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选矿计量管理制度规范[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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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计量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车间。
第三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为公司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以保证提高公司矿产品的质量,
降低物资消耗,控制生产成本,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节计量工作管理机构和职能第四条公司质检中心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成立计量管理委员会,计量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任委员:
计量工作的主管领导
委员单位:
炭浆实验厂 浮选厂 采矿场 综合服务中心 生产协调部 安全环保部 企业管理部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在计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公司计量工作管理系统。
3.负责规划建立健全公司计量标准及其量值传递系统,保证量值的准确和统一。
4.负责组织交流计量工作经验,推广应用先进的计量新技术、新器具,不断提高计量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5.负责组织本公司计量工作人员参加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
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公司的计量工作。
加强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开展计量工作。
8.负责对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和个人的计量工作进行考核。
9.负责批准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
10.负责公司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核与评审。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为计量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
应设置一定数量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对国家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以及计量知识的普及工作。
2.根据国家在计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车间计量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本部门、车间计量工作管理系统。
3.根据生产的需要,完善计量检测手段,统一配备和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负责本部门计量工作的有关计量统计分析报表及上报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
5.负责本部门、车间职能范围内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申请工
作。
6.负责建立本部门、车间职能范围内所有计量器具总台账及技术档案,并负责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原始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车间范围内的能源消耗及统计分析工作。
第六条 按照公司职能划分,公司各专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
1.质检中心:
负责公司矿产品(金精矿、合质金)及进厂原材料的检斤工作。
2.生产协调部:
负责公司电力能源的计量管理工作。
3.浮选厂:
负责公司生产用水的管理工作。
4.综合服务中心:
①负责公司生活用水的计量管理工作;
②负责公司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5.物料管理部:
负责公司煤、油的计量管理工作。
6.其它部门、车间:
负责本部门、车间所有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节 计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质检中心有权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各项计量工作进行检查,任何集体或个人必须对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公司质检
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提出整改要求。
第八条 公司质检中心有权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各项计量工
作提出要求、建议和意见。
第四节 计量人员
第九条 计量人员应包括计量管理、计量检定和计量器具维修人员。
第十条 计量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计量人员要熟悉并认真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制度,了解有关生产情况,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节 计量网络
第十二条公司各种能源计量管理要建立科学的能源计量网络,合理设置计量检测点,配置满足公司计量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第十三条 遵照保证生产、节约能源、准确计量的原则,做好公司能源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各能源管理相关部门、车间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检查、维护能源网络,确保网络及其计量检测处于正常状态。
第六节 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实施计量管理的工作必须配备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设施。
在配备选型时,要在保证计量所需的
准确度、稳定度、测量范围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先进的、经济实用的、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制定本部门的计量器具管理明
细目录和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计量等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建立计量器具的台账和技术档案,及其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严禁私自拆卸计量器具,严禁有损计量器具精度的行为。
对计量器具,必须认真维护,定期
检查,保证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十九条 对于国家要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公司各有关部门、车间按照公司质检中心规定的程序进行检定,以确保使用的有关计量器具的合法性。
第二十条 公司任何人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损坏计量器具的行为,都有权利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第七节 计量记录、报表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车间要认真做好相关计量工作的记录及统计分析报表工作,计量原始记录及统计分析报表格式要
规范,填写内容要完整,字迹要工整,数据要真实,分析结论要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车间要认真做好相关计量原始
记录及统计分析报表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八节 奖惩
第二十三条公司质检中心对计量管理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给予表扬。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质检中心对违反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在工
作或生产中发生计量差错,损坏计量器具,虚报数字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章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电能源管理
1.公司所有用电单位(点)全部实行消耗计量。
2.生产协调部是电力能源计量及管理单位。
3.各使用车间和部门,搞好电力计量工作,杜绝一切浪费行为。
4.生产协调部计量员要建立电力能源使用消耗台账和月度抄表原始记录。
5.任何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改变用电线路,不通过计量而违章使用电力能源。
第二十六条电力计量管理
1.电能计量装置装备的标准:
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和《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与民用电测仪表设计技术规范》的规定。
2.电能计量装置必须是经计量检定机构或电力部门校准合格的产品。
3.所有用电点都必须安装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必须标注使用单位和仪表号码,以便于计量及管理。
4.不同用途或不同单位的线路分支都必须安装计量器具。
第二十七条计量器具管理
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单相电度表每5年校准一次,三相电能表每2年校准一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当用电单位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正确性有怀疑时,可以根据一定的理由向计量管理机构申请检验。
2.公司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严禁私自拆卸计量器具,严禁有损计量器具精度的行为。
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3.相关计量人员对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二十八条计量记录、报表的管理
1.公司各相关部门、车间要认真做好相关计量工作的记录及统计分析报表工作,计量原始记录及统计分析报表格式要规范,填写内容要完整、字迹要工整、数据要真实,分析结论要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2.公司各相关部门、车间要认真作好计量相关工作的归档及保
管。
第三章 风、水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风、水能源的计量管理
1.公司内供风供水管理是节约能源管理的一部分,风、水管理标准是节约用水,节约用风的基本基础。
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采矿供风,选矿区供水,生活区供水管理,即生产用风,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管理制度。
3.供风供水的管理职责范围:
①浮选厂负责生产用水的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公司区的生活集体用水管理,采矿场负责钻岩用风管理。
②生产单位各用水工段,由生产单位自己负责。
③枯水期间或其它原因发生水源供应不足时,生产单位向公司调度部门申请水源补充报告,由公司调度部门安排措施,已保证水的供应。
④采矿场通风,供风管理均由采矿场自己负责管理。
⑤风、水能源的设备,所需要的一切大修、维修计划均由设备的使用单位提出,并向公司生产协调部申报。
抢修、维修的具体工作,也由设备的使用单位实施。
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一经发现,就及时组织维修,严禁有常流水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条水源井、水源泵的管理
1.水源井、水供应泵站遵守上水、供水时间,按时供水停水,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
2.水源井和各供水泵站 抽水工与管路维护人员密切配合,做好维护和设备维修,发生故障及时处理。
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3.水泵工要熟悉和掌握管路系统,阀门位置,电源开关,使操作准确无误。
4.加强水质的化验检查,监测及处理。
5.保证水源井、水泵站的取暖措施,保证水源常年畅通无阻。
第三十一条空压机的管理
1.应根据生产的安排和生产调度的指令,合理开动空压机。
2.要加强对空压机设备,管路,设施的巡视,检查护理和检修,保证正常可靠运行。
3.管路架设布局要合理,严防装载机,推土机,运岩汽车在管道上行走。
4.加强设备管路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创无泄漏站。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按规定和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6.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风包和油水分离器的积水应每天排放一次。
第三十二条计量器具管理
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所使用的计量仪表及器具,应每年进行一次申请校准(检定)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发现计量仪表或器具存在误差,应立即送至质检中心安排校准(检定),以便保证计量仪器的准确可靠。
2.公司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严禁私自拆卸计量器具,严禁有损计量器具精度的行为。
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3.相关计量人员对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四章 煤、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煤能源的管理
1.公司所有用煤由物料管理部负责采购、保管、分配,并按计划供给使用单位。
2.购进的煤炭必须保证质量,其发热量要在5000大卡以上。
3.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煤炭的充分燃烧利用,其排出的炉渣含炭量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4.加强煤存放场地的设施建设,设置围墙、煤炭存放成堆,防止雨水冲刷,并设有专人看管。
第三十四条油能源的管理
1.公司油料由物料管理部负责购进和管理。
2.加强油库设施建设,按现代化管理要求,设施、油库油罐排放要规范化,场地无杂草无油圬,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第三十五条计量器具管理
1.物料管理部应每年对计量仪表及器具进行一次申请校准(检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发现计量仪表或器具存在误差,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以便安排维修。
2.经维修后的计量仪器仪表要经过检定,方可投入使用。
3.公司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严禁私自拆卸计量器具,严禁有损计量器具精度的行为。
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第六章 选矿处理矿石计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原矿计量管理程序
1.浮选厂负责两台核子称的校准及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2.炭浆实验厂负责电子皮带秤的校准及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3.浮选厂、炭浆实验厂设有专人负责核子称、电子皮带秤的校准工作。
为了保证核子称、电子皮带秤计量准确,每周对核子称、电子皮带秤进行实物校准一次。
4.质检中心负责监督核子称、电子皮带秤的校准工作。
第四十二条核子称的校准程序核子秤校验方法:
1.首先观察皮带运转五分钟后,让矿石平稳、均匀。
校准过程中不允许换给料仓。
2.用铃声通知计量工开始记录矿量,用一定长度的槽子接取矿石,称其重量,重复操作10次。
3.称重结束后,在用铃声通知计量工记录结束。
4.700T核子秤的误差计算
①(实测每槽平均重量--槽子的重量)×5.13=实测矿量
②电脑记录的矿量÷所用时间(秒)×3600=表计矿量
③表计-实测/表计=误差
5.500T核子秤的误差计算
①(实测每槽平均重量--槽子的重量)×2.966=实测矿量
②电脑记录的矿量÷所用时间(秒)×3600=表计矿量
③表计-实测/表计=误差
6.由实测矿量和表计矿量进行对比后,调整参数设置(吸收系数)。
7.吸收系数=实测矿量/表计矿量×原吸收系数电子皮带秤的校验方法:
1.首先观察皮带运转五分钟后,让矿石平稳、均匀。
2.一人在电子皮带秤计时,同时用接料盘在摆式给矿机接矿,称其重量。
3.计时5分钟结束。
4.电子皮带秤的误差计算
①(实测每槽平均重量--槽子的重量)÷2×48×60=实测矿量
②电脑记录的矿量÷所用时间(秒)×3600=表计矿量
③表计-实测/表计=误差
4.皮带秤的调整
本次误差值+1×上次K值=本次K值
第四十三条计量记录、报表管理
1.取样工每半小时对处理矿量进行抄记,每班次上报厂统计
室。
2.核子称记录的矿量作为选矿日报的原始数据,统计室每天有专人负责数据整理及选矿日报的编制工作。
第七章公司最终产品的计量管理
第四十四条对矿产品(合质金、金矿粉)的计量管理
1.对合质金的计量管理
①质检中心负责合质金计量管理工作,资产财务部、保卫部、冶炼车间参与计量的监督。
②禁止外人及公司内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天平室。
③合质金的计量单据一式四联,质检中心一联、资产财务部一联、冶炼车间二联。
④计量单据有资产财务部、保卫部、冶炼车间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2.对金矿粉计量管理
①质检中心负责矿产品的计量、取样工作。
②称金矿粉时,装车前空车必须过秤,空车、重车上秤后,车上不准留人。
③地中衡的检斤人员必须每天对地衡进行清扫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④检斤单据一式三联,地中衡、物料管理部、保卫部各留一联。
⑤检斤单据要有地中衡、物料管理部、保卫部的人员签字。
第四十五条计量记录、报表的管理
1.计量人员要做好矿产品检斤记录的保管工作,并对计量数据汇总上报。
2.质检中心定期编制矿产品报表,并按公司报表程序上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
3.质检中心要做好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各种计量数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章 地中衡计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地中衡的程序管理
1.地中衡计量管理由质检心负责。
2.质检中心负责地中衡的检定(校准)及日常维护工作。
3.质检中心负责地中衡的维修工作。
4.质检中心负责地中衡周期检定(校准)的所有工作。
第四十七条地中衡的周期检定管理
1.地中衡每年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校准)一次,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2.地中衡周期检定的检校证书由质检中心保管。
第四十八条地中衡操作规程
1.上下地中衡的车辆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km/h,轻踩刹车。
2.所有检斤车辆装卸货物前后必须空车检斤除皮。
3.运送矿石车辆检斤时车内只允许有一人停留在车上,其他车辆(如运送选矿药剂、石灰、钢球)检斤时车内不允许有人,如有人不下车或无关人员在车上时必须拒绝检斤。
4.车辆上到地中衡必须停留在地中衡中央,且必须停稳后,检斤计量员才可开始计量操作。
第四十九条地中衡的使用管理
1.地中衡计量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
2.非计量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计量室。
3.检斤计量人员在检斤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地中衡计量操作规程。
4.地中衡检斤计量人员要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禁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有关检斤计量的信息。
5.认真做好出入矿物资内流转的检斤计量工作。
第五十条计量记录、报表管理
1.地中衡检斤人员要做好检斤记录和开好检斤单。
2.地中衡检斤人员要将检斤计量原始记录及时归档。
3.月末将统计的的计量数据上报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其它
1.地中衡检斤计量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有关制度,禁止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
2.其它计量工作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的程序和要求。
一、采购
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需要新添置、增设计量器具的部门,按实际需要编制计量器具采购计划,计划应明确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准确度及数量,报公司物料管理部进行采购。
二、入库
1.作入库前检定,检查。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自已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送政府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检定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全,不具备入库条件的不得入库。
2.入库后的计量器具,应根据其要求,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
3.不能入库的计量器具由采购部门按规定处置。
三、流转
1.各部门、车间需增添计量器具,须填写申请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领用。
领出前公司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作出库检定或检查,合格的方可发放。
2.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公司使用单位应通知其归还入库。
3.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各部门、车间必须办理计量器具移交手续。
4.员工调出公司时,各部门、车间必须办理计量器具归还手续。
四、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
1.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准确度要求,又无法修复的,凭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报经计量工作主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并销去原计量台账。
2.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准确度要求,但在某些部门、某项工作仍有使用价值的,计量人员签发限用证,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指定使用地段或范围。
第十章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制度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程序、责任和仲裁。
一、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
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使用频率、使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制定不同的检定、检查周期。
检定、检查周期的编制必须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二、周期检定、检查程序、责任
1.为了保证依法管理和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必须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送检或申请现场检定。
2.计量检定人员应按周期检定、检查计划表及时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工作,其周期检定、检查率应达到100%,周期检定、检查合格率均应达到90%以上。
3.计量器具到周检期限,计量人员应及时将《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送至有关使用人员。
收到计量器具后,应及时安排组织检定(校准),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计量器具超期未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由计量人员负责。
5.超周期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如操作者接到《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不送检,按违反制度处理;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负责。
6.经检定、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情况作修理、降级、它用或报废处理。
降级作专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刻有专用标志,另立账册,定期检定、检查。
7.在检定周期内,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有变化或出现故障,以及对其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主动停止使用。
经调修后,在投入使用前,要到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再继续使用。
8.各部门、车间定期应将周期检定、检查受检率、检查合格率报主管领导。
9.任何单位和各人都不许拖延检定周期。
没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和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三、仲裁
当计量器具检定后发生争议时,计量人员应根据争执双方的意见,对计量器具作出仲裁检定,若计量人员无法仲裁的,必要时可送上级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第十一章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行为规范。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
附件齐全,有专人使用和保管。
2.使用要合理。
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
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3.使用方法要符合使用说明书和其他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
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器具作其他工具使用。
用后要对计量器具作必要的保养。
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使用者发现计量器具有失准的情况,应及时报送相关专业人员处理,严禁自行乱拆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使用后的计量器具,要洗擦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3.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第十二章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及使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归档、保管
1.凡新购或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单等均应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入档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
2.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3.历年的计量器具账册、周期检定计划表、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归档。
4.能源、工艺流程、质量监控、经营等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抄表单据等),各单位应妥善保存。
5.凡是上级文件、技术资料、原始资料、检定证书、技术标准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等均属管理对象,必须建立手续,经检查无误,整理成册,方能存档。
6.查询和供阅要规定时间,按时送还。
第十三章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办法。
一、原始记录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账,原始数据要齐全、准确、可靠、清晰整洁无涂改。
2.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修理、抽检和周期检定合格证等原始记录要资料完整、文字清晰,记录上有关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3.能源、产品质量、原材料进出厂、成品出厂等计量测试、抄表、检测的数据记录,应做到字迹清晰、保管完善。
4.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关文件应建册立账,以备查验。
二、统计报表
1.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
2.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是计量检测数据。
3.各种计量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并有有关人员签字。
三、计量器具的证书、标志管理
1.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有关人员签发。
2.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签发,要有主检定员和复核员共同检定填写,然后签字盖章生效。
3.经检定、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签发合格证书;检定、检查后限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限用证书;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封存标志;对已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禁用标志。
第十四章 标准器具送检制度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规定了了计量标准器具的送检管理办法。
1.标准器必须根据计量管理部门安排的检定周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的一律不准使用,保证计量标准器的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2.严格按照量值传递系统进行传递。
3.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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