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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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临建质发[2006]5号
各县区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处、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克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建筑工程。
1.3 本细则是结合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实际,对建筑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细则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细则》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 监理单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工程设计标准。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针对有关规定优化细化设计做法。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4.2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3 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
4.1.1 建筑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复合地基的建筑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mm。
4.1.2 建筑工程长度大于45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4.1.3 多孔砖外墙的室外勒角处应作水泥砂浆粉刷;多孔砖砌体位于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时,多孔砖的孔洞应用水泥砂浆灌实。
4.1.4 在多孔砖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准确预留槽洞位置,不得在已砌墙体上凿槽打洞;
2 不应在墙面上留(凿)水平槽、斜槽或埋设水平暗管和斜暗管;
3 墙体中的横向暗管宜预埋;无法预埋需留槽时,墙体施工时预留槽的深度及宽度不宜大于95㎜×95㎜。
管道安装完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0的细石混凝土或强度等级为M10的水泥砂浆填塞。
当槽的平面尺寸大于95㎜×95㎜时,应对墙身削弱部分予以补强并将槽两侧的墙体内预留钢筋相互拉结。
4 在宽度小于500㎜的承重小墙段及壁柱内不应埋设竖向管线。
5 墙体中不应设水平穿行暗管或预留水平沟槽;无法避免时,宜将暗管居中埋于局部现浇的混凝土水平构件中,也可采用专用混凝土预制构件暗埋水平管。
当暗管直径较大时,混凝土构件宜配筋。
墙体开槽后应满足墙体承载力要求。
6 管道不宜横穿墙垛、壁柱;确实需要时,应采用带孔的混凝土块砌筑。
7 当洞口的宽度大于或等于2m时,洞口两侧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框或壁柱。
4.1.5 女儿墙宜采用实心页岩烧结砖增设压顶和抗裂柱;门窗固定点宜采用预制混凝土砌块预埋;各种管道固定点及墙体安装空调室外机处,应采用实心页岩砖砌筑或增设搁板。
4.1.6 三小间室内标高以上1.5米高以下应采用钢丝网防水砂浆罩面,或满刮液体防水材料两遍,三小间横墙应采用实心页岩砖砌筑。
4.1.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且与主体结构梁、墙、柱可靠拉结,并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4.1.8 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必须可靠拉结。
4.1.9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4.1.10 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1.11 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1.12 外墙应采用保温砂浆、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外保温措施。
4.1.13 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 m2.K / W。
4.1.14 对于钢筋混凝土屋盖的墙体裂缝(如顶层墙体的八字缝、水平缝等),可采取下列预防或减轻的措施:
1 屋盖上宜设置有效的保温层或隔热层;
2 顶层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宜提高;
3 宜减少屋面混凝土构件的外露面;
4 在屋面保温层或刚性面层上宜设置分隔层;
5 在顶层墙体内宜适当增设构造柱,适当配置水平钢筋或水平钢筋混凝土带;
6 顶层圈梁与屋面板间宜设置隔离层,坡屋顶混凝土板宜在分户墙部位断开。
4.2 施工
4.2.1 页岩多孔砖的型号、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多孔砖》(GB13544)进行检验和验收。
4.2.2 多孔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
经验收的砖,应分类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4.2.3 在常温状态下,多孔砖应提前1至2天浇水湿润。
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4.2.4 页岩多孔砖墙体应严格控制砌筑砂浆和易性,对竖向灰缝宜采用打顶头灰或加浆填满,砂浆稠度宜控制在60~80㎜。
施工质量等级为B级。
4.2.5 多孔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采用一顺一丁形式。
上下皮搭接一般为115㎜,个别部分亦不得小于53㎜,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4.2.6 多孔砖砌体砌筑时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
多孔砖不应砍砖,必要时可现场切割或使用少量实心页岩配砖。
砖柱和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
4.2.7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4.2.8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2.9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10 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30d。
4.2.11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4.2.12 采用轻质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
3水泥砂浆嵌实。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5.1 设计
5.1.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0㎜(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
5.1.3 一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底应做保温层。
5.1.4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6mm。
外墙转角处宜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5.1.5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2 施工
5.2.1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5.2.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3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
5.2.4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2.6 在剪力区一般不宜设置接线盒,如设置应征求设计同意并应有设计加固措施。
5.2.7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线管应设置在板中,并有可靠的支撑固定措施。
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线管密集处或管径大于1/3楼板厚度的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
5.2.8 现浇板浇筑时,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5.2.9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5.2.10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1 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5.2.12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1 设计
6.1.1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6.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有效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有保温层的门洞部位亦应做混凝土上翻防水处理,上翻高度同保温层厚度),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 20~30mm。
6.2 施工:
6.2.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6.2.2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 401 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2.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做粘结层。
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蓄水试验。
6.2.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
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6.2.5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6.2.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 20~30 mm。
6.2.7 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
7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7.1 设计
7.1.1 外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7.1.2 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
7.2 施工
7.2.1 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7.2.2 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
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
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7.2.3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
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2.4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
7.2.5 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
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外粉刷必须设置分格缝。
7.2.6 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
7.2.7 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
7.2.8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7.2.9 粘贴面砖的外墙面用防水砂浆刮糙时,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刮糙底层与糙面层必须位置错开。
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8.1 设计
8.1.1 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
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4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水密性能不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
8.1.2 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8.1.3 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8.2 施工
8.2.1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
8.2.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
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8.2.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
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8.2.4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8.2.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
8.2.6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
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9.1 设计
9.1.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
9.1.2 坡屋顶屋面设计应设置保温层、防水层;坡屋顶转角处及平屋面连接处要有细部防水做法,宜采用柔性防水做法;阁楼内应有通风措施,宜设置外百叶窗。
9.1.3 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
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9.1.4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9.1.5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
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
9.2 施工
9.2.1 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9.2.2 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9.2.3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9.2.4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0.1 施工单位
10.1.1 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
10.1.2 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主体完成后应做好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应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10.1.3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
10.1.4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1.5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
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4)。
10.1.6 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
10.1.7 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10.2 监理单位
10.2.1 应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记录。
10.2.2 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 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11.1 给水工程
11.1.1 给水管材与管件应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11.1.2 给水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置补偿器;管卡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固定牢固;过墙、过楼板时应设置套管。
11.2 排水工程
11.2.1 排水管材与管件应使用颜色一致、同一材质的材料。
11.2.2 排水管道应按规定设置检查口、清扫口,按规定使用斜三通或斜四通;排水支管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禁反坡;管道吊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
11.2.3 座便器应采用合格的配套产品,使用节水型器具与配件;地漏水封高度应满足5㎝要求;止水台应按标准做法施工。
11.3 采暖工程
11.3.1 采暖工程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11.3.2 散热器应按规定涂刷防锈漆,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试压。
11.3.3 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的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按规范设置隔离层、防潮层、伸缩缝,在楼地面内暗设采暖支管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固定点,固定牢固。
11.3.4 采暖工程应进行分户计量;采暖分水器需加设阀门;保温板应使用合格材料;热表出户设置。
11.3.5 采暖系统应有合理排气措施,严禁采暖支管反坡。
11.4 电气工程
11.4.1 电气配管、线盒应采用合格产品,配管宜使用壁厚>1.2㎜的中型PVC管材,线管埋设深度应大于2.5㎝。
11.4.2 电气配线应分色,剥线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多股线挂锡饱满,接线规范,盒内线余量不应小于15㎝。
11.4.3 配电箱应制作规范,使用专用工具开孔,开孔标准,配电箱板厚度应大于1.2㎜,箱内布线板厚度应大于1.5㎜;箱内压线牢固,布线合理,弯曲半径应为钝角,不损伤线皮;零线及接地线汇流排规格应配套,且固定牢固。
11.4.4 低于2.4m的灯具应加设接地线,大型灯具应按规定进行超载试验;开关应控制相线,强电、弱电插座间距应大于30㎝,接地线在插座间不应串联连接。
11.4.5 电缆桥架及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做接地或接零。
11.5 空调、消防工程
11.5.1 空调主干管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严禁反坡,接口质量应符合要求;管道支、吊架制作规范。
11.5.2 风机盘管应做现场抽检试验,安装牢固;风道安装应平整、顺直;法兰连接规范;按规范要求做漏光、漏风试验。
11.5.3 管道应使用合格保温材料,保护层厚度符合规范要求;保温接缝严密,阀门应做单独保温处理。
11.5.4 消防管道接口不应采用焊接;支管应加设防晃支架;消防喷头设置应顺直;消防栓安装规范、标高准确,按规定进行试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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