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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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循环杂志编辑委员会
近20年来,急性心肌梗死(AMI)的诊断和治疗取得了长足进展。
为了总结这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我们依据大量基于循证医学的临床实验结果,参考美国心脏病学会和美国心脏学会(ACC/AHA)1999年修订的AMI治疗指南,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订了本指南。
本指南中对AMI的分类,根据临床实用的原则分为ST段抬高和非ST段抬高二类。
现有资料表明,这二类之间在病理上有所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某一操作或治疗的价值和意义,本指南中对某些治疗适应证的建议,以ACC/AHA指南的方式表达如下:
Ⅰ类:
指那些已证实和/和一致公认有益、有用和有效的操作和治疗。
Ⅱ类:
指那些有用和有效的证据尚有矛盾和存在不同观点的操作和治疗。
Ⅱa类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倾向于有用和/或有效。
Ⅲ类:
指那些已证实和一致公认无用和/或无效,并对有些病例可能有害的操作
Ⅱb类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尚不能充分说明有用和/或有效。
和治疗。
一、急诊科对疑诊AMI患者的诊断程序
(一)目标
急诊科对疑诊AMI的患者应争取在10分钟内完成临床检查,描记18导联心电图(常规12导联加V7、V8、V9、V3R、V4R、V5R)并进行分析,对有适应证的患者在就诊后30分钟内开始溶栓治疗或90分钟内开始直接急诊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
(二)缺血性胸痛和疑诊AMI患者的筛查
询问缺血性胸痛病史和描记心电图是急诊科医师迅速筛查心肌缺血和AMI的主要方法,对缺血性胸痛和疑诊AMI的患者筛查和处理程序见图1(下页)。
1、缺血性胸痛史:
AMI疼痛通常在胸骨后或左胸部,可向左上臂、颌部、背部和肩部放射。
有时疼痛部位不典型,可在上腹部、颈部、下颌等部位。
疼痛常持续20分钟以上,通常呈剧烈的压榨性疼痛或紧迫、烧灼感,常伴有呼吸困难、出汗、恶心、呕吐或眩晕等。
应注意非典型疼痛部位、无痛性心肌梗死和其他不典型表现。
女性常表现为不典型胸痛,而老年人更多的表现为呼吸困难。
要与急性肺栓塞、急性主动脉夹层、急性心包炎及急性胸膜炎等引起的胸痛相鉴别。
2、迅速评价初始18导联心电图:
应在10分钟内完成。
缺血性胸痛患者心电图ST段抬高诊断AMI特异性为91%,敏感性为46%。
患者初始18导联心电图可用以确定即刻处理方针。
①ST段抬高或新发左束支阻滞的患者,应迅速评价溶栓禁忌证,开始抗缺血治疗,并尽快开始再灌注治疗(30分钟那开始溶拴或90分钟内开始球囊扩张)。
入院时常规血液检查,包括血脂、血糖、凝血时间和电解质等。
②对非ST段抬高,但心电图高度怀疑缺血(ST段下移、T波倒置)或有左束支传导阻滞,病史高度提示心肌缺血的患者,应入院抗缺血治疗,做心肌标志物及常规血液检查(同上)。
③对心电图正常或呈非特征性心电图改变的患者,应在急诊科继续对病情进行评价和治疗,并进行床旁监测,包括心电监护、迅速测定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及二维超声心动图检查等。
二维超声心动图可在缺血损伤数分钟内发现节段性室壁运动异常,有助于AMI的早期诊断,对疑诊主动脉夹层、心包炎和肺动脉栓塞鉴别诊断具有特殊价值。
床旁监测应一直持续到获得一系列血清标志物浓度结果,最后评估有无缺血或梗死证据,再决定继续观察或入院治疗。
(三)AMI的诊断
1、AMI的诊断标准-必须至少具备以下3条标准中的2条:
①缺血性胸痛的临床病史;
②心电图的动态演变;
③心肌坏死的血清标志物浓度的动态改变。
部分心肌梗死患者心电图不表现ST段抬高,而表现为其他非诊断性心电图改变,常见于老年人及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因此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的测定对诊断心肌梗死有重要价值。
在应用心电图诊断AMI时应注意到超急性期T波改变、后壁心肌梗死、右室梗死及非典型心肌梗死的心电图表现,伴有左束支阻滞时,心电图诊断心肌梗死有困难,需进一步检查确立诊断。
(血清心肌标志物测定:
AMI诊断时常规采用的血清心肌标志物及其检测时间见(表1)
AST、CK、CK-MB为传统的诊断AMI的血清心肌标志物,但应注意到一些疾病可能导致假阳性,如肝脏疾病(通常ALT>AST)、心肌疾病、心肌炎、骨骼肌创伤、肺动脉栓塞、休克、糖尿病等疾病均可影响其特异性。
肌红蛋白可迅速从梗死心肌释放而作为早期心肌标志物,但是骨骼肌损伤可能影响其特异性,故而早期检出肌红蛋白后,再测定CK-MB、cTnI或cTnT等更具有心脏特异性的标志物予以证实。
肌钙蛋白的特异性及敏感性均高于其它酶学指标,其参考值的范围必须由每一个实验室通过特异性的定量研究和质量控制来确定。
快速床旁试纸条可用来半定量估计cTnI或cTnT的浓度,用作快速诊断的参考,但是阳性结果应当用传统定量测定方法予以确认。
CK-MB和总CK作为诊断依据时,其诊断标准值至少应是正常上限值的2倍。
表1AMI的血清心肌标志物及其检测时间
项目肌红蛋白心脏肌钙蛋白CKCK-MB*AST
cTnIcTnT
出现时间(h)1-22-42-463-46-12
100%敏感时间(h)4-88-128-128-12
峰值时间(h)4-810-2410-242410-2424-48
持续时间(d)0.5-15-105-143-42-43-5
注:
*应同时测定ALT(丙氨酸转氨酶),只有AST>ALT方有意义!
心电图表现可诊断AMI,在血清标志物检测结果报告前即可开始紧急处理。
如果心电图表现无决定性诊断意义,早期血液化验结果为阴性,但临床表现高度可疑,则应以血清心肌标志物监测AMI。
推荐于入院即刻、2-4h、6-9h、12-24h采血,要求尽早报告结果。
如临床疑有再发心肌梗死,则应连续测定存在时间短的血清心肌标志物,例如肌红蛋白、CK-MB及其它心肌标志物,以确定再梗死的诊断和发生时间。
二、急性缺血性胸痛及疑诊AMI患者危险性的评估
对到达急诊科的急性缺血性胸痛及疑诊AMI的患者,临床上常用初始的18导联心电图来评估其危险性。
患者病死率随ST段抬高的心电图导联数的增加而增高。
如患者伴有以下任何一项:
女性、高龄(>70岁)、既往梗死史、房颤、前壁心肌梗死、肺部罗音、低血压、窦性心动过速、糖尿病,则属于高危患者。
非ST段抬高的急性冠脉综合征反映了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到ST段抬高的AMI的一个连续病理过程。
缺血性胸痛表现为非ST段抬高者,包括非Q波心肌梗死和不稳定型心绞痛,后者亦可发展为ST段抬高心肌梗死,心电图正常或无法诊断者,需要对其病因重新评价,疼痛发作时的心电图及其动态变化有助于诊断。
血清心肌标志物对评估危险性可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与心肌损害范围正相关。
非ST段抬高的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约30%cTnI或cTnT升高,可能为非Q波心肌梗死而属高危患者,即使CK-MB正常,死亡危险也增加。
肌钙蛋白水平越高,预测的危险越大。
CK峰值和cTnI、cTnT浓度可粗略估计梗死面积和患者预后。
三、治疗部分
(一)院前急救
流行病学调查发现,AMI死亡患者中约有50%在发病后1小时内于院外猝死,死因主要是可救治的致命性心律失常。
显然,AMI患者从发病至治疗存在时间延迟。
其原因有:
①患者就诊延迟;②院前转运、入院后诊断和治疗准备所需时间过长,其中以患者就诊延迟所耽误时间最长。
因此AMI院前急救的基本任务是帮助AMI患者安全、迅速地转运到医院,以便尽早开始再灌注治疗;重点是缩短患者就诊延误时间和院前检查、处理、转运所需时间。
应帮助已患有心脏病和有AMI高危因素的患者提高识别AMI的能力,以便自己一旦发病,立即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停止任何主动活动或运动;②立即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片(0.6mg),每5分钟可重复使用。
若含服硝酸甘油3片仍然无效则应拨打急救电话,由急救中心派出配备有专业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和除颤器等设备的救护车,将其运送到附近能提供24小时心脏急救的医院。
随同救护的医务人员必须掌握除颤和心肺复苏技术,应根据患者病史、查体和心电图结果作出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包括持续心电图和血压监测、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吸氧、建立静脉通道和使用急救药物,必要时给与除颤治疗和心肺复苏。
尽量识别AMI高危患者如有低血压(SBP<100mmHg)、心动过速(HR>100bpm)、或有休克、肺水肿体征,直接送至有条件进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医院。
AMI患者被送达医院急诊科后,医师应迅速作出诊断并尽早给予再灌注治疗。
力争在10-20分钟内完成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和记录1份18导联心电图以明确诊断。
对ST段抬高的AMI患者,应在30分钟内收住冠心病监护病房(CCU)开始溶栓,或在90分钟内开始行急诊PTCA治疗。
在典型临床表现和心电图ST段抬高已能明确为AMI时,绝不能因等待血清心肌标志物检查结果而延误再灌注治疗时间!
(二)ST段抬高或伴左束支传导阻滞的AMI住院治疗
1、一般治疗
AMI患者来院后应立即开始一般治疗,并与其诊断同时进行,重点是监测和预防AMI不良事件和并发症。
①监测:
持续心电、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心律失常、血液动力学异常和低氧血症。
②卧床休息:
可降低心肌耗氧量、减少心肌损害。
对血流动力学稳定且无并发症的AMI患者一般卧床休息1-3天,对病情不稳定极高危患者卧床时间应适当延长。
③建立静脉通道:
保持给药途径畅通。
④镇痛:
AMI时剧烈胸痛时患者交感神经过度兴奋,产生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和心肌收缩功能增强,从而增加心肌耗氧量,并易诱发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应迅速给与有效镇痛剂,可给吗啡3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5分钟重复1次,总量不超过15mg。
副作用有恶心、呕吐、低血压和呼吸抑制。
一旦出现呼吸抑制,可每隔3分钟给予静脉注射纳洛酮0.4mg(最多3次)以拮抗之。
⑤吸氧:
AMI患者初起即使无并发症,也应给予鼻导管吸氧,以纠正因肺淤血和肺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所致中度缺氧。
在严重左心衰、肺水肿合并有机械并发症患者,多伴严重低氧血症,需面罩加压给氧和气管插管并机械通气。
⑥硝酸甘油:
AMI患者只要无禁忌证通常使用硝酸甘油静脉滴注24-48小时,然后口服硝酸酯制剂(具体用法和剂量参见药物治疗部分)。
硝酸甘油的副作用有头痛和反射性心动过速,严重时可产生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加重心肌缺血,此时应立即停止给药、抬高下肢、快速输液和给予阿托品,严重低血压时可给多巴胺。
硝酸甘油的禁忌证有低血压(SBP<90mmHg)、严重心动过缓(HR<50bpm)/心动过速(HR>100bpm)。
下壁伴右室梗死时,因更易出现低血压,也应慎用硝酸甘油。
⑦阿司匹林:
所有AMI患者只要无禁忌证均应立即口服水溶性阿司匹林或嚼服肠溶性阿司匹林150-300mg。
⑧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
⑨阿托品:
主要用于AMI特别是下壁AMI伴有窦性心动过缓/心室停搏、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可给阿托品0.5-1.0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3-5分钟可重复使用,总量应<2.5mg。
阿托品非静脉注射和用量大小(<0.5mg)可产生矛盾性心动过缓。
⑩饮食和通便:
AMI患者需禁食至胸痛消失,然后给予流质、半流质饮食,逐步过渡到普通饮食。
所有AMI患者均应使用缓泻剂,以防止便秘时用力排便导致心脏破裂或引起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2、再灌注治疗
第一部分:
溶栓治疗
(1)溶栓治疗的适应证:
①2个或2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胸导联≥0.2mv肢体导联≥0.1mv),或提示AMI病史伴左束支传导阻滞(影响ST段分析),起病时间<12小时,年龄<75岁(ACC/AHA指南列为Ⅰ类适应证)。
对前壁心肌梗死、低血压(SBP<100mmHg)或心率增快(>100bpm)的患者治疗意义更大。
②ST段抬高,年龄>75岁。
对这类患者,无论是否溶栓治疗,AMI死亡的危险性均很大(ACC/AHA指南列为Ⅱa类适应证)。
③ST段抬高,发病时间12-24小时,溶栓治疗收益不大,但在有进行性胸痛和广泛ST段抬高并经过选择的患者,仍可考虑溶栓治疗(ACC/AHA指南列为Ⅱb类适应证)。
④高危心肌梗死,就诊时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这类患者颅内出血的危险性比较大,应认真权衡溶栓治疗的益处与出血性卒中的危险性。
对这些患者首先应镇痛、降低血压(如使用硝酸甘油静脉滴注、β受体阻滞剂等),将血压降至150/90mmHg时再行溶栓治疗,但是否能降低颅内出血的危险尚未得到证实。
对这类患者若有条件应考虑直接PTCA或支架植入术(ACC/AHA指南列为Ⅱb类适应证)。
⑤虽有ST段抬高,但起病时间>24小时,缺血性胸痛已消失或仅有ST段压低者不主张溶栓治疗(ACC/AHA指南将其列为Ⅲ类适应证)。
(2)溶栓治疗的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①既往任何时间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1年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
②颅内肿瘤。
曾使用链激酶(5天-2年内)或对其过敏的患者,不能重复使用链激酶。
③近期(2-4周内)活动性内脏出血(月经除外)。
④可疑主动脉夹层。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⑤入院时严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压(>180/110mmHg)或慢性严重高血压病史。
⑥目前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物(国际标准化比率2-3),已知有出血性倾向。
⑦近期(2-4周内)创伤史,包括头部外伤、创伤性心肺复苏术或较长时间(>10分钟)的心肺复苏。
⑧近期(<3周)外科大手术。
⑨近期(<2周)在不能压迫部位的大血管穿刺。
⑩妊娠。
(3)溶栓剂的使用方法:
①尿激酶:
根据我国的几项大规模临床试验结果,目前建议剂量为150万单位左右,于30分钟内静脉滴注,配合肝素皮下注射7500-10000u,每12小时1次;或低分子量肝素皮下注射,每日2次。
②链激酶或重组链激酶:
根据国际上进行的几组大规模临床试验及国内的研究,建议150万单位于1小时内静脉滴注,配合肝素皮下注射7500-10000u,每12小时1次,或低分子量肝素皮下注射,每日2次。
③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
国外较为普遍的用法为加速给药方案(即GUSTO方案),首先静脉注射15毫克,继之在30分钟内静脉滴注0.75mg/kg(不超过50mg),再在60分钟内静脉滴注0.5mg/kg(不超过35mg)。
给药前静脉注射肝素5000单位,继之以1000u/h的速率静脉滴注,以APTT结果调整肝素给药剂量,使APTT维持在60-80秒。
鉴于东西方人群凝血活性可能存在差异,以及我国脑出血发生率高于西方人群,我国进行的TUCC临床试验证实,应用50mgrt-PA(8mg静脉注射,42mg在90分钟内静脉滴注,配合肝素静脉应用,方法同上),也取得较好疗效,出血需输血及脑出血发生率与尿激酶无显著性差异。
第二部分:
介入治疗
(1)直接PTCA--适应证
①在ST段抬高和新出现或怀疑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的AMI患者,直接PTCA可作为溶栓治疗的替代治疗,但是直接PTCA必须由有经验的术者和相关医务人员,在有适宜条件的导管室于发病12小时内或虽超过12小时但缺血症状仍持续时,对梗死相关动脉进行PTCA(ACC/AHA指南列为Ⅰ类适应证)。
②急性ST段抬高/Q波心肌梗死或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的AMI并发心源性休克患者,年龄<75岁,AMI发病在36小时内,并且血运重建术可在休克18小时内完成者,应首选直接PTCA(ACC/AHA指南Ⅰ类适应证)。
③适宜再灌注而有溶栓治疗禁忌证者,直接PTCA可作为一种再灌注治疗手段(ACC/AHA指南Ⅱa类适应证)。
④AMI患者非ST段抬高,但梗死相关动脉严重狭窄、血流缓慢(TIMI血流≤2级),如可在12小时内完成,可考虑进行PTCA(ACC/AHA指南列为Ⅱb类适应证)。
直接PTCA--实施标准:
能在入院90分钟内进行球囊扩张。
直接PTCA--人员标准:
独立进行PTCA每年超过30例。
直接PTCA--导管室标准:
PTCA>100例/年,有心外科条件。
直接PTCA--操作标准:
AMI直接PTCA的成功率>90%以上,无急性冠脉搭桥术、脑卒中、死亡;在所有送到导管室的患者中,实际完成PTCA者达85%以上。
(2)直接PTCA--注意事项:
在AMI急性期不应对非梗死相关动脉行选择性PTCA。
发病12小时以上或已接受溶栓治疗且已无心肌缺血证据者,不应进行PTCA;直接PTCA必须避免时间延误、必须由有经验的术者进行,否则不能达到理想效果,治疗的重点仍应放在早期溶栓治疗。
近年来,AMI患者用介入治疗达到即刻再灌注的最新进展是原发性支架植入术,根据Zwolle、STENT-PAMI等原发植入支架与直接PTCA的随机对照研究结果,常规植入支架在降低心脏事件发生率和减少靶血管重建术方面优于直接PTCA和仅在夹层、急性闭塞或濒临闭塞时紧急植入支架。
因此,支架植入术可较广泛应用于AMI患者的机械性再灌注治疗。
(3)直接PTCA--补救性PTCA:
对溶栓治疗未再通的患者使用PTCA恢复前向血流即为补救性PTCA。
其目的在于尽早开通梗死相关动脉,挽救缺血但仍存活的心肌,从而改善生存率和心功能。
建议对溶栓治疗后仍胸痛、ST段抬高无显著回落、临床提示未再通者,应尽快进行急诊冠脉造影,若TIMI血流0-2级,应立即行补救性PTCA,使梗死相关动脉再通。
尤其对发病12小时内、广泛前壁心肌梗死、再次梗死、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意义更大。
第三部分:
介入治疗--溶栓治疗再通者的PTCA选择
对溶栓治疗成功的患者不主张立即行PTCA。
建议对溶栓治疗成功的患者,若无缺血复发,应在7-10天后进行择期冠脉造影,若病变适宜可行PTCA。
3、药物治疗:
(1)硝酸酯类药物:
常用的硝酸酯类药物包括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5-单硝山梨醇酯。
综合临床试验资料显示,AMI患者使用硝酸酯可轻度降低病死率,AMI早期通常给与硝酸甘油静脉滴注24-48小时。
对AMI伴再发性心肌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需处理的高血压患者更为适宜。
静脉滴注硝酸甘油应从低剂量开始,即10ug/min,可酌情逐步增加剂量,每5-10min增加5-10ug,直至症状控制、血压正常者动脉收缩压降低10mmHg为有效治疗剂量。
在静脉滴注过程中如果出现明显心率加快或收缩压≤90mmHg,应减慢滴注速度或暂停使用。
静脉滴注硝酸甘油的最高剂量以不超过100ug/min为宜。
过高剂量可增加低血压的危险,对AMI患者同样是不利的。
硝酸甘油持续静脉滴注的时限为24-48小时,开始24小时一般不会产生耐药性,后24小时若硝酸甘油的疗效减弱或消失可增加滴注剂量。
静脉滴注二硝基异山梨酯的剂量范围2-7mg/h,开始剂量30ug/min,观察30分钟以上,如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量。
静脉用药后可使用口服制剂如硝酸异山梨酯或5-单硝山梨醇酯等继续治疗。
硝酸异山梨酯口服常用剂量10-20mg,每日3-4次,5-单硝山梨醇酯20-40mg,每日2次。
硝酸酯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反射性心动过速、低血压等。
该药的禁忌证为AMI合并低血压(SBP≤90mmHg)或心动过速(心率>100bpm),下壁伴右室梗死时即使无低血压也应慎用!
(2)抗血小板治疗:
冠状动脉内斑块破裂诱发局部血栓形成是导致AMI的主要原因。
在急性血栓形成中血小板活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抗血小板治疗已成为AMI的常规治疗,溶栓前即应使用。
阿司匹林和噻氯匹定或氯吡格雷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抗血小板药物。
①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通过抑制血小板内的环氧化酶使TXA2合成减少,达到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AMI急性期阿司匹林使用剂量应在150-300mg/d之间,首次服用时应选择水溶性阿司匹林或肠溶性阿司匹林嚼服以达到迅速吸收的目的。
3天后小剂量50-150mg/d维持。
②噻氯匹定和氯吡格雷:
噻氯匹定作用机制不同于阿司匹林,主要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
口服24-48小时起作用,3-5天达到高峰。
开始服用的剂量为250mg,每日2次,1-2周后改为250mg,每日1次维持。
该药起作用慢,不适合急需抗血小板治疗的临床情况(如AMI溶栓前),多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禁忌的患者或者与阿司匹林联合应用于植入支架的AMI患者。
该药的主要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用时需注意经常检查血象,一旦出现上述副作用应立即停药。
氯吡格雷是新型的ADP受体拮抗剂,其化学结构与噻氯匹定极为相似,与后者不同的是口服起效快,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噻氯匹定,现已成为噻氯匹定的替代药物。
初始剂量300mg,以后剂量75mg/d维持。
(3)抗凝治疗:
凝血酶是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最终形成血栓的关键环节,因此抑制凝血酶至关重要。
①普通肝素:
肝素作为对抗凝血酶的药物在临床应用最普遍,对于ST段抬高的AMI,肝素作为溶栓治疗的辅助用药;对于非ST段抬高的AMI患者,静脉滴注肝素为常规治疗。
一般使用方法是先静脉推注5000u冲击量,继之以1000u/h维持静脉滴注,每4-6小时测定一次APTT或ACT,以便于及时调整肝素剂量,保持其凝血时间延长至对照的1.5-2.0倍。
静脉肝素一般使用时间为24-72小时,以后可改用皮下注射7500u每12小时1次,注射2-3天。
如果存在体循环血栓形成的倾向,如左心室有附壁血栓形成/心房颤动/静脉血栓栓塞史的患者,静脉肝素治疗时间可适当延长或改为口服抗凝药物。
肝素作为AMI溶栓治疗的辅助用药,随溶栓制剂不同用法亦有不同。
rt-PA为选择性溶栓剂,半衰期短,对全身纤维蛋白原影响小,血栓溶解后仍有再次血栓形成的可能,故需要与充分抗凝治疗相结合。
溶栓前先静脉推注5000u冲击量,继之以1000u/h维持静脉滴注48小时,根据APTT或ACT调整肝素剂量(方法同上)。
48小时后改皮下注射7500u每12小时1次,治疗2-3天。
尿激酶或链激酶均为非选择性溶栓剂,对全身凝血系统影响很大,包括消耗因子Ⅴ和Ⅷ,大量降解纤维蛋白原,因此溶栓期间不需要充分抗凝治疗,溶栓后6小时开始测定APTT或ACT,待APTT恢复到对照时间2倍以内时(约70秒))开始给于皮下肝素治疗。
对于因就诊晚,已失去溶栓治疗机会,临床未显示有自发再通情况,或虽经溶栓治疗临床判断梗死相关血管未能再通的患者,肝素静脉滴注治疗是否有利并无充分证据,相反,对于大面积前壁心肌梗死的患者有增加心脏破裂的危险。
在此情况下,宜采用皮下注射肝素治疗较为稳妥。
②低分子肝素:
鉴于低分子量肝素有应用方便、不需监测凝血时间、出血并发症低等优点,建议可用低分子量肝素代替普通肝素。
低分子量肝素由于制作工艺不同,其抗凝疗效亦有差异,因此应强调个体化用药,不是泛指所有品种的低分子肝素都能成为替代静脉滴注普通肝素的药物。
(4)β受体阻滞剂:
通过减慢心率,降低体循环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来减少心肌耗氧量,对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平衡,缩小心肌梗死面积,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
在无该药禁忌症的情况下应及早常规应用。
常用的β受体阻滞剂为美托洛尔,常用的剂量为25-50mg,每日2或3次;阿替洛尔6.25-25mg每日2次。
用药须严密观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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