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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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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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立项
申
请
书
---------号
团队名称:
山东女子学院信息先锋社会实践团
立项类别:
校级立项(√)院级立项()
申报人单位:
信息技术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2013年6月
团队名称
“中国梦、青春行”大学生社会实践团
所属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团队级别
校级团队(√)
院级团队()
支部级团队()
团队类别
项目化团队()
体验式团队()
综合型团队()
实践主题
专题调研(√)社会调查(√)
支农支教()培训指导()
科普宣传()科技指导()
科研攻关()课题合作()
创新实践()创业实践()
政策宣讲()文化传播()
帮残助困()法律援助()
医疗卫生服务()
其它()
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
就业创业见习()
其它()
主题:
农村留守儿童网络安全调研与对策分析——以临沂、日照两地为例
接收单位(个人)
接收单位或接收个人所在单位全称
临沂市沂南县红嫂基地
日照市莒县民政局
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个人姓名
唐经理
陈常青
联络方式
接收单位(个人)简介:
本次调研主要在临沂、日照等区县农村开展,活动得到当地政府和团组织的支持。
团队到达当地以后,会积极联系当地团组织,希望与当地团组织合作,形成合力,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暑期安全问题提供一些帮助,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更全面的支撑材料。
目前已联系莒县民政局和沂南县团县委以及沂南红嫂基地。
活动计划
一、主题:
1、农村留守儿童网络安全调研与对策分析
——以临沂、日照两地为例
2、农村女性网络教育问题的调研与分析
——以临沂地区为例
二、背景及意义
网络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青少年对网络使用的普及率也逐渐增长,网络极大地开阔了青少年的视野,给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便利和乐趣。
但是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也是人尽皆知的,所以我们不得不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
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网络安全问题展开,调研围绕青少年对网络的是非判断能力强弱和青少年对网络的依赖程度等。
与红嫂基地联系,挂牌(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联系人唐经理15863916222
与沂南团县委联系,共同开展暑期调研活动,共同建设青少年绿色网站。
联系人石老师0539-3221658
三、时间
2013年7月20日——2013年7月30日
7月20日——23日,分组调研(临沂、日照两个调研小组)
7月24日——25日,红嫂基地挂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7月26日——27日,与当地部门进行交流、座谈
7月28日——29日,汇总调研成果,做好实践活动的总结
四、活动地点及路线
分组调研由小组长带队完成,时间是20日至23日,地点在临沂市沂南县、河东区、罗庄区、日照市莒县;24日至25日到沂南红嫂基地集合,进行挂牌仪式和爱国主义教育;26日27日两天走访联系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收集资料;28、29两天汇总调研成果,做好活动总结。
五、预期成果
1、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网络信息需求和安全问题
2、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电脑知识,健康上网,建设特色网站一个
3、完成调研报告
4、在红嫂基地挂牌
5、结合孙龙梅老师的研究课题,做好农村妇女的网络教育问题,发挥我院大学生专业特长,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家乡经济文化建设。
团队组成情况
姓名
性别
学院
学历
年级
家庭
所在地
联系方式
承担
工作
陈曦
男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2级
队长
闫凡涛
男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1级
调研
王光华
女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2级
调研
李菲
女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2级
微博宣传
王彤彤
女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2级
信息采集
杨莉丽
女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1级
撰写报告
唐雅
女
信息技术学院
本科
12级
调研
指导教师
(专业教师)
姓名
孙龙梅
是否随队
活动
否
工作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
职务职称
教师副教授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
姓名
孙利华
工作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
职务职称
团总支书记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队长
姓名
陈曦
院系
信息技术学院
年级
12级
学历
本科
联系方式
电话:
手
E-mail:
团队构成
总人数:
9
专业教师:
1人,政工干部:
1人,本专科学生:
7人
附件2:
山东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和指导老师各一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申请书在校团委登记立项。
实践活动中,注意与校团委老师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5、各团队成员应积极的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6、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
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7、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8、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山东女子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9、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0、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1、各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2、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3、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无理要求。
14、各团队不能随意接受贵重礼品及现金。
15、本守则的解释权在山东女子学院团委。
领队签字:
队长签字:
二〇一三年月日
附件3:
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对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详细阅读与透彻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
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
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承诺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团队名称:
信息先锋实践团
队员签名:
二零一三年月日
5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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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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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学生 社会实践 活动 团队 项目 立项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