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docx
- 文档编号:2216340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98KB
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docx
《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
建立中俄“绥—波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构想
李金波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一条主要措施就是适应开放经济的需要,促进贸易自由化,推进国内经济的结构性改革。
在此过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越来越成为一种突出的趋势。
一方面,目前已存在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最具实力的地区,还在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拓展其范围;另一方面,许多新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正在孕育或已现雏形。
从“上海五国”到“上海合作组织”,中、俄、哈、吉、塔、乌将本组织内的区域经济合作放在十分显著的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指出,要“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
2003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六国总理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正式启动本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为此,各成员国将分阶段精心制定符合区域合作要求的措施,将进行必要的磋商并为实现上海合作组织的长期目标提出具体建议。
其主要内容有:
协商共同立场,确定互利的经济和科技合作的途径;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相互协作,支持正在争取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制定经济合作的共同专项规划和投资项目,促进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贸易和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就该领域法律法规进行信息交流;发展本地区各国银行间合作和金融信贷关系;就利用和进一步发展交通运输和通讯领域现有基础设施进行合作;以公认的国际标准和规则为基础,在商品标准和合格评定方面开展合作;完善海关程序;在各方国际义务框架内逐步消除相互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温家宝总理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提出了三点倡议:
一是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二是确定若干大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把交通、能源、电信、农业及家电、纺织等领域作为优先方向;三是确立长远的区域经济合作目标,逐步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
这表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必须符合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向自由贸易区的方向发展。
由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及市场化进程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采取了“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方式,从贸易投资便利化开始启动,从具体贸易投资领域着手,最终走向其最终目标——建立自由贸易区。
中俄两国双边经贸关系的规模与水平明显高于中国与其他中亚国家,完全有可能在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整体框架内,通过建立“中俄边境自由贸易区”,先行先试,为在本组织区域内普遍推广自由贸易区模式积累经验,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一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的重大意义
从我国周边的地缘经济角度分析,在面对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年第2期经济合作东北亚地区的中俄边境重要通道地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辟建自由贸易区具有最大可行性。
这不仅因为中俄两个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已经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而且该地区也是中俄4300公里的边境线上口岸基础设施最健全、人员管理素质最高、地缘与交通条件最优越、资源最丰富、开放度最高的地区。
该地区的绥芬河市地处东北亚的核心,位居东北亚最活跃的经济发展带(沿大通道经济发展带)的节点上,向内可辐射东北各大省会城市,向外可连接俄罗斯远东以及日本海沿岸国家。
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除具有积极参与东北亚国际竞争、促进出口创汇、吸引国际投资、增加就业、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等一般意义外,还具有以下特殊意义。
1.从理论上讲,辟建自由贸易区应该是边境经贸合作向高级化发展的必然,并有可能打破目前我国沿边经济发展的沉闷状态,找到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区域产业模式。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沿边开放也走过了10多年的发展历程。
但是与沿海相比,沿边开放起步时间短,基础脆弱,经济发展仍较落后。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振兴战略,就是要尽快解决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如果我们提出辟建自由贸易区这种较为高级的对外开放模式得以批准实施,我们就将在亚洲陆路接壤的地区和中国沿边开放中创建一种全新的模式。
这对我国东北地区的发展将产生如同沿海经济特区一样的强有力推动。
况且,这与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并不矛盾。
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正是利用关贸总协定对边境贸易的这一特别规定,在局部地区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促成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的。
2.对于我国的周边环境来说,辟建自由贸易区是实现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一个构成因素。
俄罗斯是我国周边最主要的国家,中俄关系是国际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由此决定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性质和前景。
近几年来,随着中俄两国高层领导的定期互访,两国的政治关系越来越稳定,贸易与经济合作领域大幅度拓宽。
中俄两国的高层领导都认识到,必须尽快提高两国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水平,因为它明显落后于政治上相互信任的水平。
近几年,中俄贸易额一直在100亿美元上下徘徊,远未达到双方领导人确定的目标。
因此,必须“更加积极并富有成效地合作,以便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供更有分量的经济内容”。
当前,从面向21世纪的长期合作出发,必须从战略上探索全面开展经贸合作的新途径。
除联合实施能源动力、交通运输、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大项目外,双方共建自由贸易区也将成为巩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一个重要经济项目,可以更有力地刺激两国边境地区的发展,包括创造更好的条件,吸引第三国投资,进而促进东北亚区域国家经贸合作的战略升级。
3.对于黑龙江省的长期发展来说,沿边开放的潜在价值应与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相对富饶的自然资源一起被视为该省的三大优势资源。
辟建自由贸易区将大大提高黑龙江省的开放形象,拉动全省的经济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黑龙江区域失去了直接通过海洋与国际市场和近现代经济相联系的条件,而“中东铁路”的修筑使绥芬河成为一个连通日本海的铁路车站。
20世纪80年代,随着绥芬河、黑河等边境市县对外开放的蓬勃兴起,黑龙江省获得了一种极其重要的经济开发的动力资源。
绥芬河地缘交通独具优势,潜力巨大,进一步开发利用绥芬河这一出海通道,辟建自由贸易区,开辟新的更高级的对外开放通道,对黑龙江省、对中俄经贸关系、对俄罗斯以及东北亚地区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所具备的优越条件
1.悠久的贸易历史。
从20世纪初到30年代,绥芬河在东北亚地区的国际贸易关系中由一个车站发展成为“国境商都”,成为沟通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国际市场的窗口;而整个黑龙江省东部、中部地区的农业开发和“中东铁路"沿线城镇及其商业的发展都与绥芬河口岸的外向牵动相联系。
这期间,“中东铁路”的进出口货物经绥芬河口岸的运输量占总运量的80%以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绥芬河的这种历史作用是中国东北任何其他边境城镇都不曾起到的。
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俄经贸合作的升级和扩大,口岸城市绥芬河再度步入了一个新的迅速发展时期。
2.优越的地理位置。
绥芬河位于东北亚中心地带、黑龙江省东南部,东与俄罗斯远东最发达的滨海边疆区接壤,处于对内对外两个市场辐射面的交汇点,是我国对俄经贸合作最有前途的口岸,其经济腹地较国内所有其他边境城镇都深厚得多。
对国内,绥芬河依托的是工农业、自然资源条件较好的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牡丹江、七台河、鸡西、佳木斯、哈尔滨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密集分布,且交通网络十分发达。
对俄方,滨海边疆区不仅资源丰富,拥有俄远东地区最发达的路网,而且在其南部有极富开发潜力的港口群。
作为俄罗斯发展与亚太地区经贸关系的前沿,滨海边疆区的开放与开发势必使绥芬河更接近东北亚和亚太地区的国际市场。
3.便利的交通条件。
绥芬河地处第一条欧亚陆海联运大通道的交通要冲,有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与俄罗斯相通,距俄远东最大港口城市海参崴210公里,距俄自由经济区纳霍德卡270公里,距乌苏里斯克97公里,而距对应俄边境城市波格拉尼奇内仅16公里。
通过海参崴、纳霍德卡、东方港等港口,海运可直达日本、韩国、朝鲜、东南亚各国以及美国西部海岸港口,是连接欧亚大陆、沟通陆海联运的重要通道。
1996年,经绥芬河口岸的陆海联运正式开通。
近几年来,绥芬河口岸的进出口运量已占全省对外贸易总运量的70%以上。
目前,铁路口岸年货运吞吐能力900万吨,过客能力100万人次;公路口岸年货运吞吐能力100万吨,过客能力50万人次。
俄远东南部港口群及俄西伯利亚大铁路的通过能力,更为绥芬河提供了极为深远的通道潜力。
4.丰富的腹地资源优势。
绥芬河独特的地缘优势决定了它所具有的资源优势。
目前,东北亚区域一体化正处于形成阶段,区域内各国之间经济互补性明显,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
日本拥有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剩余资金以及钢铁、造船、化工、汽车、电子等工业设备和产品。
韩国拥有比较先进的技术、工业设备、工业产品和一定的剩余资金以及现代化的管理经验。
中国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农产品、机电产品、矿产品与轻工业品等。
俄罗斯远东是世界上仅存的尚待开发的资源宝库。
其森林资源的木材蓄积量为200亿立方米,成熟和过熟林为135.2亿立方米,铁矿储量为470亿吨,勒拿河流域煤炭工业储量为1.5亿吨,南雅库特煤田的优质焦煤工业储量为266亿吨,萨哈林岛附近的石油储量约为50亿吨。
俄罗斯远东地区拥有丰富的水产等资源和一些重工业产品。
远东还是俄黄金、金刚石、锡的重要产地,铀、锂、铜、硼等战略金属资源也为世界所瞩目。
所有这一切成为中俄自由贸易区建立并获得成功的基础性条件或物质基础。
5.完善的城市设施和良好的经贸基础。
一是绥芬河市域面积小,新建区密集分布,各种功能小区基本成熟,为日后的海关监管和区内开发奠定了基础。
二是绥芬河的对外经贸已完成从易货贸易的低级阶段向现汇贸易方式的转变,贸易市场已辐射至我国西南、东南和俄罗斯东西部、中东欧等地区,商品贸易额从1995年的3亿美元增至2003年的19.1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5.8%,占中国对俄贸易总额的12.1%。
绥芬河市有外销商品市场50多万平方米,民间贸易额达到7.6亿美元,个体私营企业已发展到1万多户。
经过历年的市场竞争,商贸企业在自有资本、市场适应性、市场份额、信息渠道、贸易伙伴和业务素质方面都有相当大程度的积累,有强劲的贸易支撑体系。
三是作为国家一类口岸,边防、边检、海关、检验检疫、货代运输等口岸机构健全齐备,人员业务素质达到较高的水准。
四是绥芬河已形成良好的市场设施、运输服务、加工服务和金融服务等软硬环境。
五是作为一个新的移民城市,全市拥有大批来自国内各地的高学历、高素质、勇于创新、艰苦创业的人才,使绥芬河成为极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区。
六是绥芬河已经引进了世贸集团这一大的战略投资者。
世贸集团在国内外具有优良的投资经营理念和实力,可以保证自由贸易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上的高效运行。
6.中俄两国对辟建自由贸易区形成共识。
为进一步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扩大两国经贸合作,俄政府领导及有关研究机构已多次表示要在中俄边境辟建自由贸易区。
1996年4月,俄驻华大使罗高寿在接受中国《半月谈》杂志记者采访时说:
“最近俄罗斯国家杜马正在讨论关于在俄中边境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
1999年6月2日,中俄两国政府正式达成外交换文协议,辟建中俄互市贸易区,简化双方公民进入互市贸易区手续。
绥芬河互市贸易区是目前中国惟一的以城区为其区域范围的互市贸易区,其范围大、模式新、功能完备,由此奠定了向自由贸易区过渡的现实基础。
1999年9月20日,俄联邦边防局副局长叶廖明上将在接受俄塔斯社记者采访时说,俄联邦政府决定将在中俄边境建立几个自由贸易区,并表示:
“在自由贸易区将实行无签证通行"。
由此可见,辟建自由贸易区已成为中俄两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识。
三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构想
(一)区域性质与功能
自由贸易区是在设区国的政治管辖下的、处在关境之外的、受海关治外法权保护的、无贸易限制的关税豁免地区。
拟建中的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就其性质与作用而言,应当是以“封闭管理、全区保税、加工贸易并举”为基本特征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区。
它应具有以下几种功能:
一是靠自由贸易区政策鼓励国际资源的充分流动,吸引国际投资,从而为整个地域带来产业活力,并以其经济合力提高该地域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二是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贸易,通过放弃关税收入,允许除极个别商品以外的人员、资金和商品的自由往来并形成市场,同时牺牲一部分国内税收,以很低的税率吸引企业、商家在该地区落脚,促使该地区的经济迅速成长;三是兴办出口加工业,从简单加工业起步逐步向适应国际市场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特征的精深加工业过渡;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包括中转运输、金融保险、通信、科技教育、旅游、保税仓储和汇展服务等;五是形成高强度的国际物流渠道和信息网络渠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绥芬河所面对的国内外市场的特殊情况,参照智利伊基克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设计,必须允许在拟建的自由贸易区内开展商品零售活动。
(二)建区模式
以双边跨境的自由贸易区为最终目标,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严”境内关外的管理,人员、商品自由进出,货币自由兑换和自由流通,企业自主建立。
可分三期实施“自由贸易区”的建设。
作为启动试验阶段,中方拿出绥芬河公路口岸通道一侧1.53平方公里的土地,俄方拿出波格拉尼奇内一侧3平方公里的土地,先行启动“绥—波贸易综合体”,兴建商贸展销中心,建设配套的旅游娱乐设施,实现商品贸易、旅游观光、服务贸易三项功能。
二期划出12平方公里土地,主要解决商贸区与产业区的协调发展问题,发展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高科技产业。
三期建成大绥芬河经贸区,以区域大交通贯穿为基础,以哈尔滨为内向辐射中心,以海参崴为外向辐射中心,促进仓储、特色产业以及物流中心的建设和提档升级。
(三)管理政策
1.人员出入。
在自由贸易区内长期居住人员持中俄两国认可的、由双方地方公安边防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出入;非长期居住的中俄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年第2期经济合作两国人员凭双方地方政府签发的有效证件办理出入手续;第三国人员凭本人护照办理出入手续。
2.货物进出。
货物进入区内后,享受保税区优惠政策,可以拆散、储存、分级分类、再制造、再包装,可以自由买卖、转送,由销售方或转送方报海关核减;无论销往何地的货物都允许进入区内储存,不受时间限制;区内企业随时可向海关申请将进口的原材料及配件在区外保税加工,并办理报备手续。
3.关税征免。
进入区内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设在区内的企业,使用中俄两国的原料或部件生产的产品分别返销两国其他地区的免征关税;使用第三国原材料生产的产品进入中俄两国其他地区的减半征收关税;过境货物在区内免征关税,出区进入其他地区的减半征收关税;出入人员携带物品其价值在3000美元、重量在50公斤以内的免征关税,超过部分照章纳税。
4.所得税减免。
对区内企业一律按12%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5.金融管理。
允许中俄两国或第三国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包括人民币和卢布在内的各种货币业务;允许人民币、卢布和美元自由流通和自由兑换。
6.信贷倾斜。
中方以该区批准年度起,5年内每年给予政策性低息或贴息贷款1亿元人民币。
7.财政体制。
自由贸易区前5年内财政实体收入全留,自收自支、自负盈亏;5年后按年均额度确定基数,按比例分成。
8.管理权限。
赋予自由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省级计划、外贸、税收、土地等经济管理权限。
(四)辟建过程
1.起步阶段(从批准之日起大体用2年时间):
以辟建贸易综合体为起步,形成管理体系;建立中俄双方的管理、协调机制;巩固边贸和区内民贸;发展铁路、公路通道;建成一二种产品的期货市场;形成一二个专项基金会。
2.发展阶段(大体用2年时间):
开展自由贸易区条件下的金融、贸易和服务业;双方实现各自区内的规划建设;实现民贸的规模经营;培育制造业;中俄双方建立公路、铁路直通制度。
3.完善阶段(大体用3年时间):
健全双方管理、协调机制;双方全面向第三国开放;实现中俄公路、铁路的直达运输,完成产业结构升级。
四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的工作要点
辟建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自由贸易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将成为中俄经济发展史上的创举。
对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仔细研究、科学论证、全面规划、打好基础、逐步实施。
要加大两国政府参与和支持的力度,为建区提供必需的前提条件。
中俄两国政府首脑要签订双方共建自由贸易区的原则协议,并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立即组织双方的国家级专家共同研究辟建自由贸易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先确定其基本原则和立法导向,然后再据此制定有关法律实施细则或具体法律规范,为建区提供法律保证。
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应该先立法,后设区。
为保证该区的建成和发展,使其良好运营并与国际市场有序衔接,需要从上至下设置专门机构进行长期的建设性和前瞻性的研究,设计和创造一种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制。
要依据国内法律,为该区制定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
属于国家承诺的宏观政策,要尽快出台,以便操作;属于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配套细则,在国家宏观政策出台后应尽快制定。
建议由商务部牵头,组成由国家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两国使馆人员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协调。
(责任编辑:
高德平)
作者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年第2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立 中俄 自由贸易区 战略 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