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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雪特渠道监理细则
塔城地区托里县乌雪特水库工程灌区
(配套饲料地)骨干工程
监
理
细
则
新疆禹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2012年4月5日
目录
一、总则…………………………………………………….……..…………………3
二、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
2.1总则……………………………………………………………………………5
2.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6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6
2.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6
2.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8
2.6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9
2.7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2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15
3.1总则…………………………………………………………..……………15
3.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5
3.3审核程序………………………………………..………………………14
3.4审核的主要内容…………………………………….…………………………16
3.5其他……………………………………………………..…………………16
四、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7
4.1总则…………………………………………………………..……………17
4.2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17
4.3控制测量………………………………………..………………………18
4.4施工放样………………………………………..………………………19
4.5施工期变形监测…………………………………….…………………………19
4.6机电及消防测量…………………………………….…………………………20
4.7竣工测量及其他…………………………………….…………………………20
五、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22
5.1总则………………………………………………………………………22
5.2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23
5.3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25
5.4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26
六、农田水利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9
6.1渠道工程………………………………………………………..…………29
6.2节制闸、分水闸………………………………………….…………………31
6.3钢闸门及启闭机安装……………………………..………………………32
6.4排水渠…………………………………………………………..…………33
6.5渡槽………………………………………………………….……………35
6.6桥涵……………………………………………………….………………38
6.7混凝土工程施工…………………………………….………………………41
七、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53
7.1总则……………………………………………………..………………52
7.2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52
7.3信息流通程序…………………………………………….…………………54
7.4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55
7.5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56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塔城地区托里县乌雪特水库工程灌区(配套饲料草料地)骨干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依据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测验、报审、计量、检验、验收和管理。
3、本项目工程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规范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4、本项目工程宜采用先进技术施工工艺和管理技术进行项目工程的建设。
5、本细则引用的主要标注如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199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注》(GBJ107-87)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6、乌雪特水库工程灌区(配套饲料草料地)骨干工程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1总则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3)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理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
2.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根据承建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承建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
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
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7)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2.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6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6.1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6.2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2)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a.现场勘察。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c.进行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5)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
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b.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c.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d.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f.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复)查表。
h.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I.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
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
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
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
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
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
(4)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
1)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
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IV—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还应装没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5)严格实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
开关箱均立有门可锁、能防雨。
6)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洛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m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沼明。
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8)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9)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2.6.3事故报告
(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
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建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建单位、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4)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
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
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7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7.1总则
(1)为加强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2.7.2设备和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
(1)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2)物资仓储要符合12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
(3)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
(4)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5)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
(6)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
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苫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2.7.3物资存放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要点
(1)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2)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
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3)对危险的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
消灭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4)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5)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
领料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6)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7)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8)仓库是存放公共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3.1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项目。
(2)对承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3)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3.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
(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3.3审核程序
(1)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
(2)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的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业主批准。
(3)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
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2)总监(副总监)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4)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
3.4审核的主要内容
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
(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
(3)混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
(4)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
(5)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
(6)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细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8)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
3.5其他
(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2)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如发现该设计文件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和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14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机构和业主。
监理机构复核后,报请业主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
四、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4.1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为:
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4.2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5—1)。
(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5)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3—1。
表3-1各类资料上报时限要求
测量项目
成果上报时限
控制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
局部地形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
放样测量成果
放样后报成果表
混凝土校摸成果
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报送
断面及收方成果(报业主)
每月25日前报送
竣工测量
项目竣工验收前14天报送
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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