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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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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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对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工作要求
考核时限
扣款数额
备注
1
省通信实业公司要重视安全工作
吉林省通信实业公司要加强对网通大厦、二枢纽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1、吉林省通信实业有限公司至少要有一名副总经理,分管网通大厦、二枢纽安全工作;
2、省通信实业有限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至少要检查一次网通大厦和二枢纽的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尽快解决。
半年检查
一次
1、吉林省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一名副总经理分管网通大厦、二枢纽安全工作,扣2分。
2、查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少检查一次扣1分,记录填写不认真扣0.5分;
3、发现安全隐患,未责令其按时整改,每处扣0.5分。
2
物业公司
领导重视
安全工作
成立网通大厦、二枢纽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网通大厦、二枢纽物业公司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和任务;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网通大厦、二枢纽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3、物业公司经理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网通大厦和二枢纽的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4、发现安全隐患通知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半年检查
一次
1、网通大厦、二枢纽物业公司未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不明确扣1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网通大厦、二枢纽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检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记录填写不认真扣0.2分;
4、会上不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每次扣0.5分。
5、物业公司经理每月少检查一次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工作扣1分,记录填写不认真扣0.2分。
3
机构健全
建立独立的安全保卫部
1、大楼内外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要。
要求网通大厦物业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保卫部;
2、配备责任心强,素质高、懂消防、安防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业务的专职安保部主任,安保干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
4、认真完成省公司、地方政府、公安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
随时抽查
1、网通大厦物业公司未设立独立的安全保卫部扣5分;
2、网通大厦未设置专职安保部主任扣4分;
3、安保干部少设一人扣2.5分;
4、职责和任务不明确,每处(条)扣0.3分;
5、未按时完成省公司、地方政府、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交办的各项任务或完成的质量差,每项扣,0.5—1.5分。
对于交办的非合同内项目,省公司安保部应协调解决资金来源。
4
人员落实
安全岗位人
员落到实处
1、按省公司下达的消防、安防(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岗位编制人数配备人员;
2、如物业公司不能保证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并及时收回人员指标
随时抽查
1、每少配1人,扣3分;
2、发现少配人员,当月收回人员指标。
5
制度完善
(一)
建立和完善岗位
安全职责
1、建立和完善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责任制;
2、制定以上各岗位的工作标准;
3、制定各岗位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随时抽查
1、少建立一个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扣1.5分;
2、岗位安全职责不完善发现1处,扣0.8分;
3、不认真履行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责任制发现1处,扣0.5分。
6
制度完善
(二)
落实楼内各房间
防火安全责任人
1、楼内各房间和各个公共区都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贴上防火安全责任牌;
2、安保部门、消防监控室、保安室等重要值班室均应保留各防火责任区两个以上人员(含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备应急使用;
3、明确各房间和各个公共区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
4、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根据责任人调整情况及时更换。
随时抽查
1、楼内各房间和各个公共区未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未贴上防火安全责任牌的每处扣0.1分;
2、物业公司相关部门、重要值班室未保留防火责任区人员联系电话的,每少1个扣0.1分;
3、未落实各房间或公共区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的扣0.5分;
4、防火安全责任牌上标明的责任人未及时调整更换的,每处扣0.3分。
7
消防监控室管理
严格消防监控室人员、制度等项管理
1、按省公司要求配齐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次不得少于2人;
2、消防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出现空岗和“空屋”现象;
3、消防职守、值班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做好设备运行、报警、故障、监控等记录;
5、熟悉大楼灭火预案,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
6、遇有火警立即确认,正确、果断、准确、有效的处置。
定期检查
1、未按省公司要求配备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次少1人扣3分;
2、消防监控室未达到24小时有人职守,发现现空岗和“空屋”现象,属于物业公司原因,每次扣物业公司1分,属于个人原因造成值班人员脱岗、空岗,每次扣0.2分;
3、设备运行、值班日记等记录不详,每处扣0.1分;
4、对不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使用的人员,每次扣.1分;
5、遇有火警处置不当、不及时,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物业公司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日常维修
检查维修
测试项目
1、按省公司下达的消防系统作业维护、检修周期的要求,保养好网通大厦、二枢纽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
2、认真填写消防系统周期作业维护、检修记录;
3、日检查维修项目:
A、控制器功能检查;B、用报警控制自检功能进行自检等3项;
4、月检项目:
A、消防备用电源放电;
B、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等11项;
5、季检项目:
A、烟感探测器抽检;B、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C、手、自动方式检查排烟设备;D、手、自动方式抽检电动防火阀、防火卷帘运行及控制显示功能等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抽检、测试等13项;
6、半年检项目:
对气体灭火系统等5个项目进行检查;
7、以上网通大厦、二枢纽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水喷淋系统日常维修作业项目共计32项,具体内容及维护周期详见附件一。
实地检查
1、日检查维修项目,少查1项每处扣0.1分;
2、月检查维修项目,少查1项每处扣0.2分;
3、季度检查维修项目,少查1项每处扣0.3分;
4、半年检及年检维修项目,少查1项每处扣.5分。
5、未填写消防系统作业周期维护、检修记录,每次扣0.1分;填写不认真每次扣0.05分。
6、对在日、月、季、半年、年检中发现消防系统的故障、隐患,应及时排查,并按故障、隐患解决的时限要求,立即处置和整改,应由省公司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省公司安保部,并将报告存档。
对于应由物业公司处理的故障,超过故障、隐患整改时限的,加倍扣分,扣分标准参照本标准第15项执行;
7、对在日、月、季、半年、年检中发现消防系统出现重大以上故障和隐患,应在24小时内向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否则每发现每次每项次扣2分。
9
安全巡检
大楼内外安
全巡视检查
1、要求网通大厦须设2名专(兼)职防火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大厦的防火安全,检查人员应具有较全面的防火安全知识和查找隐患的能力;
2、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排查、督促整改各种防火安全隐患;
3、重点部位每天巡查2次,非重点部位2天巡查1次,大厦内外各部位的安全情况,每2—3天至少巡查一遍;
4、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及相责任人及时解决;
5、每次巡查要认真填好巡查记录。
抽查巡检情况,
检查记录情况
1、网通大厦少设置1名专(兼)职防火安全巡视检查人员,扣2分;
2、专(兼)职防火安全巡视检查人员工作不认真或应该检查的地方未查到,每出扣0.1—0.2分;
3、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责任人解决的每处扣0.1—0.3分;
4、记录不认真,每处扣0.05分。
10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及
逃生门畅通
1、消防通道、逃生门要求畅通无阻;
2、消防通道内,逃生门前不容许放置任何物品或杂物;
3、确因安全需要上锁(使用电子门禁系统)关闭的安全门、逃生门,如遇险情,物业公司应在消防规定的时限内打开。
定期抽查
1、消防通道内、逃生门前放置物品或杂物,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省公司安保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于为及时与省公司安保部沟通的每件(个)扣0.2分;
2、抽检时上锁关闭的安全门、逃生门,超出规定的打开时限,每扇门扣0.3分;
3、以上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原处重复出现,加倍扣款。
11
安全检查
组织各级各层次的安全检查
1、物业公司安保部主任、主管安全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重点防火部位、重点安防部位进行巡检;
2、各班组、各部门每周要组织一次消防、安防、安全生产等项安全检查;
3、物业公司经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保、机电、客服等部门参加的对大楼整体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检查;
4、各种安全检查均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随时抽查
1、物业公司安保部主任、主管安全工作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重点安防部位少一次巡检,扣0.2分;
2、查看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整改记录,少记1次,扣0.2分;
3、各班组、部门每少检或漏检查1次,扣0.3分;
4、物业公司经理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扣1分;
5、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通报省公司安保部协调解决,并将报告存档,对于应由物业公司处理的各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扣0.5—1分;
6、同一种安全隐患在原处重复出现加倍扣分。
12
孔洞封堵
消除楼内孔洞
1、对楼内(外)的孔洞情况要经常巡视、检查;
2、因施工需要拆开已封好的孔洞,需报经物业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批或备案;
3、施工结束,物业公司安保部和施工单位应联合眼同检查孔洞是否封好、封严;
4、当天未结束的工程,也应在收工前将拆开的孔洞暂时封好。
随时抽查
1、发现墙壁、天棚、地面孔洞每处小孔洞扣0.1分,中孔洞扣0.2分,大孔洞0.5分;
2、未经批准擅自凿墙、开孔每处孔洞扣1分;
3、施工结束未检查孔洞封堵,发现1处,扣0.5分;
孔洞虽然封堵,但封堵质量差或封堵不严口0.2分;
4、查看安保部孔洞审批或备案登记,少审批记录1次,扣0.2分。
13
防烟门窗
关闭防烟门窗
1、大楼内各层防烟楼梯处设有两道防火、防烟门(含通道内的窗户),要求平时处于完好和常闭状态;
2、楼内的其它防火、防烟门平时也应处于完好和常闭状态,发现闭门器损坏,或门被其它物体挤掩,应立即修复或拆除。
对于责任人不听从劝告的,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省公司安保部协调解决。
随时抽查
1、防烟门处于常开状态或闭门器损坏未及时修复,每处扣0.3分;对于非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省公司安保部进行检查处理
2、防烟通道内窗户常开或损坏,每处扣0.2分;
3、以上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原处重复出现每次加倍扣款。
14
消防设施
无遮挡
消防设施
前无遮挡
要求大楼内(外)消火栓、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送、排风口,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前无任何遮挡。
随时抽查
1、对于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各种消防设施前有遮挡每处扣0.3分;对于非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遮挡,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省公司安保部协调解决。
2、以上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原处重复出现每次加倍扣分。
15
消防安全
隐患整改
消防设施完好
1、要求及时检查、排查、处置大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2、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维修、整改要及时;
3、消防设施内不允许存放任何杂物。
随时抽查
1、水泵、喷淋系统隐患(问题)每处扣0.2—0.5分;
2、因维护、保养不当造成水喷淋头、管道冻裂漏水等问题发生,抢修不及时,殃及通信机房、通信设备、办公设备等安全的每次扣2—10分;
3、气体灭火系统隐患每处0.2至1分;
4、送排风系统(含正压送风口被封、防火阀问题)隐患每处扣0.2—1分;
5、消火栓系统隐患(问题,含在消火栓内)每处0.1—0.5分;
6、在消火栓内存放杂物每处扣0.1分;
7、消防广播系统隐患(问题)每处扣0.3分;
8、其它隐患(问题)每处扣0.1—1分。
9、对于以上隐患,如因物业公司原因未能及时整改,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对于应由省公司维修的,物业公司应及时上报省公司安保部,并将报告存档。
16
隐患整改
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问题
要求大楼内外消防、安防以及水、电、油、气等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及时发现、检查、维修、解决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随时抽查
17
整改时限
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时限
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时限要求:
1、小型隐患(问题)两天内解决;
2、一般隐患(问题)五天内解决;
3、重大隐患七天内解决;
4、特殊隐患的整改时限需向省公司主管部门报文字材料,按省公司审批的时限执行。
5、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整改时限要求,将视延误情况扣分。
对于非物业公司造成的延误,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省公司安保部及时处理。
随时抽查
1、由物业公司造成的小型隐患(问题)未按时解决,每拖延一天扣0.1分;
2、由物业公司造成的一般隐患(问题)未按时解决,每拖延一天扣0.2分;
3、由物业公司造成的重大隐患未按时解决,每拖延一天扣1分;
4、报经省公司另批准的隐患整改时限,由物业公司造成的每拖延一天扣1.2分;
5、凡消防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以消防队罚款额为准,因物业公司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
18
人员培训
按消防队要求组织防火安全重要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焊工、电工、木工、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人员、消防管理等重要防火安全岗位的人员,均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2、消防、安防、安全生产岗位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3、物业公司应建立参加培训人员档案,掌握各安全岗位人员的培训情况。
检查培训
证书
1、重要防火安全岗位、安全生产岗位的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过度期内要求限期参加培训);
2、上岗培训证书超过期限或无证者,每人次扣2分,并应立即调整工作,不及时调整工作的,每发现1人次,扣4分;
3、未建立参加培训人员档案扣1分,档案内容不全扣0.5分。
19
施工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
人员管理
1、物业公司需办理施工单位及人员出入证,进场手续,办理动火动电证,动火动电证上要写清施工人员的姓名、年龄、施工单位等后方可进场施工;
2、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巡视、检查白天不少于4次,夜间不少于2次;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省公司安保部。
随时抽查
1、施工单位未办理动火动电证开工的扣3分;
2、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巡视检查的扣1分,少检查1次扣0.5分;
3、无巡检记录的少1次,扣0.2分;巡检记录不认真每处扣0.1分;
4、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立即解决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20
电焊管理
电焊施工管理
1、进入大楼施工的电焊人员必须具有电焊工证和消防培训合格证,物业公司应检查“两证”齐全后,才能办理动火动电证;
2、电焊施工时,现场必需设置监护人员,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按要求配备好、配足灭火器;
4、电焊施工期间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火灾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等事故发生。
随时抽查
1、检查进入大楼施工的电焊人员持有电焊工证和消防培训合格证情况,在缺少“一证”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为其办理了“动火动电证”,一经发现,每人次扣物业公司2分;
21
通信机房
通信机房安全
检查
1、每周至少要对网通大厦、二枢纽通信机房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要求机房单位要和物业公司共同参加;
3、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情况、孔洞封堵情况;机房安全设施和安全保卫情况;机房易燃物、杂物的清理情况;机房供电情况,采暖期间暖气、管道有无漏水问题等;
4、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的报省公司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5、以上检查情况要填好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每周少检查一次网通大厦、二枢纽通信机房的安全情况扣0.4分;
2、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情况、孔洞封堵情况;机房安全设施和安全保卫情况;机房易燃物、杂物的清理情况;机房温、湿度、供水、供电情等;
3、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的报省公司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4、未填写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每次扣0.3分,内容填写不全的每次扣0.1分。
22
机房卫生
物业公司自管
机房卫生情况
1、消防、安防监控、配电、油机房等
机房卫生应每天清扫,无死角;
2、机柜(架)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和私人物品;
3、机房易燃物、杂物要及时清理;
4、温湿度要在正常范围。
随时抽查
1、机房内卫生不清洁,每处扣0.2分;
2、机柜(架)内存放其它物品每件(个)扣0.3分;
3、机房内有易燃物、杂物每处扣0.4分;
23
易燃易爆品管理
加强易燃
易爆品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品;
3、设专门的房间存放易燃、易爆品;
4、易燃、易爆品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要采取严格的安全和消防安全措施。
随时抽查
1、未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品扣2分;
2、未设专门的房间存放扣5分;
3、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每处扣1—3分;
4、造成后果的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另扣10分。
24
防雷系统
避雷系统检查
1、4月至9月份,每月至少对网通大厦、二枢纽大楼的避雷系统进行一次直观情况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2、避雷针、避雷带完好情况;
3、接地引下线完好情况;
4、大楼顶层安装的各种天线、烟筒等设施安装、固定牢固、拉线受力均匀完好,符合防雷要求;
5、检查是否有高出避雷针、避雷带的物体;
6、电源设备各级避雷器完好情况;
7、每次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现场
情况查看
检查记录
1、按规定月份少检查一次网通大厦、二枢纽大楼的避雷系统扣0.3分;
2、发现避雷针、避雷带、地引下线存在隐患每处扣0.2分;
3、大楼顶层安装的各种天线、烟筒等室外设施安装、固定的不牢固,不符合防雷要求,每处扣0.2分;
4、有高出避雷针、避雷带的设施,未采取防雷保护每处扣1分,保护不合格的每处扣0.4分;
5、电源设备各级避雷器不合格的每处扣0.3分;
6、少填写一次防雷系统检查记录扣0.1分,记录不认真的每处扣0.05分。
25
报告险情
加强火险
隐患报告
1、物业各部门和所有员工发现火险隐患和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有责任,向部门领导、物业公司安保部,省公司安保部及时反映或报告,把火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火险和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火灾不报、瞒报、谎报的,省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了解情况
1、发现火险隐患和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不报、瞒报的,发现1次扣2分;
2、酿成后果的每次扣5—10分;
3、火灾造成的损失超过10000元的,除按实际损失扣款外,还要追究物业公司相关领导责任。
26
物业消防
培训
组织物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1、要求物业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
3、要求每名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灭火要领,预防火灾发生,并提高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反映能力。
检查抽查
1、无培训计划扣1分;
2、未组织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扣2分;
3、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报警每人次扣0.1分。
27
档案资料
消防安防等安全资料管理
1、建立完善各种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工程、技术等档案、资料;
2、及时收集并保管好各种档案、资料;
3、设专人、专门资料柜保管档案、资料,完善借阅手续。
抽查
1、安全设施、设备等档资料不全缺少1种扣0.5分;
2、无专人、专门柜保管档案、资料,各扣1分;
2、无资料借阅登记,扣0.5分。
28
火灾扑救
火灾扑救及时准确
1、发现火警时,应迅速、准确的向消
防部门报告;
2、及时组织扑救;
3、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护好火灾现场;
4、如实向提供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
看实际
情况
1、发现火警时,不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扣2分;
2、火灾扑救组织不力,不迅速、准确、及时、扣10分;
3、以上两项如造成重、特大损失,根据核定火灾损失情况,再行扣罚。
29
火灾连
带责任
杜绝交行区域内
火灾影响我方
1、加强交行区域内的防火安全管理,防止交行区域内发生火灾影响我方;
看实际
情况
1、根据核定火灾损失情况,再行扣罚。
30
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重点目标、部位的安全防范
1、明确大楼内外安全保卫、安全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2、落实重点目标、部位防范责任制、工作要求;
3、每天巡视白天不少于4次,夜间不少于2次,做好巡视记录。
实际检查
1、大楼内外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的重点目标、部位不明确,扣每处1分;
2、重点目标、部位防范职责、工作要求不落实每项扣0.3分;
3、每天少巡视1次,扣0.2分,少填写1次巡视记录扣0.1分。
31
门卫管理
(一)
严格门卫管理把好入口关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公司下发的物业公司对网通大厦、二枢纽安全保卫工作职责,把好入门关。
1、主要门岗每班不得少于2人,各出入门不得空岗;2、严格会客登记制度;3、无证人员无“会客单”人员(含各种过期证件)不得进、出入大楼;4、员工出入大门必须持工作牌;5、员工及家属不得带小孩进入大楼;6、出入物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7、物业公司安保部主任或安全主管每天应对大楼人员的出、入情况、“会客单”的回收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工作证、无“会客单”人员和持过期证件人员出、入大楼;8、门卫接待人员每天要对“会客单”进行认真清点、核查。
9、制止各种无证人员强行进、出大楼,或出现蓄意闹事等过激行为,在制止不住,控制不了的情况下,应由当班门卫接待、门卫保安值班人员、值班班长或物业公司安保部主管人员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妥善处置;10、填好报警登记,记录好事件(案件)的处理情况。
实际检查
1、发现门卫岗空岗,1次扣1分;2、无证人员、无“会客单”人员进、出大楼,每人次扣0.5分;3、出入物品不履行登记手续,每次扣0.3分;4、员工及家属带小孩进入大楼,每人次0.2分。
5、发现各种无证人员强行进、出大楼或出现蓄意闹事等过激行为,在控制不了、制止不住的情况下,不及时报警或推卸报警责任的,每次扣2分;造成一般后果的扣2—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6—10分;6、无报警记录,无事件(案件)的处理情况记录的,每次扣0.5分;7、因未把住入门关,导致犯罪分子、行为过激者以及其他无证人员进入大楼,每人次扣2分;8、持证件过期人员出、入大楼每人次扣0.2分;9、物业公司安保部主任或安全主管每天未对大楼人员的出、入情况、会客单的回收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检查记录少1次扣0.1分;检查“会客单”少一张扣0.1分。
10、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物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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