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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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汇总
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
2012年案例分析知识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
2、安全活动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一)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
(二)
(1)能量、有害物质
(三)
(2)失控——对能量、物质(包括有害物质)约束和控制的失效(没有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
失控是一类危险、危害因素。
体现在:
设备故障、人员失误、管理缺陷、环境因素(人——机——环——管理)
3、事故隐患:
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
4、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8)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9)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安全奖惩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劳防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5)岗位安全规范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三同时制度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3)定期维修检修制度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5)安全操作规范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7、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8、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消除危险源
(1)隔离
(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资
(2)设置薄弱环节
(3)隔离(3)个体防护
(4)故障—安全设计(4)避难与救援
(5)减少事故和失误
9、安全教育培训
10、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
(定期、经常性、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专业(项)、综合性、职工代表不定期巡查)
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3、安全评价包括:
(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预评价是项目建设前、验收评价是项目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现状评价是总体或局部的安全现状的评价。
14、安全评价程序包括:
(1)前期准备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3)划分评价单元(4)定性、定量评价(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6)安全评价结论(7)安全评价报告
15、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一)按导致事故直接原因进行分类(GB/T13861—1992)分6大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类)
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伤害4,噪声5,振动危害6,电磁辐射
7,运动物危害8,明火9,高温物质10,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5类)
1,易燃易爆性物质2,自然性物质3,有毒性物质4,腐蚀性物质5,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5类)
1,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危险和有害因素(6类)
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里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里、生理危险和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5类)
1,指挥错误2,操作错误3,监护失误4,其他错误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GB6441—1986)20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三)按职业健康分类(7类)
(1)生产性粉尘
(2)毒物(3)噪声与振动(4)高温(5)低温(6)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7)其他危险因素
16、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1)厂址
(2)总平面布置(3)道路及运输(4)建(构)筑物(5)工艺过程
(6)生产设备、装置(7)作业环境(8)安全管理措施
17、安全评价报告包括: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8、重大危险源具体申报登记范围如下:
(1)储罐区(储罐)
(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
(6)压力容器(7)煤矿(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
(注:
1—3是场所内、4—6是特种设备、7—9是矿业类)
19、重大危险源源的评价与监控
20、预警系统主要由预警分析系统和预控对策系统组成
21、预警评价指标的确定
(1)人的安全可靠性
(2)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性(3)安全管理有效性(4)机(物)安全可靠性
22、预警系统的实现
(1)监测
(2)识别(3)诊断(4)评价
23、预警控制
(1)组织准备
(2)日常监控(3)事故的危机管理(4)预警分析与预警对策的关系(两者相反相成)
24、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3)消除危害后果(4)查清事故原因
特点:
(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
(2)应急活动的复杂性(3)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
25、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6、事故应急管理的过程
(1)预防
(2)准备(3)响应(4)恢复
27、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2)应急启动(3)救援行动(4)应急恢复(5)应急结束
28、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1)事故指挥官
(2)行动部(3)策划部(4)后勤部(5)资金/行政部
29、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
(1)综合预案
(2)专项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
30、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
应急功能设置
综合预案=基本预案+特殊风险管理
标准操作程序
支持附件
31、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成立工作组
(2)资料收集(3)危险源和风险分析(4)应急能力评估(5)应急预案编制
(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2、应急预案的6个一级关键要素
(1)方针与原则
(2)应急策划(3)应急准备(4)应急响应(5)现场恢复(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32、应急策划的3个二级要素
(1)危险分析
(2)资源分析(3)法律法规要求
33、应急准备的4个二级要素
(1)机构与职责
(2)应急资源(3)教育、培训与演习(4)互助协议
34、应急响应的12个二级要素
(1)接警与通知
(2)指挥与控制(3)警报和紧急公告(4)通讯(5)事态监测与评估(6)警戒与治安(7)人员疏散与安置(8)医疗与卫生(9)公共关系(10)应急人员安全(11)消防与抢险(12)泄漏物控制
35、现场恢复内容包括
(1)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
(2)撤离和交接程序(3)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4)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5)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
36、应急演练的类型
(1)桌面演练
(2)功能演练(3)全面演练
37、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
(2)控制人员(3)模拟人员(4)评价人员(5)观摩人员
38、演练过程分为
(1)演练准备
(2)演练实施(3)演练总结
39、演练结果的评价:
(1)不足项
(2)整改项(3)改进项
40、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
(1)生产工艺过程
(2)劳动过程(3)作业环境
41、职业性危害按其性质
(一)环境因素:
(1)物理因素
(2)化学因素(3)生物因素
(二)与其职业有关的其它因素
(三)其它因素
42、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原因
(1)有害因素的本身性质
(2)有害因素作用与人体的量(3)劳动者个体易感性
43、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有害作业分级评价(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44、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病危害申报
(2)职业健康监护(3)职业病报告
4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组织(3)计划与实施(4)检查与评价(5)改进措施
4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方法与步骤
(1)学习与培训
(2)初始评审(3)体系策划(4)文件编写(5)体系试运行(6)评审完善
4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9、(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50、(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时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rs。
5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3、(事故调查权限设定)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 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4、(上级的特别调查权)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5、(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6、(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57、特殊行业或领域的事故等级划分:
1、道路交通事故(4类:
轻微、一般、重大、特大)
2、火灾事故(3类:
特大、重大、一般)
3、水上交通事故(4类:
小、一般、大、重大)
4、民航飞行事故(特别重大、重大、一般)
5、铁路交通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58、事故的分类:
1、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
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
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3、依照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等
59、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0、(事故调查权限设定)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 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1、事故的原因分析
主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有规定。
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间接原因----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人的或环境的因素
62、事故原因分析要明确的内容
(1)在事故发生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
(2)不正常的状态在那儿发生的
(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
(4)不正常的状态是如何发生的
(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6)事故发生的可能顺序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间接)
(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
63、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分析伤害方式。
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1)受伤部位;2)受伤性质;3)起因物;4)致害物;5)伤害方式;6)不安全状态;7)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1986)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中有如下规定: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
(2)防护不当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
(2)强度不够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4)维修、调整不良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
(2)通风不良。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奔跑作业;
(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机械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件紧固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去了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等。
3)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人危险场所
(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人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便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合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等;
(3)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三)事故间接原因的分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一1986)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64、.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2)丧葬及抚恤费用
3)补助及救济费用
4)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1)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现场抢救费用
3)清理现场费用
4)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1)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2)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65、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见附录)
6)其它损失费用
66、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
死亡一名职工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受伤职工视伤害情况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附表确定,日;轻伤与重伤的划分以“105个损失工作日”作为分界点
66、有关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责任分为三类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刑法》相关规定和罪名
民事责任:
违约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安全生产领域:
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
67、事故的性质分为:
责任和非责任事故
68、事故责任的划分,三类责任主体:
1、直接责任者
2、主要责任者
3、领导责任者
69、事故责任分类(3类)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新、改、扩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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