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施工项目任务获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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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管理,20112012
(二),第2章施工项目任务获取,2.1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决策2.2施工项目投标2.3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2.4施工合同管理,2.1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决策2.1.1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1.收集原则和渠道原则:
持续性、资料库的建立渠道:
报刊、网站、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计规则、工程项目的相关利益方。
2.收集的内容项目情况、业主情况、竞争对手、物资询价和市场商情、其他信息。
3.工程项目信息分析招标人的投资可靠性、招标人的管理能力和经验、投标项目技术特点、投标项目经济特点、投标竞争形势、投标条件及迫切性分析、投标项目风险分析。
2.1.2施工企业战略指导性、全局性、长远性、竞争性、系统性、风险性。
2.1.3施工项目投标决策*关于工程项目选择的分析、投标与否的决策以及投标性质(风险、保险、常规)决策。
投标决策方法介绍:
1.加权评分法针对各个评价内容的权数(即重要程度情况,可采用分级分数的形式确定,表示为)、评价系数、评价分数。
2.决策树法在已知各种情况发生概率的基础上,通过构造决策树来求取各种投标方案在各种概率条件下的期望收益值,从而确定投标方案的决策分析方法。
决策树一般由决策点、机会点、决策枝和概率枝组成。
由上至下,由右至左进行期望值的计算,选择最大者为决策方案。
2.2施工项目投标2.2.1施工项目投标程序*,投标的一般组织工作(单独投标)、多家施工企业联合投标的组织工作。
1.单独投标要求知识面宽、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经济合同及法律知识、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其它能力;2.联合投标联合公司(新注册的法人单位);联合集团(各自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不一定注册为一个新的公司);联营体(为特定的项目组成的非永久性的团体),3.投标的程序*申报资格预审-现场考察及调查-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书(3)报价表(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规划(5)施工组织机构图表及主要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和简历(6)分包商情况(如果有)(7)其他必要的附件及资料,2.2.2施工项目投标准备*
(1)接受资格预审通用资格预审信息的整理、针对性信息的完善。
(2)投标经营准备组成投标班子(投标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合资公司不属于联合体。
(3)投标资料准备(含资格预审资料的准备)(4)报价准备熟悉招标文件、投标前的调查与现场考察、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及编制施工规划。
(5)办理投标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银行保函及保险的担保书)。
(6)办理注册(备案)手续,2.2.3施工项目投标报价*,1.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
(1)主观因素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垫资能力、固定资产所占用的资金、工程担保及保险费用)、管理实力和信誉实力。
(2)客观因素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竞争对手情况、政治和法律方面、自然条件、风险问题、投标项目的情况。
2.投标报价的策略投标策略:
高赢利型、一般竞争型、市场开发型、补偿型、生存型。
投标报价的常用策略:
(1)不平衡报价(前重后轻)能够早日完工的项目、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高度图纸不明确的项目、
(2)多方案报价策略对原方案报价的基础上,提出更合理的方案并附相应报价。
(3)先亏后赢策略(4)随机应变策略(突然降价、开口升级、扩大标价策略、许诺优惠条件、),2.2.4施工项目投标书编制*,1.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
投标总金额、投标书有效期、开始及完成交货期。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
(4)质保承诺书。
(5)投标价格表。
2.资格文件投标人或生产厂商的概况、营业执照、财务情况。
3.技术文件技术参数表、产品结构图、产品试验报告。
2.3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2.3.1施工项目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及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2.1条: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2施工合同谈判,1.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开标后不许压低标价,但在付款条件、付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外汇比率等方面是可以谈判的。
决标前技术性谈判和经济性谈判;决标后合同的商务和技术的所有条款。
2.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思想准备(谈判目的、谈判的基本原则和谈判中的态度)、组织准备、资料准备(针对对方的;对方可能对本方提出的;证明自己的)、背景材料的分析(彼与己)、谈判方案的准备(提纲)、会议具体事务的安排准备。
3.谈判程序一般讨论、技术谈判、商务谈判、合同拟订。
4.谈判策略和技巧
(1)谈判策略强制、劝诱、教育、说明。
其它如搪塞、拖延、观望、缺席、威胁、分而治之、回避问题、使用宣传手法、离开现场。
(2)谈判技巧优势重复、对等让步、调整折衷、后成交后抬价等。
2.3.3施工合同签订,
(1)符合合同法的有关精神;
(2)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3)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4)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丑话说在前、要求准确肯定的语言、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澄清及说明等应写入合同),2.4施工合同管理2.4.1施工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并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但须对履行异常、风险等预先作出防范或处理,它们构成合同履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对不可抗力管理
(1)不可抗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
(2)不可抗力的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必须时,应当提供不可抗力证明。
(3)不可抗力适用的注意事项(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关系)、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措施:
24+48小时;事件结束7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5)不可抗力事件责任分担方法:
各负其责。
各负其责。
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2.保险的管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狭义的工程险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三种。
3.担保的管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人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从提交履约保证之日起,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180天。
如工期拖延时,则应通知保证人延长保证期限,以防止借故提款。
履约保证责任:
承包商由于非业主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相应方式,履行保证责任。
(协助、继续、赔偿)
(2)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业主支付工程款担保的有效期限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至180天,4.工程分包管理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
(2)总包人、分包人的责任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均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关系。
(3)分包协调管理总包与分包、分包之间的协调应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
(4)主体结构的完成人(总承包单位)(5)分包与转包,分包与转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相关规定:
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与第三人(分包人)通过约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部分非主体工作交给第三人(分包人)完成。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再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6)禁止转包的原因有违反招标目的、有违合同、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腐败的温床(7)转包行为产生的原因寻租行为:
买方市场的的格局、企业资质等级制度的影响、高资质企业的不负责任行为、总包单位水平的影响。
5.索赔(参见P190内容)
(1)索赔理由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事件、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费用索赔条件索赔原因正当、索赔意向报告、索赔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费用索赔申请表。
(3)持续索赔事件阶段性证明材料:
费用索赔申请表、阶段性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记录报给另一方。
2.4.2施工项目合同变更管理*,包含设计变更和其它变更。
1.变更的原因
(1)工程本身具有的不可预见性(较长的建设周期、地质勘察的的预测性质);
(2)设计与施工、不同专业设计之间的脱节;(3)三边工程(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同时进行);(4)口头确认导致的变更*工程师口头确定-书面确认;承包商按口头指令施工-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2.设计变更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发生变更,必须严格相关规定的约定的程序进行。
(1)发包人对原设计的变更:
提前14天通知承包人。
(2)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对原设计的变更:
须经工程师同意方能进行。
(3)设计变更事项构成事项包括:
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正常的设计变更,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变更的程序性要求(及处理方法)
(1)发包人对原工程设计变更
(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屋的工程变更(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导致的设计变更(4)*发包人变更工程质量标准或其它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变更引发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变更在双方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调整方法: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三种情况。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应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最追加合同价款;如果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5.FIDIC在处理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时的规定(略),2.4.3施工项目合同纠纷处理*,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解-调解(工程师的“工作联系单”)-仲裁或诉讼。
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施工合同,除非已达到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
2.纠纷成因及防范
(1)合同主体纠纷承包商资质、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问题、联合体承包、挂靠问题。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
(2)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工程造价失控、施工合同调价与索赔条款的重合。
(3)施工合同质量纠纷建设单位给施工单位指定厂家,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4)施工合同工期纠纷合同工期约定不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有缺陷、工程变更频繁,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及周围关系影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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