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 文档编号:1894093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71
- 大小:55.47KB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7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市场化运营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HBCGD[2017]331
招标人:
XXX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一、总则-8-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9-
四、开标、评标、定标-12-
五、授予合同-13-
六、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
七、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14-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
评标办法前附表-16-
1、评标方法-18-
2、评审标准-18-
3、评标程序-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3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0-
三、投标保证金-52-
四、技术服务方案-53-
五、服务及优惠承诺-54-
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主要设备表-55-
七、资格审查资料-57-
八、其他材料-6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HBCGD[2017]331
批复编号:
2017年035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年(合同签订采用2+3+3形式,招标人同中标人签订8年服务合同,首次签订2年合同;2年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上述合同到期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
)
采购预算(万元):
9011.36万元
保证金(元):
20万元
采购人:
XXX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
鹤壁市山城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朴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范围:
鹤壁市山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保洁(含人行道和临路绿篱)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中转站、公厕管理及设施维护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少含一项)
1.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出具人社局或税务局证明。
1.4.投标人须自有符合标准的清洗车、洗扫车、垃圾车等环卫作业车辆,承诺配备市对区要求的车辆数。
1.5投标人需持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
1.6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单年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开具日期在公告期内,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若具有子公司,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人员、车辆、资质、业绩及其它资信具有同等效用。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公告期:
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26日上午8:
30至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6日上午9:
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开户名: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行:
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号:
********
(2)开户名: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行: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
*********注意: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2、采购文件下载。
下载地址: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TPFront/zfcg/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项目
2
项目编号
HBCGD[2017]331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招标人
招标人:
XXX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XXX
电话:
********
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
电话:
********
7
采购内容
鹤壁市山城区环卫作业范围:
山城区环卫主次干道(含人行道和临路绿篱)22条,人行道及主路面面积合计:
********.80M2、涵盖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与维护;山城区主次道路路面、机械化洗扫、洒水及人行道和临路绿篱人工清扫保洁;山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无条件服从区委区政府的临时性任务工作安排,以达到上级考核的“以克论净”;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和环保检查要求为标准(足额完成市对区下达的车辆数)。
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国家、省每年的复检合格。
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9
服务期限
8年(合同签订采用2+3+3形式,招标人同中标人签订8年服务合同,首次签订2年合同;2年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上述合同到期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
10
服务质量
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00元人民币
大写:
贰拾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年9月25日17时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下列帐户。
(北京时间)
(1)开户名: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行:
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号:
********
(2)开户名: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行: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
*********注: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
2、提交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备注项目名称等必要的信息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
30整
递交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5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7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9
付款方式
根据考核,与省、市环保检查相结合,结算办法为每月结算,即当月12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
20
采购人预算价
人民币玖仟零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圆整(¥********.00)
每年环保运营费用列入当年财政一般预算。
注: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即按废标处理。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
中标公告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24
履约保证金
首年服务费的6%,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交纳
25
招标文件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6
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市场化运营
1.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招标人:
XXX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1.4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1.6服务期限:
8年(合同签订采用2+3+3形式,招标人同中标人签订8年服务合同,首次签订2年合同;2年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上述合同到期后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后3年合同。
1.7项目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3.费用承担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项目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条件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4.3.1任何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通过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联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4.3.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及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未回复的视同已收到。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4.3.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此变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服务方案
5)服务及优惠承诺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主要设备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填写和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6.投标报价
6.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中“投标函附录”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
6.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组织与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6.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预算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证明文件
7.1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7.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招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8.投标文件有效期
8.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未按规定交纳的,投标无效。
9.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投标人应当同意顺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9.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人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0.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0.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U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字样,封套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3未按本章第11.1项或第1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四、开标、评标、定标
14.开标
14.1开标时间:
见前附表开标地点:
见前附表
14.2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运营期限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内容并记录。
14.3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登记册上签名备案。
1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在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16.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16.2质量好、技术性能可靠、信誉高、价格合理。
17.评标纪律
17.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服务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17.2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对其投标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联系。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
1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19.1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9.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9.3货物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19.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19.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6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7投标人报价超过了采购人预算价的。
19.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0.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招标文件第19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
20.2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0.3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22.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订。
22.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3.计分办法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计分过程和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24.定标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定投标人名次,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
24.2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鹤壁市 山城 道路 清扫 保洁 生活 垃圾清运 市场化 运营 项目 招标 文件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