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零部件CCC新版规则介绍-2通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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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零部件CCC新版规则介绍-2通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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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零部件实施规则制修订及标准换版介绍,UpdateontheRevisionsofImplementationRulesforCCConMotorVehiclesandParts,王江东JiangdongWang2014.12,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灯具),适用于M类、N类、O类和L类机动车辆使用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设计用于照明道路或向其他使用道路者发出光信号的装置(灯具)。
注:
各种类型灯具的定义见GB4785和GB18100。
外部装饰性灯具(如绿色示廓灯)、内部照明灯具(如阅读灯、踏步灯)等,即不需配光测试的灯具不在CCC目录内。
灯具单元划分原则,1.适用标准及功能;2.光源类型(灯丝灯泡、光源模块等);3.光学系统的特性;4.工作时通过反射、折射、吸收和/或变形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发光强度等级和光分布角等;5.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的灯具,其光源的光电参数(标称电压、标称功率、灯丝形状等);,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和摩托车灯具)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尾部标志板,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灯具),灯具单元划分原则,6.灯具的类别、级别和模式(如前照灯、前雾灯、转向灯、制动灯、侧标志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回复反射器、标志板等);7.回复反射器的回复反射光学单元8.尾部标志板:
回复反射材料的特性、荧光材料特性、影响回复反射材料或装置的部件。
灯具单元划分原则,具有多个功能的组合/混合/复合灯具为一个单元(包括左右对称):
如前组合灯(远光、近光和转向灯);后组合灯(制动/后位/转向/倒车灯和反射器)后组合灯(M3)。
回复反射器和尾部标志板的单元划分,回复反射器:
1.反射器的级别:
IA和A(挂车、三角形)2.光学单元类型(材料和排列方式)。
3.同一单元的回复反射器可用于多个组合灯。
尾部标志板:
回复反射材料的特性、荧光材料特性、影响回复反射材料或装置的部件。
灯具单元划分原则,灯具的类别(级别):
转向信号灯:
1,1a,1b,2a,2b,3,4,5,6制动灯:
光源、类别(S1,S2,S3高位)前雾灯:
F1侧标志灯:
SM1,SM2(M1)牌照灯:
类别1类(440x140),2类(440x220)和3类(300x165),汽车灯具采用的标准,汽车灯具采用的标准,摩托车灯具采用的标准,回复反射器及尾部标志板采用的标准,标志加施方式,应将认证标志印刷、模压在配光镜表面或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可省略s)标志位置应保证在该部件安装在整车上以后标志应能够清楚地识别。
允许模压在壳体上,打开引擎盖或后舱盖后能清晰识别。
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机动车喇叭,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直流电和压缩空气驱动的M、N、L3、L4和L5类机动车用喇叭产品。
不包括轻便摩托车(L1和L2)用的喇叭,警用、消防和救护等车辆的特殊用途,防盗报警系统和车内的音响等用途的喇叭。
考虑下列因素:
(1)工作原理及类别:
电(触点或电子式)、气和电-气动
(2)总成的外形和声响发射单元数量:
盆形、螺旋型和筒形(气)等;单音、多音喇叭。
(3)膜片的形状和尺寸;(4)声音出口形状或种类;(5)额定声音频率;(6)额定电压/额定气压。
6V、12V或24V,机动车喇叭的单元划分,机动车喇叭采用的标准,检测项目:
一般要求声压级耐久性,机动车喇叭,机动车喇叭(Audiblewarningdevices-AWD),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印刷/模压在产品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汽车座椅及头枕,M、N类汽车的座椅;这些座椅使用的头枕(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进口)。
但不适用于-侧向座椅、后向座椅;-M2、M3类汽车中A级、I级汽车使用的座椅-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或约束系统。
不适用于侧向、后向座椅及其头枕产品。
(删去折叠式)。
明确中、小学生校车座椅为认证对象,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座椅及头枕的单元划分原则,
(1)适用的车辆类型及在车辆上安装的位置;
(2)座椅的结构、形状、尺寸、材料及质量,允许座椅的护面和颜色不同;同一单元内产品的质量差应在5%范围内;(3)座椅、靠背及两者组成部件的调节装置、位移装置及锁止装置的型式和尺寸;(3)座椅固定装置的型式和尺寸;(4)客车座椅的附件和支撑件(椅腿)的尺寸、结构和材料;(5)头枕的尺寸、骨架、材料和填充物,允许头枕的颜色和护面不同;(6)头枕连接装置的型式和尺寸。
如果头枕直接与车身相连,则还包括车辆上与头枕相连的车身部分的型式和尺寸。
汽车座椅及头枕产品采用的标准,标志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若座椅、头枕和护面由同一工厂生产,可只加施一个标志。
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汽车内饰件,适用于安装于M、N、O类汽车内下述位置,由有机材料或有机复合材料制成的,并符合本规则6.1.2条试样尺寸要求的内饰件:
-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内的内饰件-发动机舱内使用的隔热内饰件。
-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材料。
汽车内饰件,汽车内饰件,试样为一矩形,其尺寸长356mm,宽100mm,试样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
-已随汽车座椅及头枕、汽车安全带等产品一起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内饰件,可视为满足本规则的要求。
汽车内饰件产品的单元划分,
(1)内饰件的结构(层数或块数);
(2)各层材料的材质、厚度和加工工艺;(3)层(或块)间的连接方式。
原则上,认证委托人应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
同一单元中可包含多个“型号(或规格)”,汽车内饰件采用的标准,-检测要求客车内饰件的燃烧速度应小于等于70mm/min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隔热材料应达到A级(GB8410中4.6.1条的要求),标志加施方式,可采用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认证标志。
应将标志加施在认证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其最小外包装上。
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在M类、N类和L类机动车辆上的间接视野装置间接视野装置:
驾驶员用来观察直接视野无法观察到的车辆邻近交通区域的装置。
汽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监视器摄像头,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间接视野装置的单元划分,装置的设计(如果相关,包括与车身连接件的设计),如:
保持件结构和材料,连接件(支撑件)的结构与材料、与车体连接方式和镜面调节方式等;-视镜:
视镜的类别、形状反射面的尺寸和曲率半径;-摄像机-监视器装置而言,发现距离和视野范围。
汽车后视镜采用的标准,检测项目:
反射面尺寸反射面曲率半径反射率撞击性能抗弯曲性能,摩托车后视镜采用的标准,检测项目:
反射面尺寸,反射面曲率半径反射率撞击性能抗弯曲性能,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印刷/模压在产品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适用范围:
(1)M1类和N1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
(2)M1类和N1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或后门的门铰链,不包括滑动门的导轨和其他支承部件。
(整车)铰接门(侧面、能开闭的供乘员进出):
门锁和门铰链滑动门:
门锁和导轨或其他支撑部件。
汽车门锁和门保持件,DoorLatchandDoorretentioncomponentsformotorvehicles,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产品的单元划分,1.门锁:
(1)锁体及锁扣(或挡块)的结构形式;
(2)主要部件的材料;(3)与车辆连接方式。
2.门铰链:
(1)门铰链的结构形式及主要部件的材料;
(2)铰链销(长度与直径)相差在20%之内的。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采用的标准,主要检测项目:
纵向载荷和横向载荷。
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印刷/模压在产品主体的适当位置或最小外包装上。
汽车燃油箱,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M类和N类汽车的金属燃油箱和塑料燃油箱产品。
不含LPG和CNG等双燃料油箱的供气部分。
汽车燃油箱,Fueltankformotorvehicle,汽车燃油箱单元划分,1.燃油箱体的材料(金属、塑料);2.燃油箱基本结构、形状和固定方式;3.燃油箱加工工艺;4.燃油箱额定容量:
按额定容量95L和额定容量95L划分。
汽车燃油箱采用的标准,检测项目:
金属和塑料燃油箱:
额定容量,汽油箱(配备燃油蒸发排放系统)排气口,燃油箱盖的密封性,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汽油箱),振动耐久性,耐压性能。
塑料燃油箱还需:
低温冲击性,耐热性,塑料燃油箱的耐火性,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印刷/模压在产品主体的适当位置上。
机动车制动软管,适用范围:
(1)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2)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限于安装于车辆上的制动软管不带永久性软管接头的情况)。
制动软管:
用于传输或存储液压、气压或真空度,以为制动系统提供制动力的柔性软管。
制动软管总成:
由制动软管和制动软管接头组成,制动软管和制动软管接头之间是永久性联接。
机动车制动软管,Brakehose,制动软管的单元划分,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软管总成(不含护套)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制动传能方式(液压、气压和真空);
(2)制动软管的材料;(3)软管接头与软管的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压皱、冷挤、套管、铜焊等),制动软管采用的标准,同一单元内如软管内径和管接头不同,每一直径和每一种管接头型式的制动软管总成应分别增加抽取差异试验样品数量。
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印刷/模压在制动软管或制动软管接头的外表面上。
汽车安全带,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装在M、N类车辆的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产品。
删除用于特定车辆类型的约束系统;(整车CCC完成)不包括儿童乘员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汽车安全带,Safetybelt,汽车安全带的单元划分,以下主要方面没有差异安全带总成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刚性件(卷收器、带扣、连接件等);
(2)织带的材料、编织方式、尺寸和颜色等;(3)安全带总成的几何形状。
汽车安全带采用的标准,标志加施方式,应采用非标准规格印刷/模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应能永久保存,在不破坏车辆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应将标志缝制在安全带固定点附近的织带上或直接印刷/模压在安全带总成(含带扣)的非受力位置上。
汽车行驶记录仪,适用范围适用于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安装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黑匣子)(GB7258-2004,8.5.5),汽车行驶记录仪,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抽样)单元划分(见实施规则附件1)采用标准GB/T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EEC3821/85),车身反光标识,适用范围适用于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后部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及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N和O类)(GB7258-2004,8.2.7),车身反光标识,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
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单元划分(见实施规则附件1)采用标准GA406-2002,联系方式,王江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电话:
+8610-83886425传真:
+8610-83886445Email: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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