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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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本规划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我市城市化进程;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的关系;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实施建设‘大避暑山庄’战略,建设滨水新城;
节约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3条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5、《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6、《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
7、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第4条 规划期限
分为近期、远期和远景。
近期为2008——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到2050年。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规划
第5条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税收300亿元。
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0:
45:
4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均下降4%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均削减3%以上。
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普及高中教育,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6条 城市化水平
规划到2010年,城市化率达到43.6%;
2020年城市化率达到59.6%。
第7条产业发展布局
重点发展六大支柱产业(现代旅游、特色钢铁、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特色农业)。
中心城区及市域中部重点发展特色钢铁、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产业,市域北部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特色农业等产业,市域南部重点发展特色钢铁、装备制造等产业。
充分利用人文、自然旅游资源,进一步做强做大旅游产业,中心城区及市域中部重点发展皇家旅游,市域北部重点发展草原、森林生态旅游,市域南部重点发展长城、库区等特色旅游。
第二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8条 城镇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体系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建制镇四级结构。
1、大城市1座:
中心城区。
2、中等城市1座:
平泉。
3、小城市8座:
鹰手营子矿区、兴隆、宽城、隆化、滦平、围场、丰宁和承德县。
4、规划建制镇95座:
其中兴隆8座,围场18座,丰宁16座,平泉10座,隆化12座,滦平9座,宽城10座,承德县12座。
第9条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承德市城镇体系为“一核三带”空间结构。
“一核”为中心城区,“三带”分别是:
围场——隆化——中心城区——承德县——宽城城镇带;
丰宁——滦平——中心城区——平泉城镇带;
兴隆——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平泉城镇带。
第10条 城镇职能结构
承德市市域主要城市(不含中心城区)职能
1、鹰手营子矿区:
以果品加工、建材、矿山为主的城市。
2、兴隆县:
以生态旅游、农产品加工、建材为主的城市。
3、围场县:
以旅游服务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城市。
4、平泉县:
以酿酒、轻工、商贸物流为主的城市。
5、承德县:
以轻工、建材、酿酒为主的城市。
6、丰宁县:
以旅游服务、食品饮料为主的城市。
7、宽城县:
以钢铁工业为主的城市。
8、滦平县:
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城市。
9、隆化县:
以旅游服务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城市。
第11条 各县城城区规划用地要求
各县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第12条 建制镇规划用地要求
各建制镇(除中心城区内建制镇及城关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第三节 城乡协调发展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第13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小城镇和村庄,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防灾设施建设要与城区统筹考虑。
第14条 加强各县中心城区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利用山水、人文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系统。
第15条 统筹各县中心城区周边地域协调发展
加大周边工业小区建设力度,西南方向建设北马圈子工业园区及配套生活设施,东北方向建设寿王坟矿区及配套生活设施。
坚持“工业向东,城市向西”发展思路,工业用地优先布置于东部工业新区。
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将工业职能布置于四合永镇,将集贸职能安排于棋盘山镇。
打破现单中心城区结构,向南发展到南五十家子乡、小寺沟镇,形成南部工业区。
向北拓展到卧龙镇,形成以商贸流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产业组团。
在城郊建设康达、城东及大小兰窝、乌龙矶三个工业组团,胡杖子居住组团和大杖子综合组团。
6、丰宁满族自治县:
在城区以南布置二类及三类工业用地,在城区以北布置一类工业用地。
7、宽城满族自治县:
在现状城区基础上向两翼扩散,城市向东发展到龙须门,形成工业区。
向西发展到化皮,形成环保生态型产业区。
城区周边地域规划六个功能服务区,分别为东营子交通与旅游服务区,碧霞山、窟窿山水库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区,铧子炉、岔道口农牧业与产业加工区,西瓜园市政环卫设施区,王家沟、大屯近郊农业区和张百湾工业区。
城区西南二道沟布置工业用地,城区北郊小汤沟建设要与城区统筹考虑。
第16条 统筹城乡发展,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1、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构筑乡镇企业新格局,实现农村“生产发展”。
2、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通讯、防灾、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富裕”。
3、突出当地特色,整治村容村貌,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考虑村庄迁移:
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蓄滞洪区或压占矿产资源的村庄;
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不宜人群居住的村庄;
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严重匮乏且难以修建的村庄;
地方病发病率高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村庄。
5、到2020年,行政村由2554个撤并为1950个。
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保护要求。
第四节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17条 空间管制要求
按空间管制要求,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
禁建区原则上禁止建设(除特殊规定者之外),现状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将逐渐搬迁。
限建区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进行开发建设。
适建区按照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第18条 禁建区
禁建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重要生态培育、生态建设地区和重大基础设施预留地。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有量33.2万公顷。
2、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即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
3、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
4、重要生态培育、生态建设地区
主要包括各城镇地表水及地下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河流行洪滞洪区;
防风固沙和水土流失治理区。
5、重大基础设施预留地
包括高速公路用地及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
铁路(含城际铁路)用地及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
承德机场用地及周边控制用地;
110KV及以上等级变电站、高压走廊用地;
其它重要基础设施预留地。
第19条 限建区
主要指一般农田保护区;
林业用地区;
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二、三级保护区,地表水准保护区;
河流湿地的生态控制区;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文化街区;
旅游景区的非核心区等。
其中林业用地区指不包括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范围内,为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区域。
历史文化街区指中心城区的二道牌楼街区、滦河老街及平泉县城区南大街。
第20条 适建区
适建区主要有城市(镇)建设区、乡村居民点建设区和独立工矿区。
第五节 市域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规划
第21条 市域交通设施规划
1、交通发展目标
在全省“建设沿海经济强省、构筑东出西联大通道”总体发展战略指导下,适应承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区域交通需求,建设公路、铁路、航运三位一体、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打造京北通港枢纽。
2、公路规划
⑴高速公路网规划
建设北京——承德、承德——唐山、承德——赤峰、承德——朝阳、承德——秦皇岛、承德——张家口、承德——围场高速公路。
条件具备时建设天津——承德、承德——锡林郭勒高速公路。
⑵公路网规划
改造112和111国道市域段,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
提高现有省道等级,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
加快县乡公路建设,主要路段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通乡(镇)公路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
3、铁路建设
对京通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
改造京承铁路和锦承铁路,达到国铁Ⅱ级标准(复线)。
建设北京——承德、承德——唐山、承德——赤峰城际铁路。
建设虎蓝铁路(虎什哈——正蓝旗)、小遵铁路(小寺沟——遵化)、山宽铁路(山神庙——宽城)、锡曹铁路二期(虎什哈——曹妃甸),均达到地方铁路Ⅰ级标准(单线);
条件具备时建设四围铁路(四合永——围场),达到地方铁路Ⅱ级标准(单线)。
4、空港规划
建设承德旅游支线机场,达到4C级标准。
第22条 市域供水工程规划
1、需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期末市域年总需水量为15.84亿立方米,其中中心城区为3.29亿立方米。
2、供水规划
统筹处理上下游取水与排水关系,合理进行用地布局;
各城镇供水宜就近取水;
各城镇要保护好水环境尤其是生活水源水环境。
第23条 市域排水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各县县城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各建制镇排水体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制。
中心城区201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100%;
各县县城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80%以上。
第24条 市域电力工程规划
1、电源规划
建设围场、丰宁、平泉风力发电系统;
建设丰宁抽水蓄能电站、滦河水力发电系统;
扩建滦河发电厂;
新建滦平电厂、丰宁电厂和太平庄热电厂。
2、电站规划
⑴建设承德西、承德北(御道口)500KV变电站。
⑵建设双峰寺、上板城、宫后、周营子、宽城、隆化、围场、平泉、下洼子220KV变电站。
⑶建设110KV变电站33座,其中中心城区10座。
第25条 市域通信工程规划
到2010年,宽带网络覆盖农村,普及农村有线电视,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全面完成。
第26条 市域燃气工程规划
建设克旗——承德——北京天然气主干管道,在滦平县兴州设置分输站,铺设至中心城区主干管道。
2020年,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
第27条 市域供热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近期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远期达到100%。
各县县城供热普及率近期达到40%以上,远期达到80%以上。
规划人口规模在6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应建设小联片集中供热系统。
第28条 市域环卫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各县县城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100%;
各镇和大型居民点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100%。
第29条 防灾减灾规划
1、防洪
承德市城区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
平泉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其余城镇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
2、消防
建立全市性消防支队和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中心和指挥中心)。
各县(区)建消防大队。
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城区按《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配备标准》建设。
保证各消防中队接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
其它建制镇成立专职消防队,其等级应与城镇规模和需要相一致。
3、防震减灾
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的原则进行城乡建设,提高城乡抗震减灾水平,并建立指挥、消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运输通讯等抗震指挥保障系统。
4、遵循“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城镇人防体系。
做到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
第30条 市域服务设施规划
1、调整、整合市域教育资源,每镇应布置初中一所,2至3个镇应布置高中一所。
农村小学要根据学龄、生源、学生规模、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其布局。
2、完善农贸市场体系,重视农村商业网点建设。
3、市域范围内各县(区)城市,应建设或扩建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博物馆。
各建制镇要建设体育活动场地、文化活动站、科技站、老年人及青少年活动设施。
4、完善全市医疗设施体系,推行包括合作医疗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各县(区)城区应设置中心医院和专科医院,各建制镇应设置中心卫生院或卫生院。
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保健和简易治疗需求。
第三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31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上板城镇、西地乡全部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250平方公里。
远景将付营子乡东部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32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城市,连接京津冀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33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到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57万人,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80万人。
2、用地规模
到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平方公里,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4平方公里。
第三节 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34条城区发展布局及功能分区
规划通过“南扩、西进、北延、中疏”带动城市向南、西、北三个方向发展,疏解老城区职能,形成组团式结构。
中心城区由老城区、北区、西区和南区四个组团组成。
老城区为旅游服务、商业贸易区。
北区为休闲度假、会展和现代物流区。
西区为工业和附属旅游区。
南区为行政办公、高新技术产业和教育功能区。
第35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
东起东营,西至滦河镇与西地乡交界处,南部东南起西营,西南到上、下栅子,东部北至双峰寺镇小东沟,西部北至大庙镇松树沟。
各组团建设用地范围如下:
老城区北起上二道河子,南至武烈河大桥,东到磬锤峰分水岭,西至广仁岭分水岭。
北区北起双峰寺镇小东沟,南至上二道河子,东为双峰寺镇干沟子,西到双峰寺镇小井。
西区东起广仁岭分水岭,西至滦河镇与西地乡交界处,南为老沟门,北到夹皮沟口。
南区北起武烈河大桥,南至西营,东起东营,西至上、下栅子。
第36条 建设条件分区
1、禁建区
水源一级保护区;
河流行滞洪区;
磬锤峰、蛤蟆石、罗汉山、僧冠峰、鸡冠山、元宝山、双塔山等风景名胜一级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或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地区。
2、限建区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水源二级及三级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第37条 老城区用地总体布局
西大街——都统府大街以北为旅游服务区,西大街——都统府大街以南为商业贸易区。
旅游服务区以避暑山庄、外八庙为核心,保护好现存历史文化遗产,逐渐修复溥善寺、广安寺和罗汉堂。
在老行政中心、迎水坝、狮子沟、喇嘛寺地段,结合旧城改造重点完善旅游服务及配套设施。
商业贸易区以南营子大街、裕华路为主,佟山东路以东到东兴路以西逐步改造为商业、金融保险业、贸易咨询、服务业、停车场等用地。
西大街、二仙居旱河两岸布置观光、购物、娱乐、餐饮、服务、文化等设施。
第38条 北区用地总体布局
北区为休闲度假、会展和现代物流区,分老西营、小东沟两个分组团。
1、老西营武烈河以南为高等教育功能区,武烈河北岸滨河地带为文化、会展、酒店、体育活动功能区,武烈河北岸近山缓坡地为居住生活区。
2、小东沟为旅游商贸、行政服务和现代物流区,武烈河以东为旅游商贸、行政服务区;
武烈河以西为现代物流区;
双峰寺为居民生活区。
第39条 西区用地总体布局
西区为工业和附属旅游区,以滦河为界,分为双塔山、滦河两个分组团。
1、滦河分组团为工业分组团。
其南部及西北部规划为工业用地,沿滦河南岸布置居住用地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沿河留出滨河绿带,与工业用地之间留出不少于10米防护绿带。
2、双塔山分组团为附属旅游区和区级行政、服务中心。
规划将双塔山建成多类型旅游景区,并开发元宝山旅游区。
牤牛河与滦河入河口处作为全区行政及服务中心,双塔山大街为区级商业中心,三岔口为区级服务副中心。
第40条 南区用地总体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
将承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由老城区迁到南区世纪城中部。
2、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布置于上栅子及下栅子、秋窝——砖瓦窑地块,一类、二类混合工业布置于武烈河与滦河汇合口地块。
二类工业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预留卫生防护绿地。
3、高等教育用地:
布置于冯营子西部和偏岭缓坡地南部。
4、公共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
在庄头营、砖瓦窑、冯营子、闫营子、东西营等处布置综合性公共设施用地,在闫营子南、闫营子北、西营等处布置公共绿地。
第41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1、老城区居住用地主要有佟山、碧峰门、石洞子沟、铁路北山四片坡地居住用地和南营子大街以东、南园(含新华路南)、铁路(含东园林)三片平地居住用地。
老城区重在提高居住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2、北区居住用地主要由双峰寺居住用地、老西营居住用地和上二道河子居住用地组成。
其建设密度总原则为南低北高,与外八庙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3、西区居住用地从东到西由5个片区组成。
分别为下甸子——大三岔口片区,双塔山片区,东西平台片区,滦河片区,老沟门片区。
4、南区规划在世纪城、下二道河子、红石峦、九华山、雹神庙、偏岭、大石庙、袁家庄、庄头营、凤凰山、冯营子、太平庄、西营、砖瓦窑、秋窝、闫营子、上栅子及下栅子等地段建设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并同步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5、住宅建设规划
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前提下,重点保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地供应。
经济适房、廉租住房用地选址要方便居民出行。
6、居住用地的新建、改造,要根据人口容量,同步建设中小学校、文化体育活动、社区医疗及管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
第42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
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布置于世纪城中部,并在下列地段布置行政办公用地:
牤牛河与滦河交汇口地段、世纪城南部地段、偏岭中部地段、砖瓦窑和秋窝中部地段、双峰寺中部地段、上栅子地段。
2、商业金融业用地
⑴老城区:
形成南营子大街、裕华路、西大街、二仙居旱河综合商贸购物区,打造具有名城特点的特色商贸、精品商贸,疏解一般商贸。
⑵北区:
开辟旅游商贸区,在双峰寺老镇区北部建设区级商业金融区。
⑶西区:
完善双塔山大街商业金融设施,沿牤牛河下游增加商业金融用地。
建设好滦河特色商业区。
⑷南区:
在庄头营建设游憩商务区(RBD),并建设冯营子高教区东、闫营子南和砖瓦窑北商业金融业服务中心。
在世纪城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
3、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在下列地块布置文化娱乐用地:
老西营中部、承钢厂前区、老沟门南部、上栅子南部、砖瓦窑中部及南部、秋窝中部、西营西部。
在老城区南部配套建设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中老年文化娱乐设施等,与南营子体育场共同形成文体活动区。
4、体育用地
加强南营子体育场周围环境整治及设施建设,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形成老城区南部文体活动区。
在老西营东部布置体育用地。
双峰寺水库建成后,开辟水上体育活动区。
在丝绸厂地块布置体育用地。
在钢厂公园内布置小型体育设施和球类活动场地。
在砖瓦窑、冯营子布置体育用地。
5、医疗卫生用地
⑴西区在西平台地段增建一处医院。
⑵南区在秋窝、冯营子和开发区东区布置三处医疗卫生用地。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主要布置在北区上二道河子、南区冯营子及偏岭缓坡地南部。
7、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⑴老城区完善都统府大街以北和承德大桥周边两个地段旅游服务设施。
⑵北区在老西营及小东沟安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⑶西区规划在牤牛河入河口以西建设旅游服务设施。
第43条 工业用地规划布局
1、西区工业用地布局
⑴东部工业区:
由单塔子和团瓢北用地组成。
规划将控制其污染物排放量。
与居住用地相距较近的团瓢北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⑵双塔山南部工业区:
该工业区以布置二、三类工业用地为主。
工业区北部与其它用地之间布置卫生防护带。
污水处理厂与其它用地之间应按相关要求布置卫生防护带。
⑶滦河工业区:
由承德钢铁集团、滦河发电厂及其附属工业企业组成。
承德钢铁集团发展用地以现厂区为基础向周边扩展。
滦河发电厂周边作为热电工业或其它工业发展用地。
2、南区工业用地布局
⑴高新技术产业:
位于上栅子、下栅子、闫营子、秋窝和冯营子东部。
其中冯营子东部为近期发展用地。
⑵现代制造产业:
由砖瓦窑等地段组成,主要发展机械制造、生物制药、新材料等行业。
第44条 城市用地使用强度规定
1、老城区土地使用强度要求
⑴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新建建筑不得进入避暑山庄内湖区、平原区视线。
⑵新建建筑高度、体量要保证城市重要风景名胜以及主要景观节点的空间视廊要求。
⑶新建建筑高度、体量不得影响磬锤峰、蛤蟆石、罗汉山等丹霞地貌山体形象和周边环境特征。
⑷老城区进行人口疏解,远期西大街以北地段人口密度宜控制在2400人/公顷以内。
2、北区土地使用强度要求
⑴上二道河子地段南部建筑高度、体量不能影响外八庙周围景观环境氛围。
⑵上二道河子以北至小东沟,土地使用强度按与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距离逐渐提高。
3、西区、南区土地使用强度要求
⑴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指标要规定下限限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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