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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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安全管理办法》
《工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协调推进、群防群治”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二章工作目标
第四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能、厘清责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加强部门安全日常管理和防控工作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建立部门、科室、个人的三级安全防范体系,构建比较完善的、适应新的安全形势的部门安全管理体系,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组建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姜涛副组长:
高璐璐安全员:
宋佳利徐海涛
第四章工作分工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组长作为工会安全责任人,对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职责是:
1、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有关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和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
2、坚持每月组织安全自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3、组织全部门教工学习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举办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4、按规定管理、维护各类安全设施,保证所管辖区域的各类安全设施完好。
第七条副组长作为工会安全工作管理人,协助组长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是:
1、主持本部门相应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2、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3、拟定、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具体安排本部门教工进行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的培训和相应的演练;
5、及时向责任人汇报工作,完成责任人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员在本部门安全管理人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巡查、督促整改职能。
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对上级领导负责。
职责是:
1、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巡查,做好记录备查,建立检查和隐患台账;
3、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迅速上报主管领导,并督促限期整改;
4、检查、维护本部门的安全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确保完好有效;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相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条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2、工会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细则
3、工会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4、工会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细则
附件1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管理,根据《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制度,不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妨碍社会治安及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2、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3、严禁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4、严禁私自安装、配置网络系统、盗用或滥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或邮件地址,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网络活动,影响网络正常使用和运行。
5、部门设立专门的网络管理员,负责部门网站日常维护。
对于面向公众开放的信息发布,采用“归口管理,专人发布”的办法实施。
6、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7、严禁在部门网站上发布涉密信息,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附件2工会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1、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设施设备要账务清楚,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3、办公设备及俱乐部的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部门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5、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3
工会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1、各科室负责所管辖办公室及俱乐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
2、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盒等)必须布局合理、完整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
3、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得的位置。
4、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出口、过道、走廊不能堆放包装箱等杂物;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
5、禁止在办公室内及所辖俱乐部内吸烟、动用明火,不准私自安装电器照明设备,不准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剧毒危险品。
6、每天下班前各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7、定期进行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附件4工会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传染病防治知识,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2、保持办公室及所辖俱乐部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注意通风。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个人的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参加学校各体育运动协会组织的活动,全面提高个人身体素质。
5、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6、尽量到学校教职工食堂就餐,如在外就餐,选择正规餐厅,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7、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学校的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在卫生防疫部门到达后,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第二篇:
工会管理办法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工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建公司工会旨在通过工会的组建能更好的贴切员工与企业之间的
紧密度,使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成长。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省工会相关文
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会组成
第三条
工会由院工会及职工代表组组成,院工会统筹工会之中所有事宜,
设有工会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经费委员一名,工会主席、女工委员、经费委员由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各职工代表组设小组长1名,由各部门工会会员选举产生,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三章
入会
第四条
入会对象: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司入职
的正式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五条
入会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职工代表组组长口头申请,
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方可入会。
第四章
会员会籍处理
第六条会员的会籍是会员履行入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也是会员的组织关系。
日常的会籍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是指工会会员既不离开工会组织。
又允许其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的情况下,会籍的一种处理办法。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派、送培的工会会员,保留会籍;
(2)会员因工作原因经常离开本地异地工作,长期不能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1(3)因公或自费出国期满未回的员工,其会籍一般可予以保留,
2.会员离(退)会
(1)会员有退会自由。
其程序大体是。
由本人向职工代表组分工会委员会
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
(2)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接受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3.开除会籍
(1)凡依法判处徒刑的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一律开除会籍;
(2)会员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违法乱纪情节严重者,可以开除其会籍。
开除会员会籍,须经会员所在工会小组和分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由院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第八条有权向工会提出任何可建议性意见,如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以及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第九条有权获悉工会经费列支以及用途情况;第十条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协助;第十一条当自身困难无法解决时,要求工会提出援助申请;第十二条享受公司举办的文化、教育、文娱、培训等福利待遇,享受工会给予
的各种奖励,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和上级交待的其他任务;第十四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的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制度章程。
第十五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不做危害国家、社会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十六条维护员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第十七条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十八条公司工会是由公司广大员工自发组建而成,经费收缴从转正员工每
2月工资内支出交纳。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由财务部于每月工资中代扣,并每月定期向工会
主席呈交缴纳明细帐目。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收缴:
(具体收缴待定);第二十一条会员经费的使用:
(1)职工教育支出;
(2)文体活动支出;(3)宣传活动支出;(4)职工集体福利支出;(5)其他活动支出。
第二十二条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需做工作交接和
离任审计
第二十三条企业工会应独立的设置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并单独开设企业工会账
户;工会经费开支计划需工会委员集体商定,工会主席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第二十四条工会每年应如实向工会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
员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工会主席定期主持召开会员(职代)大会,吸收基层意见,解决存在
的问题,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存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在运作期间,若遇公司内部机制改革,工会应结合当前发
展予以调整,调整前向公司全体会员阐明原因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
基层工会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
实行单位核算。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
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1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
如:
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如:
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如:
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
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投资经营。
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
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
编列预算,掌握使用。
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取暖等费用。
2、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企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企业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企业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广播站;人员、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费。
14、基层单位行政办学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四附则
1、各省、市、自治区总工会和自管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补充规定。
2、基层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3、本办法自xx年1月起执行,全国总工会工发财字(xx)136号文印发的《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试行规定(草案)》等自行废止。
第四篇: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好的体现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服务、为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切实管好用好公会经费,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使工会在经费管理使用上具有可操作性。
2开支规定
一、工会经费支出各类慰问、补助和奖励项目,包括:
1.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2.会员生日慰问
3.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4.看望住院病人
5.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6.职工教育活动中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7.职工文艺、体育活动经费
二、慰问、补助、奖励的发放标准1.逢年过节少量慰问品发放规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会发[xx]23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xx]6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自治区文件规定,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每位会员的全年所有节日慰问总额控制不超过1200元。
2.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慰问品的发放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
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150元。
3.工会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的补助
工会会员个人或家庭因患病、灾害等原因遇到较大困难,每次补助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重大特殊困难,经本级工会集体研究,每次补助不得超过xx元。
4.看望住院病人
工会会员本人或亲属因患病、意外等情况住院时,工会应慰问,慰问标准人均不超过150元。
5.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支出
工会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可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工会应尽量统一组织观看电影,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票。
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需要在外用餐的,可适当安排工作餐;活动地点应严格控制在本地,并做到当日往返。
6.职工教育活动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的奖励
工会组织开展对职工教育(包括业务知识、文化、技术和技能培训及在职自学等)活动中对优秀职工、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刺激为辅,奖品或奖金支出标准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7.职工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费的补助
工会开展的各类大型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活动,可以对因参与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伙食费、夜餐费补助,发放补助的标准为:
人均每餐不超过50元。
开展比赛、竞赛活动时,不可普发奖金(如设安慰奖、鼓励奖、参与奖等),不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
比赛、竞赛奖励标准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3工会财务报销制度
一、报销凭有效原始发票按审批制度经领导审批后报销相关费用(工会主席、副主席相互签批)
二、原始发票应载明。
单位名称、出票日期、货物名称、金额、数量、开票人及发票专用章等项内容。
三、报销发票应注明经办事由、经办人签名、经办日期等事项。
四、奖励物品发放要有签领名单,集体活动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
五、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原则上至少需两名或以上经办人,大宗采购必须两人以上经办人。
六、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经办人应向收货单位索要购物发票,无发票的应由经办人负责向税务部门补办发票。
七、购物(包括慰问品、办公用品、奖品等)应附购物明细或购物小票(微机票附件)及参与人员名单报销。
八、看望住院病人购物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领导和两名经办人签字后报销(加附小票),报销不得超过慰问标准。
九、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报销时,须将领导批准文件一并交送财务部,若对方单位提供食宿安排费用的,只报销途中费用。
十、借备用金应及时报销清还,前清后借,余款退还。
十一、支付劳务费报销款,对方应提供劳务发票或由经办人代办理税务发票,劳务费办税费用由对方承担。
十二、各类大型活动应事先提出预算资金申请报告,经资金批准到位后方可使用资金。
工会不垫付计划外资金款项。
十三、大宗采购业务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两人以上经办人按比值比价原则请示领导后同时经办,发票和货物明细由经办人签字。
十四、严格执行支票领用单审批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按定额封写“¥”字号,支票领用人及时交还票据。
第五篇: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xx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工会工作和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xx】
23号)、省级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xx【xx】
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四条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五条工会经费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全国总工会和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管好、用好经费,通过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等方式公布收支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收入范围
第六条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每月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月度基础绩效工资和年工工资总数的0.5%)。
第七条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第八条上级工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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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安全管理办法 工会 安全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