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报告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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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材料之二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
(2011年3月31日)
同志们:
今天,我受市局党组委托作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省纪委七次全会,以及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市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听取了市局纪检组的工作汇报,审议了2011年工作任务。
市纪委副书记***同志和市局局长***同志还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是中央“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国税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
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两权”监督,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国税事业的成败和干部的平安。
2010年,市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两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年初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廉政责任。
以“三书两报告”为平台,逐步健全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年终结合惩防体系推进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廉政责任,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政意识和落实“一岗两责”的自觉性逐年提高,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上也日益严谨、规范,特别是“一把手”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更加支持与理解,主动出思路,提要求,促进了衢州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入
2010年,我局被省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阳光、效能、平安”的教育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
为了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我们根据新形势下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确定年度教育计划,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国税系统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大宣教”合力作用充分发挥。
开展了包括各级党组书记、局长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作反腐形势分析报告,“读书思廉”活动,中层干部参加法院审判旁听,廉政教育网站建设等活动,积极引导国税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远离职务犯罪。
围绕宣传《廉政准则》,举办了以《廉政准则》“52个不准”为主题的廉政漫画展,明确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标准;每周利用手机短信向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宣传《廉洁准则》中的52个不准;在全市国税系统选送《廉政准则》成果汇报作品3件参加全省国税系统汇演;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局还专门制作“廉政读书笔记”,供广大党员干部摘录廉政文章,**局和**局在局域网开设《廉政准则》专栏供大家学习交流,**局聘请县委党校专家为广大干部专门解读《廉政准则》等等。
通过创新教育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了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2010年领导干部主动上交难以拒绝的礼金礼卡**万元。
(三)监督机制日趋完善
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与税收业务部门配合,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预警机制建设。
通过省局执法考核子系统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以“人机结合”模式,实现对税收执法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2010年,对全市17.8万次执法行为进行了考核,发现执法过错10人次,责任追究扣发奖金1250元。
两大子系统的运行,防止和避免国税干部积小错成大错,苗头性问题演变成倾向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不断加强内部行政监督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严格执行“三谈两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督导、预防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人事教育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对干部提拔、大宗物品采购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
2010年,通过省局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对全系统746名干部职工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77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申报,市局还对新任科级和转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18人次。
全市国税系统各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有很大程度的节约,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一是建立《涉税岗位工作人员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深化廉政管理创新工作。
将述职述廉人员范围扩大为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员、税务稽查员、进出口税收管理员等直接涉及税收征管岗位的人员,述职述廉方式也由原来单一的述职述廉报告会形式改变为述职述廉报告会和“网上晒廉”、“网上评廉”相结合的方式,使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国税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建立以专职纪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和特约监察员为主体的“六员”行风监督机制。
利用专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能,做好本单位行风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的督查,改进干部作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市局《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设立兼职监察员18名,强化内部监督;重新聘请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和特约监察员21名,积极组织特约人员开展监督活动,听取他们对我局在反腐倡廉建设、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为纳税人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对外宣传和对内监督作用;在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中聘请国税行风监督员294名,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从而有力地促进国税干部勤政、廉政、善政,有效防范和杜绝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四)查办案件警示作用不断增强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市局“一把手”亲自批办重要信访件。
对上门信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及时反馈调查了解和处理的情况;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2010年,全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件8件,其中省局转办2件,市委组织部转办1件,国税局直接受理5件。
受理的信访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办结率100%。
在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在对人的处理上,始终持慎重态度,对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醒,促其主动改正,及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隐患;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及时予以澄清;对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从严执纪,决不姑息。
同时对纳税人反映的一些情况和动向,及时进行通报,提醒广大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干部要提高警惕、依法行政,落实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化
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坚持以优质服务促进规范执法,内外并举,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推进服务效能提速、机关作风转变。
二是以“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为载体,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深化“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三是实施涉税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行政效能。
目前,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175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国税分中心窗口,有效推动了涉税业务办理的减负增效,让广大纳税人从中受益。
四是深化“三服务”活动,帮扶纳税人排忧解难。
由市局领导带队,走访市本级企业100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0余件,答复或解释税收政策问题50多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20余条,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是以“行风效能热线”直播、“机关效能110”为平台,畅通与纳税人沟通渠道,广纳意见建议。
2010年,市局主要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1次,“机关效能110”平台共受理和回复群众纳税咨询、建议5件,均按规定办结。
该项工作使纳税人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表达,推动了征纳关系的进一步和谐。
六是委托市直机关工委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3000多份,请纳税人评议国税机关和干部职工的行风建设情况。
去年全市4个县(市)局都参加了地方行风评议,均被当地纪委评为满意单位,其中**县局和**市局在垂直管理的执法机关中排名第一,**县局排名第二,市局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市直机关部门“最佳满意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
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认为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履行职责还不够到位;教育的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一些基层单位教育停留在会上读文件,结合税收工作和干部思想实际的教育开展的不多,教育的实效性不够强;有些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处在签订责任状浅层次上,责任制的内容得不到全面落实;个别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一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时有发生。
上述问题充分表明,我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攻击时期,更是我们以更高标准推动衢州国税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
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等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衢州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我们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经过5年的努力,健全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的反腐倡廉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构建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符合**国税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在教育上,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国税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在制度上,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部门内控机制控防作用充分发挥;在监督上,形成较为完备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两权”运行更加规范;在行风效能建设上,继续保持领先态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市国税系统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5年零立案。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级国税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重点把握和体现统筹推进、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改革创新这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统筹推进,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地为科学发展服务。
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带好队、收好税”这个中心工作,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融入于各单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共同发展。
——以人为本,就是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有力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将优化纳税服务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满足纳税人更高层次的需求。
凡纳税人遇到的涉税困难,要想方设法予以帮助;凡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下功夫加以解决;凡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决进行查处和纠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民心。
——惩防并举,就是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有力地加强预防工作。
坚持走惩治和预防相互结合、相互联系、协调推进的路子,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针对**国税实际,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处的整体功能,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内控机制,努力拓展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全面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
——改革创新,就是要积极探索廉政建设新途径,更加有力地突出衢州国税特色。
要时刻清醒国税机关既是为国聚财的执法机关,又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纳税人这一鲜明的行业特点,把握衢州政治领域、经济发展、人文环境等时代特点,不断创新执法和服务的新方法、新渠道、新样式,使衢州国税反腐倡廉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
三、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省、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
各级党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诚于党的税收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全市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杆杠”作用,推进国税事业和地方经济的和谐发展。
工作中要抓住重点:
加强对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征管改革、组织收入原则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惠民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保证;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廉政勤政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化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廉政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党组带头、班子示范,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上党课和纪检组长作反腐形势分析报告等制度,研究分析解决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继续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丰富多彩、群众乐于参与的廉政文化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
为充分发挥教育的合力作用,廉政教育工作还要把握好“四个结合”:
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专职部门教育与所在部门教育相结合;廉政文化建设与税务文化建设相结合。
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廉政大宣教格局,切实加强广大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源头预防,进一步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按照总局“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市、县级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2011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具有**国税特色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整体功能,深化治本抓源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承担起全面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部门管理责任,认真总结原有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操作规程,梳理权力事项,排查执法风险,量化处罚标准,合理配置权力,融入廉政要求,成熟一项规范一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努力巩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果,减少制度漏洞,规避廉政风险,保证责任落实,形成权力运行过程相互关联,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横向制约,上下级税务机关、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纵向控制的内控机制。
同时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内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强化权力制约。
(四)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以提高党性、加强党风、严明党纪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地方党委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各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
今年全系统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2011年,总局将继续对各地税务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自律,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班子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班子成员分工要符合监督制约的原则和规定。
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监督成果的运用。
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纪检监察、税务稽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专项审计、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一案双查”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促使“两权”运行更加规范。
(五)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市局有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建立健全办税公开制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办税场所、国税网站等平台,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处罚标准、监督方式等,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与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相结合,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建设、平台建设、权益保护和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健全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
三是与执法和行政监察相结合,加强对税收执法和内部行政的事中事后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总局“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四是与市局深化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相结合,通过干部思想再解放,进一步提高国税机关干部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把解放思想转化为国税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推动落实的自觉行动;通过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群众关系,促使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通过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从而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五是与强化外部监督相结合,努力尝试委托第三方调查工作,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并重视调查结果的通报与运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参与“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及“行风热线”直播等活动;继续组织民主监督员、特约人员、特约监察员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充分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偏差,使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真正建立在扎实有效和群众满意的基础上。
(六)严格治理查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一项政治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整改到位。
要结合专项治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规招标、突破基建规模、改变项目功能、超标准装修、不按规定竣工决算等问题。
二是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是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党纪政纪的惩戒规定,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强制指定、推荐中介机构,串通牟利、损害纳税人利益等问题。
四是开展对信息技术运维过程中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
积极解决运维服务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通用设备、假借软件服务搭售高价设备等问题。
严格信访举报案件查办。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强化惩处工作的教育和威慑作用。
要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涉税案件中税务人员内外勾结、利用中介机构串通谋利、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信访初核比例、初核质量,加大市局对重要信访的直查力度。
对案件和信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
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通报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同时要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加强对督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身心上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机构调整变化的单位,不能削弱纪检监察力量,要配齐、配强、配好纪检监察干部。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不辜负期望、不辱没使命,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掌握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执纪办案、廉政教育四大职责,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同志们,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政治任务和税收任务十分繁重。
要完成2011年工作任务,关键要狠抓落实,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进**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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