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企业安全及防污染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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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企业安全及防污染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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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千岛湖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水上游乐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杭州千岛湖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
杭州千岛湖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前言
1为了保障水上游乐中心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仅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基本标准。
3考虑到各水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制度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各公司应按实际情况及船舶状况不同对本制度自行修改,以便更具可操作性。
4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各项制度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
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页码
1
前言
2
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WH01
3
公司岸基岗位职责
WH02
4
船舶岗位职责
WH03
5
公司人员培训、船员调配管理制度
WH04
6
安全例会制度
WH05
7
船岸联系制度
WH06
8
应急反应及演习制度
WH07
9
船舶和设备维护制度
WH08
10
船舶和设备检查养护周期及分工表
WH09
11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WH10
12
船舶备件物料管理制度
WH11
13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WH12
14
船舶燃润油管理规定
WH13
15
主机维护保养须知
WH14
16
电气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WH15
17
船体维护保养须知
WH16
18
救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WH17
19
应急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WH18
20
航行资料管理制度
WH19
21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WH20
22
船舶证书及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WH21
23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规定
WH22
24
大风浪航行规定
WH23
25
开航前检查须知
WH24
26
船舶值班制度
WH25
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责任
文件编号:
WH01(本部分适用所有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安全管理及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海务主管
机务主管
船舶
人事主管
值班员
经营主管
公司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值班电话:
值班手机:
传真:
注:
人事主管可由办公室人员兼职
公司通讯联络电话
序号
姓名
岗位名称
手机号码
电话
1
叶海潮
总经理
13968111003
2
副总经理
3
海务主管
4
机务主管
5
人事主管
公司所管船舶情况见附件1
船舶联系电话见附件2
安全管理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授权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一切从安全的最高利益出发,董事会给予足够的支持。
法人代表:
2009年月日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令
为保障游乐设施和人员安全,防止游乐设施污染水域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于201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并实施。
为使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我承诺履行总经理的职责,给予积极提供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所需要的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公司岸基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一切从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最高利益出发。
总经理:
2014年3月1日
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明确了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
安全健康环保和谐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减少或避免对水域环境污染,促进游乐中心和谐健康发展。
l向游乐设施的营运提供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
l针对已认定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l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与防止污染操作;
l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技能,以及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
总经理:
2014年3月1日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公司以总经理签署声明的方式规定了船长的责任和权力,以便船长对安全与防污染事务作出决定,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予以支持。
关于部门主管在安全与防污染中责任和绝对权力的声明
l为了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最高利益,部门主管有权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
l有权提出对属下人员的处理意见,公司岸基应予以考虑和支持。
l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中,有权要求获得公司岸上人员的支持。
l当船舶、人员、财产和水域环境受到威胁时,部门主管可作出任何决定和采取任何措施,甚至可以背离公司的各项制度,然后向公司报告。
主管不因此而受到任何的处理。
总经理:
2014年3月1日
公司岸基及船舶岗位职责
公司岸基
船舶
1
总经理
1
船长
2
副总经理
2
驾驶员
3
海务主管
3
水手
4
机务主管
4
轮机长
5
人事主管
5
轮机员
经营主管
6
服务员
船长
驾驶部
驾驶员
轮机部
服务员
轮机长
水手
轮机员
说明:
本图表仅适用三、四等客船,其他船舶公司依据本图自行设置。
公司岸基岗位职责
文件编号:
WH02
1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
1.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1.2负责召开公司董事会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政策。
1.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总投入等决策。
2总经理
2.1确定公司安全及防污染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各岗位的管理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2.2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主持制定、签署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年度管理目标。
2.3任命岸基各岗位人员。
2.4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游乐设施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化管理。
2.5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会议。
2.6负责游乐设施紧急情况的组织指挥施救及相应的演习和训练。
2.7负责对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进行监控.
2.8组织交通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和处理。
2.9主管人事岗位。
3副总经理
3.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2了解游乐设施动态,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依据职责对公司游乐设施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化管理。
3.4主管海务、机务岗位。
3.5负责并组织有关主管岗位对各轮实施安全检查,定期现场指导工作。
3.6协助总经理做好紧急情况的组织指挥抢救及相应的演习和训练。
3.7负责组织游乐设施证书及技术资料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8监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3.9确保公司相关各岗位为游乐设施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3.10负责综合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海务主管
4.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4.2负责船舶日常调度,掌握船舶动态。
对船舶进行监控,及时掌握航行情况。
4.3负责船岸通讯联络。
4.4负责船舶航行技术、航行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4.5负责船舶有关技术证书、国籍证书和文书的动态管理。
4.6船舶出现紧急情况时,参加公司的应急反应。
保持船岸通讯联络,提供船舶航行技术指导和气象资料等的分析。
4.7负责船舶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处理并按要求向主管机关报告。
4.8负责船舶客运技术指导和管理,配合船上做好主管机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当公司船舶被滞留时按要求向主管机关报告,落实海务监督检查。
4.9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等工作。
4.10适任条件
4.10.1适当熟悉有关强制性规则、掌握有关国家法律、方针和政策。
4.10.2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相应船长证书或相适应的资历。
4.10.3掌握航行基础理论和熟悉海务监督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
5机务主管
5.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5.2做好船舶机务技术安全管理及防污染管理工作。
5.3配合船上做好主管机关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机务监督检查。
5.4负责公司和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管理与维修。
5.5负责船舶所需滑油和物料备件的管理。
5.6编制公司船舶年度修理计划,审批船舶修理工程项目。
5.7安排船舶修理工作,指导、监督船舶修理质量。
5.8船舶出现紧急情况时,参加公司的应急反应,提供船舶有关技术资料。
5.9负责船舶机损、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
5.10适任条件
5.10.1适当熟悉有关强制性规则、掌握有关国家法律、方针和政策。
5.10.2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相应轮机长证书或相适应的资历。
5.10.3掌握轮机管理及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
6人事主管
6.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6.2负责公司船岸人员的聘用和培训管理。
6.3负责船员劳动安全管理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6.4组织对新聘和转岗船员职责培训与考核。
6.5船舶出现紧急情况时,参加公司的应急反应。
6.6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
6.7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
6.8适任条件
6.8.1适当熟悉有关国家法律、方针和政策。
6.8.2掌握航行基础理论知识和熟悉航运管理。
船舶岗位职责
文件编号:
WH03(本部分仅适用三、四等船舶船员)
7船长
7.1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对船员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7.2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及执行开航前船长声明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
保证船舶的适航、船员适任。
7.3按要求向公司及主管机关报告船舶动态。
7.4检查维修养护工作执行情况。
审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等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7.5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
7.6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7.7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航环境恶劣航段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7.8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
高速客船还应督促各岗位落实“四手册”。
7.9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如决定弃船,指挥旅客、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
7.10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7.11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监修和自修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8、驾驶员职责
8.1驾驶员是船长的助手,甲板部的负责人,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班、负责旅客上下船舶及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
8.2组织实施船舶维修养护工作。
8.3负责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用品的申领、验收和盘点及医药管理工作。
8.4编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督促水手做好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船舶进行应变演习时负责现场指挥。
8.5督促水手、服务员做好旅客上下船舶前的准备工作。
8.6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将本航次装载旅客人数、以及燃料、吃水等记入航行日志。
8.7严格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航行中遇有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8.8进出港、靠离泊位、和掉头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作业。
8.9负责甲板部的修船工作,编制厂修、自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修理中,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领导本部门的自修工作。
9、水手职责
9.1按值班规则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9.2在驾驶员领导下,负责管理、养护物料、物料间、救生消防和移动照明设备,清洁船舶、甲板、船体、舱室设备、装卸属具、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和维护。
9.3进行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属具、缆绳的清洁、养护工作,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上高及舷外作业应布置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防护用具。
9.4负责管养各种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工具;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在船长、驾驶员指挥下进行抢救、堵漏工作。
9,5大风浪和暴风雨来临之前,检查并做好活动物件的固定工作。
9.6修船时,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有关工程。
9.7管养常用备品、备件;负责检查安全带、跳板等;负责油漆调配和系解缆工作。
9.8定期检修各种门、窗、绞链、螺丝、把手并加油活络,保持良好使用及水密状态。
9.9负责检查清理污水沟(井)、及有关管系,保持污水沟(井)畅通,遇大风浪时应加强检查,确保水密。
9.10按规定升降国旗、号旗,悬点号灯、号型和启闭甲板照明;开航前,校舵及检查航行灯。
9.11停泊时巡视船舶四周,给有关船系解缆,负责靠把、出水孔、护栏等的安全正常。
10、服务员职责
10.1负责对旅客介绍旅行常识和安全注意事项,解答旅客问询。
10.2管好、用好无线电对外扩音设备,做好旅客上船的安全须知工作。
10.3负责旅客上下船的安全,扶老携幼,维持旅客秩序。
10.4做好旅客茶水及餐饮服务工作,保持客舱、厕所的清洁卫生。
10.5加强客舱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向驾驶员报告。
10.6负责船员和旅客的餐饮工作。
10.7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旅客疏散工作。
11轮机长
11.1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种机电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11.2航行时每日审阅并签署轮机日志,检查轮机部其它各种日志记载的准确性和完善性,经常审阅各类安全管理记录。
11.3负责控制燃润油的储量,及时向船长提出添装量;负责、监督燃润油的添加工作。
11.4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按驾驶台发出的信号指挥机舱人员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坚守岗位,积极抢救;在接到船长弃船命令时,应尽一切可能对有关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亲自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等最后离开机舱。
11.5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自查;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11.6负责管理轮机部的相关技术资料。
11.7负责轮机部的修船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
12、轮机员职责
12.1在轮机长领导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根据机电合一原则,主管船舶推进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系统所属电机〈气〉设备),协助轮机长搞好技术管理和轮机部的日常工作;航行中轮机长因故不能工作时,代行轮机长职责。
12.2负责保持主管各种安全设备、装置、和防护设施等经常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试验,开航前会同驾驶员校试舵机;负责指导有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方法;做好机舱的防火、防爆、防冻和防污染工作。
12.3做好轮机部航行和停泊值班,并按值班制度执行;停泊期间每日审阅和记载轮机日志。
12.4做好备件物料保管、清点和合理使用;负责润滑油的申领、验收和报销。
12.5保管所管设备的备件、专用工具等。
12.6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变部署表规定的职责做好工作。
附件一
船舶主要技术数据
公司运营船舶一览表
船名
船舶
类型
建造
日期
总长
(米)
型宽
(米)
型深(米)
总吨(T)
净吨
(T)
平均吃水
(空/满
主机功率
(KW)
航行区域
附件2
船舶联系电话
序号
船名
船长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公司人员培训、船员调配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WH04(本部分适用所有公司)
1工作职责
1.1人事主管根据船舶需要,负责提名或推荐需聘用的船长和船员,进行资历审查;负责办理与录用的船员聘用手续;建立并管理船员档案。
1.2海务主管负责确定拟聘用的船长及甲板部船员是否胜任拟聘岗位。
1.3机务主管负责确定拟聘用的轮机部船员是否胜任拟聘岗位。
1.4总经理负责对船长及其他船员的聘用进行批准。
2工作流程
2.1船员聘用的要求
2.1.1所聘船员必须身体健康,能看、听、说汉语普通话。
2.1.2所聘船员必须合格、持证,具有适当资格和培训经历,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主管机关的有关要求。
2.1.3高级船员能熟悉船舶所从事的航线、业务。
2.1.4正常操作和紧急情况下,船长/船员具有安全执行任务所需的技能。
2.1.5两年内无重大违章记录。
2.2聘用流程
2.2.1审查拟聘船长/船员证书、证件是否适用
2.2.1.1人事主管负责审查应聘船员提供的适任证书、船员服务薄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是否有效并适用于拟派船舶,并要求其提供一年内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如船员所持适任证书为一年内签发的可视为已持健康证明),确保所有聘用的船员持证、健康。
2.2.1.2审查后,人事主管在《船员聘用流程表》中打勾并签名以示应聘者已通过审查。
2.2.2确定应聘者是否胜任拟聘岗位
2.2.2.1人事主管对应聘船长和船员审查后,海务主管可以采用面谈或其他适当方式与应聘船长和甲板部船员进行交流,了解该船长或船员是否符合本制度2.1款有关要求,以确定该船长或船员是否能胜任拟任用岗位。
机务主管可以采用面谈或其他适当方式与应聘轮机部船员进行交流,了解该船员是否符合本制度2.1款有关要求,以确定应聘船员是否能胜任拟任用岗位。
2.2.2.2确定应聘者能胜任拟聘岗位后,海务/机务主管应在《船员聘用流程表》中打勾并签名。
2.2.3对拟聘船长/船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2.2.3.1被确定胜任拟聘岗位的应聘者,人事主管应安排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
船长和甲板部船员由海务主管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轮机部船员由机务主管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也可委托在岗船长对应聘船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2.2.3.2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公司机构设置、公司有关制度、适用的国家相关规定规则及指南或标准、岗位职责、所到船舶的特殊要求及有关特殊安排等方面。
2.2.3.3培训完成后,实施培训的人员应及时告知人事主管,人事主管接到报告后在《船员聘用流程表》中相应格中打勾并签字,以示上岗前培训工作已落实。
2.2.4任用
2.3.4.1应聘者经上岗培训后,人事主管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在《船员聘用流程表》中签字批准录用。
2.3.4.2人事主管应与录用的船长/船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开具《调令》。
3船员聘用期间的管理
3.1船长或公司应组织在岗船员进行培训学习,培训时间每半年不少于10小时,培训内容为公司规章制度、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规则、指南或标准等。
3.2公司建立船员在岗考核制度,以提高船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避免因船员问题而影响船长履行其职责。
3.2.1海务主管每年12月底前根据日常管理及上船检查情况对在船船长进行考核,并填写《船员考核表》(WH04-03),报人事主管审阅归档。
3.2.2船长每年12月底前对在岗船员进行在岗考核,并填写《船员考核表》,报人事主管审阅归档。
3.2.3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船员,需经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则立刻解聘。
3.2.4考核时,若在岗船员在岗时间少于3个月,考核人员可不对该船员进行在岗考核。
3.3船员健康保证
3.3.1公司规定船舶值班安排应考虑防止人员疲劳,具体按《船舶值班制度》要求来执行。
3.3.2公司为保障船员身体健康及旅客突发疾病发生情况规定船舶配备适量必需药品,由船长管理,酌情使用。
3.3.3对在船工作超过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事主管组织船员进行健康检查。
4船员档案
4.1人事主管应建立船员档案,对船员录用、上岗前培训、任/解职时间、在岗考核、证书或签证持有情况等信息进行连续和有效的管理,保持并随时可查到所有在岗船员的资历、持证、适任情况以及健康状况。
4.2人事主管所建立的船员档案应该包含(不限于)下列内容:
(1)船员聘用流程记录表
(2)体检表
(3)船员聘用合同
(4)调令
(5)在岗考核表
(6)所持证书的复印件
4.3人事主管每季度对各在岗船员档案进行检查,若发现在岗船员的持证、适任情况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在岗船员持续合格和健康。
5岸基人员管理
5.1所有岸基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上岗前培训,其中总经理、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由副总经理进行培训;副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指南或标准、公司制度、公司结构设置,岗位职责等等。
5.2培训完成后由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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