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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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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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标准(镇街卫生院)
单位:
考核日期:
考核总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1、综合管理(5分)
1.1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2分)
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问责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考核计划、工作流程、责任区域划分等,成立镇级关爱帮扶领导小组)
现场查阅机构相关资料。
无管理工作制度扣1分;问责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扣1分,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扣1分;未建立镇级关爱帮扶领导小组(镇政府红头文件)扣1分。
其它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2培训与督导(3分)
精防医生每人每年均应接受县级及以上技术培训;每年对辖区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不少于2次项目管理培训;乡镇对村卫生室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督导(每村一份督导记录),或在卫生院公卫科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资料中体现。
未按要求接受县级培训扣1分;每少一次项目管理培训扣1分;每次培训应包括培训计划、小结、培训内容、培训通知、签到、成绩单、考卷、培训相片等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乡镇对村每半年进行督导,督导记录内容齐全真实,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宣传(5分)
2.1工作计划及物资人员配备(0.5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配备专(兼)职人员;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备。
现场查看健康教育相关资料。
无工作计划扣0.5分,无专(兼)职人员扣0.5分;无场地、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2.2健康教育宣传资料(0.5分)
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查看健康教育材料档案或现有发放的健康教育资料为准
无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登记不得分,记录不齐扣0.5分。
2.3健康教育宣传栏(2分)
按照标准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
查看现场及档案、照片
无宣传栏不得分。
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记录扣1分,无具体宣传内容每次扣1分;每少一次宣传扣0.5分,每少一次宣传相片扣0.5分,相片不真实扣0.5分,扣完为止。
2.4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2分)
开展“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每季度一次开展1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
可以与其他宣传咨询活动相结合。
查看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档案和活动现场照片
每少一次活动扣1分;每次活动要有宣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宣传内容、小结、影像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管理(30分)
3.1建立纸质版居民健康档案(5分)
按照国家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档案索引,明确标注性别、年龄、特殊人群类型等信息。
建档率100%。
及时调整电子版档案状态,电子档案数量与在管患者数量相符。
现场查看纸质版、电子版居民健康档案各10份。
档案管理不规范每处扣1分;建档率每降5%扣2分;扣完为止。
3.2建立电子版居民健康档案(5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每处扣1分;建档率每降5%扣2分;扣完为止。
未调整电子版档案状态扣2分;扣完为止。
3.3纸质版、电子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质量(15分)
合格的健康档案其主要信息应包括:
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知情同意书、健康体检表、随访记录(每年4次以上)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档案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现场随机抽查10份纸质版、电子版居民健康档案,查看健康档案记录内容。
健康档案合格率≥90%得15分;健康档案合格率<90%,得分=(健康档案合格率/90%)×10分,无健康体检知情同意书每份扣2分,体检率≥70%,体检率每降低10%扣2分;体检项目不齐或电子档录入不齐每项扣1分,随访记录填写不完整每处扣1分,少一次随访扣2分,扣完为止。
3.4档案使用率(5分)
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中要有本年度《接诊记录表》。
档案使用率≥50%
健康档案使用率<50%,得分=(健康档案使用率/50%)×5分,《接诊记录表》未录入电子档案,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45分)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45分)
4.1患者检出率(2分)
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
查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按照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3.5‰、6‰的要求,每少
0.5‰扣2分,扣完为止。
4.2检出患者管理率(2分)
检出患者管理率=在管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100%(在管患者为已进行随访管理的患者)
(1)现场查看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资料
(2)随机抽查10份档案,核查档案完整性和动态使用情况。
电话回访核实档案真实性。
检出患者管理率为100%,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4.3患者管理率(2分)
患者管理率=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1%×100%
患者管理率≥20%得2分,患者管理率<20%,得分=(患者管理率/20%)×2分
4.4患者规范管理率(10分)
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100%
规范管理率=100%得10分,规范管理率<100%,得分=(规范管理率/100%)×10分.
4.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3分)
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60%
稳定率≥60%得3分,患者稳定率<60%,得分=(稳定率/60%)×3分,
4.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交换和录入(2分)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交换工作制度,每月按时上报《莱州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交换登记表》,及时将新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查看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和报表,
未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扣1分,报表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
4.7落实双向转诊制度。
(2分)
提供转诊制度、转诊流程和转诊记录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转诊制度扣1分;无转诊流程扣1分,无转诊记录本项不得分,转诊记录不全,扣1分,无转诊单扣1分。
4.8镇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活动情况(2分)
镇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关爱帮扶活动,有关爱帮扶活动记录。
有各村关爱帮扶领导小组名单(盖村委章)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未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不得分,无活动记录扣1分。
无各村关爱帮扶领导小组名单(盖村委章)扣2分,缺一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
4.9镇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1分)
登记本按村进行登记,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现场查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
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不得分;项目填写不齐,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10《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10分)
对每一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合格的《手册》内容包:
封面要有患者编号、括患者个人信息、既往治疗、康复情况、个案管理计划、随访记录表和年度效果评估等。
《手册》中应附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补充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
现场抽查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记录手册10本,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有漏项
《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建册数量每少一本扣1分;一处填写不全扣1分;不按规定随访缺一次扣2分;随访记录表填写不完整每处扣1分;少一次个案管理计划扣1分;无年度效果评估扣2分,扣完为止。
4.11各项报表(2分)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辖区各种月报表、季度报表、年报表及日常相关的临时报表。
现场查看各种报表
每迟报一次扣1分,每漏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各项报表情况以公卫科掌握情况为准。
4.12点对点技术指导记录(2分)
慢性病防治院每季度对镇街卫生院进行点对点技术指导,并留有记录,镇街卫生院每季度按时上报。
现场查看点对点技术指导记录
每少一份点对点技术指导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4.13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录入情况(5分)
每一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均要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患者基本信息真实、齐全;每年4次随访以上信息录入及时;随时录入死亡、走失、失访患者信息。
现场随机抽查系统中10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录入情况。
每少录入一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扣1分;患者基本信息不全或不详一项扣1分;每少录入一次随访扣2分;未及时录入死亡、走失、失访患者信息,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5、“686”项目管理(15分)
5.1建立“686”项目管理登记本(1分)
“686”项目管理登记本内容包括免费服药患者登记、高风险患者登记,要求内容填写齐全。
现场查看“686”项目管理登记本
无“686”项目管理登记本不得分,登记内容不齐扣1分。
5.2应急医疗处置(2分)
指纳入规范化管理的病人出现危险行为或自杀行为的处置措施。
需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非自愿治疗医疗意见书》,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每季度上报公卫科《处置记录单》。
每个单位每年至少上报2起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
现场查看《意见书》及《处置记录单》
每缺少一起应急医疗处置扣1分,每起无处置本项不得分。
每起有处置但未填写《意见书》及《处置记录单》各扣1分,《处置记录单》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5.3患者家属护理教育(6分)
每年对患者家属进行2次护理知识教育和培训
查看培训资料
每次培训应包括培训计划、小结、培训内容、培训通知、签到、培训相片等资料,缺一项扣2分,资料必须真实,不真实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5.4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6分)
对危险性行为3-5级的患者由镇街卫生院精防医生配合慢病院专科医生提供技术指导,一季度一次,填写《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记录》。
高风险管理患者的《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和随访记录表单独存放。
查看登记本、《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随访记录和指导记录
《个案管理服务记录手册》一处填写不全扣1分;不按规定随访缺一次扣2分;随访记录表填写不完整每处扣1分;少一次个案管理计划扣2分,《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单位:
考核日期:
考核总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说明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1、综合管理(5分)
1.1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制度(3分)
健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成立村级(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并上墙。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无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扣1分;未成立村级(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扣1分,关爱帮扶小组未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
1.2资质与培训(2分)
具有医疗卫生执业资质,每人每年均应参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专业技术培训。
未按规定完成相应培训扣2分。
2、健康教育宣传
(20分)
2.1健康教育档案管理(5分)
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包括宣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宣传内容、小结、影像资料等。
查看健康教育工作资料。
无健康教育活动记录不得分,相关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2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5分)
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查看健康教育材料档案或现有发放的健康教育资料为准。
无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登记不得分,记录不齐扣1分。
。
2.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10分)
按照标准设置了健康宣传栏(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
查看宣传栏更换资料。
无宣传栏扣5分。
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记录扣2分;无具体宣传内容每次扣2分;每少一次宣传扣2分;
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75分)
3.1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5分)
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填写内容真实、完整,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查看村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
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本不得分;项目填写不齐,每项扣1分;是否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2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10分)
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对患者的关爱帮扶情况。
查看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记录
无村级(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齐扣5分。
3.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情况(40分)
对每一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注意收集信息,协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每年进行4次以上随访,填写随访记录表,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复诊,进行康复指导。
查看随访记录表查看信息收集记录本
无随访记录表信息收集记录不得分;内容填写不全或不符合逻辑每处扣5分;缺一次随访记录扣10分;
3.4村级(社区)报表(10分)
每月及时上报本村精神疾病患者新发、死亡、走失、迁入等情况。
每年底前完成精神病人变动情况统计表、精神病人人数统计表(由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镇级报表制定村级报表),并按时报辖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留档一份。
现场查看各种报表的填写与上报情况
每漏报一例患者扣2分,漏报一种报表扣2分,报表数据错误扣1分。
3.5应急医疗处置
(5分)
协助精神卫生机构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现场调查
不协助精神卫生机构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不得分。
3.6“686”项目管理
(5分)
协助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开展“686”项目管理工作。
访谈乡镇卫生院精防医生
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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