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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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
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
1概述
1.1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将节能环保放在首位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制定明确的规划指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人居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区域一体高效供热。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我市供热现状,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供热规划要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开创性,热源规划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明确定位我市未来供热发展方向是以建设大型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大型集中热源为主,以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总体思路。
各县(市)独立供热区域须制定完善本区域的供热规划,供热规划要与规划环评同步进行;全面实施“拆小并大”,新建、改扩建的燃煤热源厂要与供热规划相一致,新建集中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到2015年,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全部实现“一县一热源”目标,列入国家18个新城新市镇发展规划的乡镇,基本实现“一镇一热源”目标。
积极鼓励应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天然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三产和民用采暖领域的应用。
到2017年,将具备条件的我市非社会化供暖的三产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力争清洁能源供热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0%。
1.2规划编制原则
以《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沈阳市环保规划》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精神,以提高供热质量、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区域管理”的方针,促进沈阳市供热事业的发展。
(1)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优先利用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扩建、改建现有热电厂、规划新建热电厂发展热电联产;优先利用工业余热,提高供热设施的利用率;为适应热负荷日益增加的需要,优先规划建设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热电厂建成后,大型热源厂改为调峰热源。
(2)到2015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三产企业和公建项目,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到2017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工业企业,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
(3)建设城市大型多环状供热管网,实现多热源联合运行,互相备用互相补充,提高供热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提高热能利用率。
(4)大力推广热计量收费,对非节能建筑逐步改造为节能建筑,同时进行供热计量、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1.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3年-2020年。
本次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规划期限。
近期2013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1.4规划范围
供热范围分市域和中心区二个层次。
市域:
指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范围,均须以本规划中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多种能源规划等篇章为指导,具体细节各区、县(市)可另做本地区详细供热规划。
中心城区:
主要指市内9区的建成区部分,规划中将对中心城区分区域进行详细规划论述。
2供热现状
2.1采暖热负荷现状
2.1.1沈阳市中心城区
截止到2012年年末,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供热面积24200×104m2。
其中公建供热面积58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3.97%,住宅供热面积184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76.03%。
热电联产(含调峰热源厂)供热面积659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7.3%;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供热面积1451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59.9%;其他能源供热面积31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12.8%。
热电联产、锅炉房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之比为27.3∶59.9∶12.8。
沈阳市现状的供热还是以燃煤热电厂、燃煤热源厂供热为主。
独立的热源厂供热面积1451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59.9%,其中40t/h以上的集中供热热源厂、锅炉房集中供热面积7024×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9%;20t/h~40t/h锅炉房供热面积1067×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4.4%;20t/h以下锅炉房供热面积6419×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6.5%。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主要是采用地源热泵供热,其次是燃气、电、太阳能等。
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污水源热泵项目,已经在沈阳市于洪新城运行。
从能源结构上看,沈阳市中心城区供热的燃料主要是煤炭,热电厂、热源厂、锅炉房等均以煤炭作为燃料,只有少量以天然气、石油、太阳能等作为燃料。
由于沈阳市煤炭资源比较有限,大部分煤炭依靠外省、市运入,主要来源于辽宁省的铁法、抚顺、阜新,以及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等地。
2.1.2一市三县
沈阳市一市三县总供热总面积1545×104m2,其中住宅1199×104m2,占一市三县供热总面积的77.6%,非住宅为346×104m2,占22.4%。
7MW(10t/h)以上锅炉的供热率为76.2%,供热面积1177.4×104m2。
2.2蒸汽热负荷现状
2.2.1沈阳市中心城区
截止到2012年年末,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蒸汽锅炉吨位9642.79t/h,主要为工业企业生产用汽和三产行业用汽。
其中和平、沈河、皇姑等核心区的蒸汽负荷均为三产行业用汽,工业蒸汽负荷主要分布在外围地区,并以西部地区居多。
其中沈阳市中心城区工业蒸汽负荷为1514t/h。
2.2.2一市三县
一市三县蒸汽供热锅炉总吨位4496.3t/h。
其中新民市蒸汽供热锅炉吨位353.8t/h;辽中县蒸汽供热锅炉吨位233.1t/h;法库县以生产陶瓷为主,主要为生产窑炉,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康平县蒸汽负荷主要是康平电厂的发电负荷,供热锅炉吨位3909.4t/h。
2.3热源现状
2.3.1热电厂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热电厂(站)9座,即沈海热电厂、国电沈阳热电厂、皇姑热电厂、新北热电厂、抗生素热电厂、金山热电厂、经济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沈西热电厂、石蜡热电厂。
9座热电厂除供应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汽外,还与调峰热源共同为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面积为6590×104m2。
2.3.2热源厂、锅炉房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热源厂、锅炉房953座(其中调峰热源2座),锅炉总台数1690台(其中调峰锅炉16台)。
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总供热面积14510×104m2。
其中单台容量20t/h及以下锅炉房837座,供热面积6419×104m2;20t/h<单台容量≤40t/h锅炉房67座,供热面积1067×104m2;40t/h以上的集中供热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49座,供热面积7024×104m2。
沈阳市中心城区有3座热电厂厂区内建设有调峰热水锅炉,分别为国电沈阳热电厂4台116MW、皇姑热电厂2台116MW和新北热电厂1台90MW,共7台热水锅炉,锅炉总容量1090t/h;沈海热电厂现有2座调峰热源,共9台热水锅炉,锅炉总容量900t/h。
从锅炉房规模看,沈阳市中心城区分散小锅炉房比较多,20t/h及以下的分散小锅炉房有837座,从分布看,和平区、沈河区、于洪区数量较多。
其中,和平区139座、沈河区122座、于洪区152座。
2.3.3清洁能源供热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3100×104m2,主要有地源热泵、燃气、燃油、电、太阳能等几种供热方式,其中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占比例最大,对于沈阳市城区环境的改善起到很好作用。
2.3.4一市三县
一市三县现状采暖燃煤热源为181座。
其中新民市现状燃煤热源为11座;辽中县现状燃煤热源为55座;法库县现状燃煤热源为46座;康平县现状燃煤热源为69座,发电厂1座。
2.4热网现状
沈阳市集中供热管网主要以热电厂供热管网、热源厂供热管网为主,其他小型锅炉房供热管网为辅。
热电厂供热管网、热源厂供热管网除国电沈阳热电厂低温循环水网外均为间接连接,小型锅炉房供热管网均为直接连接。
3存在问题
近年来,沈阳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快速跳跃式发展,沈阳市的供热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3.1大型集中供热热源比例低,分布不尽合理。
热电联产面积只有6590×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27.2%。
20t/h以上热源厂、锅炉房供热面积只有8994×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33.5%。
现状燃煤小锅炉房数量过多,20t/h及以下锅炉房供热面积为6265×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24.2%。
一些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位于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存在较多违规建设的燃煤热源。
3.2供热能源结构不合理,清洁能源比例偏低。
沈阳市现状供热以燃煤热电厂、燃煤热源厂供热为主。
清洁能源比例仅为12.8%,清洁能源的利用主要以地源热泵为主,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及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3.3热网间缺少互联备用,供热安全可靠性较差。
供热面积超过1000×104m2的大型集中供热项目越来越多,热源、热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差,热源不能互为备用。
供热系统设施老化,一旦发生故障,将影响大面积的供热。
部分管网还存在使用年限过长,保温方式陈旧,管网失水量及热损失很大的问题。
3.4供暖能效整体偏低,环境污染严重。
近年来沈阳市下大力气拆除了大量小旧锅炉房,其中2009年至2012年共拆除20t/h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房249座,锅炉521台,使沈阳市的环境状况得到了改善,并节约了大量的能源。
但是中心城区的一些老旧小区现有的小锅炉房还是比较多,20t/h(14MW)及以下的锅炉房还有837座。
这些分散供热小锅炉效率低(沈阳市分散小锅炉的热效率一般在40-55%之间),除尘设备落后,污染严重,锅炉房间歇供热,能源浪费大。
4热负荷发展预测
4.1沈阳市城市供热区域划分
由于沈阳市的地域面积较大,为更好地说明供热规划,在供热规划行政范围内,根据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的建设格局、热负荷分布特点及现有热电厂和大型供热热源的分布情况,规划将沈阳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个供热区域,分别为东部、南部、西部和北部供热区域。
沈阳市中心城区以外分为4个供热区域,分别为新民、辽中、法库、康平供热区域。
(1)东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东部的大东区、沈河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棋盘山风景区。
现状供热面积475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663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7960万m2。
(2)南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南部的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苏家屯区。
现状供热面积545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676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8650万m2。
(3)西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西部的铁西区、于洪区、和平区、皇姑区的部分区域。
现状供热面积747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810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9800万m2。
(4)北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北部的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蒲河新城、新城子城区部分。
现状供热面积6524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751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9290万m2。
4.2沈阳市中心城区以外供热区域划分
新民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新民县城及开发区,辽中供热区域主要包括辽中县城及近海经济区。
法库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法库县城,康平供热区域主要包括康平县城及新城区。
现状供热面积1545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230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3400万m2。
4.3采暖热负荷
(1)现有建筑物热指标。
根据沈阳市现有供热的建筑物统计汇总得出不同建筑物的热指标为:
居民住宅45W/m2、公共建筑66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6.03∶23.97,综合热指标50W/m2。
(2)规划新增建筑物热指标。
考虑国家对建筑节能的要求,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推荐的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结合规划新增的建筑物所采取节能标准逐年提高的具体情况,在规划年限内,对各类建筑物的采暖热指标确定如下:
近期新增规划建筑物为节能I型建筑,热指标为:
居民住宅42W/m2、公共建筑58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6∶24,综合热指标46W/m2。
远期新增规划建筑物为节能Ⅱ型建筑,热指标为:
居民住宅38W/m2、公共建筑54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5∶25,综合热指标42W/m2。
4.4蒸汽热负荷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状蒸汽热负荷1851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5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3870t/h。
其中:
东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230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520t/h;南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333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45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820t/h;西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1043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138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1800t/h;北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1851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5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3870t/h。
5热源规划
5.1热源近期规划
规划新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
工业园区、新城镇原则上只能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企业进行集中供热。
现有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和新城镇,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80t/h;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工业园区,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65t/h。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环)内,规划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热源。
通过近期规划的实施,到2015年,沈阳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将达到29000×104m2,采暖热负荷14211MW,蒸汽负荷为2405t/h;拆除或改造具备条件的部分单台容量20t/h(14MW)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392座,对于非采暖用燃煤或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锅炉房,全部改造为天然气、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
沈阳市城市中心区域的部分燃煤锅炉房改为清洁能源供热锅炉房;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供热比例在2012年12.8%的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即达到13.3%,供热面积将达到3850×104m2。
到2015年沈阳市中心城区实现热电联产、热源厂与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调整为36∶50.7∶13.3。
深入推进“一县一热源”战略,各县(市)独立供热区域要制定完善本区域的供热规划,供热规划要与规划环评同步进行;全面实施“拆小并大”工程。
新建集中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到2015年,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全部实现“一县一热源”目标;列入国家18个新城新市镇发展规划的乡镇,基本实现“一镇一热源”目标。
东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名称
原有热源
新、改、扩建热源
供热能力
规划占地面积
(104m2)
蒸汽
(t/h)
热水
(MW)
热电联产
1
沈海热电厂
3×670t/h+3×200MW
200
380
调峰
沈空热源厂
3×85MW
255
调峰
沈东热源厂
6×64MW
384
2
沈抚连接带热电厂
2×1110t/h+2×350MW
200
500
18
小计
400
1519
清洁能源
1
金廊1#天然气供能站
2×220t/h+2×B25MW
200
1.8
2
分散清洁能源
240
小计
440
热源厂
1
东基热源厂
2×64MW
128
2
黎明东胜热源厂
1×46MW+2×116MW
278
3
高官台热源厂
8×58MW
464
5.8
4
浑南3#热源厂
2×85MW
3×85MW+1×90t/h
425
5
棋盘山热源厂
2×29MW+2×70MW
2×70MW
338
6
泗水热源厂
2×28MW
1×90MW
146
7
赵家沟热源厂
2×29MW
2×70W
198
4
8
沈抚新城汪家热源厂
2×70MW
140
小计
2117
合计
400
4076
南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名称
原有热源
新、改、扩建热源
供热能力
规划占地面积
(104m2)
蒸汽
(t/h)
热水
(MW)
热电联产
1
金山热电厂
2×750t/h+2×220MW
200
365
2
会展中心热电厂
2×220t/h+2×B25MW
221
小计
200
586
清洁能源
1
太原街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2×220t/h+2×B25MW
30
200
1.8
2
金廊2#天然气供能站
2×220t/h+2×B25MW
30
200
1.8
3
分散清洁能源
60
200
小计
120
600
热源厂
1
长白热源厂
4×70MW
3×70+3×90MW
760
2
浑南2#热源厂
2×35t/h+3×58MW+1×64MW+3×85MW
493
3
浑南1#热源厂
1×58MW+1×64MW+4×85MW
462
4
苏家屯南部热源厂
2×35t/h+3×29MW+3×64MW
279
5
会展中心热源厂
4×58MW+2×90MW
3×90MW(-4×58MW)
450
6
沙河热源厂
2×58MW
116
2.3
7
沈阳国润热源厂
2×99MW
1×116MW+1×160t/h
340
小计
2900
合计
4086
西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名称
原有热源
新、改、扩建热源
供热能力
规划占地面积
(104m2)
蒸汽
(t/h)
热水
(MW)
热电联产
1
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
2×75t/h+3×130t/h+2×12MW+2×14MW+3×7MW
300
50
2
国电沈阳热电厂
5×220t/h+1×50MW+2×25MW+4×116MW
300
644
3
国电沈西热电厂
2×1065t/h+2×330MW
300
380
4
蜡化热电厂
2×65t/h+2×12MW
80
小计
980
1074
清洁能源
1
国惠热源厂污水源热泵
91
2
分散清洁能源
349
小计
440
热源厂
1
铁城热源厂
4×70MW
280
2
中宇热源厂
2×75t/h+2×35t/h+2×220t/h
275
100
3
滑翔2#热源厂
3×29MW+3×90MW
357
4
滑翔1#热源厂
4×29MW+3×64MW
308
5
沈西金谷热源厂
5×58MW
290
4.1
6
光辉热源厂
2×70MW
140
4.1
7
马三家热源厂
2×70MW+2×90MW
320
4.6
8
机床城热源厂
2×70MW
140
4.1
9
黄海热源厂
2×70MW+2×85MW+2×58MW
426
10
国惠热源厂
2×75t/h+1×70MW+1×64MW
134
11
郑家热源厂
1×14MW+1×29MW+1×58MW
1×58MW(-1×14MW-1×29MW)
116
12
赤道热源厂
1×29MW+1×70MW
1×70MW
169
13
珠江热源厂
1×36+3×58+3×70MW
3×90MW
690
小计
275
3470
1255
4984
北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名称
原有热源
新、改、扩建热源
供热能力
规划占地面积
(104m2)
蒸汽
(t/h)
热水
(MW)
热电联产
1
新北热电厂
3×75t/h+2×150t/h+2×12MW+1×25MW+1×90MW
130
400
2
皇姑热电厂
5×75t/h+3×12MW+2×116MW
100
348
3
抗生素热电厂
3×65t/h+1×75t/h+2×12MW
30
100
4
造化热电厂
3×130t/h+2×B15MW+2×70MW
340
5.4
5
国新文官屯热电厂
4×150t/h+4×B25MW+4×116MW
750
13.2
小计
260
1938
清洁能源
1
北行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2×220t/h+2×B25MW
30
200
1.8
2
分散清洁能源
45
210
小计
75
410
热源厂
1
东源热源厂
2×20t/h+1×35t/h+1×29MW+2×70MW
1×35t/h(-2×20t/h-1×29MW)
140
2
东泰热源厂
2×29MW+3×64MW
250
3
佳和热源厂
2×70MW
140
4
文大热源厂
2×70MW
140
4.6
5
治安热源厂
3×70MW
210
6.1
6
环城金山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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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 城市 供热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