.完成城区公路隔离栏13.7公里(责任单位:
县城发集团);
路段名称
隔离栏任务(公里)
洋都大道
3.2
九宫大道
3.0
富水大道
4.3
太平大道
2.0
滨河路
1.2
5.完成城区及乡镇公路重点路段设置信号灯和电子警察14处(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住建局、城发集团);
具体路段
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类型
西站路口
十字型
兴业街与太平大道十字路口
柏树下三叉路口
迎宾路与核电路路口
简易型
九宫大道与竹林路路口
凤池路与隧道路路口
山口高速出口与咸通线的路口
兴业街路口增设一个方向
一字型
洋都大道与竹林路路口
通黄线与核电路路口
工业路与核电路路口
G106塘下路口
红绿灯改道
南林镇镇区与106国道路口
南林高速路口出口与106国道路口
6.确保完成交通安全管理指挥中心、道路布控系统和城区道路绿波带建设(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7.力争完成对106国道人口密集区路段实施亮化工程,完成城区路灯改造(责任单位:
各乡镇、城发集团、供电公司);
8.完善全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建设(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交通局)。
路段或区域
建设内容
国、省、县道急弯处
施划震动标线
国、省、县道沿线重要单位
施划震动标线、设置提示牌
国、省、县道叉路口
安装减速带、设置提示牌
新建、改建道路
施划标志标线
全县范围
增设20盏黄闪灯
城区
增设20个交通管理电子视频监控
九宫山风景区
增设12个交通管理电子视频监控
各乡镇
增设22个交通管理电子视频监控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5日前)。
县交通局、公安局要结合公路交通事故资料、公路技术参数资料、已有安全设施和已实施安全改善工程资料、交通流量和车辆组成资料及通客运班线车资料,交通环境资料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为安防工程路段排查做好准备工作。
(二)排查阶段(2017年3月6日——3月31日)。
1.县交通局、公安局、设计院等多家单位委派业务骨干联合组成排查小组,对我县通行客运班线的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高边坡、行车视距不良、事故多发等特别危险路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
2.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据路段排查结果,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路段分类方法,对路段进行分类,连同基础资料一起,建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并随着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数据库。
(三)规划设计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30日)。
1.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以路段排查和分类结果为基础,按照《指南》推荐的实施顺序,结合我县公路交通的基本情况、资金支持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布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确定不同阶段的实施路段,编制本辖区2017—2020年的总体计划和建立数据库。
2.县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实施路段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分析,委托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制定施工图设计方案,完成工程设计后,在实施路段现场进行设计方案论证和校核,检查设计的工程措施是否针对路段实际情况,是否与现场环境协调,是否与前后路段协调,是否便于现场实施等。
(四)工程实施和验收阶段(2017年5月1日——12月31日)。
1.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组织工程的施工,加强质量监管和施工期安全管理。
2.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安防工程管理办法,在临沟临水路段设置防护墩和波形护栏;
在平交道口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桩、“限速”、“村庄”、“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牌,使主、支路往来车辆各行其道,减速进入平交道路,提高路口的安全性。
3.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在工程验收之前应进行交工审核,重点对工程施工质量、设计方案与交通实际情况的适应程度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在交工之前进行整改,通过交工审核之后即可进行项目验收,严格验收标准,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车运营。
五、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
负责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典型宣传;
县考评办:
组织制定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考核细则及相关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县财政局:
负责县级财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奖励资金的统筹落实;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硬件建设,组织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隐患排查,制定2017--2020年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参与项目管理与质量监督,争取部省、市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
县公安局:
负责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软件建设,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牌)、减速板(带)、交通信号装置,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加强公路车辆管理,打击损毁公路设施的行为;
县安监局:
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县政府成立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陈风光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副组长:
沈其文县政府副县长
金大德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赵江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辉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卫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镭县考评办副主任
金汉南县财政局局长
曹可贤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英豪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江仁维县安监局局长
徐立帮县公监局局长
乐有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江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镇咸勇县安监局副局长
徐飞翔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郑晓东县公路局局长
魏霞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东南林桥镇镇长
焦德胜大路乡乡长
曾斌通羊镇镇长
程国剑黄沙铺镇镇长
徐良开大畈镇镇长
蔡年春慈口乡乡长
徐立安燕厦乡乡长
谭禛洪港镇镇长
刘永胜九宫山镇镇长
李雪梅闯王镇镇长
张献华厦铺镇镇长
陈文斌杨芳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赵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可贤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乐有忠、徐飞翔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2个工作专班:
1.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专班:
负责落实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硬件建设,全面摸清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完善并汇总填报公路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2.县公安局工作专班:
负责落实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软件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
加大公路安全附属设施保护力度。
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偷盗公路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资金保障。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纳入县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在资金筹措上可采取整合涉农资金、争取社会资金支持或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原则探索拓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三)规范项目管理。
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
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前,要认真测算费用,项目审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审核,资金监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投资足额到位。
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开展工程验收及安全效果评估,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各乡镇、交通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订出台公路建、管、养、运实施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公路发展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公路建、管、养、运资金保障机制,按照财政主导,社会融资的模式,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费,确保公路建得起、管到位、养得好、运行长久;
三是建立公路建、管、养、运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村组织在公路建、管、养中的具体职责,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奖惩问责;
四是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每年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及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
五是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按照安全管理“三同时”要求,将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项目管理,确保同时设计、同时组织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强化督查考核。
县政府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对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不力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加大对我县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每月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年终由县考评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六)抓好试点示范。
交通部门要结合隐患治理,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要求和“畅、安、舒、美”的建设标准,选择一批条件好的乡镇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
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做好“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指导工作,确保年内我县至少建成2—3条示范路,力争进入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先进行列。
附件:
通山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表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印发
通山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表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维护单位
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
备注
1
398.2公里防护栏建设
交通局
15万元/公里×
398.2公里,合计5973万元
省、市补助及
地方配套
120处隐患点
交通局筹集
3
“两站两员”建设
公安局
1.13个乡镇/1.0万元,计13万元;
2.187个村/0.5万元,计93.5万元;
合计106.5万元。
各乡镇筹集
公安局负责业务指导,人社局负责187公益性岗位。
13.7公里隔离栏建设
城发集团
20万元/公里×
13.7公里,计274万元
城发集团筹集
沿途绿化带、公交站、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同步改造,改造经费及每年维护费用不含在内。
5
14处信号灯和
电子警察建设
住建局
1.6个路口/40万元,计240万元;
2.8个简易信号灯/7万元,计56万元;
合计296万元。
住建局需负责红绿灯建设路口的市政工程改造。
6
交通安全管理指挥
中心、布控系统
及绿波带建设
150万元
公安局筹集
7
106国道重点路段亮化工程和城区路灯改造
供电公司
具体经费预算需各乡镇报计划,城发集团汇总后测算经费。
城发集团完成建设后,交由各乡镇和供电公司管理。
国、省、县道
标志标线标牌
1.100块警示牌/0.12万元,计12万元;
2.1000米减速带/0.018万元,计18万元;
3.黄闪灯20个/1.0万元,计20万元;
合计50万元
公安局、交通局
筹集
警示牌、减速带、黄闪灯由公安局负责,其他由交通局负责。
总计
68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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