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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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
摇号文件
赣州市赣县区金江砂业有限公司(章)
2019年5月2日
0
摇号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项目
名称
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
采砂
地点
贡江、平江、桃江
市管河道赣县区段
日供砂量
(m3/d)
标段
日供砂量(m3/d)
贡江
不低于2000
平江
不低于800
桃江
不低于800
采砂供应期
2019年5月15日-7月31日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在上一年度(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的贡江、平江、桃江取得河道采砂合法经营手续;
3、必须按照所取得的河道采砂合法经营手续所在的标段报名;
4、砂场必须位于可采区且有充足的可采可供资源;
5、砂场生产设备条件必须满足供应该片区的能力;
6、砂场设备必须具备混合料分选、破碎不同等级石料的能力;
7、砂场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砂石料堆放及车辆装载运输的条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摇号保证
金数额
3万元
摇号申请
文件份数
资格条件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技术条件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获取摇
号文件
时
间
2019年
5月5-9日
地
址
赣州永正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
疑问发送
时间
2019年5月7日
前
网址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摇号答疑
时间
2019年5月8日
网址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摇号申请
文件递交
受理
单位
赣州永正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
赣县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摇号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5月10日
上午9:
00
摇号
时
2019年5月10日
地
赣县区公共资
27
会
间
上午9:
00
点
源交易中心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项目概况
1、临时采砂场地点:
贡江、平江、桃江市管河道赣县区段
2、临时采砂场供应期:
2019年5月15日-7月31日
3、本项目分三个标段(与赣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五轮公开拍卖公告的标段划分相同),各标段临时采砂场日供砂量(具体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开采计划为准)及供应范围如下:
贡江标段临时采砂场日供砂量不低于2000m3/d,供应江口、茅店、梅林(含城区)、沙地、五云、湖江、储潭、大田、长洛、石芫10个乡镇;
平江标段临时采砂场日供砂量不低于800m3/d,供应吉埠、南塘、三溪、田村、白鹭5
个乡镇;
桃江标段临时采砂场日供砂量不低于800m3/d,供应韩坊(含宝莲山)、大埠、阳埠、王母渡4个乡镇。
(2)参加摇号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在上一年度(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的贡江、平江、桃江取得河道采砂合法经营手续;
3、必须按照所取得的河道采砂合法经营手续所在的标段报名;
4、砂场必须位于可采区且有充足的可采可供资源;
5、砂场生产设备条件必须满足供应该片区的能力;
6、砂场设备必须具备混合料分选、破碎不同等级石料的能力;
7、砂场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砂石料堆放及车辆装载运输的条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摇号时摇号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摇号会。
(三)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资格条件、技术条件作符合性
评审,资格条件、技术条件评审通过的全部参与摇号,各标段仅产生一名中选人。
(四)摇号费用
摇号申请人应承担其本摇号范围内编制摇号申请文件与递交摇号申请文件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摇号结果如何,摇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摇号文件
(五)摇号文件的解释
摇号申请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9年5月7日前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业主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摇号申请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摇号申请人应认真审阅摇号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如果摇号申请人的摇号申请文件不能响应摇号文件要求,责任由摇号申请人自行承担。
2.摇号申请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补遗书和摇号答疑记录。
(七)摇号文件的修改
1.在摇号截止日期3天前,可能会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摇号文件。
2.补遗书报送监督机构备案
3.补遗书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摇号申请人应每日关注公告信息,浏览后无须回复。
补遗书将按发出的先后顺序编号发布,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如补遗书与摇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补遗书作为摇号文件的组成部分,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摇号文件备案
摇号文件发出前,按规定送至监管机构备案。
三、临时采砂场生产费
(九)临时采砂场生产费
临时采砂场生产费包括承包开采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以及砂石生产、加工的工程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等所有费用。
摇号人(赣州市赣县区金江砂业有限公司)按12元/吨(以地磅计量)的单价,以10天的周期向中选人结算临时采砂场生产费用。
费用结算依据为各方签字确认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上所记载的销售总量。
摇号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及中选后自身的
经济承受能力,自主承担风险。
四、摇号申请文件的编制
(十)摇号申请文件的组成
1.摇号申请人资格条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摇号资格审查表
○2在上一年度(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的贡江、平江、桃江取得河道采
砂合法经营手续;
○3缴纳摇号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4摇号申请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
资格条件文本○1
、○4
为原件,○2
、○3
为复印件,○2
、○3
原件须由摇号申请人另行装
袋,并在递交摇号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摇号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摇号申请文件技术条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摇号申请人概况
○2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以上对应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应由摇号申请人另行装袋,并在递交摇号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摇号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的,则技术条件评审不能通过。
4、摇号申请人应使用本摇号文件提供的摇号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摇号申请人自行添补。
(十一)摇号保证金
1.摇号申请人应提供摇号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摇号保证金,并要求在2019年5月8日下午5:
00前到摇号单位指定的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摇号保证金,将不予接收摇号申请文件。
摇号保证金必须从摇号申请人实名帐户转入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指定账户名称:
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赣县支行
账号:
2853 0001 0310 0001 090
【转账(电汇)单备注栏需注明:
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摇号保证金】。
2.摇号保证金必须从摇号申请人实名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
3.未中选的摇号申请人在接到摇号人发出的未中选通知后7日内办理退回摇号保证金
手续
(十二)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议,摇号申请人自行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摇号申请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摇号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三)摇号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摇号申请人按本文件规定,编制资格条件、技术条件摇号申请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摇号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摇号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摇号申请文件(含资格条件、技术条件二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
3、全套摇号申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五、摇号申请文件的递交
(十四)摇号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按要求各摇号申请人将资格条件、技术条件文本分别密封,即资格条件文本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条件文本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2、资格条件文本、技术条件文本应按规定填写摇号申请人名称、相关人员签字,并注明摇号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摇号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4、所有密封袋封口由摇号申请人密封。
5、摇号申请文件(资格条件文本、技术条件文本)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摇号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摇号申请文件,其摇号申请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摇号申请人。
(十五)摇号截止期
1、摇号申请人应在摇号须知规定的摇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摇号申请文件递交给代理机构。
2、超过摇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摇号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摇号申请人。
3、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摇号申请人的摇号申请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摇号申请人,已参加评审的将终止评审资格。
(十六)摇号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摇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摇号申请人不得撤回摇号申请文件,否则其摇号保证
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
六、评审摇号程序
(十七)摇号会
1、在规定的摇号时间,摇号申请人到场,符合摇号条件的情况下,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摇号会议,参加摇号的摇号申请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摇号会议。
2、摇号时,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3、摇号申请人在规定的摇号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摇号会议的作弃权处理。
4、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摇号,三个标段评审摇号顺序为贡江-平江-桃江。
(十八)评审摇号程序
(1)介绍参加摇号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2)宣布摇号纪律和注意事项
(3)宣布摇号保证金到账情况(4)查验参加摇号申请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
(5)查验各摇号申请人摇号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摇号申请文件的密封有效;(6)开启摇号申请人资格条件文本,将资格条件文本及原件送评审委会员评审;(7)宣布资格条件文本评审情况(8)开启各摇号申请人的技术条件文本,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9)宣布技术条件文本评审情况;
(10)摇号申请人以签到序号为本次摇号的唯一编号;
(11)公布摇号中选编号;(12)摇号会结束
(13)将中选候选人公示3天且不少于1个工作日后,依法确定中选人。
七、评审
(十九)评审
1、评审工作
根据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按摇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评审工作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
(1)摇号申请文件和摇号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作废处理:
○1资格条件文本封面、技术条件文本封面未签字的;
○2未签署摇号申请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的;
○3摇号申请文件份数不足、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4摇号申请文件中存在摇号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的
○5未按摇号文件资格条件文本要求提交合格的有关证书和材料原件的;
○6摇号保证金未按摇号文件要求的金额、时限提供到指定帐户的;
○7摇号申请人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摇号文件
○8摇号申请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的
○9摇号申请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的
○10以他人名义摇号
○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摇号申请人或摇号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摇号资格,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①摇号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摇号时间前到达或未参加摇号会议;
②摇号申请人未能于摇号截止之前将摇号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摇号代理机构拒收或者退回摇号申请文件;
①摇号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摇号申请文件未按摇号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无效摇号申请文件处理:
○1未提交摇号保证金或提交的摇号保证金有瑕疵的
○2摇号申请文件的资格条件文本、技术条件文本相互错装密封袋的;
○3摇号申请文件未签字的
○4摇号申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
2、评审办法:
无论申请人数量多少,摇号申请文件的评审均按“先资格条件文本,后技术条件文本,再摇号”的3阶段方式进行,资格条件文本、技术条件文本的评审只作符合性评审。
前一阶
段评审不符合的,不进入后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摇号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审。
○1初步评审
评审委员会首先按规定,评审摇号申请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有上述重大偏差内容的作废处理。
评审委员会应逐项列出各摇号申请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和废标内容。
A.对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
重大偏差和作废处理应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偏差和作废处理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听取摇号申请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
重大偏差和作废处理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审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范围。
B.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系指摇号申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摇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它摇号申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摇号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在评审结束前,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摇号申请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补正,摇号申请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摇号申请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摇号申请人的处理或者否决其摇号。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共设置5人。
摇号前在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分库中随机抽取3名技术类专家、2名经济类专家组成。
4、中选候选人的确定方法:
中选候选人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无论技术条件文本合格的摇号申请人家数多少,均摇出
1名中选人。
(二十)摇号申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摇号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摇号申请人澄清其摇号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摇号的实质性内容。
(二十一)争议处理
摇号评审过程发生争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裁决,裁决意见应在摇号现场公开宣布,
摇号申请人对裁决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当重新裁决,当异议被否决,摇号申请人不得对相同问题再次提出异议。
8、授予合同
(二十二)中选
1、中选人确定后,在办理摇号备案时,将中选情况在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2、摇号人确定中选人后,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于3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所有未中选的摇号申请人,中选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与摇号人签订合同。
4、不管中选结果如何,都有权拒绝任何摇号申请人要求对评审情况和未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二十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担保
1、业主单位与中选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摇号文件双方签订合同。
2、中选人逾期未同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将没收中选人的摇号保证金,并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摇号人将有权依法依序重新摇号;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业主单位的原因未同中选人签订合同,中选人有权依法要求业主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业主单位与中选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
4、业主单位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按规定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中选人在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摇号文件要求的数额向业主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业主单位要求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
第三节 合同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赣县区2019年河道采砂过渡期运行方案》,为保障过渡期内全区砂石供应需求,经赣州市赣县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
施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非招标工程)公开摇号以确定过渡期临时采砂场,乙方自愿按摇号申请条件参与摇号,成功中选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 标段临时采砂场,并已按照摇号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临时采砂场期限
临时采砂场期限自2019年5月15日至7月31日止,临时采砂期限到期后,本合同终
止。
二、价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12元/吨的单价及各方签字确认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上记载的销售总量,
以每10天的周期向乙方结算并支付费用[以地磅计量,12元/吨单价已含承包开采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以及砂石生产、加工的工程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法对中选临时砂场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2、甲方应负责缴纳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涉及除承包开采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以外的劳务税、资源税,并按时与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5日内恢复正常生产,并提供一间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办公房(配备基本办公条件)供甲方使用。
乙方仅负责为甲方生产、加工砂石,甲方为乙方所产砂石的唯一供应方,乙方绝对禁止将所采砂石供应第三方。
4、乙方应保证采砂作业活动严格限制在原水行政部门许可规定的可采区范围内,按照采砂管理的五定要求“定时、定点、定船、定量、定功率”从事采砂作业,严禁在河道中滥采乱挖、淘金,并保证过渡期结束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作业现场。
5、乙方应加强砂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意识,加强采砂船(机具)的管理,定时检查料斗、吊机等设备的安全状况及采砂船(机具)、运砂船的缆索、救生设施、锚固系统等,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乙方应为所雇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要求在重要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和溺水等事故。
7、乙方必须在采砂作业中必须做到随采随运,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向河内倾倒废油,同时不得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污的机具
8、乙方必须服从有关涉砂监管部门及甲方的管理,配合甲方或政府管理部门在河道管
理范围内及砂场安装电子化开票、监控、地磅设备。
9、乙方在采砂中如发现属国家规定的保护文物和古迹、水下珍稀动物等,应立即停止其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甲方及河道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应部门报告。
10、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承担风险。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摇号文件要求,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
2、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乙方在履约中的行为。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将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如乙方没有违约,在合同履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3、甲方应按约定的周期与乙方结算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甲方发现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除责令乙方纠正并依法处理外,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首次扣除50000元,第二次以后,每次扣除
100000元。
5、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河堤、桥梁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或产生水源污染等及其它后果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貌并赔偿有关损失,由此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请第三人代为恢复,所需费用及赔偿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乙方发生采砂船(机具)、运砂船只失去控制等一般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对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对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第三人,或者将所产砂石供应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被提取后,乙方有补充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所签订的《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到期后,乙方须自行清退人员、场地,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清场并接管乙方设备。
5、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时,可由赣州市赣县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各持两份,赣县区水利局两份、赣州市赣县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 方: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摇号申请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文件开封时:
2019年5月10日9:
00前不得开封
摇号联系人:
电话:
摇号申请人住址:
摇号申请人签名:
摇号申请人名称:
摇号申请文件分类:
【 】资格条件文本 【 】技术条件文本
)标段
摇号项目名称:
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
1、摇号申请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3、在确定的“资格条件文本”、“技术条件文本”前打“√”;
4、摇号申请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摇号申请人签字
说明
(正、副)本
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摇号申请文件
(封面)
摇号项目名称:
赣县区河道采砂过渡期临时采砂场( )标段
摇号申请文件内容:
资格条件文本
摇号申请人名称:
摇号申请人:
(签字)
联系人:
电话:
投递日期:
2019年5月 日
资格文本目录
○1摇号资格审查表
○2在上一年度(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的贡江、平江、桃
江取得河道采砂合法经营手续;
○3缴纳摇号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4摇号申请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
资格条件文本○1
、○4
为原件,○2
、○3
为复印件,○2
、○3
原件须由摇号
申请人另行装袋,并在递交摇号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摇号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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