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境下“廉政生态圈”功能意蕴与现实研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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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廉政生态圈”功能意蕴与现实研判
作者:
张扬金邓观鹏
来源:
《廉政文化研究》2020年第03期
摘要:
廉政生态圈由廉政精神、廉政制度、廉政物质、廉政行为共同构成,能对权力异化、腐败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力。
廉政生态圈对于廉政建设有特殊意义,能在突破廉政运行滞碍、弥合廉政要素张力、克服廉政建设续航不足、消除廉政主体弱化等方面发挥重要功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廉政生态圈建设将会成为廉政建设新的增长点。
现实中,我国的廉政生态圈建设面临着非廉政“成分”侵蚀、腐败行径新变化、社会廉政氛围不浓、廉政生态圈要素联动不够等方面挑战,需要通过精神倡廉、制度保廉、行为固廉、物质促廉的实践路径,来强化廉政生态圈的辐射力、保障力、约束力、导向力,最终促成其健康持续运行。
关键词:
廉政生态圈;廉政建设;廉政要素
中图分类号:
D630.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170(2020)03-0004-10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为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免遭权力异化行为侵蚀,体制内的主要防范途径有软性层面的道德自律和剛性层面的制度规约。
功效上,道德自律是一种内在自觉,稳定性方面更为长久;制度规约是外在强制,效果方面更为明显。
实践经验表明,无论前者、后者,还是两者并行,都能在保障权力运行规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一个毋庸置疑事实就是:
权力异化、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反腐败、防范权力异化依然任重道远。
针对于此,我们提出思考:
体制内反腐倡廉“好戏不断”,社会层面的反腐倡廉如何开展?
以知识论视角,阿伦特提出以“社会权力制约行政权力”,哈贝马斯提出以“交往权力制约行政权力”,这为社会层面的反腐倡廉提供了方向。
现实中,我国社会层面的反腐倡廉存在两大明显问题:
一是部分社会成员反腐倡廉“文化度”偏低,表现为反腐倡廉知识欠缺、理念偏差等方面问题。
二是社会成员反腐倡廉“原子化”现象明显,表现为反腐倡廉“单打独斗”,组织化程度处于较低水平。
细究原因还在于社会系统中少了串联各社会成员并使其行为持续运转的“反腐倡廉绳”,即此文所说的“廉政生态圈”。
“廉政生态圈”区别于道德、制度,是社会系统内构筑的有持续生命力的反腐倡廉平台,能对社会层面的反腐倡廉形成如下效应:
(1)认知效应:
“廉外人”转为“廉内人”。
廉政生态圈持续运转,给予社会成员更多接触和了解反腐倡廉的机会,促使他们认知、认同、信仰反腐倡廉理念,实现由“廉外人”到“廉内人”的完美转化。
(2)群体效应:
“原子人”转变为“社会人”。
廉政生态圈是社会层面反腐倡廉的公共平台,每一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平等参与、享受其中,从而使他们在身份上也由“单打独斗”的“原子人”转变为“反腐倡廉是一家”的“社会人”,且不再感到“孤单”和“迷茫”。
从学界研究来看,反腐倡廉领域的研究成果丰富。
以“廉政建设”为主题词,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进行检索,选取2012—2020年(5月)国内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博硕士学位论文和书籍专著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图1。
统计显示,2012—2020年间反腐倡廉领域研究有如下特征:
总体趋势上,2012年至2015年是急剧上升期,随后逐步放缓,处于最高峰值的2015年发文数量达到了5308篇。
虽然2015年以来廉政建设研究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各年份发文篇目数量均超过千余篇(2020年最新统计至5月份)。
可见,反腐倡廉研究是学界关注的热点,究其原因,这与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力度加强有关。
此外,分别以“廉政建设”和“廉政生态建设”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2020年,学界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研究成果数量多且涉足广泛;但廉政生态作为重要论域,研究成果却相对偏少(见图2)。
现有研究认为,廉政生态是一种政治生态学视角,属于政治生态的一种[1],较之政治生态学,具有更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2]。
国家之所以提倡廉政生态建设,是因为构建廉洁政治生态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然追求的目标[3],同时也因为腐败文化滋生蔓延将严重恶化社会政治生态,而社会政治生态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4]。
当前来看,基层政府建设存在“内生态”、“外生态”双重困境,这种困境又是因基层权力异化和物化而造成[1]。
结合现实背景,开展廉政生态建设,除从源头上提供预防腐败的社会文化条件着力廉政文化建设[5]之外,还需要政府在日常权力运作中重视“开放、参与、公开”三个维度的建构[6],并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推动政治制度持续健康发展[7]。
以上研究呈现了廉政生态建设意义及其现实挑战等问题,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表明,廉政生态研究在广度和深度方面尚存在较大空间。
廉政生态是廉政建设的持续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8]。
基于此,文章拟以“廉政生态圈”构建为旨趣,意图以网络时代信息流、技术流、关系流等资源,尝试构筑多要素协同配合的圈层反腐网络,作为制度反腐、道德反腐重要补充,并在此基础上对反腐倡廉、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提出管窥建议。
二、“廉政生态圈”内涵厘定
廉政作为评定权力运行常识概念,是指“国家政务活动纯洁,国家公职人员公务活动行为规范端正,不被污染的政治状况。
[9]而廉政生态圈就是保障“廉政”目标实现的生态圈层网络。
我们认为,理解廉政生态圈的内涵,离不开从“生”“态”“圈”三方面逐一把握。
“生”即为“生命”,表明廉政生态圈是生命循环系统,需要不断吸收各种廉政养料来维持。
“态”即“动态”“态势”,表明廉政生态圈是运动发展的动态系统,也表明廉政生态圈是一种势能,能够对社会产生持续威慑力,守护权力规范运行。
“圈”即“圈子”,表明廉政生态圈是由多要素共同铸成的整体联动系统,需要各要素间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发挥合力效应。
如图3所示,廉政生态圈涵盖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物质、廉政行为四要素,廉政制度是与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总和;廉政精神是社会主体对于廉政认知、内心遵循等观念体系的集合,包括廉政理念、廉政道德观等;廉政物质是对宣扬廉政知识和廉政教育理念的载体统称,如廉政文学艺术作品、廉政电子信息产品、廉政场馆等等;廉政行为是指社会主体符合廉政规范的日常行为习惯、言行举止等行为总和。
廉政精神、廉政行为的主体构成,既有体制内掌管权力运行的公务人员,也有体制外的其他社会公众。
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硬道理,社会公众“廉政关系”也就毋庸置疑。
“廉政生态圈”是由四个不同要素共同构筑的圈层网络:
一方面,不同要素边界清晰、角色各异。
廉政制度是廉政生态圈基础,廉政精神是廉政生态圈内核,廉政物质是廉政生态圈载体,廉政行为是廉政生态圈外化,它们共同构成廉政生态圈整体架构。
另一方面,四要素间又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
廉政制度对廉政精神、廉政物质起保障作用,规范约束廉政行为;廉政精神依靠廉政制度的保障作用,借助廉政物质,对廉政行为产生内化作用;廉政行为是廉政制度设计和廉政精神外化的结果,廉政行为适度性是检验廉政制度和廉政精神是否有效的标准,廉政行为同时又反作用于廉政制度和廉政精神,促进其转变和调整;廉政物质是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发生作用的载体,有效的廉政物质形式能够提升廉政制度和廉政精神的实施效果。
不难发现,由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行为、廉政物质构筑的廉政生态圈,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生命系统,發挥着权力规范、约束、维护、巩固等作用,并体现如下双重特征:
一是“动起来”的廉政生态圈。
表面上看,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行为、廉政物质四个不同要素边界清晰,有各自不同角色“扮演”,共同组成静态廉政生态圈框架。
但在实质上,廉政生态圈具有明显“动起来”性质:
在构成方面,无论是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物质还是廉政行为,都与人密不可分,现实中人的“变化性”,决定了四要素的动态变化性,进而决定廉政生态圈是“动起来”的生态圈。
效用发挥方面,无论权力如何运行,廉政生态圈会伴随权力运行“轨迹”持续发挥震慑、守护作用,体现廉政生态圈始终在场特质,权力运作的持续性也直接决定廉政生态圈效能发挥并非静态,而是“动起来”的震慑和守护。
二是“合起来”的廉政生态圈。
这不仅表现为廉政生态圈在构成“成分”上并非是整体一块,而是由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行为、廉政物质四个不同要素组成,体现“合起来的”特质;它更表现在廉政生态圈功效发挥上的“整合性”,即不能是四个要素“单兵作战”,而是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发挥1+1+1+1>4的理想功效。
如果是“单兵作战”或者缺少一二,亦或是配合不密切、缺乏有机性,则廉政生态圈对权力守护功效会大大降低,甚至可能出现功效发挥僵化,导致“零功效”情况发生。
三、“廉政生态圈”之于廉政建设功能解析
廉政建设是一项持续性工程。
廉政生态圈有别于一般性廉政建设措施,是以社会人为主体的动态性圈层反腐网络,有自身内在运行规律和逻辑。
功能上,廉政生态圈对于廉政建设有特殊意义,通过廉政生态圈的物质、精神、制度、行为等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关系运行,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塑造可持续反腐倡廉氛围,为廉政建设的瓶颈突破和新增长点提供有效支撑。
(一)突破廉政运行滞碍,实现自我修复
廉政建设是促进权力廉洁、高效运行的综合举措。
基于权力运行的生态基础,即不同社会形势下权力运行的状态有所不同,决定了廉政建设具有随社会形势变化而不断创新的内在规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了制度反腐的力度,成效也十分显著。
制度反腐是一种刚性制约措施,其优势是稳定、实施到位、见效快。
制度反腐有效到位,有赖于制度自身的合理与稳定,也有赖于社会层面的生态基础。
反腐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当前来看,我国在继续加强常态化制度反腐的同时,也存在制度反腐愿景与反腐现实之间的张力问题,特别需要在廉政生态方面强化建设,营造社会反腐倡廉氛围,促进社会主体反腐倡廉自觉意识的形成,进而为制度反腐提供可持续基础保障。
廉政生态圈具有典型的廉政生态自我修复功能,能弥补一般性廉政建设依赖于单一廉政要素或力量的缺陷,防止“廉政子系统”偏离进而影响其他系统有效运作的情况发生;此外,它还能在克服短时间内“制度外力”缺失带来反腐倡廉陷入滞缓或疲软的被动局面。
换句话说,廉政生态圈能够有效回应反腐倡廉过程中出现的运行滞碍,为制度有效反腐提供切实保障。
廉政物质作为反腐倡廉实体阵地,培育并传播着廉政文化和精神;“弘廉耻腐”的廉政精神能修复廉政主体的廉政伦理道德,在不想腐的反腐机制中自觉地筑起反腐倡廉生态修复的防火墙,促使他们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想信念和廉政行为。
如此,即便社会反腐形势如何变化和严峻,廉政生态圈会始终发挥自我修复功能,让社会主体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把廉政建设当成应当和必然之举,筑牢主体自身价值和伦理道德的稳定防线,形成能够应对腐败形势变化的价值自觉和品德自律,做到及时性调整、改进。
(二)弥合廉政要素张力,实现聚合联动
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功效发挥和目标达成,关键在于处理好要素分散性与整体协调性两者间的关系,进而维系廉政建设系统的动态平衡。
现实反馈来看,已推行的廉政建设工程,虽然注重调动廉政制度、文化、组织、物质等廉政要素的参与,但各要素之间多为“独立式”运动,相互之间缺乏系统性协同和配合。
事实上,廉政建设实效不仅依赖于各廉政要素力量的线性累加,更需要获取一个最大的矢量合力。
廉政要素之间若存在明显张力,会干扰各廉政要素作用的发挥,也会阻碍廉政建设系统综合作用力的功效发挥。
廉政生态圈的聚合功能,侧重于对内部廉政要素的协调,避免廉政要素力量离散和抵消,从而保证单个要素、整体要素累加作用的双向发挥。
一方面,不同于普遍范式下对于单个廉政要素的偏重,或对多种廉政要素的简单罗列,廉政生态圈是以四大廉政要素为支柱的网络体系,它充分考量了廉政建设过程中主体、环境、媒介和实践因素,遵循社会主体“知情意行”的身心规律,能针对不同对象产生不同作用。
另一方面,廉政生态圈各要素有梯次分布特点,廉政制度施予廉政行为强制保障和执行力;廉政物质厚实廉政宣传和教化基础;廉政精神以廉政制度为保障、廉政物质为依托、廉政行为为导向,对社会主体进行内化教育和渲染,并得以长期而稳定传承。
同时,廉政制度、廉政物质和廉政精神共同指向廉政行为,三者形成社会合力,从规章制度、思想意识、物质建设层面共同促进廉政行为。
(三)克服廉政建设续航不足,实现长效供给
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需要伴随社会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和创新,解决好权力规范性方面的系列新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集中抓的时候雷霆万钧,平时放任自流,要持久抓、见长效。
”[10]为此,需要廉政建设着重务实长效供给的能力建设,保证反腐倡廉进程中的续航能力持久和充足。
现实中的廉政建设局部还存在“续航不足、后继乏力”的短板。
一些地方或领域在反腐倡廉过程中,有“虎头蛇尾”倾向,后继乏力,出现应付、懈怠现象,进而影响廉政建设成效。
廉政建设“续航不足”难题,事实就是廉政建设供需失衡问题。
对此,廉政生态圈能通过其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功效发挥,解决好廉政建设供需失衡问题,保证长效供给能力:
其一,廉政制度能够提供长效的保障力供给。
廉政制度本身就具有约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并且能够根据现实反腐需要,作出及时性调整,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
其二,廉政精神能够提供长效的内驱力供给。
廉政精神辅之以软性约束,更加能够深入人心。
廉政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培育,一旦养成,能够真正地发挥持久作用力,抗击腐败因子的精神侵蚀,从根基上培植反腐倡廉的土壤。
其三,廉政物质能够提供长效的辐射力供给。
廉政物质是廉政文化的符号表达,通过无处不在、丰富多样的廉政物质形式,将内含的廉政元素外化让受众接受,并转化为受众自身内在的廉政理念。
其四,廉政行为能够提供长效的践行力供给。
廉政行为形成后,与内在廉政精神理念相互配合,进入“不刻意而自然”的行为阶段,也就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廉政建设长效久治的目标。
(四)消除廉政主体弱化,实现角色归位
廉政是党和国家公务人员运用权力的理想訴求,表面上似乎只与公务人员有关。
事实上,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廉政不仅仅涉及公务人员,更与广大人民有关。
一直以来,我国廉政建设在“人”的问题选择上,无论是主体还是对象,着力点大多局限于体制内公务人员;对于体制外的社会人员而言,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贡献更多依赖个体道德自觉,“使命”“义务”等方面的规范约束性资源并没有被“激活”,而这也是现实中社会个体在事实、理念层面置身于廉政建设之外的最大缘由。
廉政生态圈通过廉政要素的功能实施,对社会公众产生强大的内化作用,从而解除社会个体在廉政建设中的“原子化”被动状态,将其角色由“圈外旁观者”转化为“圈内共建者”。
首先,廉政制度作为第一道防线,既能为社会个体参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又能对他们起警示和防控作用,压缩部分社会个体试图“寻腐滋腐”的空间。
其次,廉政物质与廉政精神蕴含“廉政是什么”的价值理念、“廉政应该怎么做”的价值判断。
伴随廉政物质、廉政精神的社会化过程,社会个体在不断接受廉政要素资源的同时,通过自身大脑意识的能动性加工,会将这些廉政要素资源升华为自我认知和自觉,孕育一种廉政使命感和义务感,进而在廉政建设实践中转化为积极的、有正能量的廉政行为。
如此,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也会逐步形成。
四、廉政生态圈建设的现实障碍
如上所言,廉政生态圈对于廉政建设有特殊意义,能在突破廉政运行滞碍、弥合廉政要素张力、克服廉政建设续航不足、消除廉政主体弱化等方面发挥重要功效,基于此,开展廉政生态圈建设无疑是廉政建设新的增长点,是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
当前我国廉政生态圈建设还存在较大现实瓶颈,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非廉政“成分”侵蚀,廉政生态圈养料供给不足
廉政生态圈是动态的“生命有机体”,只有廉政养料源源不断的输入,才能发挥其生命力和权力守护功能。
现代化、全球化双重背景下的现实中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领域也存在诸多有悖廉政价值的理念和行为。
借助网络、信息等技术平台,这些非廉政“成分”不断侵蚀廉政生态圈,这样既造成廉政生态圈“被污染”,同时也“挤占”了廉政元素进入廉政生态圈的应有空间,造成廉政生态圈养料供给不足:
一是消极、落后的传统腐朽文化残余的侵蚀。
新中国成立以及现代化历程,消解了诸多传统消极因素,但囿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现实社会中仍存在一些消极的传统文化基因。
它们一定程度上为滋生、助长腐败提供了土壤,对廉政生态圈造成“伤害”。
其一,“朝中有人好做官,官场有人好办事”理念的现代“传承”,不仅容易固化部分社会公众思想,还可能扭曲部分公务人员行事准则和标准。
其二,“熟人关系网”成就了“求人办事”的社会理念。
熟人关系理念在现实社会中仍有较大空间,受其驱使,人们日常办事第一选择不是规范渠道,而是寻求“关系”来解决。
这种“找关系”的理念与行为,无疑会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公正,社会正义由此受到挑战;同时也会派生出更多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
其三,传统消极文化中“官本位”意识的存在,也容易侵蚀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法治理念,造成心灵理念上的腐化。
换句话说,如果公务人员意志力不强,就容易受其诱导、放弃原则,最终走上腐败之路。
二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
全球化背景下,西方腐朽文化也乘机涌入,腐蚀人们的心灵和行为,造成对廉政生态圈的腐化和冲击。
这种冲击一方面可能衍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公众心理失衡,同时也容易歪曲社会公众原有伦理道德和社会价值观念;另一方面,一些公务人员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西方腐朽思想的渗透和侵害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腐败行为发生的催化剂和助燃剂。
从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少数党员干部蜕化为腐败分子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支柱倒塌。
[11]123
(二)腐败行径新变化,加大廉政生态圈运行挑战
廉政生态圈意义在于对权力不规范运作的威慑和揭露,实现守护公权力有效运行的初衷。
现实来看,与人类社会现代文明进程接轨,中国现代化进程也迎来了市场流、信息流、网络流、改革流时代。
这一现代化“洪流”在快速推进中国发展的同时,也为一些腐败分子滥用权力、行贿受贿提供了新空间、新技术、新形式。
表现在腐败空间方面不仅仅只是以公谋私的实体腐败,也出现了利用网络空间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虚拟”腐败,即腐败涉足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更甚。
腐败技术方面,除“金权”买卖之外,还有借助现代网络技术为腐败行径“遮阳”的不见面腐败,即腐败隐秘性更高。
腐败形式方面,除个体腐败之外,还出现群体腐败等多样化形式,如:
“以周永康为权力中心的‘秘书帮’,蒋洁敏打造的‘石油帮’,令计划组建的‘山西帮’等,无不呈现‘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情形”。
[12]腐败工具方面,不仅仅只是黄金、人民币的腐败交易,还出现了以银行卡、房、车、送礼等为手段的腐败行径。
以上腐败新形势,为廉政生态圈建设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一是腐败行径的新变化表明现代公权力异化风险加大,对于以反腐败、守护公权力为目标的廉政生态圈而言,挑战自然更大。
二是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背景,腐败行径一旦被揭发,通过网络技术平台会迅速传开,这一方面会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力,但同时这些腐败行径也会挫伤社会公众心理。
廉政生态圈是社会层面筑起防范权力异化的一道防线,社会公众的积极心态、社会中的廉政氛围等对其功效发挥至关重要,而腐败的新空间、新技术、新形式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无疑会拉低廉政生态圈运行的效率。
(三)社会廉政氛围不浓,“拉低”廉政生态圈活力
廉政生态圈具有“动起来”特征,也就是需要时刻保持运转活力,这是其功效发挥的前提。
廉政生态圈的活力足以表明社会公众对廉政理念的认可度高,则社会公众在廉政生态圈中各环节作用就能得到更大程度发挥,廉政生态圈运转的权力守护功效就好。
反之,廉政生态圈活力不足,表明社会公众对廉政理念的认可度就低,则社会公众在廉政生态圈运转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就难以发挥,廉政生态圈运转的权力守护功效就低。
如上所言,廉政生态圈活力维持取决于社会公众廉政理念的高低,而社会公众的廉政理念又取决于社会廉政氛围。
廉政氛围是社会公众对于廉政价值、廉政行为的整体认知与共同取向,社会公众对廉政整体认知、共同取向程度高,社会廉政氛围就浓;反之,社会公众对廉政的整体认知、共同取向低,社会廉政氛围就淡。
十八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于廉政认知较以往有了很大改观;同时随着系列腐败分子的落网,也提升了社会公众廉政认可度,一个积极向上的廉政氛围在逐步形成。
但囿于制度、文化、社会、经济等各种因素影响,我国现实中的社会廉政氛围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社会公众廉政认知、廉政价值观、廉政行为等都处于初等层次,浓厚的社会廉政氛围的形成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究其原因主要有来自廉政制度刚性不足和执行力不够;廉政精神教育、宣传力度、有效性欠缺;廉政物质形式单一化、形式化以及廉政行为部分失范等等。
(四)廉政生态圈要素联动不够,难以形成合力效应
廉政生态圈具有“联起来”特征,其内在的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物质、廉政行为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统一体。
廉政生态圈运转有赖于四者之间联动互促,形成四维一体的合力效应,这样廉政生态圈权力守护功效才会发挥到极致;否则,如果四者之间“各自为政”,难以形成相互促进与配合,则廉政生态圈运转难以持续,廉政生态圈功效也就难以发挥。
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廉政生态圈四要素成长步调不一,特别是相互间的联动效应不够,阻碍了廉政生态圈合力效应的达成。
具体表现为:
首先,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国家在加强权力规范、防腐反腐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存在制度执行、落实程度不足的问题。
廉政精神建设方面,虽然十八大以来,社会公众对于廉政认知较以往有了很大提升,但在廉政精神储备方面离理想状态尚有很大距离,社会公众廉政理念尚未进入廉政自觉层面。
廉政物质建设方面,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廉政广场、廉政图书、廉政博物馆等廉政物质建设,但社会公众对于廉政物质的认知也仅在表层,没有深入到日常理念和行为之中。
廉政行为建设方面,多数社会公众可以守住权力规范的底线,但也有少数成员忽视制度规约,权力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其次,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物质、廉政行为之间配合不够。
表现为四要素之间关系“疏离”,难以形成配合效应,以近年来各地建设的廉政广场为例,参观时多数社会公众会表现出严肃和认真的态度,而这种严肃和认真倾向于“在场”,过后持续的理念和行为效应相对有限。
五、推进廉政生态圈建设的實践路径
廉政生态圈是社会层面构建守护权力规范的防线,是制度反腐、道德反腐的有力补充。
性质上,廉政生态圈是依托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物质、廉政行为四大要素,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守护权力的初衷,如若四者之间能够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效应,廉政生态圈守护初衷必然实现。
结合理论与现实,开展廉政生态圈建设,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第三力”:
廉政生态圈理念定位
廉政生态圈建设需要有正确的廉政生态观念。
如前所述,廉政生态圈并非只是静态意义上各种廉政要素总和,而是廉政制度、廉政精神、廉政行为、廉政物质等不同廉政要素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动态圈层网络。
廉政生态圈动态性既表现为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过程,也表现为作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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