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婚恋追求幸福生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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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婚恋追求幸福生活
正确对待婚恋 追求幸福生活
伞保队教导员张莹
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妥善处理婚姻矛盾,是革命军人职业道德的基本体现,是确保军人建立美满、和谐、稳固家庭的基础,是确保军人安心部队、建功立业的客观需要。
从当前部队的实际来看,绝大多数同志能够正确对待个人婚恋,拥有一个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的家庭。
但是,也有少数同志不能正确对待个人的婚恋问题,有的过早涉入爱河,分散工作精力;有的择偶标准把握不准,婚恋质量不高;有的对婚恋家庭出现的矛盾,草率行事,致使酿成苦果。
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使自身蒙受损失,而且影响了基层的建设。
因此,在对待个人婚恋问题上,必须以正确的婚恋观,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以幸福和谐的婚姻家庭促进部队的安全稳定。
一、刚步入军营的年轻同志,要把适应本职放在第一位,不要急于谈情说爱
事业是爱情的基石,没有成功的事业,渴望得到美好的爱情是一个空想。
革命军人更应以追求崇高的事业为重,把爱情作为工作的“助推器”,而不应成为“绊脚石”。
坚持事业高于爱情,是军人在恋爱中应遵循的准则,同时,也是军人个人感情服从革命利益的要求。
对刚刚步入军营的年轻战士来说,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正是学知识、长本领、干事业的黄金期。
只有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刻苦学习,加倍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这样才会踏上幸福美满的爱情之舟。
干好本职是关键。
作为一名士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任务,服从管理是首要职责。
新时期部队建设新的特点和规律,给基层战士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广大战士必须把提高个人能力素质作为顺应特色军事变革、干好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尤其是年轻战士,知识水平较低,工作经验缺乏,更应该集中精力,珍惜这一难得的军旅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尽心尽责履行好职责义务,为自己的事业打下坚若磐石般的基础。
在这个关键时期,如果过早涉足爱河,把更多地把心思投入到谈情说爱上,势必会分散精力、影响工作。
同时,基层工作任务艰巨,要求广大战士一定要把精力投入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
否则,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到谈情说爱、四处托人说媒介绍对象,或找理由请假回家与姑娘约会,就必然会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部队的全面建设。
另外,任何一位有追求有抱负的姑娘都希望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有事业心、责任感的人,而不愿交给一个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的人。
因此,我们广大的青年战士应该把事业放在第一位,把爱情化做奋斗的动力,真正干出一番事业后再考虑婚恋问题。
风华正茂读书时。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部队建设带来了诸多急需我们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
如何适应新军事领域的重大变革,按照新的《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的要求,完成各项军事科目,达到相应的标准,高标准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如何适应士官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素质,当好骨干起好带头模范作用;如何适应兵役制度改革,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做一名新时期的合格战士等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广大战士必须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增强服从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完成好各项任务。
青年战士风华正茂,思维敏捷、身体健壮,部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如果不珍惜青春年华大好时光,把握机会,抓紧时间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能力素质,为今后的发展蓄备“后劲”,而是把精力用于谈情说爱上,到头来只会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爱情不会随着时光而流逝,但青春年华却是韶光易逝,只要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在事业上有所建树,就不怕没有幸福的爱情和婚姻。
马克思和燕妮相识时,马克思是一个贫穷的学生,而燕妮出身名门,美貌出众,才华超群。
但是,燕妮拒绝了贵族青年们的狂热追求,顶住了众多人的冷嘲热讽,苦苦等了马克思七年之久,终于在1843年马克思流亡国外时同马克思结为伉俪。
正是马克思对学习和革命事业的执着精神,最终赢得燕妮的芳心。
年轻的战友们,你们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和事业上去,不要担心时光的流逝带走了你的爱情,真正美丽伟大的爱情是永久不变的,真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是会赢得最真挚的爱情的。
成功之后谈爱情。
渴望得到甜蜜的爱情,是青年人的共同心愿。
追求真正爱情同样是青年军人美好生活理想的重要内容。
一份真挚爱情对于军人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完美人生的需要。
但是,对青年战士来说,把握好青春时光,成就事业,靠有所作为奠定爱情基础,更加可取。
一方面战士还比较年轻,身体发育还不成熟,从生理上讲,一个人身体的发育成熟,男性在23岁、女性在21岁左右。
现在,有些战士体内的一些重要器官,如心脏、肾脏、大脑等尚未发育成熟,骨骼的钙化过程还没有全部完成。
如果在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就急于恋爱、结婚,势必影响身心健康。
因此,应该把最佳恋爱时期选择在身体发育成熟之后,这样才有益于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真正的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是双方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感情。
从爱情的这个本质可以看出,必要的经济条件是恋爱、婚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过早地恋爱、结婚,往往会给经济上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即使你的对象不图钱财,也需要必要的经济支出。
等有了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之后,再考虑恋爱、结婚问题,基础会更加牢固,生活会更加美满幸福。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过早或过多地把精力用于谈情说爱,难免分散精力,影响工作学习。
事业上无所成绩,恋爱、婚姻也难以美满。
而真正有所作为的人是会受到优秀姑娘青睐的。
因此,作为年轻有为的青年军人,应该抓紧宝贵时光,努力学习工作,待干出一番成绩,有所作为之后,再考虑找对象也为时不晚。
二、准备或正在恋爱的同志尤其是大龄士官,要保持革命军人的高尚道德,选准择偶坐标
有人说,爱情是一条美丽的帆船,如果把好方向就会驶向幸福的港湾,如果放任自流,就会遇到暗礁或搁浅。
总的来说,我们的同志对待婚恋,态度是端正的、行为是文明的、方式是正确的。
但是,仍有少数同志,在处理个人婚恋问题中不能正确把握择偶标准、恋爱行为失范,违背了军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损害了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婚恋道德须高尚。
对于青年战士来说,大都二十岁左右,应该坚持事业高于爱情的原则,自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早恋早婚,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训练和工作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一是谨慎确立恋爱关系。
恋爱不仅要对个人负责,也要对社会、对他人负责。
青年战士在服役期间不能凭一时的感情冲动私定终身大事,尤其要严格执行总政关于“战士不得在部队和驻地找对象”的规定。
二是恋爱行为要文明。
青年军人在恋爱过程中,要自觉培养高尚的情趣,比如与对象谈理想、话人生、交流工作学习经验,开展健康的娱乐,共同读名著、听名歌等等。
在恋爱中特别是到热恋阶段,举止要彬彬有礼,落落大方,热烈而不放纵,活泼而不轻狂,处处体现当代军人的道德修养。
三是个人情感要理智。
男女之间的情感是世界上最崇高的情感,如果不负责地发生越轨行为,不仅有悖于军人的道德准则,影响学习和工作,而且会给双方造成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伤害,发生各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大龄士官来说,因为工作的原因耽误了婚姻大事,但是不能就因此而有任何的思想波动,事业为重是高尚的品质,更不能为了解决婚姻问题而操之过急,不注意婚恋的质量,仍要保持高尚的道德风尚,追求美好幸福的爱情,把握好标准,只有建立在高尚道德基础上的选择才是正确的,才能获得真正幸福的爱情,高尚的道德是建立正确择偶坐标的基础。
志同道合是首选。
只有建立在对事业共同追求的基础上,这样的婚姻才会更加牢靠。
恋爱双方只有志同道合,才能真正经得住艰难困苦的考验,才能携手共渡难关。
而我们一些同志在确定恋爱标准时,不看品行看长相,不看素质看背景,不看志趣看职业,恋爱的标准错位,在挑三拣四中错过了婚恋的最佳年龄,不仅影响了个人思想的稳定,而且影响了干工作的精力。
因此,确立正确的恋爱标准,要求我们必须做到:
一是不以貌取人。
人总是要衰老的,容貌上的美丽毕竟是短暂的,而人的心灵美却是永恒的。
人的长相是与生俱来的,不是每个姑娘都有花容之貌,也不是每个军人都仪表堂堂,谁都想找一个相貌端庄的女子为伴,但要看对方外在美与心灵美是否统一。
作为我们军人来说,特殊的职业决定我们在选择对象时必须要把心灵美放在第一位,要选择永恒的美而不是短暂的美。
只有建立在志同道合基础上的爱情,才能经得起岁月的考验。
二是不能以财取人。
婚姻离不开生活,择偶适当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是可以的,但不能单纯以此作为唯一标准。
如果把经济收入作为婚恋的首要条件,那么原本美好的爱情就会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
况且人的经济状况是会变化的,没有高尚道德和丰富学识的人,现在没有的将来也可以创造。
所以,我们既不能以对方的钱财多少作为择偶标准,更不能以自己经济条件的好坏作为“砝码”去挑三拣四。
三是不能以职业取人。
有的同志找对象把对方的职业、地位看得很重,既要求工作环境优越、劳动强度小、工作效益好,又要求名声好听、受人羡慕,这是不现实的。
优越的工作环境、社会地位是靠自己的努力奋斗换来的,只要有真才实学,即使工作条件暂时差一些,也会随着自己的不懈努力相应改变。
因此,我们广大战士在选择对象时,应把标准定在对方的全面素质上,而不应过分强调个人职业和经济收入,只有两人志趣相投,携手追求共同事业,这样的爱情才会有永不枯竭的动力。
真正美满幸福的军人家庭,应该是热爱军队,心系国防,以军为荣,全力支持军人在军队建功立业;应该内部和睦,夫妻恩爱,尊老爱幼,温馨和美;应该生活朴素,在物质生活上不与高水平攀比,在精神生活上追求高品位;应该同心向善,宽容大度,帮助邻舍,对社会和国家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以真挚的爱情,找到志同道合的生活伴侣,就为建立幸福的家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朝秦暮楚吞苦果。
爱情具有排他性,也就是指恋爱双方只能把爱情奉献给对方,拒绝第三者的介入。
爱情的排他性决定对待爱情必须忠贞专一,不能朝秦暮楚,否则,到头来得到的只会是痛苦。
邓颖超同志说过:
“我们认为男女的友情,应该讲究忠实坚贞。
爱情不应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
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
”在爱情生活中,男女双方一旦相爱,就要经得起时间、空间隔离的考验,经得起困难波折的考验,经得起地位、家庭变化的考验。
那种以“恋爱自由”为幌子,今天和这个山盟海誓,明天和那个暗送秋波,搞“三角”甚至“多角”恋爱;一旦自己的地位发生变化,就“另攀高枝”;对方出现无法躲避的灾祸,就背信弃约,另寻新欢等,都是与忠贞专一的爱情道德相违背的。
当前我们少数同志由于受一些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对待个人的恋爱问题,态度轻率,行为失范。
有的对爱情不够专一,今天与这个山盟海誓,明天与那个私自约会,把“三角恋爱”当作一种“时髦”;有的随着个人身份地位的改变,见异思迁、喜新厌旧,随意抛弃对方的情感;有的道德沦丧,任意玩弄女性感情,把个人婚恋当儿戏,把“自由恋爱”变成“自由乱爱”。
等等这些,不仅与我们军人的身份极不相符,而且与军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格格不入,严重破坏了革命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因此,作为军人在对待个人婚恋问题上,一定要严格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军人道德规范,在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美德中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表率,始终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列。
否则,受到损害的将不仅仅是个人青春年华的流失,更多地将使部队声誉蒙受重大损失。
逾越雷池受惩罚。
表达爱情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无非是含蓄和直露两类。
一般在求爱或初恋时期,爱的表达比较含蓄;而一旦当感情成熟,往往表达起来就比较直露了。
但是,如果把表达爱情的直露方式与行为粗俗混为一谈,就会容易丧失理性,发生过激行为,为纯洁的爱情蒙上阴影,甚至使自己陷入后悔莫及、遗恨终生的境地。
在一些同志中,由于受当前社会上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影响,把越轨的婚恋行为看作是感情的升华,认为只要不是强迫对方,有过激行为也属正常。
有的婚嫁条件不够成熟便要求同居;有的一厢情愿以事实婚姻胁迫对方嫁给自己。
等等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但给对方造成了心理上的巨大伤害,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和部队的纪律,使自己的政治生命受到了损害,影响了个人的成长进步。
因此,对于我们正处于恋爱中的同志,必须要用道德和意志的力量抑制自己的感情,要严守道德和法纪规范,保持爱情的纯真,做到热烈中有持重,亲密中有分寸,情感炽热而行为端正。
要知道,恋爱不等于结婚,如果一时冲动,做出越轨行为,将会后悔莫及,甚至遗憾终生。
所以,含蓄应该贯穿在整个恋爱的进程之中。
形象地说,含蓄象蓄水库,它可以使双方情感的潜流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做到有控制地的表达;含蓄像保温炉,它可以使恋人的温情经久不灭,有助于理性地调节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
军人在恋爱中还应该尊重对方,即尊重对方人格,尊重对方感情,尊重对方自愿选择的权利。
恋爱是构成婚姻、家庭的前提。
男女双方从恋爱到结婚、组建家庭,其间有一个复杂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要通过合乎道德的方式,相互间进行全面的、深入的、细致的了解。
这个过程既是发展感情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互相选择的过程。
要使感情向良性方向发展,双方都要以平等态度进行思想感情交流,以诚实、积极、严肃、热情、纯朴的态度和作风对待对方,任何轻慢、冷落、刺激对方感情的言行都是不利于感情发展的。
爱情不是“单相思”,如果不管对方是否爱自己,不择手段地强人所难,是不道德的行为。
一旦对方提出中断关系,就应尊重对方的选择权利,以礼待之,做到“恋人负我而我不负恋人,恋人败德而我不失礼”。
三、婚恋家庭发生矛盾的同志要冷静理智地依法处理,不能鲁莽行事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夫妻大多常年两地分居,团聚时间短,思想沟通少,在某种程度上讲,家庭出现一些矛盾也属正常。
如果家庭婚姻出现矛盾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也可以和好如初,破镜重圆,但若处理不当,轻则会给彼此留下永久的心理伤痕,重则会酿成事故案件,给家庭、社会和部队建设带来损失和危害。
鲁莽行事苦果多。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对待家庭婚姻矛盾应头脑冷静,客观对待,绝不能感情用事,草率鲁莽。
当家庭婚姻出现矛盾时,应当理性思考,慎重处理。
要充分认识矛盾存在的客观性,多从主观认识上找原因。
对家属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多一些换位思考,少一些自以为是;多一些理智,少一些鲁莽;多一些感情上的交流沟通,少一些大男子主义的简单粗暴。
要真正弄清问题产生的根源,因自己的错误致使家庭出现矛盾,要主动承认错误,求得对方的宽恕和谅解;确因对方错误而导致家庭出现矛盾,要胸怀坦荡,不要斤斤计较,防止因矛盾激化而使家庭破裂。
另外,在婚姻确实不能维持的情况下,应有理有节,依据法律来解决,切不可感情冲动,采取极端的手段挟私报复。
伤口撒盐痛更痛。
生活中出现矛盾是任何一个家庭都无法回避的现实,矛盾能否处理得当,将直接左右家庭的幸福与否。
处理得当,将使家庭恢复往日的平静,夫妻感情和好如初;处理不当,轻则伤害夫妻间的感情,重则影响家庭的稳定。
但是,我们一些同志对待家庭矛盾时,不是积极主动地去调解,而是抱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回避矛盾,导致夫妻感情越走越远。
因此,作为革命军人,对待家庭矛盾,要有高尚的道德素质和宽阔的胸怀,多一些自我批评,少一些埋怨指责。
要静下心来,认真查找问题的原因,全面权衡,及时处理。
对因思想观念分歧引起的家务矛盾,应加强交流,增进感情,达成共识,相互礼让。
对因家庭义务履行不周,或是现实还不能解决的困难而引发的矛盾,要多做解释,征得理解和体谅。
绝不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更不能有你让我难受、我就要让你痛苦的报复心理,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
婚恋受挫志不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婚恋家庭亦然。
谁不想一见钟情、夫妻恩爱,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但爱情无定律,婚恋家庭有时也变幻莫测。
一旦婚恋家庭受到挫折,要勇敢地面对挫折和失败,不应陷入苦恼而一蹶不振,更不应悲观厌世而自暴自弃,要以广阔的胸怀去面对,善于从困难和挫折中摆脱出来。
一要做到受挫志愈坚。
不能失掉理想和事业,不能失掉信心和志向。
要善于释放和转移心中的烦闷、怨恨和不愉快情绪,投身于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去,用生活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在事业奋斗中逐渐忘却痛苦。
二要做到受挫不失态。
婚姻家庭受到挫折所造成的痛苦是十分强烈的,一些自制能力较差的人,在受挫之后有可能丧失理智,怀着仇恨的心理去报复对方。
这种以报复来泄愤的行为,可能会使失恋者在心理上得到一时的痛快,但它违反道德、违反人性,甚至触犯了法律,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爱情是不能强求的,尊重对方的意愿是爱情的本质要求,应该理解爱情发展的客观规律,并理智对待问题。
一个人只要能正确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只要有自己的理想和事业,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将来一定还会得到真正属于自己幸福生活。
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要努力做事业上的成功者,而不要做婚姻中的奴隶。
思考题:
谈一谈青年战士如何正确面对“早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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