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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审发67号
宜审发〔2007〕67号
宜宾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审计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和《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
《宜宾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和《宜宾市审计局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经各科室、分局讨论修改,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
印发制度通知
抄送:
省审计厅,市纪委监察局,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
局内分送:
局领导,存
(1)。
四川省宜宾市审计局2007年6月18日印制
共印20份
宜宾市审计局
审计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八不准”的规定,加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教育管理,全过程、多角度地对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廉政情况进行书面反映,促进审计机关行风建设。
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廉政档案内容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第二条 廉政档案的建档范围是审计组和全局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副县级以上干部按干管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审计组廉政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审计项目通知书;
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包括:
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外勤经费自理结算情况、审计组廉政监察员对审计组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审计纪律的书面评价等),由兼职廉政监察员填列后送局监察室。
3、《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遵守廉政纪律征求意见表》及被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廉政情况的书面评价;
4、对审计组、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和“八不准”审计纪律回访情况;
5、群众举报反映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的问题及查证核实处理情况;
6、审计组成员违反廉政纪律所受处分的书面记录。
7、其他需要列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第四条 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
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内容详见附件):
;
3、收受礼品登记的情况;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6、民主评议科级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7、局党组领导、局纪检组对其廉政谈话的情况;
9、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的情况;
10、信访举报查处的有关情况;
11、接受廉政询问、诫勉、待岗的情况;
12、因违规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13、其它需要列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第五条局监察室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归档和日常管理,有关科室、分局及人员积极协助配合。
廉政档案按每一审计组和每一名科级领导干部立卷。
审计组档案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归集,个人档案以每一年度立卷。
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有效的原则,本着对组织和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廉政档案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做到规范、完整,严格保密等规定。
第六条 廉政档案的使用:
1、为上级机关和局党组了解掌握审计组和我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搞好教育、监督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为上级组织部门和局党组考察评估审计组,提拔、任用和奖惩干部,提供党风廉政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由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
1、《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姓名
工作
部门
职
务
应
当
报
告
事
项
1.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个人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9.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说明
1.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报告人签名:
受理部门签名(盖章)受理日期:
年月日
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
审计项目名称
实施项目时间
审计组组长
廉政监察员
审计组成员
审计报告文号
审计期间外勤经费自理结算情况:
勤政廉洁情况评估;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说明:
勤政廉洁情况包括:
审计组及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情况、执行廉政纪律和“八不准”审计纪律及保密制度等情况,
兼职廉政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宜宾市审计局
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试行)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依法从审、秉公执法、文明审计,根据审计署《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组成员在3人及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兼职廉政监察员在局纪检组和所在审计组长的领导下履行廉政工作职责。
第二条审计组应在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人员分工中,明确1名审计组成员为兼职廉政监察员。
第三条兼职廉政监察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审计署《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八不准》纪律,能充分履行职责,敢于管理、敢于监督。
第四条兼职廉政监察员的职责
(一)除正确履行审计组业务分工职责外,监督检查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情况:
1、监督审计组及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情况;
2、监督审计人员秉公执法情况;
3、监督审计组及审计人员保密制度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有无泄露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形成的涉秘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二)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审计组廉洁自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和审计组审计纪律的执行;
2、协助处理被审计单位接待工作中的具体廉政事项;
3、注意发现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提出表扬建议;
4、发现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避免违纪问题发生,并向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纪检组和分管科室领导报告;
5、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建议。
第五条 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工作程序
(一)进点前,兼职廉政监察员协助审计组长有针对性地对审计组进行廉政勤政教育,提出要求,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在下达审计通知书前,督促审计组领取《审计公示》(实行就地审计项目,下同)和《审计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反馈表》,将审计公示及反馈单随审计通知书一起提前3天送达被审计单位。
(二)进点时,兼职廉政监察员要及时在被审计单位的政务公开栏或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宣传审计组廉政规定和《宜宾市审计人员“八不准”工作纪律》,争取被审计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兼职廉政监察员对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勤政廉洁情况开展全程跟踪监督。
(三)出点前,兼职廉政监察员协助审计组长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将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及廉政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并在充分征求审计组长意见后,负责归入审计廉政档案,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反馈《审计人员遵守纪律情况反馈表》。
回机关后,要如实向领导或纪检组汇报审计组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提供廉政建设方面的好人好事,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及时表扬;对违反廉政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予以处理。
审计项目结束后将审计组廉政档案移交给监察室。
第六条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廉政监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履职情况将与任职考核、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等挂钩。
对切实履行职责、所在审计组及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较好的兼职廉政监察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因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审计组及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监督检查不力或隐瞒不报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列入个人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性质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
《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勤政廉洁情况评估表
审计项目名称
实施项目时间
审计组组长
廉政监察员
审计组成员
审计报告文号
审计期间外勤经费自理结算情况:
勤政廉洁情况评估: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说明:
勤政廉洁情况包括:
审计组及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情况、执行廉政纪律和“八不准”审计纪律及保密制度等情况,
兼职廉政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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