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HSE基本管理规定.doc
- 文档编号:2489776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229KB
施工现场HSE基本管理规定.doc
《施工现场HSE基本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现场HSE基本管理规定.doc(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范围
1.1本规定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的HSE管理。
1.2为了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施工阶段实施高标准的HSE管理,明确施工阶段的HSE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施工现场HSE管理基本要求
为了有效的贯彻HSE管理,要求项目部和施工分包商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a)所有的活动都要以健康、安全和环保的方式进行。
b)积极开展HSE施工现场危险因素辨识活动。
c)组建完善有效的HSE管理组织机构和体系。
d)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事件的发生。
e)进驻现场开始工作前,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接受HSE培训和考核,了解现场工作的HSE要求。
f)对于良好的HSE行为应立即进行公开的表扬和肯定。
3施工HSE管理策划
施工管理部应按照公司《HSE工程师管理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施工HSE工程师,全面负责现场HSE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同时,项目经理应要求施工分包商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的SHE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HSE管理工作。
3.1识别评价风险/环境因素
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环境因素识别及影响评价程序》以及业主的有关HSE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模、范围、项目建设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等,组织项目部人员、施工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对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编制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和改进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及改进措施清单》。
3.2制定HSE目标
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施工分包商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HSE目标,并进行指标分解,制定具体的HSE目标实施方案,以确保HSE目标的实现。
3.3编制项目施工HSE计划
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策划阶段,施工HSE工程师按照《施工HSE计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施工HSE计划”等策划文件,并提供给业主审查。
计划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施工阶段的HSE方针、目标和承诺;
b)项目施工阶段的HSE组织机构、职责及资源配置;
c)项目施工阶段的HSE培训要求;;
d)实现项目施工HSE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和制度等。
3.4建立有关的HSE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部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要求施工分包商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a)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b)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c)消防管理规定;
d)事故管理规定;
e)HSE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
f)文明施工措施;
g)安全操作规定;
h)执行业主的现场规章制度的要求等。
3.5施工HSE培训
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HSE培训及持证上岗规定》以及业主的HSE培训要求,组织制定施工HSE培训计划。
项目部施工HSE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人员、施工分包商人员进行HSE培训。
a)项目开工会前,项目HSE经理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HSE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b)项目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HSE工程师应组织学习项目HSE管理规定,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HSE职业技能培训和HSE经验与防范意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c)项目部人员、施工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接受业主安排的HSE培训,并取得业主颁发的安全教育合格证。
对于未经过培训或未取得业主颁发的安全教育合格证的人员不予办理进厂出入证并禁止进场施工;
d)施工分包商人员进入现场前,应接受总承包商安排的HSE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e)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应组织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小时;
f)施工分包商应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并填写每日作业安全卡;
g)项目部应对施工分包商在施工中的日常安全培训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h)所有HSE培训都应保存记录。
4施工现场基本行为管理规定
以下内容是对施工现场上的一些基本行为的管理规定,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熟悉现场HSE管理标准,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a)现场出入卡——施工开始前,所有现场人员都必须接受业主的HSE培训,合格后取得现场出入证方可入场。
b)危险情况汇报——所有员工都必须向其主管或HSE工程师汇报任何不安全情况,不要害怕会遭到报复。
如果员工有能力纠正不安全情况,报告前他应该及时纠正。
c)负伤——员工必须向其主管报告所有的事故和伤害。
所有受伤事故都必须报告,并在现场医疗诊所治疗。
所有受伤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施工HSE工程师。
d)吸烟——除了所指定的区域以外,现场及办公室禁止吸烟。
在批准吸烟的区域将张贴“指定吸烟区域”标志。
e)安全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其它同等类型的安全帽,所有员工都必须配戴安全帽。
员工不得对安全帽进行任何改装,如在安全帽上钻一个额外的透气孔等。
f)安全鞋——防砸型安全鞋或安全靴是现场的必备用品。
运动鞋和休闲鞋可在办公室或来去工地的途中穿着。
必须为员工提供业主批准的安全鞋。
在施工现场的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严禁穿凉鞋、拖鞋、脚尖开口鞋或高跟鞋。
g)手部保护——在处理那些可能会对双手造成伤害的材料或设备时(如边缘锋利、腐蚀性、易燃性、刺激性、超高(低)温或碎片型物品),必须配戴相应材料的手套。
在施工现场有许多锋利或粗糙的区域,因此要提供额外的手部保护设备,应始终穿戴皮质手套,除非不同材料的手套更适合作业。
h)眼睛保护——必须为从事焊接、切割、打凿或打磨等危险工作的员工配备防护面罩和焊接面罩等经认可的眼部/面部保护设备。
电工不允许戴金属框架的安全眼镜
i)听觉保护措施——在噪音超过85分贝的区域内应提供并使用听力保护设备。
如果有必要,必须提供认可的一次性或多次使用的耳塞,员工都必须配戴该耳塞。
在特殊作业或指定区域中还应提供额外的听力保护装置。
如在施工过程中,无需一直使用听力保护用品的,要求员工必须一直随身携带,以备必须之需。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听力保护用品或任何其他不符国家安全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j)首饰——在施工现场不得配戴项链、耳环和手镯等首饰。
k)头发——任何在现场工作、头发长度超过其肩部的员工,必须扎起头发,或把其头发盘在帽中或固定在工作服、衬衫或夹克的衣领上。
l)呼吸保护设备——在有灰尘、烟雾或水气积聚的、可能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区域中,必须配戴呼吸保护设备。
m)工作服——对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员工必须穿符合工作要求的劳保服装,在服装方面的最低要求是穿着长袖衬衫和长裤。
n)不安全行为——施工现场禁止不安全行为,所有员工有责任制止不安全行为。
o)车速限制——车辆行驶不得超过规定的车速范围,在现场的车速不许超过15公里/小时。
q)进出厂区——必须听从业主的保安人员引导和控制员工车辆进出现场,如果不遵从保安指示,将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严重的还将被开除出现场。
r)人员防坠落保护装置——在所有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区域内都必须安装防坠落保护装置。
可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全身性安全保险带、护栏、脚手架、安全网等等。
如果安全装置不可行,或者危险程度已超出可提供保护的范围,那么必须制定其它经过项目HSE和施工HSE经理批准的方法进行施工。
在离地面2米高的地方进行作业时,或者当直接暴露在危险设备上方而缺少防坠落保护时,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双钩五点式安全带。
所用的安全带必须符合BS、DIN或ANSI标准,并具有两次减震功能。
具体细节参照现场安全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s)起重设备——项目施工人员严禁骑坐于任何吊钩、有负荷或球型物体之上。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操作该种设备的资格,并备有资格证明。
设备操作人员开始在此项目工作之前,必须将其资格证明递交给监理、业主审查。
t)电气设备——除具有操作资格或被准许授权的人员之外,其他所有项目施工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随便操作电气开关和用电设施。
所有临时施工用电的电源线应按安全的敷设方式进行敷设,以减少触电危险或电源线的损坏。
只有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才有权操作电气设备。
u)紧急情况专用设备——除非有紧急情况或出于培训目的,否则严禁使用紧急情况专用设施,例如火灾报警设施和灭火器等。
v)打架——严禁在施工现场、临设驻地等区域内发生打架行为。
违反者将被驱逐出工地并可能交付当地政府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w)饮酒和吸毒——工地严禁饮酒和吸毒。
在现场服用违禁药物(包括饮酒)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x)玩闹——在施工项目现场,包括停车区域内,禁止:
奔跑、推挤、玩笑或其它玩闹行为。
y)赌博——严禁施工现场赌博,包括承包商的营地。
z)国家管制器具——严禁在装置施工现场、包括临设驻地等区域内携带国家管制的器具。
5施工现场纪律
5.1我们必须确保严格遵守项目的HSE政策、程序和现场安全规定。
任何人不得纵容任何违反HSE规定的行为。
业主、总承包商有权将那些纵容、支持或教唆施工人员采取不安全行为、在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环境下施工、破坏环境、危害他人健康或使用不安全设备施工的人员驱逐出工地。
5.2对于忽视或违反项目HSE要求的施工人员,业主、总承包商将进行处理:
a)严重违反业主高处作业现场HSE规定:
立即解雇。
b)私自拆除危险标志或保险锁:
立即解雇。
c)私自拆除“禁用标志”:
立即解雇。
d)在指定吸烟区以外的范围内吸烟:
●首次违反:
书面警告;
●再次违反:
解雇。
d)打架:
立即解雇。
e)在工地上饮酒和吸毒或将酒和毒品带至工地:
立即解雇。
f)嬉闹:
立即解雇。
g)未经许可,改动脚手架:
立即解雇。
h)将武器、弹药、炸药或致命武器带至工地(经批准的施工工具除外):
立即解雇。
i)不遵守各项项目HSE管理规定:
●首次违反:
口头警告;
●第二次违反:
书面警告;
●第三次违反:
解雇。
6施工HSE管理规定
6.1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项目组施工成员和施工分承包方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管理执行《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还应建立以下相关规定:
a)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
b)危险化学品的防护;
c)听力和视力的保护;
d)辐射安全防护;
e)高温与低温(作业)时的保护;
f)高空作业时的防护等。
3.5在HSE因素识别、评价,交流和培训方面,项目施工组以及施工分承包方应做到:
a)每天工作前安全员和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c)现场设置安全公告板。
d)所有的HSE培训应有记录,并为员工下发安全手册。
执行《HSE培训及持证上岗规定》。
e)危险场所要有警示标记,施工现场应有宣传标语和旗帜。
按照《HSE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f)对于良好的HSE行为要有激励措施。
g)实施危险作业时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向业主提供。
h)告知员工紧急联系方式(或要求员工随身携带)。
3.6HSE检查和监督
3.6.1项目施工组应按照公司HSE有关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执行《施工现场HSE检查规定》。
项目施工组可随时抽查施工分承包方的工作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
3.6.2项目施工组的HSE工程师应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
项目施工经理按照规定,定期向项目经理提交应检查与监督计划和现场检查报告。
当业主有要求时,项目组定期向业主提供报告。
报告的内容(检查表)包括:
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内容(专业专项检查、特殊作业检查、常规项目检查等)及检查结果和纠正情况。
3.6.3项目组HSE工程师应积极配合业主组织的对其施工现场的检查。
施工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项目组和业主的检查。
3.6.4政府职能部门组织检查时,项目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给业主质量安全环保部门。
项目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对检查问题进行整改,问题整改情况报项目经理和业主质量安全环保部门。
3.6.5施工分承包方在特殊作业时应设立安全监护人,监护人必须明白责任范围内的紧急情况以及遇到情况时的需求及行为。
如:
——在业主设定的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范围内动火时,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需设立专门监火人,监火人必须佩戴袖标或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必须履行“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职责。
——在进行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时,施工分承包方必须设作业监护人。
——在紧急情况发生或危险作业断路时,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设置交通看护人员,可用旗子或其它交通信号来保障交通安全。
3.7急救设施
3.7.1当业主将在现场主要办公区域提供一个设施齐备的医疗服务站时,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利用现场医疗站对发生的轻微的人员伤害进行初步处理。
3.7.2必要时,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建立与当地医院的急救协议,或由业主在承包商进驻现场前与当地医院签订急救协议,为重大的人员伤害事故提供医疗服务。
3.8紧急事故
3.8.1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在HSE因素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执行《施工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3.8.2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应为员工提供紧急事故联系方式,并要求员工随身携带。
3.9项目施工组和施工分承包方的个人行为的总体要求
3.9.1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危险场所应佩戴相应的劳保护用具。
3.9.2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符合工作要求的劳保服装,现场施工必须穿劳动防护鞋。
3.9.3如果头发过长,超过肩膀,应盘起全部放进安全帽里。
3.9.4现场不允许带珠宝首饰。
3.9.5吸烟区外严禁吸烟。
3.9.6禁止不安全行为,所有员工有责任制止不安全行为。
3.9.7禁止斗殴和赌博。
3.9.8严禁酗酒和吸毒。
3.9.9禁止使用武器或刀具。
4安全保证工作
项目组编制的工程项目HSE计划应对以下的HSE要求进行规定并遵照执行。
4.1场地进口和出口
4.1.1施工现场所有的工作区域应提供安全的出入通道并保证其畅通无阻,避免现场人员被起重机、拖运机和其他车辆或设备伤害。
4.1.2应控制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入口,只有授权人员携带通行证明才允许进入现场。
4.1.3根据工作范围,项目组应准备紧急疏散预案,并交业主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审批。
4.2路障/警戒线
为了警告或避免潜在危险的发生,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或者是为了保护设备、设施时,应设置路障/警戒线。
路障/警戒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为了警告个人施工现场潜在的危险,标明进入是否需要授权。
b)设立的路障/警戒线必须要有标志牌,上面写清有何危险。
c)路障/警戒线在夜间时要开警示灯;在天黑后或在接近行车道处应有荧光标志。
d)应确保其员工清楚搭设路障/警戒线的原因及其限制行为。
e)除非使用保护路障,路障距离动土地洞、平台和屋檐应大于2米。
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3.1受限空间作业是指那些有限定通道和入口处的地方,能够方便的临时进入,但不是为了连续作业的人员使用。
如进入或探入设备内(包括炉、塔、釜、罐、容器、槽车、罐车、反应器、及各种槽、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以及其他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4.3.2施工分承包方应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制度。
施工分承包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监护和营救程序以及不同设备作业的特殊警告等。
4.3.3识别并明确所有的现场的受限空间作业,并按规定类型标识。
4.3.4在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时,需要提前进行气体分析,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蒸气、潜在有毒有害气体等。
4.3.5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连的所有动力管道系统和所有的电源都应被切断,并挂上警戒标识,与污染物和危险源断开。
4.3.6监护人要和作业人之间应拟定有效的联络信号。
4.3.7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使用的电源必须有低压或接地故障保护。
如果使用手电筒、应急灯(以电池为电源)或低压防爆灯和风力设备不能满足照明和动力要求,为了使触电危险降到最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12伏或者更低)。
只有在连接漏电保护器后才能使用更高的电压。
漏电保护器、变压器和分离开关等必须安装在受限容器/受限空间外面并且在进入之前要进行测试。
4.3.8在进入设备作业前应进行HSE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
4.3.9所有涉及到进入设备的员工,包括作业人员、参加者、营救人员、监护人员等应有计划的接受进入设备作业潜在危险的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4起重机、提升机和吊车作业
起重机、提升机和吊车作业应执行《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管理规定》,并执行以下程序。
4.4.1所有的起重机械都必须满足设计、检测、施工、调试、维修和操作的要求并有生产厂家提供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4.2所有的起重机都必须在到达现场后,安装完成和在第一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性能检验,以后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录。
4.4.3吊装施工分承包方应任命有能力的员工监督起重机械作业,报项目施工组审查批准,该员工必须是接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的起重专业技术人员。
4.4.4以下每一种情况吊装作业,吊装分承包方编制应与其相应的吊装方案,这些吊装方案应由吊装单位相关人员审批。
每次吊装方案均需要征得业主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的批准。
a)当吊装货物超过50吨或重量达到起重机负荷的80%;
b)使用超过一台以上起重机联合吊装时;
4.4.5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确认吊装设备的类型、承载率和系列。
b)按照序列号确认钢丝绳,起重臂架和其他起重吊具、锁具和辅助工具。
c)列出作业中需要的所有动辅助设备、设施的类型、承载量(不包括系列号)。
d)详细标明需要吊装的物品的重量、外形尺寸、重心、重心计算方法,吊钩载荷等,并进行确认。
e)吊装示意图能够反映所有的吊装点、承载负荷、绳索角度、辅助设备、配重方式、拔杆角度、吊车定位点、限制条件或其他影响设备能力和附件使用的因素。
适当的和最大的提升速度。
f)为吊装操作人员提供指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每一步骤拔杆升降及旋转角度。
——设备移动顺序。
——每次抬高与其他设备的协调。
——速度、方向、距离、重量和其他承载数据。
g)吊装前,确定现场升降工作监督和检测责任人员,负责在吊装工作前、过程中和完成后,按照特定测试的要求(如负荷测试或试吊),根据监督程序、检查要点通过设备和指示器进行操作,以确保吊装过程符合方案,吊重物件不超载。
同时检测和测试吊装设备的有效期。
检查吊装区内是否有危险物品的存在。
检查吊装区域(包括地面和地下)是否有电线或压力管道。
4.4.6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并在历次吊装过程中有良好表现的人才能允许作为合格起重工。
4.4.7每台起重机的操作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起重机械操作。
4.4.8起重机司机应有特定型号的起重机驾驶执照。
4.4.9在组装、吊装和移动吊车时,应使用通用的最佳操作法。
4.4.10起重机械设备上应有生产厂家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复印件,并认真贯彻执行。
4.4.11在操作移动式起重机时,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手势、旗语和哨声)进行指挥。
4.4.12在吊杆顶部旋转半径区域内的路面上应设置路障/警戒线。
4.4.1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4.4.14载人、吊物应分开,不得人货混杂。
4.4.15所有的起重机应有操作员可看见的吊杆角度指示器。
4.4.16所有的起重机上应装有灭火器。
4.4.17所有的绳索、钢丝绳和吊带,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纤维、钢丝绳或金属网和钢链,都应被有能力的员工(对非正常磨损和/或裂纹)每月进行检查,核实破坏性影响程度并纪录。
4.4.18每天在使用前应对所有使用过的绳索、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目测检查。
4.4.19所有的绳索、钢丝绳和吊索应使用有效的正确的检查方法。
4.4.20所有破坏的绳扣、钢丝绳和吊具不能降级使用,应立即更换并销毁。
4.4.21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4.5安全用电
为了确保在施工中所有临时使用的电气元件、电气设备、工具、电缆或插座等以及与电源相连的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承包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测试,并保存记录。
4.5.1如果发现任何用电设备或工具存在问题,应立即更换,不能继续使用。
4.5.2项目施工组成员和施工分包方的施工人员应进行电气安全培训。
4.5.3现场静电接地检查记录应在日志中保存,以用于检查、确认和维修时使用。
4.5.4用于检测和测试的工具、电缆和设备,应每月检测并记录。
4.5.5使用临时电气设备的员工按要求应在使用前负责电气设备外观缺陷的检查。
不合格的工具或电线不得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4.5.6应每月检测所有的电缆和与电源连接的设备。
在以下情况下也应也检测:
a)第一次使用前;
b)维修后;
c)设备重新使用前;
d)对在事故后被怀疑可能会导致伤害的设备使用前。
4.5.7对所有的电气工具、设备、电线和插座进行缺陷检测,确认导体的通电和接地,每月对其导电性能进行检测。
4.5.8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的电工、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人员应有电工证。
安装临时线路的人员也要有电工证。
4.5.9电气设备和工具维修后,需要重新检测并标识。
4.5.10所有的电动工具必须按月检测,做好书面记录。
4.5.11配电盘不应在露天暴露。
所有的施工配电箱的门应能可靠关闭。
断路器、电线等不能敞开暴露。
4.5.12所有的断路器、控制开关或配电箱应贴标签,标明电压和电流。
4.5.13所有的动力电缆必须防止损坏。
4.5.14地面上的电缆应布置在不阻碍人员及设备通道的安全位置,且符合规范要求。
外用的电线应防止过热、毁坏、切开、腐蚀和车辆(碾压)等破坏。
4.5.16电缆、电线在出库或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电线不能使用。
4.5.17所有的拖车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并满足国家标准。
4.6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4.6.1所有电动工具应附上生产商对安全储存、操作、维修和检测的指示。
4.6.2电动工具应按它的设计目的使用,不可挪做他用。
4.6.3电力工具应在安全和可操作状态下进行维护保养,进行常规检测并保留记录
4.6.4电动工具应采用双重绝缘或三相插头,有接地线和插座。
4.6.5电动工具不允许用自带电线进行升降。
?
?
4.6.6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操作电动工具培训。
4.6.7所有的保护部件应正确安装和可以操作。
4.6.8在更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现场 HSE 基本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