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递延税改革探讨(财富中心).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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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员工养老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年金递延税改革,目录,企业年金递延税解析,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保险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政策背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传递出的信号看,政府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指向已逐渐清晰,如“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逐步回归基本养老定位:
扩大二三支柱保障作用”、“用行政手段解决基本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制度设计及政策规范等问题”。
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这是加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项改革措施。
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又称“第二养老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递延纳税,年金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
目前,EET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
此次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我国初步形成了“三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问题,我国经历了从国家养老保障逐步向社会养老保障的过渡,并初步形成了“三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即社会基本保障、企业补充保障和个人补充保障。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明确了我国“三支柱”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养老保障模式由单一支柱向“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转变,切实体现了现代养老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明确三大支柱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和地位,为各支柱选择适当的替代率水平,对构建完整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一些希望保持平稳生活水准的职工来说,不能仅仅依靠“第一支柱”和范围比较局限的“第二支柱”,更需要“第三支柱”提供更多的保障。
统筹账户:
体现政府责任,个人账户:
体现个人责任,企业年金:
企业缴费,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个人缴费,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第一支柱: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比较,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个人税延保险,即将在上海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将采用EET模式;由政府确定固定额度,在缴费期内不纳税,递延至领取期再纳税;政府确定的固定额度,将至少用在“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个人延税养老保险产品”中,对比项,养老保险涉及的税收,养老保险涉及的税收情况,一国政府对养老保险课税可以选择在其运行的三个环节进行,即缴费环节、投资环节和领取环节,各国的养老保险税收制度,体现在政府是否在这三个环节征税以及如何征税。
缴费环节:
企业和职工个人向养老金计划进行缴费;投资环节:
养老金计划(主要是基金式计划)取得投资收益;领取环节:
养老金计划向退休者支付养老金。
养老保险的征税模式,养老保险的税收征缴模式,一国政府对养老保险课税时要解决三个问题:
缴费环节:
当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是否允许其将缴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对这笔缴费免征企业所得税;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是否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
投资环节:
当养老保险取得投资收益时,对其是否征收所得税。
领取环节:
当退休职工从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时,是否要对他们的这笔养老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国政府对养老保险的征税模式,说明:
字母E(代表免税)和字母T(代表征税),目前,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盟15国中11个国家对养老保险普遍采用的是EET的征税模式。
上海税延保险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征税模式,说明:
字母E(代表免税)和字母T(代表征税),目录,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保险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税解析,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在中国现行的“三支柱”养老体系中,基本养老金为税前列支,亦即不计入所得税计税金额;企业年金中的企业缴费部分,其5%可税前列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缴费部分则非税前列支;商业养老金也非税前列支。
此次又出台了职工个人4%的税优政策,可以有效的激励职工在参加职业年金和建立职业年金方面成为一个有利的激励。
这就会扩大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覆盖面。
在双重激励下,企业会更加积极缴纳年金,因为企事业单位缴纳了这笔钱不仅能够减税,还能促进职工的忠诚度。
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我们国家在开始实行补充养老的时候,没有遵循国外的做法,个人缴费的时候要视同工资薪金缴税,单位缴费转入你个人账户的时候也是要缴税的,获得投资收益也是在分给你的时候把税都交完了。
所以我们的税是前置的。
年金个税递延缴纳被认为是鼓励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制度的优惠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孙玉栋透露,按照通知规定,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这一模式,是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
在2014年1月1日前,我国年金纳税方式正好与之相反。
案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所需缴纳的个税对应税率可能降低,一定程度上也将降低每月个税税负。
假设个人工资每月3400元,年金个人缴纳100元,企业缴纳200元。
没有实施税延纳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计算公式为3400+200-3500(个税起征点),应纳税额为3元(即1003%);而实行税收递延政策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400-100-3500,因此应纳税额为0元。
税前列支少交个税。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收入,适用的税基、税率不同,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因此,对于这部分进行税前列支,在当月应缴纳税额减少。
税后缴纳更低,甚至达不到起征点。
这部分在税前列支的保费,在纳税人退休之后领取时,计入总收入进行纳税。
一般来说,纳税人退休后的收入大幅降低,而个税起征点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调高的可能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纳税人的收入与相对应的个税税率也大幅降低,甚至可能达不到起征点。
目录,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保险未来发展的影响,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税解析,企业年金递延纳税与美国的401K计划类似。
从长期看,该政策可能鼓励建立企业年金(2012年企业年金资产:
人民币4,820亿元,2007-2012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
只要具备相关牌照,中国保险企业可通过旗下的养老或资管机构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其他市场参与者包括银行和资管机构)。
目前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长江养老)和泰康人寿持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所有三项牌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投资管理人每年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管理资产的1.2%,受托人每年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资产的0.2%,而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户每月不超过人民币5元。
我们估算企业年金业务在我们研究范围内保险企业2013年预期净利润中的占比为0.3%-3.4%(中国人寿2.8%、中国平安3.4%、中国太保1.9%、中国太平1.2%、人保集团0.3%)。
保险企业能参与并获益于企业年金资产的管理。
递延税的实施对保险行业发展是利好。
因为目前国内企业年金并不普及,尤其是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普及率更低。
对保险行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消费者主动寻求养老保险,对保险行业是利好。
市场上已有部分养老保险公司开始设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2011年,长江养老的“金色晚晴”、“金色林荫”和“金色交响”3款集合计划获人社部批准发行,成为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最早试点,使更多的中小企业纳入企业年金保障范围。
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政策出台仍然没有时间表,该政策可能令保险企业更直接受益(财经网和中国新闻网的报道称,如果个人直接从保险公司购买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保险每月免税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700元)。
递延税被认为是保险公司的新一轮保费增长刺激点,是继保险营销员机制、万能投连险销售、银保崛起之后,促进行业保费增长的又一动因。
从各国的情况来看税收优惠对保费增长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并且更为深远的影响在于可以使得消费者对保险的态度由现在的被动购买变为主动购买。
在发达国家养老金的市场非常庞大,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参与其中,其中寿险公司在各国养老金市场上都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重要的原因在于寿险公司具备精算技术优势。
从各国经验来看,韩国自从1994年6月针对养老金推出税收优惠之后,寿险公司资产/GDP的比例从18%提高到接近35%的水平;美国在1974年推出养老金税收优惠后寿险公司资产/GDP的比例从20%的水平上升至目前的35%左右。
因此,从各国的情况来看税收优惠对保费增长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
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5%。
从长远以及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一旦试点在全国推开,将会对整体寿险业的保费增长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
从各国情况来看,税收优惠对保费增长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并且更为深远的影响在于可以使得消费者对保险的态度有现在的被动购买变为主动购买,目录,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保险未来发展的影响,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税解析,国家为了鼓励个人参与,对投保人员给予税收优惠。
税收递延的是个人所得税,即缴费时在一定额度内免税,领取时缴纳一定的税金。
该保险属于养老保险,为了建立第三支柱而试点的保险。
原则上只有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保险金。
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个人。
单位不对该保险进行缴费,缴纳保险的人为个人。
个人税延保险的定义,个人税延保险的定义,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在职职工为本人投保的,缴纳的保险费在规定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递税延款在投保人达到领取条件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缴费和投资阶段不征税,领取阶段征税的养老保险。
该保险为个人保险,该保险为税收递延型保险,该保险为养老保险,由于每年缴费有一定的免税额度限制,且经营的保险公司将有多家,因此为了打通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人身保险信息平台势在必行。
根据国外实践经验,个人只有购买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才有税收的优惠。
个人税延养老保险应是国家给予税收优惠,个人可以自主选择性缴费的保险。
所谓“普惠制”,是指不论收入多少,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同等的税延保险的政策优惠,免税限额不会因为收入差异而不同。
个人税延保险,个人税延保险的基本内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是具有一定风险保障功能的养老保险产品。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该产品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资产独立管理运作,投资收益具有最低保障,个人缴费可以享受个税递延优惠。
1、个人税延保险一般采取普惠制,2、建立统一的人身保险平台,3、个人可以自主选择性缴费,契约型指以合同(契约)模式管理的养老保险产品,包括传统产品、分红产品、万能产品、投资连结产品。
信托型指以信托模式管理的养老保险产品。
4、产品形态包括契约型和信托型,税延保险的优势:
针对企业和个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诸多好处,国家政策鼓励无需为此支付费用,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通过为雇员在工作场所提供便利的保险保障,体现雇主的人性化关怀与雇员更好的交流减少薪资税负制定个性化的福利方案手续简单,不增加企业的工作量,个人税延保险对企业的好处,个人税延保险对个人的好处,提高退休金的替代率水平减免了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支出增加一条既安全又拥有适度收益的投资渠道类似团险的产品和费率遇到问题可以获得资讯和协助获得可靠、便捷的保险购买途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保费的便捷缴费产品的可移动性,目录,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保险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企业年金递延税解析,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上海税延保险试点,上海作为中国步入老龄化最早、且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2011年上海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47.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4.5%,而全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0.68,已经连续19年负增长。
为了缓解老龄化问题,从1993年上海建立了覆盖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上海2005年2007年财政对基本养老共计投入补贴资金88.81亿元。
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巨大的压力,这也使得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覆盖面举步维艰,单纯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上海市居民养老需求。
上海养老问题的严峻形势,20072011年上海60岁以上人口数,20072011年上海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万人,占比,上海税延保险试点:
税优政策(暂定),政策解读:
上海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税优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已进入最后的准备阶段,试点初期以分红型、万能型养老保险产品为主,保险行业将建立行业统一系统平台进行信息管理,各保险公司负责系统和信息的维护,并接受上海市人社局和上海市保监局的监管。
覆盖人群范围,上海市行政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含非盈利组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职工,职工在缴纳企业年金(含限额内的单位缴费部分)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的优惠政策,税递递延概念,个税递延采用税基递延方式,即职工每月缴纳企业年金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在递延限额内的部分直接抵扣职工当期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领取年金或保险金时,根据领取时的税法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递延限额,特殊领取条件,职工因变更中国国籍、身故、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年金或保险金,领取时在剩余缴税期限内平均计算个税。
上海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陆家嘴论坛上透露:
“现在据我了解,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
”同时有知情人士表示,其中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
上海税延保险试点:
税优政策(暂定),政策解读:
上海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税优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的递延采用税基递延方式,即职工每月通过单位缴纳企业年金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在抵免限额内的部分直接抵扣职工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领取年金或保险金时,根据领取时的税法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递延税款平均应税所得额税务机关确定的税率已经缴纳保险费的期数;平均应税所得额为享受个人税收递延优惠的各期保险费总和除以已经缴纳保险费的期数;平均应税所得额独立于当期个人其他收入之外,不予正常工资薪金合并。
个人税延保险采用月缴方式,每月缴费中税优部分保险公司开具特殊单证,作为扣减个投保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凭证;投保人当月未能足额享受税延优惠政策的,当月的税延优惠额度不能结转至次月。
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进行保险利益给付前,一次性扣除投保人延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递延税款的计算方式,递延税款的抵扣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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