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学生会日常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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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会日常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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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会日常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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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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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第一章总则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为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而设置的学生组织,是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学生会基本任务 :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
团结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 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反映广大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予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院事物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为学院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
3、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我院专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4、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5、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6、本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 成员的基本权利:
1、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 成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规、院纪以及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4、各级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严谨,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 各项职责:
1、主席团职责:
(1)带领学生会向积极稳定、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2)科学、合理的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
(3)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监督指导各部门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
(4)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分管若干部门,并确保所属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2、部长职责:
(1)积极协助团委、主席团做好各项工作, 并认真完成上级给予的任务。
(2)负责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
(3)负责本部人员及日常事物的管理工作。
(4)做好本部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3、副部长职责:
(1)积极协助团委、主席团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给予的各项任务。
(2)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工作,完成自己的分工任务。
第三章 管理细则
为了有效的约束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行为,提高会议和活动的效率,增强人文学院学生会成员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根据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各部门的职能,特制定以下细则,并以此为准则,奖优惩劣,对每个成员进行评估。
一、 学 生 会 办 公 室 管 理制 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并监督执行。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2:
00,下午2:
30—6:
00,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班任务,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3.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4.爱护办公室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学生会所有物品归公所有,所有成员须妥善使用,爱护公物,不得损害。
(1) 学生会办公室物品由值班人员管理负责,各部室专用物品由各部委派人员专门管理 ,其他部室如需使用需获得管理人员允许,使用后立即归还。
(2)学生会公有物品(如展板等)使用,须到值班主席处登记,请求批准。
使用后归还登记。
(3)所有物品在使用中受到损坏,由使用人员负责修复赔偿。
如有成员故意损害公共物品除按规定赔偿外,按违纪处理。
二. 文 件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文件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特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
各部类文件、活动资料、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奖品纪念品颁发记录、驻外干部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秘书处存档。
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秘书处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保管。
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秘书处存档。
活动策划于活动举办前一周内递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该活动主办部长负责。
4.副部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一学期为单位定期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和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交由秘书处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团委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7.如借用有关活动档案,须经团委值班主席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
三. 学 生 会 会 议 制 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以及各部例会。
2、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
主席团例会:
每周一下午5:
30;部长例会:
每周二下午5:
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各部门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要及时上报秘书处。
4.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必须向上级直接领导请假。
所有会议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负责按违纪处理。
迟到、请假两次以上者以勒令退会处理。
5.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一份,由秘书处保存,由秘书处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两次以上者作勒令退会处理。
6.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赴各部人员纪录,不定期由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
7.在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8.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自觉维持会场秩序;会后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值班制--每部一周)。
四、宣传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学院良好的形象, 宣扬正确的人文理念,传播先进的个性思想,要求学生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本规定:
1. 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包括报纸、网络、工作简报、以及海报、展板等其他宣传品。
2. 宣传文字撰写及宣传品制作规定。
(1)各部门须在各种宣传品制作之前. 确保宣传内容健康向上、准确无误。
秘书处负责工作简报的撰写,须在活动完成两天之内,将工作简报送至校团委及红色战线等宣传部门并上传至我院学生工作网页。
《芳林》报社在出版每一期报纸及上传文章到网络版之前,都要确保所刊登内容的积极向上,客观准确。
秘书处、芳林所撰写稿件、我院学生工作网页宣传内容及学生会所有对外宣传材料须经团委审定、批阅后方可上传、刊登或发表。
学生会各项活动期间,宣传部要确保海报的张贴及展板的展出及时有效,并定期回收。
(2). 各部门搞活动时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并确定宣传方案。
第四章 学生会奖惩、问责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会干部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学生会管理细则,进一步保障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学生会奖惩、问责制度。
一、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
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问题,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
二、对于出现责任问题的学会生会成员的处理。
1.根据人文学院学生会管理细则,凡出现两次违反学生会管理规定的成员,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三次违反学生会管理规定的成员,勒令其退会
2.以上制度适用于学生会每个成员。
3.以每学期为时限,根据各种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表扬及适度奖励。
第五章学生会各级干部选举制度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团委委员两名;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特殊情况可设两名副部长)。
2.学生会主席一般由上届主席团提名后公开竞聘产生。
并经院党委、团委审定。
3.各部正副部长由主席团讨论推举产生,并报请团委批准。
4.学生会各部部员以公开竞聘的方式、经各部部长选拔产生。
5.因干部自然免职或辞职引起空缺,影响工作开展时,征得院党委、分团委同意后,由主席团研究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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