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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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表
规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表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1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二条 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较轻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1人,未发生安全事故,且认识错误,承诺当即整改的;
责令改正、警告
一般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2人以上不满5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7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5人以上,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2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较轻
属于生产工具押金,收取时书面承诺全额退还,且每人收取金额在500元以下的
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属于生产工具押金,收取时书面承诺全额退还,且每人收取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
以每人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不属于生产工具押金,或收取时未书面承诺全额退还的,或每人收取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
以每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3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款: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较轻
涉及人数3人以下的
按每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涉及人数超过3不满5人的
按每人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涉及人数5人以上的
按每人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较轻
按时报告整改情况,但职工名册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有缺项情形的。
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按时报告整改情况,但职工名册未包括全部员工的。
处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职工名册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拒绝或不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
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5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
依法取缔,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不满5万元的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6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合同内容缺少2项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合同内容缺少2项以上5项以下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合同内容缺少5项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7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未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有书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缺少3项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有书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缺少3项以上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未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8
劳务派遣单位未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9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0
劳务派遣单位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1
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每名劳动者月均克扣100元以下且克扣总金额2000元以下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每名劳动者月均克扣100元以上200元以下或克扣总金额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每名劳动者月均克扣200元以上或克扣总金额5000元以上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2
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且每人收取金额500元以下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或每人收取金额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或每人收取金额2000元以上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3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不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4
派遣单位阻挠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下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5
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6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7
用工单位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8
用工单位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情节严重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9
用工单位没有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0
用工单位未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加班费、绩效奖金,没有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情节严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1
用工单位没有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情节严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2
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连续用工而没有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情节严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较轻
涉及劳动者人数10人以下的
以每人5000元以上6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般
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不满20人的
以每人65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严重
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以上的
以每人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3
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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