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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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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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盾牌青春铸就
——共青团宜昌市委积极打造维权工作新平台
湖北省宜昌市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素有“三峡门户”、“川鄂咽喉”之称。
全市人口415万,其中青少年124万,未成年人73万。
宜昌团市委切实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发挥共青团组织职能、延伸共青团工作手臂、扩大共青团社会影响的“民心工程”来建设和落实,不断打造维权工作新平台。
近年来,宜昌市维权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全省维权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宜昌召开。
宜昌团市委连续三届被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原宜昌团市委权益部长许志华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宜昌市夷陵区晓溪塔派出所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街道二马路社区被列入首批“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实施试点单位。
全市15家单位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7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2003年11月,宜昌市被列为全国城市青年中心试点城市。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同志、团中央权益部部长胡增印同志对宜昌市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营造青少年维权工作良好氛围。
健全领导机构,夯实工作体系。
宜昌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青少年教育和权益保护,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服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点工作。
1997年以来,我市相继成立了分管领导挂帅,政法、财政、工商、共青团等20余个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任市委书记郑少三同志十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次参加团的工作会议,并对青少年维权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委书记李佑才同志对共青团组织投身青少年维权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厚军同志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点工作,亲自来抓。
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发挥组织优势,畅通工作渠道。
近年来,我市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青少年合法权益问题,提案、议案12件,专题报告3份,得到了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不断畅通舆论渠道,对一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揭露批评,促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我市各新闻单位“青少年维权岗”共刊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稿件1000多篇,全市举办讲座、报告会500多场。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以“两法”为依托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在青少年集中的地方,树立法律宣传牌,开展了以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为主要内容的图片资料展;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法律法规,报道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普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回收答卷35000多份,电视台全程转播了竞赛实况;在广大团队干部中,先后举办了5期法律知识培训班,共培训维权骨干400多人次;2001年,团市委邀请到北京儿童艺术剧团来宜开展了“游戏陷阱”校园法制教育剧演出,3万多名青少年踊跃观看。
通过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唤起了社会各界对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为我们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创造了良好氛围。
二、强化机制,整合资源,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互动网络。
夯实基础,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架构。
面对新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不断强化网络机制建设,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各基层还成立了“维权理事会”,配备专门人员担任“维权委员”,初步形成了市县有专职维权干部,基层组织有维权委员,上下联动的团内保护网络。
整合资源,完善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紧紧抓住“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这一载体,广泛联系市人大法工委、综治办、公、检、法、司、工商、文化、广电、技监、劳动、新闻等部门组成“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
深入持久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和事业化运作,在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逐步推行四项制度,即参建单位备案制、创建过程公示制、创建活动专人负责制、定期检查考核制。
重拳出击开展维权系列活动。
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各中小学校设立“110”青少年维权站,处理维权个案;在全市聘请了十大青少年法律顾问,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确定了10个未成年人重点保护单位和120个基层创建单位,广泛树立了市青少年宫、市监狱、市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等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初步形成以青少年维权中心为龙头,以“110”青少年维权站为纽带,以“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的青少年维权主体服务网络。
三、创新思路,立足服务,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特色活动。
深入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情况调研。
针对当前城市社区闲散青少年数量增多的情况,我们开展了历时四个月的社区闲散青少年基本情况调研。
共计走访70个社区,走访辖区青少年(14—35岁)64358名,统计闲散青少年6752名。
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建立了社区无业闲散青少年第一手档案,实行“一人一卡”动态管理,并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对社区无业闲散青少年教育、引导、帮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及时联合有关部门,走访处理了多例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个案。
大力实施“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争创计划。
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主城区全面实施了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争创计划。
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针对淫秽卡通画册、不健康“口袋本”以及违规“网吧”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积极筹建社区青少年文化中心、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
针对社区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西陵区云集街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结对帮教等措施,真正把这类群体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
西陵区二马路社区在为期半年的争创活动中,实现了未成年人发案率零记录。
广泛推行“红领巾110联系卡”。
为及时处理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件,团市委为全市中小学生设计、制作了“红领巾110联系卡”,该联系卡不仅包括学生照片、姓名、班级、住址、联系电话、血型等学生基本情况,还包括5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义务监督员”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便于学生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我救护及他人帮护,要求每名小学生必须配带“红领巾110联系卡”上学、放学。
通过“红领巾110联系卡”这种形式,很好地起到了警示、救护、联系、标识、宣传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小学生的安全,被广大学生家长亲切地称为“解危卡、平安卡、放心卡”。
深化城市青年中心建设。
本着“大胆创新,因地制宜,抓好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推进城市青年中心建设。
团市委以青少年较为集中的西陵区云集街办、学院街办为全市首批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加强试点建设指导。
大力加强活动阵地建设,依托现有的社区活动室,建立了社区青年活动中心,同时积极协调驻街道单位、商业网点加盟青年中心。
不断强化市场机制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共建活动阵地。
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维权、就业、文化、志愿、信息等服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维护弱势青少年群体权益。
通过市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建立用工岗位信息库与中心下待岗失业青年登记档案对接,并对下岗青工提供免费培训。
以社区、街道为舞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各类知识培训和讲座。
与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密切结合,广泛开展环卫、家政、医疗、教育、家电维修等服务。
在建好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全市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
目前,全市已建立城市青年中心4个。
不断拓展“窗汐热线”亮化心灵
根据青少年成长的生理、心理特点,二马路社区居委会干部孙万清于2001年11月3日自发开设了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运用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对有心理障碍和心理不健康的青少年进行义务咨询,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心理咨询热线开设以来,共接听电话1100多人次、接待面对面的心理咨询26人次、完成心理咨询记录2大本,帮助因心理障碍或心理问题欲出走的青少年5人。
针对青少年喜欢上网的特点,今年初又将该热线建成“窗汐网页”,成立了“窗汐工作室”,深受青少年的欢迎,通过BBS和E-mail的方式,进一步密切了同社区青少年的联系,强化了对青少年的正确引导,切实有效地起到了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
随着“窗汐热线”知名度的不断提升
全面启动社区“关爱计划”。
为确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宜昌团市委经过深入调查和研究,制定了“宜昌市青少年社区关爱计划”。
该计划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离退休党务(政法、教育)工作者、大学生等有志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人员,在街道社区对无业闲散青少年、外来务工青少年等社区弱势、边缘青少年群体进行帮扶和教育,使他们能够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实现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今年5月,首批“关爱计划”社区工作者经过岗前培训,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半年以来,社区工作者以法律知识为保障、以心理咨询为依托,对社区弱势、边缘青少年进行了积极帮扶和教育,有效促进了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区”。
积极建立青少年“3.15”消费维权基地。
以工商系统“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积极建立青少年“3.15”消费维权基地。
深入指导广大未成年人识别伪劣商品,定期组织广大青少年到基地学习消费知识。
基地的建立帮助有关部门重点查处了侵害青少年消费者、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大力整治了青少年食品、饮料、文化用品市场。
深入开展“七零”校园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团市委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了“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创建‘七零’校园”活动。
具体内容主要为:
零辍学、零伤害、零犯罪、零涉毒、零涉黄、零涉邪、零涉假。
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投入“七零”校园创建活动,有利维护了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虽然我们近几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维权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我市青少年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
二是全市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立足实际,争创特色。
三是维权工作在走社会化、事业化路子上还须进一步探索。
虽然我们的工作目前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在上级团组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定会进一步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权事业的良好氛围,开创我市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共青团宜昌市委
200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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