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5.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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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5.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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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一、支付结算业务概述1、支付结算的意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据或有关的结算工具进行货币资金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1)简化结算手续,缩短结算过程,加速资金周转,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
(2)有利于银行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稳定和扩大信贷资金来源。
(3)节约现金的使用,减少货币发行,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社会流通费用。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2、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支付结算的纪律
(1)单位和个人应该遵守的结算纪律
(2)银行应该遵守的结算纪律4、支付结算的责任
(1)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的责任
(2)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责任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5、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中介,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4)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的大小写应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
(5)票据和结算凭证不得伪造、变造。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6、支付结算的种类
(1)票据结算: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2)结算方式: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3)同城结算:
支票、银行本票。
(4)异地结算:
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
(5)通用型结算:
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信用卡。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7、支付结算的基本程序
(1)受理业务,接受和审查凭证。
(2)办理收付款单位之间的资金转移。
(3)转账后及时通知收、付款人。
二、支票结算的核算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在见到支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支票的种类
(1)现金支票
(2)转账支票2、支票的基本规定
(1)支票的使用范围为同一票据交换区。
(2)支票的使用涉及出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等。
(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
(4)支票记载的内容必须完整明确、不得涂改。
(5)禁止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现金支票的核算借:
吸收存款某单位活期存款户贷:
库存现金4、转账支票的核算
(1)持票人与出票人在同一银行开户的处理银行接受持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并进行相关的审核。
借:
吸收存款出票人活期存款户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处理持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持票人交存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进行相关审核,并作票据交换。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并进行相关的审核。
借:
吸收存款出票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三、银行本票的核算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银行自己在见到本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本票的种类
(1)定额本票四种面额:
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2)不定额本票金额起点为1000元。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2、银行本票的有关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3)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及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的,本票无效。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银行本票,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
(5)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用于支取现金的本票必须注明“现金”字样,且其申请人和收款人都必须为个人。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签发现金本票。
(6)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本票出票的处理申请人申请签发银行本票时,应向银行填交一式三联的“银行本票申请书”。
银行审核无误,即可办理出票。
(1)以转账方式签发本票借:
吸收存款申请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
(2)以现金签发本票借:
库存现金贷: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4、本票付款的处理
(1)持票人和申请人在同一银行开户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若持票人交来的是现金本票,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库存现金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和申请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代理付款行付款的处理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出票行结清本票的处理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5、本票退款的处理如果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申请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办理退票。
(1)申请人办理退票的处理转账退票时,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吸收存款申请人活期存款户现金退票时,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库存现金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办理退票的处理若持票人在出票行开有存款账户,其退票办理手续与申请人相同。
若持票人在同城他行开户,需到出票行办理退票。
将本票交出票行,同时填制一式三联进账单。
出票行作如下处理:
借:
存入保证金某本票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转账后,第一联进账单盖章后交持票人,第二、第三联进账单通过票据交换系统转给持票人开户行。
持票人开户行作如下处理: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收账后,将第三联进账单盖章后作为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四、银行汇票的核算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付款,全国范围仅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2)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如下内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签发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的,汇票无效。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超过期限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4)申请签发现金汇票的,其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5)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签发金额。
(6)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2、银行汇票出票的处理申请人申请签发银行汇票时,应向银行填交一式三联的“银行汇票申请书”。
银行审核无误,即可办理出票。
(1)以转账方式签发汇票借:
吸收存款申请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
(2)以现金签发汇票借:
库存现金贷: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代理付款行付款的处理
(1)代理付款行受理转账汇票持票人应根据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填写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汇票一并交代理付款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
存放同业贷:
吸收存款某持票人活期存款户汇票相关联次通过联行转出票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代理付款行受理现金汇票银行除审查汇票相关内容外,还要审查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并审查持票人的身份证件。
借:
存放同业贷:
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借:
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贷:
库存现金汇票相关联次通过联行转出票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4、汇票结清的处理出票行收到代理付款行通过联行转来的汇票相关联次,经核对无误后做出有关的会计处理。
(1)汇票全额结清的处理即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金额相等。
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存放同业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汇票有余款结清的处理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存放同业吸收存款某申请人活期存款户若申请人为个人,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存放同业其他应付款某申请人借:
其他应付款某申请人贷:
库存现金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5、汇票退款的处理申请人或持票人由于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情况可要求出票银行退款,同时将汇票退回出票行。
(1)申请人办理退票的处理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吸收存款某申请人活期存款户或库存现金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办理退款的处理若为全额退款,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若汇票有余款,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汇票款贷:
其他应付款某持票人吸收存款某申请人活期存款户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五、商业汇票的核算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用于合法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该汇票收款人或付款人都可作为出票人,但必须由承兑人承兑。
由于该票据的基础是商品交易,其信用度较高。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商业汇票的基本规定
(1)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之间,根据合同进行商品交易和清偿债权、债务时,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2)签发的商业汇票必须记载: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签章。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5)商业汇票可以办理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
(6)付款人存在合法的抗辩事由拒绝付款的,应自接到支付通知的3日内提出拒付证明交开户行。
(7)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对同城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异地的汇票应匡计两地的邮程,提前填写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委托银行收取汇票款。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2、商业承兑汇票的核算
(1)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要求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承兑人留存联,第二联为汇票交收款人暂存,第三联为出票人存根。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收到付款通知,应于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若付款人在收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收到通知日的第四日上午营业时,若付款人有款项支付,将票款划给持票人;若没有款项支付,银行就办理退票。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开户银行受理汇票的处理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时,应填写委托收款结算凭证一式五联连同商业承兑汇票一并送交开户行。
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加盖公章作为回单交给持票人,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第三、第四、第五联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一并邮寄付款人开户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付款人开户行的处理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审核无误后,将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第五联作为支付通知交给付款人。
汇票到期日,银行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借:
吸收存款某付款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城)或存放同业(异地)转账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加盖业务章通过联行或交换系统转持票人开户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若付款人账户无足够款项支付,银行应编制一式三联“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并在委托收款凭证上注明“付款人无款支付”字样和退回的日期。
将通知书第一联和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留存备查,将通知书第二、第三联及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连同商业承兑汇票一并寄往收款人开户行。
同时,银行按规定向付款人收取汇票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若付款人开户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证明(一式三联)时,银行在委托收款结算凭证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后,留存第一联拒绝付款证明以便备查,将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拒付证明,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一并退给持票人开户行转持票人。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4)持票人开户行的处理收妥入账的处理持票人开户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转来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第四联,与原留存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核对无误后,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城)或存放同业(异地)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未收妥票款的处理持票人开户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转来的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以及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抽出原留存的委托收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委托收款结算凭证、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以及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持票人。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银行承兑汇票的核算
(1)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汇票一经银行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收取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
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应将票款足额交其开户行,由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款。
若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付票款,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尚未支付的票款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交易双方准备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先由出票人向银行填交“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书”,经银行信贷部门审核同意后,银行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汇票卡片(承兑行留存联),第二联为汇票(持票人留存),第三联为出票人留存联。
银行承兑汇票的处理程序为汇票承兑、准备票款、受理汇票、支付票款、收妥入账5个步骤。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2)承兑银行办理汇票承兑的处理出票人或持票人提示承兑时,应向银行提交汇票与承兑协议。
经审核无误后,按协议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借:
吸收存款出票人活期存款户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汇票承兑费银行为减少信贷资金的占用,一般要求出票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借:
吸收存款出票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入保证金某汇票保证金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3)承兑银行准备票款的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账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借: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贷: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承兑汇票款若汇票到期,出票人账户只有部分款项支付,另一部分由客户交纳的保证金补充,借:
吸收存款出票人活期存款户存入保证金某汇票保证金贷: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承兑汇票款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若汇票到期,出票人账户无足够的款项支付,即使曾交过保证金,但汇票款仍不足支付,其不足部分由银行垫付。
借: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存入保证金某汇票保证金贷款某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贷: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承兑汇票款(4)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汇票的处理持票人凭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开户行,银行经审核无误后,其处理与商业承兑汇票相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5)承兑行支付票款的处理承兑银行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于汇票到期日办理转账。
借:
存入保证金某银行承兑汇票款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城)或存放同业(异地)转账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转持票人开户银行。
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6)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入账的处理持票人开户行收到承兑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城)或存放同业(异地)贷:
吸收存款持票人活期存款户转账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盖章后作为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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