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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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完整版
财务制度目录
前言——杨子贤………………………………………………..……………1
第一篇综合管理篇……………………………………………….……………
第一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郭晓东……………………………….….
第二章财务稽核制度——卢刚………………………….…..….………..
第三章员工借款制度——杨子贤…………………………………..……..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制度——沈术英……………………….………..….
第五章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王旭梅…………………………….……..
第六章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沈术英…………………………….……..
第七章关于物资采购中索取发票的规定——沈术英…………….……..
第二篇部门管理篇………………………………………..……………………
第一章财务部部门职责——郭晓东……………………………..……….
第二章财务部各岗位职责——本人本岗位…………………….….……
第三章财务内部票据流程——郭晓东…………………………………..
第三篇财务核算篇……………………………………………………………..
第一章财务核算制度——卢刚…………………………..……….………
第二章成本管理制度——沈术英………………………..………………..
第三章内部报表管理制度——郭晓东………………..………………….
第四章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制度——王旭梅……………………………
第五章产品销售价格管理管理制度——王旭梅…………………………
第六章客户盈亏考核管理制度——王旭梅………………………………
第四篇财产管理篇…………………………………………………………..….
第一章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任海珍……………………………….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郭晓东……………………………………..
第三章仓库管理制度——郭晓东…………………………………………..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卢刚……………………………………..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卢刚………………………………………
第五篇附图——卢刚………………………………………………………………
附图1:
成都佳雪食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图2:
成都佳雪食品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点分布图——郭晓东…….……
附图3:
成都佳雪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岗位图……………………….……
附图4:
财务部分工及职责一览表…………………………………….……
成都佳雪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部
财务制度
前言
财务管理制度作为公司必备的基本制度之一,历来与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理念、管理风格、组织机构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我们财务管理制度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从理论上讲,具备足够的广度和深度。
从实践上讲,具备可操作性。
二、注重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打破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局面。
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至上,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
四、注重发挥员工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五、注重发挥财务工作的核算、监督、参谋、服务职能。
第一篇综合管理篇
第一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企业内部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一套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规范完整的内部会计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等。
第二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四条货币资金的收支必须坚持“一支笔“的审批制度,除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外,其他一切收支,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一切货币资金的支付均应由经办人签字,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核实签字后,送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均应由相关岗位会计和出纳共同进行。
会计人员根据经办人员提交的有关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送交出纳;出纳对记帐凭证与原始单据进行复核无误后,方能向经办人收款或付款。
第七条公司的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现金管理条例》。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八条出纳应建立健全日记帐,逐笔及时记录货币资金收支业务。
帐目应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不得用“白条”抵库。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
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同时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支、费用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公司有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以申请备用金,在申请备用金时必须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和《借款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财务部对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与开户行核对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盘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现金盘点表,使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如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或盗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铭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部要掌握货币收支规律,作好资金的调度和平衡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必须做好货币资金的安全保护工作。
严禁XX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五条对于不同种类的付款,规定不同的授权人、权限和付款方式(例如应付帐款,公司内部往来帐和其他相关帐目),在充分利用信用条款的原则下执行付款程序。
被批准的付款申请应详细注明金额,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应根据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中的付款条款确定。
第十六条资金拆借业务,应严格履行转款手续并附借款协议。
第三节采购与付款
第十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视材料使用状况、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习惯及价格等因素,选择最佳的采购作业方案办理采购业务。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根据公司预算并结合实际需要,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办理请购手续。
第二十条凡不需用、不急用的物品一律不得采购或提前采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一般应签订采购合同,大宗原料及主要原材料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要素必须完整。
第二十二条采购员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办理入库和报帐手续。
《验收单》上应由供应商或送货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及时核对采购发票、验收单、合同等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第二十四条在采购中需办理预付款的,应按《应收及预付帐款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部应及时与财务部清理结算应付帐款。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付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采购部应将每次物资采购价格,以报表形式及时报至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对采购成本进行统一核算。
第四节实物资产
第二十七条实物资产内部控制主要是针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形态的资产进行内部控制。
第二十八条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贵重的实物资产应给予特别防护,以免盗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第二十九条一切实物资产收发的单据,应连续编号并妥善保管;对实物资产的收入、支出、保管的有关岗位应予以分立。
第三十条对实物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帐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超储积压、呆滞和不需用物资,应及时进行调剂、改装或向外推销,做到物尽其用。
对于超过规定期限的结算账款,应指定专人,进行追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实物资产的购置、计价、租赁、报废等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采购部与仓储部,应认真分析生产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库存量,达到最佳存货水平。
第三十四条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由所属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房屋、道路、围栏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实物资产,归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节筹资
第三十五条筹资活动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动规律,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
并在董事会批准的筹资方案内进行。
第三十六条搞好资金预测,尽量减少资金占用,对仓储物资、产成品、在途商品、结算资金确定合理期限,努力降低资金占用额。
第三十七条根据筹资成本和资金结构,选择最佳筹资方式,降低筹资风险。
第三十八条对以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应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正确反映企业负债水平和结构。
第三十九条以资本金方式筹集的资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和处置权,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抽逃或随意冲销。
第六节销售与收款
第四十条销售部应根据公司全年销售计划拟定月度、季度销售计划,销售计划不仅包括销售额、销售量,还应包括实施计划的具体方案。
第四十一条及时办理销售货款的结算。
销售货款的结算,应由财务部统一对外办理,销售部门开具发票及单证送财务部门签章后方可发货。
第四十二条办理销货退回和现金折扣业务,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授权审批。
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相互监督、各司其职。
负责实物接收、保管的人员应与账务处理的人员职务分离。
第四十三条因特殊原因需赊销的产品,由销售部预先按类别、品种、规格、数量、金额等分别造册登记,列出清单,报销售相关领导审定后,方可赊销。
第四十四条对于赊销业务中由于债务人破产、死亡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货款时,销售部门应及时取证查实后,按照有关报批程序和公司的授权权限,经批准后核销该笔货款,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应严格审核销售产品的各种凭证。
第四十六条对产品因质量或其他问题,需要降价处理的,在经品控部对该批产品复检认定后,由销售部提出降价处理方案,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销售应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第四十八条销售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合同执行情况,会同生产部门组织好产品的生产。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应对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合同认真地进行审查、核实。
保证货款及时结算并取得销售收入。
第五十条凡因市场变化需对产品进行调价时,严禁趁调价之机,开假发票、提前开出送货单转移产品。
凡价格由低调高时,从调价之日起,合同一律执行新价格,价格由高调低时,对已出具商品而未收到货款的,一律按原合同价格执行。
第五十一条销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各购货单位和个人的信息档案,收集各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减少销货退回,减少经济纠纷。
第五十二条公司出售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价款一般应在交付该资产时结清;若确有特殊情况,应按合同协议进行结算。
第七节成本费用
第五十三条各成本费用项目,必须根据核算期限内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消耗、费用,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计算,不得以计划成本费用、估计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代替实际成本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且以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核算各项成本费用。
第五十五条财务部进行生产成本核算时,必须按品种规格分类核算,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级核算部门,必须按财务部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及时报送报表。
第五十六条财务部应对各项费用按部门进行核算明细帐和总帐,月末将各项期间费用结转达至本年利润,期末不得有余额。
第五十七条为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公司对外捐赠、赞助支出,国家规定其他不能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等,都不能列入成本费用核算。
第五十八条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月末。
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保持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五十九条严格区分本期与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类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第六十条各项费用报销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相关成本费用核算具体方法必须按公司《财务核算制度》执行,保持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将变更原因及影响,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二章财务稽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防止差错的发生,杜绝违反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的行为,保障各项经济业务合理合法,保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制度规定,实行会计工作内部稽核办法。
第二条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专职或兼职稽核人员。
第三条经济业务入账前的审核。
经济业务发生后,首先由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财务收支业务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一支笔审批。
在办理收付款结算时,还需经出纳人员或结算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双重复核,内部转账业务要经会计人员和成本人员进行审核。
在编制记账凭证后,登记会计账簿之前,要由稽核人员进行全面的复核后方可入账。
第四条经济业务入账后,稽核人员要根据稽核工作的计划,对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有重点的稽核。
第五条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制止和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督促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第六条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技术要求:
1、原始凭证的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经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是否已经签章;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审核原始凭证所列数字,包括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小计、、合计是否正确、真实、文字和数字填写是否清楚。
2、记账凭证的审核。
审核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是否已经审核无误、是否同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审核会计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审核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的填写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的审核。
审核是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采用订本式;审核是否按规定启用会计账簿并填写启用表;审核是否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准确、全面地登记账簿,是否在登记后的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登记符号;审核登记账簿时是否按规定使用蓝黑墨水书写、是否连续登记,有无跳行隔页现象,结账及转页的手续是否正确;审核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是否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第八条会计报表的审核。
审核是否根据相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直接或分析填列;审核表中的上年数和计划数是否正确;审核表与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核表中相关经济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
第九条稽核人员应当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的计划、预算为依据进行审核工作。
第十条稽核人员对会计凭证的复核应当在记账凭证编完以后进行,以保证记账、算账、报账工作的按时进行。
对账簿的审核每月进行一次;对报表的审核在报表底稿出来之后进行,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对经过审核后的记账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都要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对复核出的差错要登记记录,做为考核会计人员工作业绩的依据,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对更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三条稽核人员的工作权限:
1、稽核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复核。
2、稽核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纠正工作中的错误。
3、稽核人员检查时,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会计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二章员工借款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在其急需周转用钱的,能照顾其工作生活进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三条由本公司所属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情形者,均可依照本办法之规定向公司申请借支:
1.本人或家属有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伤病。
2.公务需要。
3.其他临时紧急需要。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正式员工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
第五条无论因公或因私借款都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制《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及财务负责人核准,报总经理或授权签批人批签后,方可借款。
第六条因公借款视实际需要核定借款额度,依照第五条规定办理借支手续。
因私人借支,借款金额以当月薪资为限,若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超过当月薪金的应提供担保人(必须是公司员工)方能按第五条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第七条公务借款应于该公务处理完毕后三天内,附相关凭证及正式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并将剩余款项全数归还。
逾期未报销归还,并无正当理由者,可从该借款人薪资中扣缴。
第八条私人借款,属于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伤病者,应自借款次月份起,按规定时间自借款人薪资所得中平均扣缴摊还。
属于一般情况者,自借款资月份起,当月自借款人薪资中扣除。
第九条因公务事项借款人于尚未还清借款项而中途离职者,应将该案之凭证及剩余款项列入移交并交接清楚,否则接替人自行负责。
第十条凡私人事务借款人于尚未还清借款前离职者,须在离职前将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大额借支不能偿还,该担保人有代为清偿的义务。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严格费用开支标准,明确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节因公出差费用报销
第三条因公出差的审批
1、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出差应书面或口头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员工出差应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
2、未按规定批准而擅自出差的,所有费用由出差人员自理,同时按实际出差天数记旷工处理。
3、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表”,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作为报销差费用的依据。
第四条路途旅费及市内交通费报销
1、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员出差(除总经理批准外)不得乘座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出租车等交通工具。
2、乘座公司车辆出差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3、部门经理(含总助)以下人员(含部门经理)出差的市内交通按每天10元标准,未超过10元,凭票实报实销,超过10元,按10元报销,超过部份自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交通费实报实销。
第五条住宿费报销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制,超过报销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低于报销限额部分不补。
2、住宿费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员工级30元/天、主管级40元/天、部门经理70元/天、副总经理、总经理100元/天。
3、特殊情况必须超标准的须事前报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住宿酒店,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开支。
5、两人以上人员出差的,原则上两人同住一间,不得单人一间住宿,确因单住宿者,需事前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伙食补助报销
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实行补贴制,按省外、省内、不同级别不同标准补贴。
省外:
主管以下20元/天、部门经理(含总助)30元/天、副总经理、总经理50元/天,省内:
主管以下10元/天、部门经理20元/天、副总经理、总经理40元/天。
2、补助天数按实际出差的白天数计算,每过一个白天享受天。
3、采购员、驾驶员外出,当日返回者,不得享受补贴。
第七条员工出差完毕,必须在返回单位后一周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差旅费,不得压票,借用公款出差的要将余款退回,不得拖欠,否则将按公司有关备用金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条员工报销差旅费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有关票据和“出差审批表”粘贴好附于报销单后,经部门负责人、会计、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如发生票据丢失情况,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其路途费部分由本人写明情况,证明人签字,经公司总经理单独审批后报销,路途以外的任何票据丢失,皆由本人全额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附差旅费报销标准如下表:
级别
住宿
标准
交通费标准
补贴标准
路途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
省外
市内
员工
30
据实报销
10
20
10
主管
40
据实报销
10
20
10
部门经理
(含总助)
70
据实报销
10
30
20
副总经理
100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50
40
总经理
100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50
40
第五章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规范票据及印章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人员应妥善保存预留银行印鉴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
即:
财务印鉴和空白支票分开保管使用。
第三条财务专用章应由授权的专人自行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印章管理员如因短期出国、出差而需由他人暂时保管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的,必须经总经理授权并备案登记,以备查询。
第四条印鉴的使用实行保管负责制。
不同的印鉴分专人保管。
第五条按印鉴种类建立印鉴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印鉴使用情况,
第六章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公司的正常经济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物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财务部统一负责全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其他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部门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节发票的印制和领购
第四条对公司内部使用的发票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需要量和格式进行统计。
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和印制。
第五条对外使用的专用票据,如:
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普通销售发票等,则由财务部进行统一购买。
第六条各部门设专人领购发票,并且对所领用的发票进行登记。
第三节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七条内部使用的发票开具仅限于公司内部传票,不得私自对外开具。
第七条对外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才能开具。
第九条各门部门必须按规定存放和保管所领用的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交由公司统一保存或经公司同意并查验后销毁。
第四节发票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各部门询问、了解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接受公司授权检查人员的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关于物资采购中索取发发票的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票是指在采购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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