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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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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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5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知识目标:
了解解决经济纠纷的不同法律制度。
掌握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的程序等内容。
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规定。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学会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用学过的知识解决简单的经济和民事纠纷。
素质目标:
每一个公民和法人都应当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知晓哪种方式是最佳的解决方式,注重维权的成本。
项目15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任务分项:
任务1:
经济纠纷解决概述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了解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
任务2:
经济仲裁掌握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的程序等内容,掌握仲裁协议的概念及仲裁协议的内容。
任务3:
民事诉讼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重点掌握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管辖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规定。
任务1经济纠纷解决概述,任务导入: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
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
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
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
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主体间在经济活动中,因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与主体利益的相对独立化使得经济纠纷的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
经济纠纷与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倘若解决不好,势必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
新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应对益增加的经济纠纷,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纠纷概述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经济。
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纠纷解决,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纠纷解决,其典型方式是和解等。
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者)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如调解和仲裁等。
社会救济主要是基于纠纷主体的合意,请求第三者协助或主持纠纷解决。
在民事纠纷解决领域,所谓“公力救济”的典型是民事诉讼。
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经历了由自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多元的纠纷解决体系。
二、经济纠纷解决方式经济纠纷是多种多样的,解决方式也不同,主要包括下列4种方式:
(一)协商方式协商方式指经济争议当事人之间根据互让的原则,直接进行磋商解决。
由于协商是纠纷主体自行解决纠纷,所以因协商而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其性质相当于契约,对于纠纷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
(二)调解方式调解方式指第三方对当事人的经济争议依法进行协调或调停,促成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我国现有的调解形式主要有:
法院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等。
(三)经济仲裁方式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纠纷交给中立的民间组织进行审理,并作出约束纠纷双方的裁决的一种解纷机制。
(四)民事诉讼方式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和适用民事实体法等解决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纠纷、民事和商事纠纷的诉讼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这4种方式均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但必须依法进行。
本书仅对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做重点介绍。
任务2经济仲裁,任务导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若发生合同纠纷,须提交A市仲裁委会员仲裁。
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双方对赔偿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公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公司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一、仲裁和经济仲裁
(一)仲裁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者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这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就称仲裁,也叫做公断。
(二)经济仲裁经济仲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发生纠纷,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仲裁机关为解决当事人双方的争议而作出裁决。
实行经济仲裁制度,有利于当事人的团结及巩固发展双方的经济协作关系。
因为由仲裁机关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比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更容易为双方当事人接受,感情不易发生裂痕。
另外,仲裁解决纠纷,手续比较方便,程序比较简单,方法比较灵活,能够更及时解决经济纠纷。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此外,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以下争议另外规定:
(1)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涉及到就业制度,适用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2)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面多量广,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稳定。
目前,这类纠纷的仲裁主要由地方性法规、规章调整。
二、仲裁的原则1.当事人自愿原则该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有权协议选择是否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根据仲裁法规定,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出于双方自愿,并以书面表示;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均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不再实行法定管辖;仲裁事项指定;仲裁是否开庭与公开进行,由当事人协议决定;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和自愿调解;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由当事人协议决定等。
2.仲裁独立公正原则该原则是指仲裁机构的仲裁纠纷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独立是公正的前提,也是公正的保障。
公正是仲裁理应达到的效果,是仲裁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公正要求仲裁机构尊重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是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所应当依据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保障。
所谓根据事实,是指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注重客观事实,仲裁庭对纠纷作出裁决只能以经过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为基础。
所谓符合法律规定,是指仲裁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并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
所谓公平合理,是指仲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正和合乎常理。
公平合理以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但又有其独立体现。
仲裁员应当处于中立地位,无论其由哪一方当事人选定,均不能代表该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应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
4.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原则或裁或审,是指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或者选择仲裁解决,或者选择诉讼解决。
二者只能选择其一,而不得仲裁之后再向法院起诉。
一裁终局制,是指当事人的纠纷一旦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双方必须自动履行,而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该制度的确立和适用,有利于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肯定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发挥仲裁迅速、及时、有效的优势,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
三、仲裁机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关有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委员会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四、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2仲裁协议是某一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主要依据;3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管辖的重要依据;4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得以执行和承认的前提条件;5仲裁协议既可将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也可约定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比如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及其他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文件,例如信函、电报、电传等。
(三)仲裁协议的内容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否则,仲裁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正是通过仲裁协议中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体现出来的。
对仲裁协议中意思表示的具体要求是明确、肯定。
因此,当事人应在仲裁协议中明确地肯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还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其一,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是其内心的真实意愿,而不是在外界影响或强制下所表现出来的虚假意思;其三,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指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
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
仲裁协议中订立的仲裁事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即属于仲裁立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事项,才能提交仲裁,否则会导致仲裁协议的无效。
这已成为各国仲裁立法、国际公约和仲裁实践所认可的基本准则。
其二,仲裁事项的明确性。
由于仲裁事项是仲裁庭要审理和裁决的事项,因此,仲裁事项必须明确。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就此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基于仲裁协议既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因此,仲裁事项也就包括未来可能性争议事项和现实已发生的争议事项。
但不论争议事项是否已经发生,在仲裁协议中都必须明确规定。
对于已经发生的争议事项,其具体范围比较明确和具体;对于未来可能性争议事项要提交仲裁,应尽量避免在仲裁协议中作限制性规定,包括争议性质上的限制、金额上的限制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的限制。
【观念应用15-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A、甲与其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争议B、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C、甲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纠纷D、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观念分析】正确答案C。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受理仲裁案件的机构。
由于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是由当事人自主选定的。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不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就无法进行。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原则上应当是明确、具体,即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要选定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当事人选定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但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要这一约定是明确的,也是可以执行的,当事人选择约定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
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在内容上才能符合仲裁法的规定而成为有效的仲裁协议。
【观念应用15-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有仲裁事项C、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有具体的仲裁事由【观念分析】正确答案ABC。
由于仲裁协议一般是在发生纠纷之前订立的,所以其中不应该包括具体仲裁的事由。
五、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指双方当事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协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办理的各项手续。
详细步骤如下:
(一)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
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
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
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
2.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预缴一定数额的仲裁费。
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二)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三)审理案件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四)作出裁决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这种裁决被称为最终裁决。
根据我国仲裁规则,最终裁决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接受当事人之提议,在仲裁过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
中间裁决是指对审理清楚的争议所做的暂时性裁决,以利对案件的进一步审理;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整个争议中的一些问题已经审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终局性裁决。
这种裁决是构成最终裁决的组部分。
仲裁裁决必须于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仲裁裁决除由于调解达成和解而作出的裁决书外,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并写明裁决是终局的和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地点,以及仲裁员的署名等。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书,应依照其中所规定的时间自动履行,裁决书未规定期限的,应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有关国际公约、或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它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观念应用15-3】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观念分析】此命题正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五)无效仲裁裁决情况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系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4.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
任务3民事诉讼,任务导入:
2004年6月,位于北京甲区的飞达商店与位于珠海乙区的恒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
由恒昌公司给飞达商店提供价值16万元的汽车配件,交货地是北京C区。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签定后,因恒昌公司未按期发运汽车配件,双方发生纠纷。
飞达商店决定起诉。
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为什么?
诉讼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解决具体争议的活动。
我国目前尚无经济诉讼的立法,对于纠纷的解决主要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解决纠纷,所以,本书重点介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受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纠纷的一种方式。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定的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这表明:
其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其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二者缺一不可。
(二)同等原则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享有同等的诉权。
(三)对等原则当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时,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加以限制,以维护我国主权和尊严及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该国的正当权利益。
(四)法院调解原则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的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五)辩论原则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有权就案件的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等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处分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一方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二、经济审判机构收案范围及案件管辖
(一)经济审判机构收案范围经济审判的收案范围共有以下几类:
合同纠纷案件、涉外或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企业承包合同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等等。
以上各类经济纠纷均由各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
我国人民法院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军事法院除外)受理某些方面的经济案件。
如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海事法院受理海事、海商案件等。
【观念应用15-4】各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的收案范围包括:
()。
A、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B、经济合同纠纷案件C、企业破产案件D、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纠案件E、海事执行案件【观念解析】答案BCD。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A、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受理,E、海事执行案件由海事法院受理。
(二)案件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完全适用民诉法的规定,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来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大部分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经济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受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期限。
它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某些特殊的经济案件,只能依法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了特殊管辖的受案范围和内容,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条第2款的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观念应用15-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案件被告所在地没有管辖权?
A因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未被监禁的人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C双方都是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观念解析】答案B。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他任何法院都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观念应用15-6】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
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
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观念解析】答案B。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诉法规定: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当事人当事人是指与民事争议有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主要指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民事权利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指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在诉讼中,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回避权、了解权、参加诉讼活动和庭审活动的权利、委托代理权、答辩权、在诉讼中提出某些诉讼请求、陈述权、质证权、提出异议权、申请保全或先与执行权、上诉权和撤回上诉权、申诉权、申请执行权、改变被诉行为权(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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