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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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42
第十章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 43
第一节 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43
第二节 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44
第三节 提升自然资源信息化水平 46
第四节 全方位加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47
第五节 构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体系 48
第六节 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49
第十一章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50
第一节 深化矿业对外交流合作 50
第二节 扩大测绘地理信息对外交流合作 51
第三节 加强其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52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52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53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 53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和舆论引导 54
名词解释 55
—53—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
广西发展仍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大于挑战,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编制和实施《广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对全面落实“四个新”总要求,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助力实现广西“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主要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指导未来五年广西自然资源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自然资源专项规划、专项行动以及部署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为工作重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有力。
紧扣自治区“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建立“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体系,实行重大项目用地指标核销制。
创立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四个一”行动品牌,强化土地要素供给,全区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11万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82万公顷,有力保障了3131个自治区重大项目落地。
全面创新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矿产整装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30处,新增查明大中型资源储量矿床72处,新增锰矿矿石量1.58亿吨、铝土矿矿石量3489.05万吨,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增强。
进一步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第三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和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累计完成7.56万公顷补充耕地任务,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及时组织编制完成和实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建立了全区统一的规划数据库,实现了规划“一张图”管理。
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自治区级国土规划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规划、广西西江经济带国土规划等区域性国土规划,为国家推进省级和区域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示范。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自治区、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前期研究,并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相关专项规划正协同加快推进。
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已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待批复。
编制完成了1000多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生态安全屏障愈加稳固。
开展左江、右江、漓江、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实施矿山修复治理4115.00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723.63公顷。
推进北部湾海洋生态修复,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方面卓有成效,自然岸线保有率达3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全区共盘活存量土地11.61万公顷。
“十三五”期末近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71.85%。
大幅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增存挂钩”任务。
矿产资源“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8.00%。
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已建成绿色矿山407座,其中26座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推动龙胜、平果、南丹3县(市)成功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名单。
重点领域改革多点突破。
扎实推进北流市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提供了广西试点经验。
全国首创用地用矿“三级联审”改革。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和“智能审批”,一般类型不动产登记实现一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一小时办结,抵押登记即时办结。
积极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平果市采矿临时用地方式改革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并被评为全国首批13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之一。
创新海域使用权和海砂采矿权联合出让方式。
“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铅、锌等12种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
资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
试行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领域重点项目用地“先用后报、边建边报”政策,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安排脱贫攻坚用地指标32万亩,连续5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用地100%落实。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筹措资金达到225亿元。
全区符合登记要求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00%登记发证。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923处、移民避险搬迁工程25处,搬迁转移安置1.15万人,组织群众转移约3.25万人次,解除地灾威胁人口41.20万人,成功预报40起地质灾害,避免3099人因灾伤亡,群众生命财产得到有力保护。
基础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高质量完成广西第三次国土调查,三调的成果数据质量排全国前列。
进一步充实了自然资源“一张图”,搭建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建成广西连续运行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完成110座基准站基于北斗二号系统的升级改造。
建成精度优于±
3.3厘米的广西似大地水准面模型。
数字广西地理空间框架全面建成并投入应用。
1:
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面更新。
优于3米卫星遥感影像实现全区季度覆盖。
完成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广西单项工程建设。
广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
广西)在自然资源部综合评估中连续五年获得“五星”等级。
科技创新和对外合作迈出坚实步伐。
初步建成“一所一基地三中心”5个科技创新平台,成立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共43项,测绘、地理信息等行业奖39项。
成功举办4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成功承办第六届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合作论坛。
成立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成立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及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东盟学院,推进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东盟矿业信息服务平台。
柬埔寨国家地质实验室落成运营。
“十三五”时期,全区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矛盾依然突出,耕地“非粮化”问题严重。
我区处于后发展的城镇化加速期,城镇发展建设与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的空间矛盾日益凸显,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调难度加大,大量耕地流向林地、园地等。
二是自然资源粗放利用的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全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规模仍然较大,大中型矿山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矿产品综合回收、高效利用程度不高。
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程序性违法问题较为普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量大面广,存量宗数在全国排名靠前,整治难度大。
四是自然资源“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转变。
项目用地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监管存在缺位情况,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五是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足。
科技化手段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能力不强,传统的模糊经验治理模式难以满足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治理要求。
六是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缺乏系统性。
以单项业务为主导的单兵突进式改革整体效果较弱,系统集成度差,难以破解自然资源改革深层次矛盾。
七是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全区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
土地资源配置和使用不尽合理,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可采储量下降,加上后备勘查和开发基地不足,资源要素保障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表1“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土地
1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436.40
340.05
以国家考核认定为准
约束性
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65.40
261.24
3
高标准农田面积
181.66
145.46
未完成
4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10.00]
[7.36]
未突破
5
建设用地总规模
129.13
118.81
预期性
6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
[5.00]
[7.56]
已完成
7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20.00]
[14.88](2016—2018年)
——
矿产
8
重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
锰矿
万吨
[5000]
[15751.82]
铝土矿
[2000]
[3489.05]
铅锌矿
[240]
[200.88]
锡矿
[4]
[0.15]
钨矿
[10]
[8.14]
金矿
吨
[88.01]
银矿
[1000]
[2200.02]
9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处
[8~10]
[33]
10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个
11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公顷
[1600.00]
[1723.63]
地质
12
基础地质调查面积
5万区域地质调查
万平方千米
[2.06]
[1.20]
5万矿产地质调查
[3.98]
[1.61]
2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11.08]
[5.61]
海洋
13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
≥92.00
90.90
14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40
37
完成国家下达
任务
15
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比例
≥35
25.26
16
围填海规模
≤16100
1045.57
测绘
17
测绘服务总产值
亿元
70
35.28
18
测绘服务产值年均增速
20
4.35
注:
①[]内为五年累计数。
②2019年、2020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由于相关统计数据尚未确定,无法测算。
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大于挑战,“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主要目标,提出“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推动科教振兴”的战略举措,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国家层面看,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正处于“四个重要时期”:
一是处于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的窗口期,生态破坏历史欠账过多、治理任务繁重,履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任务艰巨;
二是处于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用粗放问题依然突出,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资源供给造成巨大压力;
三是处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关键期,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突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需要相应进行调整优化;
四是处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速期,束缚市场活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科技创新仍存在弱项和短板。
从广西层面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紧扣“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主要目标,科学谋划重点工作任务:
紧扣“加快发展”目标,要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强化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精准保障,加快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紧扣“转型升级”目标,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
紧扣“全面提质”目标,要强化自然资源民生保障,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层面看,自然资源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亟需“五个转变”:
一是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是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推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从粗放消耗型向集约生态型转变;
三是履行“两统一”职责,要求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从多头分散型向统一协同型转变;
四是破除事业发展瓶颈问题,要求推动自然资源改革从单兵突进型向系统集成型转变;
五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自然资源治理方式从模糊经验型向数字赋能、精准治理型转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强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更好服务“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主要目标,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底线,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精准保障,推动各类自然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
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维护权益相统一。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按照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提高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
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加强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保障民生。
坚持资源惠民利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自然资源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主要目标
到2035年,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和完备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充分彰显,自然资源保护开发水平显著提升。
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高效公平。
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
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修复效果成为全国示范,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结合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自然资源工作的目标: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构建新格局。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监督实施、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协调度明显提升,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
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精准高效,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民生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需求应保尽保,要素保障机制更加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扎实有效,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
——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开创新局面。
全区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耕地数量保持稳定、质量有所提高。
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续筑牢。
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稳步提升。
近岸海域环境、自然海岸线得到有效保护。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新水平。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控有效,存量土地盘活成效显著,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提高。
科学、有序、绿色、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基本形成。
——自然资源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基本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现全覆盖,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基本明晰。
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自然资源监管体系更加完备。
——自然资源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地理信息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数字赋能的基础支撑体系基本构建,自然资源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自然资源服务民生取得新进步。
“产权一张图”基本实现,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地质调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表2全区“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主要指标表
类型
序号
目标值
属性
保护修复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落实国家下达任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公顷)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公顷)
自然岸线保有率(%)
≥35.00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万公顷)
0.25
保障开发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万公顷)
不突破国家下达任务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铝土矿(万吨)
[8000]
锰矿(万吨)
[11000]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处)
[15—20]
集约利用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00
基础支撑
全区1:
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
(万平方千米)
23.76
全区2—3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统筹获取(次)
每年6次
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县、市、区)(个)
88
②约束性指标,是指须严格管控、确保实现的指标;
预期性指标,是指通过规范引导,力争实现的指标。
③全区1:
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包括1:
1万DLG择要素年度更新、1:
1万DOM年度更新、1:
1万DEM五年1更新。
第三章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体系,推动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
第一节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在保持原以县为单元划分的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主体功能区稳定的基础上,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等,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元,进一步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形成“3+N”主体功能区分区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以农业“两区”划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富硒土壤资源为基础,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向优势农业区域倾斜,构建“六主多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强化关键生态区管控,系统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综合治理,进一步保护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等生态服务功能的国土空间,构建“一屏六区一廊”的生态安全格局;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保障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对开发空间的合理需求,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需求—供给—实施—评估激励”全程监管和“1551”土地要素全周期综合保障机制,提升城镇品质和宜居度,构建“一群三带一片”的城镇格局。
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推动建立健全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税、产业、土地、绩效考评、投资、环保、风险防控等方面配套政策体系。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传导机制。
第二节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加快推进“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全面完成自治区、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实施必要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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