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章程.docx
- 文档编号:1894959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45KB
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章程.docx
《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章程.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章程范本_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章程(新)湖南省水利学会
《湖南水利水电》杂志理事会章程
(2021年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水利水电》是由湖南省水利厅主管,省水电设计院及省水利学会主办的全省水利行业唯一
公开发行的省级科技期刊。
为更好地发挥刊物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杂志社与水利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实体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推动科教兴水战略的实施,促进水利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化进程,特组建省水利学会《湖南水利水电》杂志理事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湖南水利水电》理事会由全省各地、州、市水利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负
责人组成。
理事长聘请省水利厅专业技术负责人担任,下设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第三条理事会接受省水利学会领导,受各理事单位的监督,参与管理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经营工作,
决定刊物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方针。
第四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3~6名,常务理事7名,秘书长1名。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决议必须经超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权利
1.在杂志固定醒目位置刊登理事单位及负责人姓名;2.免费获赠《湖南水利水电》杂志5本;3.免费在刊物上刊发优秀科技成果、技术需求项目信息,优先发表一定数量经审稿确认达到技术质
量要求的论文;(优先顺序为:
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4.每年在《湖南水利水电》杂志刊出一期专辑(增刊)或按制作要求刊发彩色形象宣传(副理事长
单位(3万元)/1期专辑/增刊或4版广告、副理事长单位(1.5万元)/2~4版插页广告和本单位论文5~8篇;常务理事单位/1~3版广告和本单位论文5篇;理事单位/2版插页广告和本单位论文4篇,推荐的非本单位论文计入本单位论文数),广告资料于刊前1个月提交,论文于刊前40天提交。
5.应邀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6.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听取理事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关于会费使用情况的汇报,交流理事会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成果及优势产品,并确定和安排理事会的一些重大活动。
每年年底对《湖南水利水电》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刊物质量进行评价。
第七条义务
1.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各项活动,扩大杂志和企业的联合及影响,促进合作;2.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络员一名;3.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或签定同等宣传业务(理事单位人民币5000~8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副理事长单位15000~30000元);并承诺第2年交费的金额及时限。
4.指导、协助编辑部搞好组稿和发行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理事会决议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章程(供参考)《上海画报》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画报》是由中共上海省委宣传部指导、上海出版集团主管、上海画报社主办的上海唯一的以图片为主的大型综合性新闻期刊。
《上海画报》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代表着省委和省政府的声音;是省领导了解各行业、各市县的重要渠道。
《上海画报》是展示上海的平台,了解上海的名片,对外宣传的窗口。
第二条、上海画报社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前提,在新形势下,根据“以开放机制进行充分市场化运作”的办刊方针,切实保障《上海画报》能够顺利、持续地出版和发行,使上海画报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上海画报社决定成立《上海画报》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是:
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力量,群策群力,将上海的美好形象、上海的著名企业、上海的名牌产品最大度地宣传传播给外界,使人们对上海的印象更加真实、更加全面、更加美好。
第四条、理事会的工作目标是:
以《上海画报》和上海画报网及上海省图片数据中心为载体,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开拓广泛合作渠道,以发展为目的,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上海画报社和协办单位的代表及各资助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上海画报社社长担任。
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全权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服务工作。
第三章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权利
(一)、有参与上海画报社组织的年会、讨论、采风的权利。
(二)、有对《上海画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理事会成员按资助金额的不同,可享受不同比例价格优惠的形象宣传或广告:
1、理事长单位每年获赠1期封面广告,6-10个内页页码的形象宣传或广告。
2、副理事长单位每年获赠1期封二广告,3-6个内页页码的形象宣传或广告。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获赠6-10个内页页码的形象宣传或广告。
4、理事单位每年获赠2-4个内页页码的形象宣传或广告。
(四)、免费在《上海画报》显著位置刊登理事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姓名。
(五)、免费获赠每期刊物:
理事长单位20本,副理事长单位1本,常务理事单位6本,理事单位2本。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义务
(一)、积极向《上海画报》和上海画报网提供信息。
(二)、积极缴纳会费。
理事长单位每年15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10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万元,理事单位每年2万元。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条、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上海画报社。
地址:
邮编:
Dunqqc新能理事会章程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新能基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的名称是新能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隶属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性质为公募基金。
本基金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
全国各地(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
第三条本基金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热心公益事业的海内外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和捐赠,资助新能科技项目的研究、市场推广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公益活动。
第四条基金的募集。
基金设立后,应广泛动员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多渠道募集资金,扩大基金规模。
募集资金的基本原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管理条例》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章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本基金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第六条本基金的办公地点在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向会员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
(二)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三)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开展与新能科技项目的研究、推广和普及相关的公益活动,增进会员与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四)广泛联系国际与香港、澳门、台湾等相关地区的组织和机构,组织会员开展交流、互访、考察等活动,促进会员的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六)协助会员建立品牌、开拓市场、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七)教育和号召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八)组织会员参加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及新能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九)无偿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它公益项目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
(一)理事主席团单位(10位)
(二)理事常务主席团单位(20位)(三)理事单位(30位)(四)会员单位(50位)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新能产业及与新能产业相关的骨干企业或组织;(三)热心公益事业,能按时交纳会费;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的活动;
(二)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具体问题可以协议形式体现;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
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讨论通过;(三)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发给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理事会;(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新能科技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理事、常务理事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职权。
(一)选举或免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二)决定聘请本会名誉会长;(三)决定聘请本会顾问;(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1/2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会设立会长会议。
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会长会议须有1/2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会决定设常务副会长,由副会长中推选产生,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及新能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由会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批准后聘任。
第二十七条本会设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组成。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1/2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全国工商联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本会的会长任期一般为四年、会长原则上不连任,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报批准。
常务副会长任期一般为一届。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和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和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负责本会的财务。
第三十二条本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理事会 章程 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