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保险市场研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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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保险市场研究一、保险市场概述二、保险市场的结构三、保险企业组织形式四、保险销售体系,一、保险市场概述,
(一)保险市场的含义保险市场是由保险产品的供给方、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和市场的监管方所组成。
供给方:
保险公司、保险服务商(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需求方:
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监管方:
保险监管部门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1、直接交易风险2、交易具有承诺性3、信息高度不对称4、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
(二)保险市场的运作原理1、风险聚集与转移2、风险经营与损失分担3、供求机制(三)保险市场的分类1、财产保险市场与人身保险市场2、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3、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4、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
二、保险市场的结构
(一)产业组织理论SCP范式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内容是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从市场结构角度研究企业行为或者从企业行为角度研究市场结构,内容包括企业理论、市场理论、企业间关系、合同关系、规制和监管、垄断与反垄断政策、合同理论及组织理论等。
产业组织理论形成于20世纪30年的哈佛大学,代表人物:
爱德华梅森(EdwardMason)和乔贝恩(JoeBain)及后来的谢勒(F.M.Scherer)。
其主要理论框架是:
SCP范式。
所谓SCP是指“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其核心思想:
强调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市场结构:
市场上卖者数量、产品差异度、成本结构及供给者纵向一体化程度等。
市场行为:
包括定价、研究与开发、投资和广告等市场绩效:
效率、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率、产品多样性、创新率、利润与分配等。
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按SCP范式,一个市场的结构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而企业的市场行为决定了市场的绩效。
因此,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不合理的市场结构,比如,如果想在与其他产业的比较中知道一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的绩效如何,需要研究这个市场的供给方保险公司是否存在垄断结构,因为占据垄断地位的保险公司自然会有垄断行为,而垄断行为的强弱则决定了整个保险市场的绩效水平。
提高保险业的绩效必须从改善保险市场结构着手。
SCP范式具有经验主义的性质,强调经验性产业研究,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理论分析。
(二)保险市场的垄断结构保险业是一个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因为按大数法则,保险公司集聚的同类保险标的越多,其损失概率越稳定,损失预测也就越精确,经营风险越小,保险公司因收不抵支而破产的概率越低。
因此,大公司在保险经营中具有风险优势,但保险公司规模大到何种程度才是达到最佳,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这需要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特别是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市场结构分析。
保险市场同样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具体特征如下:
1、完全竞争保险市场
(1)市场上有许多投保人和保险人,每个保险人提供的物品大体上是相同的。
(2)任何一个投保人和保险人的行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每个投保人或保险人都把价格作为既定的,保险人的边际收益等于保险单的价格。
(3)保险人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
2、垄断保险市场如果一个保险人是其保单唯一的卖者,而且如果它提供的保单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保险市场就是垄断的。
保险市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
进入障碍而进入障碍有三个原因:
(1)资源独占:
关键资源由一家保险公司拥有。
(2)政府赋权:
政府给予一个保险人排他性提供保险单的权利。
(3)自然垄断:
生产成本使得一个保险人比多个保险人在市场上提供产品更有效率。
当一个企业能够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劳务时,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
3、寡头保险市场保险企业数量很少,产业集中度高,产品从无差别到有些差别,进入壁垒较高。
各保险人对价格均具有支配力,最终价格的形成取决于各保险人之间的竞争能力博弈。
价格接近完全垄断价格。
任何一个保险人的行动都对其他保险人的利润有重大影响。
4、垄断竞争保险市场是指市场上有许多保险人,他们出售相似但略有不同的保单。
具备三个特点:
(1)卖者众多:
有许多保险人争夺同样的保险消费者群体。
(2)产品差别:
每个保险人提供的一种保单至少与其他保险人提供的这种产品略有不同。
(3)自由进入:
保险人可以没有限制地进入或退出,因此,保险市场上企业数量要调整到经济利润为零时为止。
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保险人数量,产品类型,一个保险人,几个保险人,多个保险人,有差别产品,无差别产品,(三)保险市场垄断结构的衡量1、保险产业集中度:
绝对集中度保险产业集中度可以用保险市场上前若干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利润总额或资本金)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来测算。
用公式表示为:
CRn代表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前n家公司的市场集中度。
Qn前N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Qm保险市场上其余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CRn的值接近于1时,市场只有1家保险公司在垄断经营,当CRn接近于零时,趋于完全竞争。
表:
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寿险市场产业集中度,中国20002009年市场集中率CR4值(%),2004年2008年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绝对集中度情况,2、市场集中系数市场集中系数是指用CRn法计算的产业集中度与产业平均份额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
CIn市场集中系数;CRn市场集中度;Cn市场上每家保险公司拥有的平均份额。
市场集中系数指标说明市场上前若干家保险公司的集中度为产业平均集中度的倍数。
这一倍数越高,说明市场上前若干家保险公司的垄断程度越高。
市场集中系数的优点:
它不仅考虑市场的绝对集中程度,还反映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数量以及大小之间规模的差异。
3、赫希曼赫芬达指数:
相对集中度这一指数是由经济学家赫希曼(A.O.Hirschman)和赫芬达尔(O.C.Herfindahl)先后提出,其定义是:
市场上所有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和。
用公式表示:
HHI表示赫希曼赫芬达指数;xi表示i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表示保险公司保费总额;Si表示i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HHI指数取决于各企业市场份额的不均等程度和企业数量。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只有一家保险公司,HHI为1,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保险公司之间市场份额的差异几乎不存在,保险公司数量趋向无穷大,HHI为0,在完全竞争和垄断市场之间的垄断竞争和寡头市场上,0HHI1西方主要国家HHI指数情况(1997年),2004年2008年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相对集中度情况,4、汉纳-凯伊指数是由经济学家汉纳和凯伊提出一种更具一般性的集中指数,这种指数与HHI类似,但对大企业所选择的加权方式不同。
其公式为:
汉纳-凯伊指数的优点是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分配不同的加权系数,通过增加a值,给大企业以较大权数。
当a=2时,HK与HHI互为倒数。
(四)保险市场垄断结构的合理性一般认为,保险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保险垄断有其内在的合理性。
保险垄断产生的前提条件:
自由竞争保险垄断产生的物质基础:
规模经济竞争的生存压力以及规模经济优势会带来效率的提高、交易成本的降低、技术进步的加速等,都使得保险垄断成为合理。
因此,西方保险业发达国家政府也在放松对保险行业垄断的管制,保险公司兼并、重组风起云涌。
政府通过支持和鼓励一些保险公司通过市场重组、兼并方式扩大经济规模,形成一批在保险业既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又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集团。
三、保险企业组织形式
(一)保险组织的职能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包括:
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互惠合作社和个人保险组织劳合社。
每一种保险组织形式都包含3个重要职能:
1、管理者职能,管理者是政策制定者,是确定公司策略和决定如何组织公司融资的经营者。
2、所有者职能,所有者是提供资金、承担风险,享有获得组织收益的权利。
3、消费者职能,保单持有人支付保险费后,获得当遭受特定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约定赔偿的承诺。
(二)保险组织运行效率的制度经济学分析1、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份制是标准公司形式保险公司组织,其特点在于:
管理者职能、所有者职能和消费者职能的完全分离。
这种分离的优点:
使专业化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公司带来专业化收益。
这种分离的缺点:
(1)代理成本上升;
(2)管理者与所有者分离,意味着管理者无法分享自己行为的财富效应,经营者不会尽最大努力去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3)所有者与保单持有人分离,类似于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激励问题在公司内出现,股东的投资失败导致保单持有人的红利分配受到影响。
(2)相互制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即公司所承保的保单持有人。
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优势:
所有者和顾客之间就红利、融资和投资策略而可能出现的冲突可以内部化。
存在问题:
(1)所有者与管理者分离带来冲突的低效率可能会抵消消费者与所有者一体化带来的收益。
(2)不拥有公开发行的股票,因此其经理人不受资本市场约束,也无法得到基于股价的补偿金,因此使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分歧更加严重。
因此相互制公司要有更高的冲突控制技术。
3、互惠合作社互惠制与相互制类似,均是在非盈利的基础上由保单持有人互相提供保险,二者的区别在于互惠制保险公司不是公司法人组织。
互惠合作社的经理人即委托代理人,由保单持有人和顾问委员会任命,由其经营公司,对保单持有人负责,为经营这一组织提供所需一切管理服务,并以收取保险费一部分作为酬劳。
互惠制结构下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与相互制类似。
由于代理人本身对承保风险不负责任,因此控制代理人行为特别重要。
4、劳合社协会是由个人保险商组成的辛迪加来提供保险合同的协会组织。
“分则为保险商,合则为劳合社”。
优势:
将所有者职能和管理者职能合并在一起,从而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问题,减少代理成本。
缺点:
(1)两个职能合并,也使专业化收益降低,增加了机会主义行为的预期成本;
(2)辛迪加核保也会带来内部冲突。
过去辛迪加管理人也是承保人,现在一般由专业管理人经营。
四、保险销售体系
(一)保险销售渠道1、直销:
是指不存在销售中介的销售方式,如电话销售、网络销售、广播电视销售等。
2、自销:
是指保险公司雇专门员工从事销售。
3、独家代理人:
独立于保险人,与单个保险人拥有专门合同关系的典型的小规模经销商。
也称专属代理人。
4、独立代理人:
是指为多家保险人代理保险业务,并独立经营的代理人。
5、兼业代理人:
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兼销售保单。
6、保险经纪人:
是指代表投保人利益,与保险人接洽并商谈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代理商。
(二)财产责任保险的销售渠道从大多数国家看,财产责任保险主要通过专业代理人来销售,绝大部分保费均由独立代理人和独家代理人实现的。
美国财产责任保险是通过独立代理、经纪和直销三种渠道,其中独立代理公司占市场份额的49.7%,直销占43.4%,经纪只占6.4%。
具体险种也不同:
企业财产保险和海洋运输保险主要是独立代理公司,占3/4;而经纪渠道在责任保险中占优势;而私人汽车保险和住宅保险有60%通过直销渠道实现。
(三)人寿保险的销售渠道1、专业代理分销制:
如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
大部分的人寿保险代理人,一是公司营销员工,二是只为一家保险公司出售保单的专属代理人。
2、经纪人制:
如英国,经纪人和金融服务顾问占据了寿险产品销售的主导地位。
3、银行保险:
一些欧洲国家,尤其是法国较为流行,50%以上的寿险保费通过银行销售实现。
美国人寿保险销售渠道中,专业代理占78%,独立代理占16.4%,员工直销占5.6%。
(四)我国保险营销渠道创新问题1、成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营销人员的员工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2、开设保险专卖店(代理店)实现门店销售,方便老百姓购买。
3、发展银行保险4、发展网络保险,(五)代理人的报酬问题1、佣金制与激励机制最优契约理论认为:
代理人具有自身的私人利益,因而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激励代理人从保险公司利益角度出发制定决策。
由于保险人无法直接了解代理人的各种私人信息,如工作努力程度、工作能力、销售状况等,他们只有根据销售业绩来推测代理人的投入。
支付佣金是最简单的报酬方式,如果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则保险人直接根据收益来计算代理人的佣金,从而使代理人与保险人存在共同利益。
如果代理人是风险厌恶的,那么佣金计划中要包含某些固定收入成分。
韦茨(Weitz,1989)认为,单纯的佣金方案不利于保险人与代理人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安德森(Anderson,1985)也认为,单纯的佣金补偿方式并不能激励代理人对具有公司特征的人力资本进行投资。
因此,最优的报酬方式应该包含固定工资元素,综合固定工资和佣金制的计酬方式,反映了保险人在佣金的激励作用和与代理人风险共享程度之间的均衡。
独立代理人:
单纯佣金制附属代理人:
固定收入+佣金公司销售员工:
固定工资+奖金,2、代理人的不道德行为保险公司现行佣金支付方式,导致代理人每年更换率过高,甚至恶化代理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也有学者认为,研究并未发现代理人的不道德行为会随佣金支付比例发生变化。
一般认为,影响代理人道德行为的因素:
(1)报酬系统,
(2)管理人员行为,(3)公司的道德标准,(4)竞争压力,(5)代理人的道德观。
3、可供选择的其他报酬体系
(1)以费用为基础的报酬支付方式即不是由保险人来支付佣金,而是由投保人根据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和化费来支付报酬,并在保险价格中体现出来。
这样代理人就没有动机对不同产品进行置换或向消费者提供具有偏见性的建议。
(2)降低首期佣金比率,提高续期佣金比率,平衡各期所支付的佣金。
这样可以避免代理人恶性换约,恶性换约是指代理人为得到更多的佣金,说服消费者放弃其现有的保单去购买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额外利益的新保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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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A方法,统计研究2007年1月8、江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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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SFA方法对中国保险机构效率的实证研究,南开经济研究2006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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