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教师系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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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教师系列
基础医学院教师系列
中级以下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教师队伍,进一步调动我院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新乡医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校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岗位设置原则及等级比例
(一)教师岗位设置原则
1.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根据学科的水平、层次并结合各部门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确定教师岗位设置标准、方案和岗位职责,使各类岗位职责、任务及目标密切相关,保证学科建设的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
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既激励个人奋发进取,又激励学术团队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体制和机制。
3.工作业绩与任职年限相结合。
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兼顾任职年限,鼓励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4.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相结合。
在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同时,对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进行重点扶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教师岗位等级及比例
教师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其发展需要,结合师资队伍现状进行设置。
1.讲师为中级,助教为初级。
讲师设三个级别(八至十级岗位),助教设二个级别(十一、十二级岗位)。
2.教师中级八、九、十级岗位暂按3:
4:
3的比例控制;教师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暂按5:
5的比例控制。
二、教师系列中级以下岗位聘用条件
(一)讲师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3)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讲授本科生理论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5)八级讲师岗位,原则上任讲师职务年限不少于6年,九级任讲师职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2.申报条件
(1)八级岗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2005年4月之前受聘),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2007年4月之前受聘)且受聘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条以上,按程序聘用。
如果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按任职年限、业绩条件排序。
荣誉称号:
1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2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3校级以上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4院系以上教学竞赛或技能比赛等获优秀奖以上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5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网络课程
6参与校级以上教学团队
7参与校级以上特色专业
8参与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9参与校级以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项目和奖励:
10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11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12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鉴定或结项验收的主要完成人
13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完成人
14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5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学术论文和学术专着
16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前3名)
17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2名)
18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前2名)
19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2)九级岗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2006年4月之前受聘),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2008年4月之前受聘)且受聘以来符合八级岗位条件1条以上,按程序聘用。
如果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按任职年限、业绩条件排序。
(3)十级岗位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且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助教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3)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能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4)能够讲授本科生实验课程,教学效果合格以上。
(5)十一级助教岗位,任助教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2.申报条件
(1)十一级岗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2007年4月之前受聘),或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2008年4月之前受聘)且受聘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条以上。
荣誉称号:
1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2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3校级以上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4院系以上教学竞赛或技能比赛等获优秀奖以上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1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网络课程
2参与校级以上教学团队
3参与校级以上特色专业
4参与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参与校级以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项目和奖励:
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完成人
2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完成人
3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鉴定或结项验收的完成人
4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完成人
5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6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学术论文和学术专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2名)
3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2)十二级岗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
(一)讲师八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工作。
(2)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积极参与课程和教材的规划、组织与设计,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3)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撰写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着和论文。
(4)完成院系及科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等。
2.聘期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着作、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前3名)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2名)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5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6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主要完成人
7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完成人
8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9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0科技成果转化,学校收入在万元以上
(二)讲师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工作。
(2)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3)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撰写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着和论文。
(4)完成院系及科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等。
2.聘期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着作、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限前3名)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5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6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主要完成人
7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完成人
8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9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0科技成果转化,学校收入在万元以上
(三)讲师十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工作。
(2)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3)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
(4)完成院系及科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等。
2.聘期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着作、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限前3名)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5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6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主要完成人
7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完成人
8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9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0科技成果转化,学校收入在万元以上
(四)助教十一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工作。
(2)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
(3)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
(4)完成院系及科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等。
2.聘期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着作、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5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完成人
6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完成人
7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完成人
8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完成人
9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0科技成果转化,学校收入在万元以上
(五)助教十二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
(2)承担并完成有关课程的规定教学任务。
(3)协助做好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
(4)完成院系及科室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等。
2.聘期任务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2)论文、着作、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
2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前2名)
4参编学术专着或教材1部以上
5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完成人
6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完成人
7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完成人
8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完成人
9参与厅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
10科技成果转化,学校收入在万元以上
四、聘用组织及程序
(一)成立由院系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9-11人组成,成员由院系党政领导成员(不超过3人)和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由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书记等担任。
(二)聘用程序按照《新乡医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五、聘期与考核
(一)聘用期限
教师岗位每一个聘用期限为三年。
第一个聘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教师岗位聘用;聘期内工作岗位类别变化和新入院系人员,按相应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聘用,引进人才按院系确定的岗位直接聘用,聘期到院系规定的聘用周期结束为止。
(二)岗位考核
1.教师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且只能晋升至高一级教师职务中的基础级岗位(七级、十级、十二级),其推荐条件须符合新乡医学院相应教师职务的晋升条例规定。
2.由非教师岗位转聘教师岗位的,先转入相应教师职务的基础级别岗位。
3.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者,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
4.给学校或院系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使学校或院系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教师,视其情节,低聘或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且2-4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的聘用。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视其情节,低聘或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或2-4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聘用。
6.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被学校教务部门通报处理的,或教学综合考评结果为差的教师,低聘或解聘其现有教师岗位或2-4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岗位聘用。
7.在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背聘用程序的,一经查实即为无效聘用,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8.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薪级工资调整、岗位变动、奖惩或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记入档案。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岗位调整、降级聘用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9.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考核应以教师岗位职责为基础,重实绩、重贡献、重学术道德、重团队精神,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原岗位。
六、附则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业绩条件,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学校及院系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细则由基础医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新乡医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2011年10月22日
附件:
新乡医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单位:
科室: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高学位
现任专技职务
任职
时间
任职
年限
申请岗位类别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其他
申请岗位等级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符合《新乡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规定的上岗条款及具体内容
1、
2、
3、
…..
以上填写内容属实,能够履行规定的聘期岗位职责及任务。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申请人所填内容□属实□不属实。
同意推荐(聘用)为教师岗位级
单位聘用组织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月日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意见:
同意聘用为教师岗位级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校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同意聘用为教师岗位级
(盖章)年月日
备注:
1、岗位类别和等级等选项分别在相应栏内划“√”;
2、申请人签名处必须为亲笔签名;
3、此表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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