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党武乡乡域村镇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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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党武乡乡域村镇总体规划
花溪区党武乡乡域村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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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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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编制背景
2009年9月4日,贵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支持驻筑省属高校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筑党发[2009]17号),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拟用5年左右时间,在花溪区南部建成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花溪高校聚集区。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将花溪高校发展用地区域纳入规划,为高校聚集区规划建设提供了基础依据。
第2条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贵阳市西南环线高速公路及南环线高速公路的建设通行,使党武乡外部交通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花溪高校聚集区建设的提出,这将为党武乡的经济、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居民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及社会投资方向的转移等因素,均要求有与时俱进的规划指导城镇建设发展,因此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建设部建村[2000]36号文);
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
6、《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GJJ/T87-2000);
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8、《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年版);
9、《花溪高校聚集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10、《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产业发展引导规划》;
11、《花溪区党武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贵阳市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001--2014年)》
13、《党武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4、党武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2009年)
15、党武乡近几年统计年报;
第4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在党武乡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6条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论证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发展性质。
2、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协调分期建设。
3、确定党武乡镇村体系规划和空间布局。
4、确定党武乡基础设施布局。
5、确定党武乡集镇功能结构,优化集镇道路网络,创造集镇独特的空间景观。
6、创建多层次的生态绿化系统、提高集镇环境质量。
7、充分考虑集镇与花溪高校聚集区的协调发展。
第7条 规划原则
1、遵循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同时提高,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
3、地域空间资源合理利用,优势互补的原则。
4、坚持重点建设,兼顾一般,协调发展的原则。
5、坚持以环境为中心的建设发展原则。
第8条 规划范围
1、镇村体系规划范围:
党武乡域辖区范围,面积63.65km2。
2、镇区建设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北起小寨北坡,南至摆龙院;东起南环线,西至新寨。
面积为3.07平方公里。
第9条 城镇规划区
本次规划城镇规划区为党武、当阳、下坝、大坝井、摆门等五村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16.2平方公里。
第10条 规划层次及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分为二个层次进行,即镇村体系规划、镇区建设规划。
1、镇村体系规划:
重点确定镇域范围内各级中心村的分工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配套,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和利用。
2、镇区建设规划:
重点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进行城镇合理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城镇道路网络布局。
第11条 本规划具体落实由党武乡人民政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和花溪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二章 党武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一节 党武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定位及发展方向
第12条 发展的定位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效益、档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
构筑优质辣椒、无公害蔬菜、经果林、以开心农场为主的观光农业、养殖等五个产业带。
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视农业科技进步,全面促进农民增收上一新台阶。
第13条 发展方向及布局
根据对党武地域发展条件、资源优势、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确定党武社会经济发展的定位及发展布局为:
1、以茅草、果落为基地的3000亩优质辣椒基地。
2、以龙山、摆门、下坝、摆牛、党武为主的1200亩无公害蔬菜和食用菌大棚基地。
3、路寨、葵花山、掌克建1000亩以上大蒜基地;
4、龙井建香葱基地;
5、以龙山及党冒沿线为主集中建设5个养殖(养猪)小区。
6、以松柏山水库周边村寨水源保护、生态建设及水土保持整治为主的经果林种植1500亩。
7、以南环线为主的经果林观光带建设1600亩。
8、以摆贡寨为主的开心农场及生态观光农业建设。
第二节 党武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14条 社会发展目标
1、全乡总人口近期控制在2.2万人内,其中城镇人口发展0.46万人,城镇化水平20.91%(现状17.9%);远期控制在22.3万人内,其中城镇人口发展20.7万人,城镇化水平92.83%;
2、加强医疗保健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每万人村镇医务人员不低于50人;
3、完善科技教育体系,提高人口素质和村镇科技水平,使村镇人口受职业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4、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要。
第15条经济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生产总值达到3800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达到7000万元、第二产业达到11000万元、第三产业达到20000万元。
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
财政收入达到450万元。
第三节 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第16条 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一、人口规模
1、乡域:
现状20751人,近期22000人,远期223000人。
2、集镇:
现状3715人,近期4600人,远期7000人。
3、城镇人口:
远期207000人(其中集镇7000人,高校聚集区和大学新城200000人)。
二、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水平现状17.9%,近期20.91%,远期92.83%。
第四节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17条 乡域村镇体系结构
集镇--思雅大学新城--中心村--基层村四级结构体系布局。
全镇形成一个集镇、思雅大学新城、六个中心村、五十个基层村的体系格局。
第18条 乡域村镇职能结构
1、集镇
是全乡政治、经济中心,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
2、思雅大学新城
思雅大学新城职能结构为科教文化。
范围包括大坝井村、思丫村及翁岗村。
3、中心村
葵林村、摆牛村以发展家禽养殖为主;路寨村、曹家庄村、茅草寨村以发展农业(蔬菜种植)为主。
第19条 乡域主要公共设施布局
1、全乡规划期共需完全小学13所、3所中学,其中在思雅新城建设6所小学、3所中学,在党武集镇、翁岗、大寨、路寨、茅草、思丫、大坝井各建1所小学,在思雅新城建设8所托幼园、在党武集镇建设1所托幼园,初中集中设于党武集镇,近期党武初中扩建为18班,不足部分依托花溪城区解决,远期党武初中扩建至24班,高中依托花溪中学和思雅新城中学解决。
2、巩固和发展党武乡村卫生室建设的成果,全乡近期需医疗病床位20床,远期需医疗病床位680床,其布局为:
党武医院近期扩建为12床(现状6床),远期扩建为20床;翁岗卫生室近期2床,远期2床;茅草、松柏山、曹家庄、路寨近期各2床,远期不增加;思雅新城建两所设施配套完备的综合医院,床位分别为350床和300床。
3、文化中心设于思雅新城和党武集镇,中心村驻地设文化活动室。
4、集贸市场设于思雅新城和党武集镇,牲畜市场设于党武集镇,辣椒批发市场设于牛滚塘。
第五节 镇域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一、公路交通规划
第20条 以村道、花(溪)广(顺)公路(大洋线)、花磊公路、党翁公路、党(武)冒(井)公路为骨架,改造乡域道路网络,使乡域内各生产单位、村寨和重要生产基地互相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发展。
第21条 乡域公路分干线公路和支线公路两级,干线公路由对外交通公路和中心村联系公路组成;支线公路由各村庄、生产基地、旅游景点的联系道路组成。
干线公路技术等级为山岭重丘二、三级,支线公路为四级。
公路网具体布局为:
保留现状公路网,掌克大寨--葵花山--路寨村的小寨,缸瓦井--革里场村道等。
第22条 思雅大学城及新城道路严格按《花溪高校聚集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二、给水排水规划
第23条 各村应尽量采取集中供水,就近取用水质较好的地面水或地下水作水源,水处理采用小型分离型净水设备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作农灌,处理工艺采用操作管理容易,运行费用较低的稳定塘工艺。
第24条 思雅大学城及新城给水排水严格按《花溪高校聚集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三、电力电信规划
第25条 负荷及用电量预测考虑思雅大学城,预测全乡用电负荷近期55000kw、远期300000kw;用电量近期0.156亿kwh、远期3.5kwh。
第26条 改造10KV输变电网络,形成乡域一体的10KV骨架网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供电结构,覆盖全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第27条 根据乡域村级行政区划的调整、乡镇工业布局和负荷的发展,架设相应的10KV线路,增设相应的电力变压器和对已有的电力变压器进行增容。
第28条 调整完善乡域的10KV供电网络,使全乡电网逐步趋于完善,减小供电半径,减少输电线路的电能损失,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第29条 调整全乡的10KV电网,理顺农村用电管理体系,全部实现一户一表,实现同网同价,鼓励广大农村实现电气化。
第30条 远期增设一回东风变至党武乡开闭所的10KV线路,以适应党武乡负荷增长的需求。
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31条 保护原则
1、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
4、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
第32条 保护内容
1、加强石漠化治理。
2、优化生态环境。
3、加强环保建设。
4、强化综合治理,增加生态功能。
5、健全管理机制,维护生态安全。
6、促进人居环境生态化。
7、环境保护。
8、工业污染防治。
9、环境污染控制。
10、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第33条 实施生态环境规划的保障措施
(1)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2)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切实依法保护环境;
(3)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4)运用激励性政策措施,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5)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6)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7)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9)积极参加全球环境保护,广泛开展国际环境合作;
(10)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保证规划实施效果。
第四章 空间管制规划
第34条 空间管制分区
规划结合党武乡域特点及发展实际,将其地域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及适宜建设区三类,其界定为:
禁止建设区:
包括基本农田、水源地、绿色禁建区,生态脆弱区、地下矿藏蕴藏地和采空区。
限制建设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沿江、沿河、沿湖50-100米范围。
适宜建设区:
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工矿区、开发区、工业区。
第35条 管制依据及措施(强制性内容)
1、禁止建设区:
主要依据《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制,该区应强化管理,严禁开展任何破坏性建设。
国家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按程序报批。
2、适宜建设区: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土地法》及城镇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规范管理有序建设,严禁违章建设。
3、控制建设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协调城镇风景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管制,该区应加强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大型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前还应先进行文物调查和用地预审制度。
第五章 集镇建设规划
第一节性质、规模
第36条 党武集镇是党武乡文教、集贸、行政管理中心,是发展集贸、农副产品加工及建材工业的城郊集镇。
第37条 人口及用地规模
1、集镇人口及用地规模
现状(2009年)人口3751人,近期(2015年)发展人口4600人,远期(2020年)发展人口7000人。
用地规模为:
现状(2009年)42.99公顷,近期(2015年)55.65公顷,远期(2020年)79.51公顷。
第38条 本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道路及工程管线设施建设等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节 集镇功能结构
第39条 功能结构
规划确定集镇共分为:
东北部生产设施区;中部和西南部为居民住宅区;南部和北部为教育区和公园;中部为公共设施区;北部为仓储区等六大功能区。
第三节 用地布局
第40条 村民住宅用地
规划保留新寨、大寨、小寨、当阳老寨、下坝寨子村民点,在重点建设和完善市政设施特别是消防通道建设的同时,引导村寨就地改造更新,以改善村民居住和安全生产条件。
第41条 居民住宅用地
居民住宅主要布局在大寨北部、新寨东部和当阳老寨南部。
居民住宅以成组成片集中建设为主,插建结合,以有利于居住环境的营造,建筑以多层为主,尽量提高土地使用强度。
第42条 其他居住用地
其他居住用地主要指敬老院,规划原址扩大敬老院,占地面积0.33公顷,新增用地1500平方米。
综上所述,居住用地共计33.33ha,占建设用地的41.92%,人均47.61平方米。
第43条 公共建筑用地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将行政管理机构集中布置于中东部,乡级行政管理机构用地集中布置于此。
党武村办公用地布局于大寨路与武阳路交叉口东南侧。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为1.37公顷。
2、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将现状中、小学合并扩建为中学,同时在中学东侧建设运动场,将小学北移至邮政所北面。
规划将老粮站仓储调整为幼儿园用地,规划教育机构用地3.76公顷。
3、文体科技:
文化设施集中布局于现状乡政府即可。
体育设施则结合党武中学布局,不独立设体育活动场所,以利于资源共享,提高其利用率。
大型体育活动的开展依托花溪体育运动中心进行。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1.32公顷。
4、医疗保健:
党武集镇设20床卫生院,规划确定原址扩大规模建设,规划医疗保健用地0.31公顷。
5、商业金融:
规划除集中在武阳路布置商业金融建筑用地外,还在党武新街、党武老街、市场路、当阳路西段结合居住布局商业场所。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4.18公顷。
6、集贸市场:
规划将辣椒专业市场拟建于牛滚塘。
规划确定在集镇布置集贸市场,在集镇西北出口处布置面积为0.25公顷牲畜市场。
集镇共计市场用地1.73公顷。
综上所述,公共设施用地总计12.68公顷,占总用地的15.95%,人均18.11平方米。
第44条 工程设施用地
规划在集镇北部革里场方向建水厂,在集镇东部建加油站和汽修站,高位水池原地扩建,在生产设施区西南部建污水处理站,在当阳路中段南侧建环卫站,在党武新街与武阳路交界处建邮政所,在集镇东南郊长冲以东山凹建垃圾场。
规划公用工程设施用地2.12公顷(不含垃圾场),占总用地的2.67%,人均3.03平方米。
第45条 生产设施用地
规划在集镇东出口布局生产设施用地。
其中西片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东片以石材加工为主,大规模的石材加工向原材料地集中。
同时禁止化工、冶炼等污染大的工业门类进入该区。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7.79公顷,占集镇总用地9.8%,人均11.13平方米。
第46条 仓储用地
规划将原粮食仓库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供销社仓库调整为商业用地;规划不独立设置粮食或供销仓库用地。
规划在集镇北部结合农副产品加工业布局工业品周转仓库。
仓储用地总面积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14%,人均3.57平方米。
第47条 对外交通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主要指党翁、党冒公路过境段和汽车站。
规划将过境交通线调整由大寨东侧通过,原过境线改为集镇道路,同时在卫生院东北侧布局汽车站与公交车场。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2.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32%,人均3.77m2。
第48条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由干路、支路、巷路组成,在集镇中部设一休闲娱乐广场,停车场与汽车站结合布局,规划道路广场面积12.15公顷,占总用地的15.28%,人均17.36平方米。
其中休闲娱乐广场面积0.21公顷。
第49条 绿化用地
规划充分利用集镇南部水面及林地建设公园,供集镇居民休闲娱乐,同时保护当阳老寨后山风景林地,加强水塔山山头绿地建设,以确保集镇山绿水秀的生态环境。
规划绿化用地共计6.3公顷,占总用地的7.92%,人均9.0平方米。
第四节 道路交通规划
第50条 对外交通线路
近期新建大寨以东过境公路以解决过境交通穿城问题。
过境线的东移既解决了过境交通与集镇生产、生活的矛盾,同时也解决了现状过境公路弯大、坡陡、线路绕行问题。
规划道路红线12米,车行道7米。
第51条 道路网布局及分级
规划采用自由式手法布局道路网,使集镇形成四横六纵的道路骨架网,道路分四种性质(干路、支路、巷路、过境路)、三个等级(干路、支路、巷路)、四种红线宽、四种断面形式,其中:
干路为20米、支路16米、12米,巷路7米。
第52条 交通设施布局
在医院东北侧布局汽车站及公交车场,在集镇东出口建加油站,在集镇东北建汽修站,市场、乡政府、医院等较大型公共设施的停车场按有关规范要求在内部设置,同时在党冒公路公园段东侧布局洗车场。
第53条 道路纵坡控制在8%以下。
第54条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专用地,任何与交通无关的设施不得占用道路用地进行建设。
第55条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线型及断面设计须按"集镇道路网规划图"所示规定执行。
第56条 建筑物在改、扩建和新建时,必须按照建筑设计有关规定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其设置方式,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利用地下空间。
第五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57条 公共绿地规划
将集镇南部的水面及其周边林地规划为党武公园,规划保留水面东北侧茂密的植被,同时对水面西北侧,南侧山坡进行绿化,同时配建游览步道、休闲廊、亭、坐凳、游船码头等设施。
公园占地:
3.6公顷,同时将通过集镇的河流两岸拟建为滨河公园。
公共绿地占地5.3公顷。
第58条 风景林地与生态绿地
规划将植被茂密的当阳老寨后山规划为风景林地,建成为百鸟林;以加强现状植被保护,规划将水塔山、新寨后坡、供销社后山、小寨后山、水厂后山和河流西侧山体等荒山规划为生态绿地。
规划保留集镇北部、南部大片农田、公园南侧山林地和牲畜市场后山,并对山体进行植树造林,以调节集镇小气候,确保集镇在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上述区域内严禁一切建设活动,禁止砍伐或其它形式的毁林活动,同时应逐年对林地进行补植,以确保林地的完整。
第58条 生产、旅游和城郊生态绿地
规划在思丫河下坝段布局乡村旅游绿地,在牛落洞、野猫井后山、长冲、缸瓦井、栋青树、革里摆后山布局生态绿地。
同时开展花磊公路两侧可视山头的风景林地建设,思丫河沿岸进行景观绿地建设。
第六节 给水、排水规划
第59条 供水水源
松柏山水库作为规划区发展的供水水源。
第60条 供水标准:
生活用水指标近期100L/(cap·d),远期140L/(cap·d),公共设施用水量标准0.2万m3/(km2·d),生产设施用地用水量标准1.0万m3/(km2·d),其它用地(包括仓储、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绿化用地等)用水量标准0.15万m3/(km2·d),管网漏损及未预见用水量占以上用水量之和的20%,供水普及率为100%。
第61条 供水规模:
近期1500m3/d,远期3000m3/d,水处理厂占地0.4ha。
第62条 排水体制:
采用截流式合流制,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后期雨水从截流井溢流进入水体,工业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水体。
第63条 远期在小河下游建污水处理站,规模2400m3/d,处理规划区污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对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规划区小河或引作农灌,污水处理厂占地0.5ha。
第七节 电力、电信规划
第64条 电力规划
规划集镇近期电力负荷9500kw,用电量252万kwh;远期电力负荷18806kw,用电量882万kwh。
电源引自35kv东风变电站。
第65条 近期调整集镇供电网络,使集镇10KV配电网有明确的供电范围,加强集镇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提高供电质量;10KV电力线路采用架空方式,导线为绝缘导线,杆高15m。
配电变压器尽量设置于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宜小于200m。
规划规定电力线路沿道路东、北侧人行道敷设。
第66条 新建和改造道路时应考虑路灯照明,灯具应选用新型高效节能型灯具;集镇主干道道路照明照度为10-15Lx,支路5-10Lx。
第67条 电信规划
规划近期党武乡集镇的电话实装数达552门,电话普及率达12部/百人;远期电话实装数1400门,普及率达20部/百人。
近期电信交换机扩容至2000门,远期电信交换机扩容至4000门。
第68条 逐步完善固定电话网的同时,电信部门应大力加强集镇信息传输网的建设和第三代移动电话业务,多媒体信息平台等通信业务的建设。
第69条 规划规定集镇所有电信线路均进入地下敷设,电信管道布置于道路的西侧、南侧。
政府在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时应同步考虑建设电信电缆管道,集镇电信电缆管道采用PVC管,集镇主干道下埋设5孔,支路埋设3孔,由政府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各电信部门及其他特殊部门如有电视网等采用租用管孔形式。
第70条 新建的住宅小区应严格按照户线工程实施,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设置电信电缆交接间。
第71条 集镇设邮政所一处,以方便群众用邮和办理邮政汇兑业务。
第八节 环保、环卫规划
一、环境保护规划
第72条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城区空气环境按大气二类功能区进行控制。
第73条 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按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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