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公司纪委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调研报告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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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公司纪委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调研报告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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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公司纪委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调研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述责述廉、主动约谈、追责问责、派驻监督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续探索新途径,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
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把每年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深化监督、创新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每月剖析一起本地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便捷特点,及时摘引上级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选取相关理论、制度、文章等,与县委组织部相结合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
用好用实两类“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来,共发出建议书XX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
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让“一把手”
和县级干部走上台,亮出“家底”、直面质询,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既述出了压力,也述出了实效。
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
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
今年来,XX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XX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
约谈督办,强化“以巡说纪”,坚持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以巡说纪”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
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
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
20XX年以来,因工作履责不力先后问责部门(单位)一把手XX人、领导班子成员XX人,通过把问责对象聚焦在“关键少数”身上,充分彰显问责制度威力。
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
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将《工作细则》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将把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
六是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把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
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靶向发力,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纪委书记逐一点评,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强化制度保障,针对巡察、派驻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织密、扎牢制度笼子,给“关键少数”
的权力套上“缰绳”,为公权力岗位和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打造制度栅栏,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下一步,XX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构建述责述廉工作体系、完善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放大监督震慑效应。
公司纪委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调研报告
一把手是一个单位“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权力重大、责任重大。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但是,这个难题究竟难在哪儿,根源是什么,对策有哪些?
带着这些问题,xx纪委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
一、“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在哪儿
(一)“一把手”权力界限难以清晰明了。
一般情况
下,我们习惯性称呼一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政一把手”,并赋予了相应的职责权限,但大多原则性较强,处于模糊和不确定状态。
(二)“一把手”权力运行难以公开透明。
有效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是知情,但是实际工作中许多情况参与群体有限,“一把手”在提议、酝酿、沟通、决定等权力运行环节,绝大多数人无法知情。
(三)“一把手”监督制度难以落地实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执行力。
有的“一把手”习惯于当领导、下结论、做决策,而班子其他成员则习惯于服从领导、听从决策,不愿制约“一把手”,使得有些监督制度落地困难。
二、“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原因是什么
无论是对被监督者接受监督而言,还是对监督者开展监督而言,“人”都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内因,也是根本原因。
(一)“一把手”不习惯被监督。
有些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到位,不但缺乏自律,而且不习惯接受他律,一被质疑就觉得有损权威,一被批评就大为恼火,有的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避重就轻、推诿扯皮、态度消极。
之所以不习惯被监督,其根源在于习惯于唯我独尊,不愿意权力被制约。
殊不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的“一把手”往往较少犯错误,拒绝接受监督的“一把手”则容易走向歧途。
(二)监督者不愿监督。
这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另一原因。
纪委对党委名义上是同级监督,实际上更多扮演着下属的角色,即使有监督“一把手”的意愿,也不敢睁大眼睛监督,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太狠怕被报复,监督太轻怕被问责。
这也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无力的重要原因。
三、“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对策探索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等机会,对“一把手”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二是加强党纪党规专题学习,使“一把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普及监督就是关爱理念,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二)强化政治锤炼,忠诚履职严防监督出现“宽松
软”。
首先,纪委书记要认识同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对党政“一把手”和党委班子成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带头营造监督氛围。
其次,纪委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监督本领和水平,让“一把手”乐于接受监督。
三是纪委要找准角色定位,正确认识到党委是主体监督,纪委是专责监督,不参与、不干预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三)科学配置权力,为监督“一把手”权力提供良好环境。
一是建议从顶层设计上探索制定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便于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评价制度,实行“一把手”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年度自评、班子成员匿名互评机制,为“一把手”接受监督营造外部环境。
三是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构架,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权力分配制度,在班子成员之间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
(四)强化制度执行,保证“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效力。
一是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党政“一把手”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让制度管用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要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责任倒查等制度要求。
三是注重日常管理监督作用,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委书记与“一把手”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是前置监督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员工代表参与重大制度、重要决策等酝酿过程,推动主体监督、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共同发力。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
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
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
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
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
“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
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
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
手”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
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
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
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
题。
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
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
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
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
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
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
“一把手”
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
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
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
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
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
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
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
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
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
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
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
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
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
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
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
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
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
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
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
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
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
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
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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