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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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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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
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第一条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1、公司资质文件,材料检测报告;
2、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技术、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等情况说明;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介、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4、《保温系统施工技术方案》
投标人须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筑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应明确投标的保温体系具体构造、材料、应用部位及范围、各项参数和施工工艺,方案须包含节点详图。
4.1《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温系统构造原理;
(2)保温系统性能;
(3)施工工艺;
(4)在本工程中的具体应用部位、范围;
(5)材料验收标准;
(6)保温系统施工验收标准;
(7)应用过的同类工程项目及其保温系统现况。
4.2《外墙外保温系统节点详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温系统构造详图(局部剖面形式);
(2)墙体详图;
(3)墙体阳角、阴角详图;
(4)门窗洞口详图;
(5)穿墙管道详图;
(6)其它节点详图;
以上详图可采用图纸或图集,图纸标注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标高以米为单位。
如采用图集形式,须具体说明在本工程采用的详图名称及编号,并具体说明相关参数,必要时应提供平面或立图索引图。
5、质量保障体系人员组织架构:
描述设计、施工、售后各阶段人员架构;
6、施工质量、工期目标;
7、施工工期:
施工进度计划表及劳动力安排、针对示范区突发事件紧急供货绿色保障措施,批量施工时的施工进度保障,劳动力保障措施;
8、投标产品的样本及技术规范书(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相关质量标准及质量保障措施;
9、产品的保证年限的描述;
10、材料进场验收及送检制度:
从战略层面考虑本身材料验收措施及相关施工验收措施。
做到主动控制从而提升业主现场管理效能;
11、成品保护措施:
描述从送货期保护到施工期保护标准要求(从工艺、工序描述),保护完成后持续检查,跟踪保障措施;
12、技术指导服务措施:
描述前期设计阶段技术服务工作、现场安装前期、过程中对相关单位,监理,业主的技术服务工作;
13、施工配合:
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14、售后服务:
维保范围、时效,维修反应时效及处理时效,保修措施、维修人员保障、材料备货等各项措施;
15、投标方须对上述证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二条投标样品报送
1、各家入围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的样品:
序号材料名称生产厂家名称业主签字确认
1100厚B1级苯板保温板20kg/m3(墙体为涂料处设置)
2100厚A级酚醛板50kg/m3(墙体为涂料处每层设置300高做为防火隔离带)
370厚A级复合聚氨酯板50kg/m3(石材幕墙处设置)
4粘结胶浆
5固定锚栓
以上样品均为小样,投标方将以上小样做成1000x800的展板和填好以上样品清单送到招标方。
2、提交的样品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检测鉴定资料。
3、以上样品及资料须经过业主认可,业主认可后将把全部样品封样,投标报价必须在经业主认可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进行。
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此样品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业主将不定期在现场或加工厂对中
标单位的产品进行抽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暂停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
4、样品报送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天
样品报送地点:
哈尔滨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佰斯特酒店5楼)
联系人:
崔金成
电话:
187********
邮箱:
cuijincheng@
第三条项目简介
哈尔滨?
星光耀项目位于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东侧为丽江路、南侧为群力大道、西侧三环桥、北侧紧邻友谊西路。
一期工程建筑面积:
约292903.84m2,由5栋住宅和4栋办公楼组成,其中住宅面积约130861.84m2,办公面积约118265.00m2,地下面积约43777m2。
第四条承包范围、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1、承包范围:
哈尔滨星光耀项目W11、W12地块外墙保温系统,包括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材料检测、与土建总包及幕墙分包施工配合、验收、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保温施工单位负责和确保所施工的保温工程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验收。
2、标段划分及工期:
一标段为办公1#楼、住宅3#楼;
二标段为办公2#、3#楼、住宅2#、4#楼;
三标段为办公4#楼、住宅1#、5#楼。
进场时间2012年5月15日
完成时间2012年7月1日
(具体时间依照合同要求)。
中标单位的具体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进场,为确保工程总体计划的按时完成,工期不予顺延,甲乙双方需配合的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中标单位因工期紧而采取的措施费(例如材料空运费等)及赶工费等均包括在商务报价中。
投标单位根据工期要求,在投标书中明确列出施工总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表。
工期如有拖延,则上述每个节点如有拖延按每节点¥10000元/天的标准累计进行处罚,罚款在工程款中抵扣。
如有部分增加工程量或公司要求提前完成,业主在提前3天通知情况下,中标单位应及时配合满足。
具体的进场时间发包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总体施工进程进行调整,但施工周期(工期)仍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第五条外墙外保温工程做法、材料技术要求及操作平台
1、工程做法:
1.1、干挂石材面层:
1)干挂石材面层,表面离缝打胶;
2)钢骨架;
3)保温系统(70聚氨酯复合板,两胶一网);
4)8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
5)12厚1:
3水泥砂浆打底;
6)陶粒砼砌块及砼墙(砼墙表面做界面剂处理一道。
)
1.2、外墙涂料面层:
1)外墙涂料;
2)保温系统(10cm苯板+10cm厚300宽酚醛隔离带,两胶一网);
3)8厚1:
2.5水泥砂浆找平;
4)12厚1:
3水泥砂浆打底;
5)不同材质交界处先用1:
3水泥砂浆粉刷(厚12mm、宽330mm),后再敷设10x10热镀锌钢丝网片(重量、密度),压入砂浆表面,宽330mm;
6)陶粒砼砌块及砼墙(砼墙表面做界面剂处理一道)。
1.3、各保温板采用点粘法,粘结面积、方式、节点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板的粘结面积≥40%,板缝拼接宽度≤2mm,若缝宽过大必须用B1级聚氨酯发泡填平,表面抹防火胶浆。
聚苯板采用锚栓规格、型号由投标单位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规范要求采用,锚栓伸入墙体部分必须达到35mm以上。
网格布由投标单位结合本项目外墙饰面材料、高度、门窗洞口、滴水线、阴阳角等,根据规范设置。
1.4、幕墙主龙骨架焊接(幕墙单位);
1.5、砌体外墙20mm厚水泥砂浆抹平(总包单位);
1.6、混凝土墙表面打磨处理(总包单位)。
2、保温材料技术要求:
2.1、投标单位所选用的保温材料导热系数≤0.024W/(M?
K),必须具有消防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燃烧等级的报告,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材料备案;陈化时间(自然条件)≥42D,(蒸汽60℃)≥5D。
2.2、保温材料表面的胶浆处理必须使用复合水泥砂浆或硅酸钙胶浆等材料厚度不小于3mm,而不允许使用纤维网格布喷涂防火饰面的板材,以防止安装后板材收缩及幕墙龙骨焊接时高温焊渣烧破表面防火层引起燃烧。
2.3、具有很好的保温效果。
3、操作平台:
保温工程施工时由保温施工单位自行搭设机械式吊篮施工。
3.1、吊篮脚手架的制作应符合JG/T5023-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的统一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2、吊兰必须装有安全锁,绳索与吊篮平台连接的吊钩应有保险装置,脚手板应选用优质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
3.3、吊篮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3.4、使用吊篮脚手架的人员,必须严格准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荷载,吊篮内的人员和材料分布均匀不得集中,吊篮升降时各吊点应同时进行,以保持吊篮平衡,防止倾覆。
第六条国家、行业标准、施工工程质量规范及要求
1、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哈尔滨市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验收导则》
《哈尔滨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其它有关规范、标准或规定
本次招标的保温系统设计、材料供应、检验试验及节能验收等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试验规范以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时间阐明其投标产品实际使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规范、标准或规定。
2、设计参数
2.1.导热系数≤0.024W/(M?
K)
2.2.本项目采用的保温材料阻水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要求。
阻燃等级需达到各等级的要求。
2.3.主要技术参数
保温系统及所用材料的技术性能须满足上述的相关规范、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3、主要技术要求
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3.1.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2)门窗洞口、阴阳角、勒脚、檐口、女儿墙、变形缝等保温构造,须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标单位需负责确保通过质检等部门的现场抽样检查。
3.2.一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允许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2)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4、季候性施工条件
4.1、雨期施工应做好防雨措施,准备遮盖原材料、设备等物品;
4.2、基面的强度、表面平整度、干燥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4.3、保温材料施工现场温度不宜低于5℃。
空气相对温度不宜大于90%。
不宜在5级及5级以上大风气候条件下施工,如需施工应采取防护措施。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5、对外墙面基层的要求
5.1.墙体基层的湿度不应高于其与环境的平衡湿度;
5.2.墙体基层表面状态:
不得有污迹、浮尘、油污等异物,对基层
墙体表面有缺陷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3.墙体基层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特别是墙体表面应具有足够的附着力>0.30N/㎜;
5.4.墙面基层应平整,平整度为:
<5㎜/2m;
5.5.石材幕墙龙骨、门窗副框、水平设置的盖板(如窗台板、女儿墙压顶、空调板),必须在外保温系统施工前安装完毕。
外墙面设置的通风口的护栏、固定管道、空调支架、雨污水管道也应预先安装完毕;
5.6.对所有水平方向的构件(如挑檐、窗台板、女儿墙压顶、固定外墙面构件用支架、窗框等)均需预留外保温系统所需的施工厚度,并做相应的滴水槽(线)和防锈处理。
6、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面应粘结牢固,其拉伸粘结强度应大于0.20MPa。
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
外观应表面洁净,接搓平整。
7、墙面保温系统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温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表面平整5用2m靠尺、楔形塞尺进行检查
2立面垂直5用2m托线板检查
3阴阳角垂直5用2m托线板检查
4阳角方正5用200㎜方尺检查
5伸缩缝(装饰线)平直4拉5m线和直尺检查
8、工程验收
保温材料保温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配套的验收规范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节能相关的现场及各项性能检测的费用、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的各种综合保险请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1经现场验收不合格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等指标明显差于标准,应无条件返工并及时无偿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
保证不影响总包方或幕墙施工方正常施工生产进度,如有影响按每天10000元处罚;
8.2为保证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求分包单位对现场进度主动跟踪,以保证现场安装进度。
经发包方、监理验收后,达不到质量要求,分包单位对结果负责,发包方将按照不合格品的全部造价、工期索赔,费用从保修金及进度款中扣除。
第七条包装保护和环保要求
1、包装应注明产品标志:
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色号、制造日期、编号、产品等级。
2、环保要求:
施工时,A级保温材料碎末应及时清理,每道工序应做到“活完脚下清”,并将废料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材料供应要求
1、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时间表采购及施工。
在特殊情况下
需加快采购进度时,施工方应在接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采购及施工;
2、如因甲方或总包方原因通知供方推迟供货,中标方承诺其所供产品最大库存能力1万平方米(外墙面积)以上,并且保证不向甲方或总包方索取任何费用。
每批运抵工地现场的保温材料,供方应保证运抵工地现场的外墙保温材料应有10%的备货,以保证及时之需;
3、承诺不因为外墙保温材料实际用量的增减而提出单价的变化;
4、送到工地现场的外墙保温原材料必须与封样产品一致。
第九条现场与总包单位、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配合的各项具体要求1、报建与验收:
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进度和竣工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总包负责监督、检查和有关报建、验收、竣工资料备案手续办理;
2、进度协调:
分包单位应在开工前15日内提交进出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协调日常工作。
总包按月提出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3、合同付款:
分包工程在支付进度款时,分包单位向总包提交形象进度及付款申请,经总包确认后,提交监理公司、甲方签章后才能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负责有
关签证及签发设计变更;
1.1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对于甲定乙购材料,甲方需要配合乙方与供应商签定合同、下单及支付货款等,如果乙方没有根据合同要求支付货款并超过一个月,甲方应直接从施工进度款中扣除并支付给供应商;
1.2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竣、交工手续;
1.3负责联系总包有偿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水源、电源以及垂直运输设备;
1.4对于负责安装、施工的材料设备,甲方需协助乙方督促前道工序按计划完成。
2、乙方责任:
2.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经甲方确认的人员名单一致。
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离开现场2天(含2天)以上需经甲方同意。
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向厂家提出更换。
2.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的各项指令,如有违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每次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2.3.全面开工后,乙方应严格按施工方案、甲方的具体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向发包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4.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
如有违反,甲方及监理工
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责令乙方返工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工期发生严重问题或承包方多次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厂家负责。
2.5.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互相联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执行甲方及监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2.6.甲方负责办理各种手续,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与相关政府主管单位的协调工作,因报建手续办理原因而造成被政府部门处罚,对乙方的处罚由厂家负责,对甲方的处罚由甲方负责,工期可相应顺延;2.7.乙方保证该产品无侵权,所涉及到的专利权等问题都由乙方承担。
2.8.如因建设局或质监部门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总包单位做好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
2.9.施工单位必须熟悉验收规范,如乙方未按图纸及规范施工,造成的验收未通过或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无条件整改,甲方保留进行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10.乙方必须建立内部的质检体系,如发现未经自检上报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检查,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有权对其进行2000元内的罚款。
2.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2份施工图纸(包括修改图)。
乙方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甲方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但需为此支付费用。
2.1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提供竣工图3套。
2.1
3.乙方负责从保温单位进场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所有的消防相关备案、检查、验收,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相关费用含在总价内。
2.14.乙方须自行前往勘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工人食宿及办公设施,且服从总包及甲方工程师的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
1、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3、如乙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而且从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三日之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甲方有权废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款双倍补偿;
4、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采购及安装合同,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奖罚
为切实有效保证哈尔滨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规范各合作单位的施工
管理行为,真正实现客户满意工程,特制定本项目供应商奖惩办法细则(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条款)。
1、总则
1.1.奖优罚劣,罚公司,奖励个人;
1.2.罚款必须在当月月底前以现金形式交到项目中心,否则工程款相应延后支付;
1.3.对于过程管理优秀的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经考核或甲方、监理评价优秀的项目经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给予不少于1000元/次的现金奖励;
1.4.每月付款:
每月工程付款前监理负责统计当月奖罚记录,对于当月罚款未交齐的工程款相应延后支付或在当月工程款支付中以双倍数额扣除。
2、工程例会管理
2.1项目工程例会定于每周四下午2:
00在现场总包会议室召开,总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
2.2各单位参会固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如不能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缺席罚款500元/次,迟到罚款200元/次。
无故迟到缺席3次以上的,调离本项目;
2.3每周例会周报各单位需在周三5:
00之前下班前提交监理处,由监理汇总后在次日10:
00上午提交甲方。
不按时提交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次,第三次及以上罚款500元/次;
2.4其他相关专题会议按上述执行;
2.5总、分包项目经理因故需离开工地一段时间的,需提前向甲方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累计达到三次的,调离本项目。
3、进度管理
3.1重大阶段进度节点奖励处罚措施按合同条款执行;
3.2项目推进过程中,如甲方认定需及时完成的进度节点,按甲方指令单执行,如未按期完成,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1000—10000元/次的罚款;
3.3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如不按时提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次,第三次及以上罚款500元/次;
3.4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或超过计划进度,则下月工程付款时按实际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
实际工程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下月工程付款时按实际完成与计划进度的比例支付工程款。
例如:
9月计划完成5层结构,但实际仅完成3层结构,则9月工程付款基数为3层结构工程量,实际付款再乘以0.6的系数;
3.5分包合同实际进度滞后严重的,甲方有权延期或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4、质量管理
4.1样板引路
保温系统施工在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开始大面施工,工艺工序样板未经确认前就开始施工的,视施工部位的关键程度处以第一次500—2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出现处以5000
元/次的罚款。
4.2工序验收
4.2.1.对于关键部位工序(包括工艺样板内工序但不仅限于此),未经监理验收通过就擅自隐蔽的,第一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隐蔽部位砸除重做。
第二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施工员或质量员责令离开本工地,出现第三次及以上的,对于该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并要求该公司调换项目经理;
4.2.2.在工序验收过程中,凡监理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报监理验收通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2000元/次的罚款;对于同一工序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出现3张及以上的,每张罚款500元;
4.3方案报审
《保温系统施工技术方案》需在施工前报监理、甲方审批,方案未报审就擅自进行施工的,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4.4工程质量
甲方工程师进行现场抽查时,如施工中未按工序样板标准进行施工,存在偷工减料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以上再出现类似情况时,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
5、材料验收
5.1所有原材料(含甲供及乙供材料)进场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到场验收,分包需通知总包、并填写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5.2未经甲方、监理、总包验收或将验收不合格材料直接使用的,处以1000—10000元/次的罚款,同时需将该部位砸除重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3材料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由施工方负责按实赔偿,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等责任。
6、工程验收
保温工程需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验收,施工方必须确保本工程通过政府验收,若通不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将从重处罚,处罚金为合同金额的20%。
7、成品保护
7.1施工单位须制定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并须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按《样板推行制度》实施成品保护样板;
7.2施工单位在保护实施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现象的,第一次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逐次加倍处罚;
7.3成品保护完成后并移交保管方后,如发现成品保护措施被破坏,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责任方500—10000元/次的罚款,如未找到破坏单位的,则由保管方承担。
破坏严重的,并需赔偿相应损失。
8、其他管理行为
8.1对于监理发文拒收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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