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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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目 录
1.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业主提出申请)
3.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4.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6.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7.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8.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9.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10.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11.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12.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1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1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15.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16.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
17.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
18.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19.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2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22.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2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2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2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
示范文本一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或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
居(村)民委员会
区(县)建设局
示范文本二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业主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内 名业主签名,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
申请人:
(例:
王某等**人)
年 月 日
抄送:
居(村)民委员会
区(县)建设局
附件
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
专有部分座落
业主签名
联系电话
签名时间
示范文本三
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并经 (建设单位或业主) 的申请,经核查,**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称)负责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五至十一人单数,由业主和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
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的名称)的人员担任。
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积极推荐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同时鼓励中国共产党员、具备专业知识的业主主动参加,共同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四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的组成:
1.由业主代表 人、建设单位代表 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 人,共 人组成。
2.筹备组组长由 (姓名) 担任。
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得参加筹备组:
1.因故意犯罪被处刑罚正在执行、执行完毕未满五年,或者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2.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
3.违反约定拒交物业费,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拒不执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四、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
(一)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
1.以幢为单位,从该幢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2.以单元为单位,从该单元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3.以楼层为单位,从该楼层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4.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从每个推荐区域业主中各推选 名代表,共计产生 名代表。
其中:
住宅类型 名代表(别墅 名代表,排屋 名代表,高层、小高层住宅 名代表,多层住宅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非住宅类型 名代表(商业物业 名代表,办公物业 名代表,工业物业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
5. 。
(二)采用下列第 项方法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
1.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向各自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各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2.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3. 。
五、筹备组业主代表缺额的,采用下列第 项办法补充:
1.在缺额业主代表所在推荐区域内,再次推荐产生,如该推荐区域内无被推荐人或被推荐人数不足缺额数的,则在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推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推荐票多少依次产生;
2. 。
六、请有意向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到 (地点) 现场报名或领取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至 (地点) 。
七、业主对成员名单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
1.工作履历简介:
2.报名参加筹备组的初衷:
签名: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示范文本五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编号:
根据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请从以下 名自愿报名及符合条件的业主中,推荐 人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
序号
姓 名
推荐意见
1
2
3
4
5
6
说明:
1.请对以上业主进行推荐,并在对应的推荐意见栏划“√”;
2.“√”推荐意见数不得超过上述应推荐数;
3.请用钢笔或签字表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
准确,票面清洁。
推荐业主签名:
推荐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六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或工作单位
物业
类型
备注
注:
请在“专有部分座落或工作单位”栏填写代表成员身份(来自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填写工作单位,业主代表填写专有部分座落)
二、筹备组负责下列工作
1.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三、筹备组应当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成立后三个月内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七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 (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或书面征求意见等) 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
(三)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
(四)聘请执行秘书、财务人员等;
(五)确定有关人员的报酬或者补贴;
(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四、五、六项可酌情选定)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 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确认(会议时间为:
年 月 日);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表决票回收至 年 月 日);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确认(表决票回收至 年 月 日,以邮戳或快递单据为准);
4.业主在网络上接收确认(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确认信息截止到 年 月 日);
5. 。
(二)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 项形式进行表决:
1.专人现场发放、回收表决票;
2.专人逐户发放、回收表决票;
3.专人逐户发放表决票,业主自行投票,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4.业主自行领票并投票,领票地点为:
,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业主之家小程序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6.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非常住业主,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传真、联系地址邮寄或按照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并回收业主意见(以传真、邮寄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 。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经线上计票和线下开箱验票、唱票和汇总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 )。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 (计入或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注:
应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规定一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未作规定的,其投票权数不得计入。
)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签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未签名或因涂改、字迹不清等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 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通过**市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业主之家”进行线上投票表决(或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
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须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本人租住或使用房屋业主的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当委托人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明确终止委托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
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示范文本八
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
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
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总人数为 。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总面积为 。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
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示范文本九
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予以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 时至 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 (地址) 受理业主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
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筹备组还以 、 、 等方式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告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非常住业主,征求其书面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管理规约(草案)》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1.因故意犯罪被处刑罚正在执行、执行完毕未满五年,或者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2.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
3.违反约定拒交物业费,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拒不执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专业知识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分配候选人名额:
1.以幢为单位, 幢候选人 名;……;
2.以单元为单位, 幢 单元候选人 名;……;
3.以楼层为单位, 幢 楼层候选人 名;……;
4.划分为 个区域。
其中:
住宅候选人 名(别墅 名,排屋 名,多层和高层、小高层住宅 名,其他物业 名),非住宅候选人 名(商业物业 名,办公物业 名,工业物业 名,其他物业 名);
5. 。
四、采用下列第 项办法产生候选人: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和业主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2. 。
如该分配区域无业主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该分配区域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或向整个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候选人条件和名额分配区域及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
请有意向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到 (地点) 现场报名或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至 (地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
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附件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
1.工作履历简介:
2.报名参加业主委员会的初衷:
签名: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示范文本十一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如下:
(按姓氏笔划排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
座落
物业
类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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