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道学院文件.docx
- 文档编号:2835774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31KB
兰州铁道学院文件.docx
《兰州铁道学院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兰州铁道学院文件.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兰州铁道学院文件
兰州铁道学院文件
兰院校产发[2001]9号
关于下发兰州铁道学院校办
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兰州铁道学院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积极推进我校校办产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学校对校办企业“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要求,并结合校办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兰州铁道学院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一、校办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
校办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遵循“全员职工竞争上岗的全员聘用制’’原则,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真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其配套改革措施为:
(一)全员聘任,竞争上岗
实行企业经理(院长、厂长)负责制。
学院全资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由学院考核聘任,受聘者在聘期内要保证本企业的资产增值,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经理(院长、厂长)有权对所有专兼职人员择优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建立员工竞争和科学管理机制。
校产处按院有关规定对企业内部人员流动实行管理,对各企业招聘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微观放活,以避免人才流向和分布失控。
各企业在聘用各类人员时,应优先考虑聘用学院企业正式职工。
(二)职工福利、待遇
学院企业聘用的正式职工在受聘期间,享受学院同岗位、同职务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津贴及岗位津贴由企业自行发放。
被企业聘用的正式职工,若退休或本人自愿退职,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其退休人员由学院管理,享受校内职工人员同等待遇。
企业人员在受聘期内,若工作关系发生变动,将档案工资介绍到新单位。
企业人员的工资关系仍按学院的档案工资管理,学院其他编制人员增加工资时,受聘企业人员亦相应增加其工资额度并进入档案工资直至退休。
企业编制正式职工在住房及医疗福利等方面与其他编制人员一视同仁,由学院负责解决。
企业编制.人员的管理按聘用合同相关内容执行。
(三)职称评聘等问题
企业编制人员在职称评审上与其他在校职工同等对待,企业实行评聘分离制度,对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人员可参加教师等系列的职称评审,对成果突出、业绩显著的科技人员,可以实行低职高聘。
企业编制人员中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参加教学、科研工作的由学院按规定发给工作量酬金。
企业编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职攻读研究生,待遇与其他单位在职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校办企业的重组调整
科学合理地调整我院校办企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企业资产重组,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率。
在企业重组调整中,考虑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对三个二级学院及三系所管企业,学院继续给予支持,促其尽快发展,机关职能处(部)所管企业原则上归统一管理,使我院的校办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结构调整必然要牵涉企业的重新布局和关、停、并、转,结构调整与改制工作应同步进行。
企业结构调整即重组整合的方案为:
(一)新技术产品拓展型企业三家:
兰州天际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改制后建立研究、开发\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的现代经营管理机制);兰州在线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有限公司抓紧组建);精细化工厂(改造设备,扩大规模,更新包装,注册“治腐灵”商标,办理“机油乳剂”产品的三证,适时改制)。
学院将在政策、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做为学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企业的龙头,带动校办企业朝着高科技方向发展,并示范和孵化出新的高科技企业。
逐步发展形成高科技企业群。
(二)工程科技服务型企业四家:
勘察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兰州铁成土建新技术开发公司(将工程检测事务所、测量队、土木新技术开发中心、土建实验中心四家企业合并组建并适时转制);兰州兰铁房地产公司。
学院主要通过技术力量的投入和借助学院的声誉加以扶持,抓住西部大开发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保持特色,出精品,创名牌,扩大影响,条件成熟时,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实力。
(三)工业应用产品开发型企业四家: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兰州建材设备有限公司(由兰州信实预制构建厂、物资设备科技实业公司二家公司合并组成,并改制为有限公司);兰州天宜化工厂(抓紧改制运作,并根据市场情况,经充分论证后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值和效益);新技术开发公司(抓紧清理长期拖欠的债权债务)。
学院将积极引导这类企业进行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开拓市场,依靠自身的能力生存、发展。
(四)教学科研服务型企业四家:
机械工厂;印刷厂;金玉宾馆;劳动服务公司。
这类企业以为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校内外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窗口作用。
学院支持这类企业按照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进行校园周边开发,扩充服务网点,稳定增加收入,在竞争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按照后勤改革社会化和“小实体、大服务”的方向,将节能电气厂、生活服务公司、维修队划归后勤,与后勤实体重组,由后勤办公室管理,不再按校办企业管理。
关、停企业为:
(一)计算机工程公司资不抵债,待清理债权债务和人员处理后,再行决定。
(二)科技咨询中心;甘肃智信科贸实业公司;兰州信通科教公司;兰州安宁兰鹤科技开发公司;通控信技服务部五家企业,因连续两年无业绩,应立即关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注销手续。
校办企业根据“十五”规划确定的总规模及产值,逐年分解任务,落实计划指标。
三、校办企业的改制
校办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在谋求学院和企业尽快发
展的前提下,积极稳定地推进校办企业的改制工作,使校办
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离、管理科学的
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
企业改制工作需要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注册资金问题
1.企业建厂初期从学校以借款方式获得的资金,在清产评估的基础上,原则上如数偿还。
但据企业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也可转为投资。
’
2.对由于历史原因学校对部分企业注册时虚拔的固定资产,学校物资管理部门应办理有关资产转移手续,学校物资部门及财务部门不再挂帐。
3.对原由学校虚投企业注册但已办理过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划拨给企业的固定资产,无法再作为学校投,入注册资本,其注册资金缺额可考虑以以下办法补齐:
(1)以学校拔给约其他实物作为投入,保证学校的资本金中资产额度不变;
(2)由企业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补齐或由学校投入资金补齐(资金来源为上交经费);
(3)吸收其他股东.入股补齐并改制;
4、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金投入的,必须具有法定机构评
估的有效证明。
(二)企业改制中的产权界定问题
校办企业的产权界定应根据校办企业资金形成过程,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和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为准。
(三)企业改制中学校的股权问题
原则上学校对调整或改制的校办企业实行独资或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如有实力的企业或财团入股并要求控股的,学校可考虑由他人控股。
(四)学院与改制后的校办企业的关系问题。
1.为了使枝办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学校不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作为出资人,学校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
2.学校通过企业董事会实行管理,学校控股的企业由学校法人代表兼任董事长或委派董事长。
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由一人担任。
学校校办产业处职能由行政管理为主转为以资产管理为主,努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有利于发展的宽松环境和条件。
3.对暂不改制的企业,学校及职能部门参照国有独资企业进行管理。
(五)改制实施步骤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2.清理企业资产及组织评估。
3.确定企业性质并寻求合作股东。
4.成立“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拟订企业章程。
5.通过董事会完善企业组织机构及配备人员。
6.办理工商、税务、资质等手续。
四、新办企业的问题
1.新办企业必须选择科技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和技术,不再开办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含量低的生产性企业,适度发展商贸企业;
2.根据学校校办产业发展的规划,今后只新办院级企业;
3.新办企业的条件和开办程序严格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4.新办企业须向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资方向、投资额度、市场预测、人员配备、资金到位等情况做出全面说明和可行性分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以学校约名义申办企业。
5.学校对批准新办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
6.鼓励和支持企业强强联合,适时组建校办企业集团总公司,积极创造条件申办上市公司。
五、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1.股份制企业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各企业约全体股东。
学校独资尚未改制的校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企业对其固定资产依法具有经营使用权。
2.企业和董事会有责任和义务管理使用好学院与其他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促使其保值增值。
3.学校控股或学校独资企业一次性购置价格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应通过董事会或通报校产处请示院领导,经同意方可购置。
4.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使用制度,保持固定资产的完好率。
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年报制度。
固定资产年报与财务年报同时完成,并同时提交董事会及企、事业法人股东,
5.对维修不好或维修费及管理费过高加重企业成本、或无维修价值和保留价值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经董事会委派有关人员认定后,企业有权进行报废、转移、变卖等处置,其残值或转卖收入按有关财务规定入帐和使用,但对原值超过3万元的仪器及设备等的处置,必须报经董事会批准,并事先按公司章程规定向有关股东适报。
6.企业终止,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后,其固定资产与其他资产一并按照公司章程分割交付股东。
7.未改制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学校独资公司相同,即视学校为公司的唯一股东。
六、企业经费上交
校办企业占用学校资源,享有优惠政策,按规定应对学校有经济回报,学校为支持各企业垫支的有关费用应全额上交。
(一)学校未改制企业上交经费的规定:
1.学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住房公积金;
2.按甘肃省核定的职工养老金比例计算的正式职工养老金;
3.核定正式职工的工资,由企业自定标准,按月发放,原则上学校不再垫支,个别困难企业可以贷款形式向学校申请垫文,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企业须按时返还;
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免税税额均应全部上交,作为国家对学校教育的支持,但考虑到我院校办企业的情况,经学校同意企业可留用免税税额约一定比例。
企业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上交,企业税后利润除按规定提取的公积金和盈余公益金后,剩余部分上交比例不低于35%。
(二)有限责任公司(含股份公司)上交经费的确定:
1.足额返还学校为校办企业正式职工垫支的下列费用;
(1)学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住房,公积金;
(2)按甘肃省核定的职工养老金及事业保险金比例计算的正式职工养老金和保险佥;
2.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由董事会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3.股份制企业在学校持有股份的利润分配中,若含为扶持企业做出贡献的系(部、处)分配部分的,系(部、处)可按贡献大小按20—40%享受分配收益。
七、企业上交经费的分配管理
企业上交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学院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的支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对企业上交经费应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理使用企业上交经费。
(一)院长基金(按上交学院数额的5%计提),由院长特支,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方面的支持。
(二)企业发展基金(按上交学院总额的15%计提)。
由主管院长管理支配,主要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对组建企业及开办费支出;调剂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及企业开发投资中引起的损失,以及相关管理的费用等。
(三)校产处管理费用按地税三(1999)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向所属企业收取。
改制后的企业在院获得利润分配中计提4%,用于校产处日常管理行政办公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企业发展研究费等开支。
(四)其余部分全额上交学校。
八、鼓励和奖励政策
(一)根据企业经营。
状况和贡献大小,拉开第一管理者和员工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可达到5至10倍。
其收入标准股份制企业由董事会决定,其他企业由校产处核报院领导审定。
(二)对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给予单项重奖。
奖励标准由校产处核报院领导决定。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
学校企业改革方案
兰州铁道学院办公室2001年1月12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兰州 铁道 学院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