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上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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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上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
责
任
书
营上镇人民政府(签字):
村(居)委会(签字):
单位
代表签字
单位
代表签字
民家
哈播
大栗
宽塘
都格
海丹
迤茂
岩头
海戛
大坪
营上
茂河
得戛
那当
迤启
合管办(卫生院)
速助
二О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营上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参合率达100%,2013年1月1日正式启动新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考核时间
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各村(居)委会、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央、省、市、县部署,我镇2013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县财政补助30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人全额由县财政代缴。
(一)各村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村农民群众参加新农合,确保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参合任务,参保率必须达100%(具体指标见附件)。
基金收缴以户为单位,统一向农户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票据,票据由各镇财政所负责购买及核销。
(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由各村统计上报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残联>)核实后,再报县民政局和县残联。
(三)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
其中,已符合前款资助规定,得到全额资助的农村居民不得重复享受。
四、考核办法
(一)认真宣传、组织动员各农户按时、超额完成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50分(任务数附后)。
未按时完成参合率的,每欠一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参合率10个百分点,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问责。
(二)实行风险抵押制度,村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每人交风险抵押金300元。
按照完成征收任务并将合作医疗证发放到户,除退还风险抵押金外,从目标责任奖中给予风险抵押金1倍的奖励。
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五、奖惩兑现
奖金从镇财政列支,惩金上交镇财政。
附件:
营上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任务指标表
营上镇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任务
指标表
指标
村(居)委会
2012年末农业户籍
人口数(人)
100%参合人数(人)
民家
5412
5412
大栗
2326
2326
都格
5510
5510
迤茂
2604
2604
海戛
3608
3608
营上
4380
4380
得戛
6767
6767
迤启
4760
4760
速助
2151
2151
宽塘
4638
4638
哈播
2956
2956
海丹
5360
5360
岩头
6610
6610
大坪
8116
8116
茂河
3050
3050
那当
3866
3866
合计
72114
721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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