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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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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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目录
目录 2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
二、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3
三、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3
四、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5
五、装配线安全操作规程 5
六、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6
七、配电柜/箱安全操作规程 7
八、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8
九、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9
十、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0
十一、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0
十二、打包机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三、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五、注塑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六、拌料机操作规程 13
十七、冲床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八、交流电焊机操作规程 15
十九、冷却塔安全操作规程 16
二十、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15页,共15页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0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0工作前应祥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止工作时发生意外。
3.0维修线路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0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0工作中的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0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0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8.0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干粉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9.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擦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0.0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二、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储气罐的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储气罐
3.0职责
机修工、责任人执行本规定。
4.0操作程序
4.1使用前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气,安全附件工作是否灵敏,外观是否完好。
4.2在使用中容器应避免日晒雨淋,严禁超温超压,外部油漆应保持完好,防止表面金属锈蚀。
4.3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
在使用过程时,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剥离破碎,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
4.4安全阀和压力表应定期检验。
4.5为了保证容器的容积,油水排泄阀应每天排放2-3次。
三、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0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本机床。
2.0工作前认真作到:
2.1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2检查机床、工作台、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2.3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班组长或设备员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2.4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限位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2.5检查机械、液压、气动等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6检查各刀架应处于非工作位置。
2.7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2.8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
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
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或机动(手位)泵打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9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按说明书规定及液体静压装置使用规定(详见附录Ⅰ)的开车程序和要求作空动转试车3~5分钟。
检查:
⑴操纵手柄、伐门、开关等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⑵安全防护、制动(止动)、联锁、夹紧机构等装置是否起作用。
⑶校对机构运动是否有足够行程,调正并固定限位、定程挡铁和换向碰块等。
⑷由机动泵或手拉泵润滑部位是否有油,润滑是否良好。
⑸机械、液压、静压、气动、靠模、仿形等装置的动作、工作循环、温升、声音等是否正常。
压力(液压、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凡连班交接班的设备,交接班人应一起按上述(9条)规定进行检查,待交接班清楚后,交班人方可离去。
凡隔班接班的设备,如发现上一班有严重违犯操作规程现象,必须通知班组长或设备员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否则按本班违犯操作规程处理。
在设备检修或调整之后,也必须按上述(9条)规定详细检查设备,认为一切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3.0工作中认真作到:
3.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3.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
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磨削量和切(磨)削速度。
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机床。
不准精机粗用和大机小用。
3.3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
找正刀具、工件不准重锤敲打。
不准用加长搬手柄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3.4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尾座套筒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刀套等。
3.5传动及进给机构的机械变速、刀具与工件的装夹、调正以及工件的工序间的人工测量等均应在切削、磨削终止,刀具、磨具退离工件后停车进行。
3.6应保持刀具、磨具的锋利,如变钝或崩裂应及时磨锋或更换。
3.7切削、磨削中,刀具、磨具未离开工件,不准停车。
3.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3.9液压系统除节流伐外其他液压伐不准私自调整。
3.10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和工作台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
3.11经常清除机床上的铁屑、油污,保持导轨面、滑动面、转动面、定位基准面和工作台面清洁。
3.12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爬行、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3.13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总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3.14不准在机床上焊接和补焊工件。
4.0工作后认真作到:
4.1将机械、液压、气动等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板到非工作位置上。
4.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4.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
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
4.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附录Ⅰ:
液体静压装置(如静压轴承、导轨)使用规定
1.0先启动静压装置供油系统油泵,一分钟后压力达到设计规定规定值,压力油使主轴或工作台浮起,才能开动机床运转。
2.0静压装置在运转中,不准停止供油。
只有在主轴或工作台完全停止运转时,才能停止供油。
3.0静压供油系统发生故障突然中断供油时,必须立即停止静压装置运转。
4.0经常观察静压油箱和静压轴承或静压导轨上的油压表,保持油压的稳定。
如油压不稳或发出不正常的噪音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工作。
5.0注意检查静压油箱内油面下降情况,油面高度低于油箱高度的三份之二时,必须及时补充。
6.0二班制工作的机床:
静压油箱每年换油一次,静压装置每年拆洗一次。
四、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0砂轮机有防护罩。
2.0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贡,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正常运转。
3.0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方能进行工作。
4.0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5.0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6.0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7.0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开动。
8.0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有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9.0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
装砂轮时,要加垫、保证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检之后才能便用。
10.0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2至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11.0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
12.0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13.0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
磨活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4.0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5.0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
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碎。
16.0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7.0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
厚薄度与大小,可根据经验以保证安全的原则。
18.0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五、装配线安全操作规程
1.0装配的各工位人员必须熟悉自己使用设备的性能,结构。
掌握操作要领及操作程序,禁止超性能使用。
2.0开机前检查各工位的气源连接是否可靠。
3.0开机时,首先将总电源开关闭合,然后再启动各工位电源,进行设备试运行,检查每个工位的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4.0对装配线的上滑轨要不定期的进行脂润滑。
5.0对装配小车要定期检查,看轮子是否松动,各种定位块的螺丝是否松动或脱落。
6.0装配结束后,首先关闭各工位设备的电源,再切。
六、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1.0运行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变压器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0新装或检修后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作下列检查:
2.1核对铭牌,查看铭牌电压等级与线路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2.2变压器绝缘是否合格,检查时用1000或2500伏摇表,测定时间不少于1分钟,表针稳定为止。
绝缘电阻每千伏不低于1兆欧,测定顺序为高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低压闸。
2.3油箱有无漏油和渗油现象,油面是否在油标所指示的范围内,油表是否畅通,呼吸孔是否通气,呼吸器内硅胶呈蓝色。
2.4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
2.5瓷套管应清洁,无松动。
3.0电力变压器应定期进行外部检查。
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4.0无人值班的变压器,其容量在3200千伏安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容量大于320千伏安,但小于3200千伏安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5.0大修后或所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内,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6.0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如油温高、声音不正常、漏油等)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
7.0运行变压器应巡视和检查如下项目:
7.1声音是否正常,正常运行有均匀的嗡嗡声。
7.2上层油温不宜超过85℃。
7.3有无渗、漏油现象,油色及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7.4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7.5防爆管膜无破裂,无漏油。
7.6瓦斯继电器继电器座-TP-28X窗内油面是否正常,有无瓦斯气体。
8.0变压器的允许动作方式
8.1运行中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8.2加在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
8.3变压器可以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正常过负荷可以经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的温度以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的负荷,由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确定。
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过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9.0变压器可以并列运行,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线圈接线组别相同。
9.2电压比相等,误差不超过0.5%。
9.3短路电压相等,误差不超出10%。
9.4变压器容量比不大于3:
1。
9.5相序相同。
10.0变压器第一次并联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
11.0不带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分接头。
32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在分接头倒换前后,应测量直流电阻,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
12.0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须遵守以下程序:
12.1高低压侧都有油开关和隔离开关GSG1-100系列隔离开关GSG1-100100A-4P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向低压母线充电,停电时顺序相反。
12.2低压侧无油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先投入高压油开关一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的刀闸、空气开关等向低压母线供电。
停电时顺序相反。
13.0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后,立即报告领导,并准备投入备用变压器。
13.1上层油温超过85℃。
13.2外壳漏油,油面变化,油位下降。
13.3套管发生裂纹,有放电现象。
14.0变压器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联系停电处理:
14.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有放电声。
14.2变压器的温度剧烈上升。
14.3漏油严重,油面下降很快。
15.0变压器发生下列严重事故,应立即停电处理。
15.1变压器防爆管喷油、喷火,变压器本身起火。
15.2变压器套管爆裂。
15.3变压器本体铁壳破裂,大量向外喷油。
16.0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同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变压器及周围电源全部切断后用泡沫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7.0出现轻瓦斯信号时应对变压器检查。
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无油时应加油。
如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时,应观察气体颜色及时上报,并作相应处理。
18.0运行变压器和备用变压器内的油,应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简化试验。
19.0备用变压器必须保持良好,准备随时投入运行。
七、配电柜/箱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保证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车间低压配电柜(箱)。
3.0职责
电工、配电柜责任人执行本规定。
4.0操作程序
4.1配电柜(箱)应有明显的标示和统一的编号。
动力配电柜(箱)应详细的表明回路名称和属设备。
4.2各配电柜应指定责任人,非责任人不得操作开关设备。
照明除外,责任人应有具备一定的安全用电知识的人。
4.3当有操作任务时:
分闸时应先关空气开关切断负荷,再拉开闸刀开关。
合闸则相反。
严禁带负荷拉、合闸刀开关。
4.4设备检修时关断电源后应在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并上锁。
4.5开关不明原因跳闸时、应及时报告电工,待查明原因后方可再次合闸。
不可擅自操作。
4.6当线路或开关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向电工报告。
由电工来修理。
4.7开关操作完毕及时关闭柜门。
八、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0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0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0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0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0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5.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5.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5.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0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0严禁超载使用。
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0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0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10.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10.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10.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0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11.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
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0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
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12.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0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13.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0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14.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14.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0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15.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15.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九、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0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1.1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1.3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1.4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1.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1.6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1.7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
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8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9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2.0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1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2.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2.3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2.4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2.5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3.0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3.1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3.2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3.3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3.4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3.5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0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4.1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4.2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4.3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4.4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4.5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4.6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4.7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5.0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5.1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
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5.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5.3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6.0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6.1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6.2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6.3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6.4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7.0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7.1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7.2在防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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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