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税收规划及遗产规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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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个人税收及遗产规划,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第二节个人税收筹划原则与方法第三节税收筹划实务第四节遗产筹划,第一节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规定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两种居民纳税人:
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习惯性居住,而非实际居住)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非居民纳税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在中国境内居住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不满一个纳税年度,居民,非居民,满一个纳税年度的认定一个纳税年度:
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
居民纳税人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且多次离境累积不超过90日居民纳税人,不影响“满一个纳税年度”的认定非临时离境:
非居民纳税人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积超过90日,例题1,案例张先生是美籍华人,因工作需要,2005年4月2日开始居住在中国境内,直至2006年9月29日离开中国境内,不再返回。
请问,张先生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
分析:
张先生是非居民纳税人。
因为在2005年纳税年度或2006年纳税年度,张先生在中国境内居住都不满一个纳税年度。
说明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即使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超过1年,但从每一纳税年度看,都没有居住满一年,则不被认定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例题2,案例某外籍个人2001年度在华工作,多次出入境,先后共离境4次,每次离境时间分别为15天、5天、10天、20天。
该外籍个人2001年度是否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分析该外籍人士每次离境未超过30天,且多次离境累积未超过90天,因此属于临时离境,在2001年度应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其2001年度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均应在中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共十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受赠),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规定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奖金教育储蓄存款、国债的利息所得福利券、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转业费、复员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规定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个人所得税的减征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金额注意:
不同类别的个人收入所得,准予扣除金额的规定有所不同应纳税额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注意:
对于超额累进税率,应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应纳税额=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分段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子,案例资料:
小王2011年11月工资与奖金共13000元,其11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方法一,分段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3000-3500=9500元应纳税额=15003%+(4500-1500)10%+(9000-4500)20%+(9500-9000)25%=1370元方法二,用速算扣除数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3000-3500=9500元应纳税额=950025%-1005=137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年度的收入总额-年度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段适用税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的费用,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适用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分段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稿酬收入享受30%的税收减征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稿酬收入-800元)20%(1-3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税率20%(没有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稿酬收入(1-20%)20%(1-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元)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相关支出后,再扣除费用800元,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税费)-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相关支出后,再扣除费用20%,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税费)-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按市价出租居民住房所得,税率为1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建造或取得财产的成本、税费)-合理税费(财产转让中的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出售普通居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购房满5年且唯一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应纳税所得额(买卖差额)的20%,或卖出价的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利息税税率已调整为5%,补充说明,居民纳税人来自于境外的收入,如果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已缴部分可以抵扣境内个人所得税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公益捐款,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得超过30%),第二节个人税收筹划原则与方法,税收筹划通过事先安排纳税主体的涉税事项,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纳税目标的规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原则合法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型原则综合性原则便利性原则节约性原则,税收筹划的方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小化税率选择合适的扣除时机最大化税收减免递延纳税时间递延收入的实现时间加速费用摊销选择合理的预缴方式缩小计税依据不可抵扣的费用、支出最小化扩大税前可扣除范围利用避税地降低税赋,第三节税收筹划实务,略,第四节遗产筹划,遗产税制度种类总遗产税制:
对遗产一次性总体征税分遗产税制:
遗产先进行分割,再对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分别征税混合遗产税制:
先对遗产一次性总体征税,再对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分别征税当前我国已出台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至今尚未正式开征遗产税。
将房产和银行账户改列孩子名下,可能会被视为“赠与”,在未来一并征收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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