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阶段税务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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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阶段税务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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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供应、生产、销售;收入、费用以及投资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税种,灵活掌握各环节税务筹划要点。
培养在税务筹划方案的制订中同时考虑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到的各种税费负担,谋求总体税负最轻的效果。
第六章生产经营阶段的税务筹划,第一节收入的税务筹划,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收入筹划,基本收入筹划,特殊收入筹划,推迟收入实现,在有选择权下选取合适的方式,第一节收入的税务筹划,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
(一)法规规定1.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5.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二十五条;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7.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见P178,第一节收入的税务筹划,
(二)筹划要点1.分期收款销售,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尽量避免多确认收入金额,以减少流转税的税基和所得税的税基,尽量延迟确认收入实现的日期,以获取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效果,方案一:
一次性收款的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F企业在当月交纳增值税1360万元(8000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36万元(136010%),流转税合计1496万元。
同时,应纳所得税额为(8000-6000)25%=500(万元),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例6-1F企业7月1日销售成套设备一套,销售成本6000万元;其进项税额在购进时已经抵扣。
如果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须付8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即可。
如果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月末分10个月分期收款,每月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1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F企业使用增值税率17%,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试分析哪一种销售方式对企业有利?
方案二: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的应收销售收入总额的公允价值可以认定为8000万元,名义价款与公允价值的差额2000万元融资收益。
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与方案一没有变化,但是由于分期收款,分期交纳,起到延迟纳税的效果。
虽然因为实现融资收益,增加了各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8000-6000)10,从而导致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0-6000)25%=1000(万元),但同时也确实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分期实现利润而分期纳税,等于给企业带来了一笔无息贷款。
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2.委托代销,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确认销售收入,例6-2复合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复合肥产品委托分布在全国30多个城市的代理商销售。
该企业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明确规定复合肥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吨5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吨100元。
第一种方式,收取手续费2008年该企业发出复合肥12000吨,至12月底结账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合计销售10000吨,则企业应按销售清单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850万元。
受托代销企业要就100万元的代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5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元。
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第二种方式,视同买断企业以销售价格每吨5000元扣减代销手续费100元,即以每吨4900元的价格作为合同代销价格,代理商仍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销售。
假设销售数量仍为10000吨,则企业收到代理商转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8330000元。
受托代销企业而言,在该方式下,应该就销售复合肥的差额100万元缴纳17%的增值税17万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7000元。
一、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按售价确认销售收入,税务筹划步骤设计:
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设计不同的销售方式。
()计算不同销售方式对企业税后收益的影响。
()选择较优的销售方式。
()按规定开具发票,比如选择折扣销售方式时,要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例6-3Y商业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某固定客户货物一批,增值税率17%,不含税价格100万元,给予销售折扣5%,且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这批货物购进成本为80万元。
购货方须支付款项=95(1+17%)=111.5(万元)批发企业应缴纳增值税额=9517%-8017%=2.55(万元)批发企业毛利润=95-80=15(万元),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1.折扣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现金折扣,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税法规定现金的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中减除,例6-4设例6-3中设该批发企业销售货物时提供现金折扣,客户10天内付款,享受5%的折扣,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则:
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017%-8017%=3.4(万元)购货方应付款=(100-1005%)+10017%=112(万元)批发企业毛利润=100-1005%-80=15(万元),3.折让销售,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因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取得索取折让证明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从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例6-5设上例中的商业批发企业将价格100万(不含税)的货物售出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该企业决定给予5%的折让,购买方取得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折让证明单后,该批发企业按销售额的5%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则:
购货方应付款=(100-5)(1+17%)=111.15(万元)该企业应缴增值税额=(10017%-517%)-8017%=2.55(万元)批发企业毛利润=(100-5)-80=15(万元),三种方案:
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企业利润都一样,但现金折扣销售方式缴纳增值税较多,折扣销售与折让销售效果一样,而现金折扣让利效果较差,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商品采用打折销售、送购物券销售、购物返现金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等让利形式,每种形式的特点、收效各不相同,其税收负担也不完全一样。
二、商品促销方式的税务筹划,见P188例6-6,
(一)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二)筹划要点,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也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额。
收取的押金超过一年以上的计缴增值税,但可得到延缓一年纳税的好处。
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例6-7企业销售轮胎500个,单价为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
该项业务销售额为1000000元(2000500),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10万元(即100万元10%),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10017%)。
根据企业的情况,可以在包装物上下点功夫,寻求避税的途径。
例如,可以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这样可以降低轮胎售价,每个售价1800元,此时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
500180010%9(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500180017%15.3(万元)总计可以节约税收成本2.7万元。
在某些行业中,包装物是一次性、不可回收的,上述方式不适用,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例6-8D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各类品种的酒,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春节临近,大部分消费者都以酒作为馈赠亲友的礼品,针对这种市场情况,公司于1月初推出了“组合装礼品酒”的促销活动,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果酒各1瓶组成价值50元的成套礼品酒进行销售,这三种酒的出厂价分别为:
20元瓶、l6元瓶、14元瓶,假设三种酒每瓶均为1斤装。
该月共销售1万套礼品酒。
试分别用“先包装后销售“和“先销售后包装”两种方式来分析该公司的税款负担。
方案一:
采用“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销售由于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这三种酒的消费税税率(税额)分别为:
粮食白酒:
每斤0.5元出厂价25%薯类白酒:
每斤0.5元出厂价15%果酒按销售额10%该公司将这些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因此,应按从高原则,即适用粮食白酒的消费税计算方法计税,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10000(0.535025%)140000(元),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方案二:
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销售,不将各种类型的酒组成成套的礼品酒且分别核算销售额,则只需将各种类型的酒按各自消费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类酒应纳消费税税额;再将各类酒应纳消费税额汇总相加,得到公司总共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在这种情况下,1月份该公司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10000(0.52025%)10000(0.51615%)100001410%55000290001400098000(元)由此可见,“先销售后包装”比“先包装后销售”节约税款4.2万元(149.8)。
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例6-9G日化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化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0元。
随同化妆品出售包装物一批,单独作价,开具普通发票一张注明金额为10000元,款项均已收回,产品已发出,则如何确定该公司此笔业务的计税依据?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因此,该公司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12000010000(117%)128,547(元),若包装物不随同化妆品销售,而且收取押金10000元,后因对方逾期未返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押金,则对于这笔押金收入如何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并入销售额的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其计税依据为:
10000(117%)8547(元),三、价外费用的税务筹划,
(一)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见P193页)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见P193页)
(二)筹划要点,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筹划,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例6-10F木制品公司生产销售木制地板并代用户施工。
该公司承包了某歌舞厅的地板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0万元。
其中:
F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木制地板为4万元,施工费为6万元。
工程完工后,F木制品公司给该歌舞厅开具普通发票,并收回了货款(含施工费)。
假如F木制品公司年施工收入60万元,地板销售为50万元,则该混合销售行为不纳增值税。
如果施工收入为50万元,地板销售收入为60万元,则一并缴纳增值税。
从事兼营业务又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如果当年混合销售行为较多,金额较大,企业有必要增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超过年总销售额的50,就可以降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不纳增值税,从而增加企业现金流量。
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筹划,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筹划,从事兼营业务又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如果当年混合销售行为较多,金额较大,企业有必要增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超过年总销售额的50,就可以降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不纳增值税,从而增加企业现金流量。
例6-11L电梯制造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及维修保养。
2007年取得含税收入3510万元,其中安装费约占总收入的30,保养费、维修费约占收入总额的10,假设本年度进项税额为24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L电梯公司既生产销售电梯又负责安装及维修保养的行为是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
2007年度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510(1+17)17-240=270万元如果L电梯公司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L电梯公司负责生产销售,安装公司负责安装、保养和维修,涉税处理会发生变化。
L电梯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510(1-40)(1+17)17-240=66万元安装公司应纳税额=351030%3+3510105=4914万元分立出安装公司后可以节省税款=270-66-49.14=154.86万元,四、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税务筹划,
(一)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主席令2007第06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第82条。
(二)筹划要点,五、其他收入的税务筹划,尽可能多地获得免税收入,五、其他收入的税务筹划,银行储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无风险,无风险,25%营业税,借贷给企业,5%营业税,有风险,免税,图6-1利用国债利息免税的税务筹划,利用国债利息免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图,购买国债,年利息为:
1005%=5万元;税后利息为5万元;存入银行,年利息为:
1004%=4万元;税后利息为4425%=3万元;借给企业,年利息为:
1006%=6万元;营业税为:
65%=0.3万元;税后利息为:
(6-0.3)(1-25%)=4.275万元。
五、其他收入的税务筹划,例6-12W公司拥有100万元闲置资金,准备用于获得利息。
假设五年国债年利率为5%,银行五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为4%,向其他企业贷款五年期年利率6%。
请为该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第二节费用的税务筹划,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筹划,加速折旧法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多计折旧,加大企业初期成本而减少利润,推迟纳税时间,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但在税收减免期不宜使用。
税收减免期采用直线法,有效地遏止企业某几年利润过于集中,而其余年份利润骤减,从而使纳税金额比较小。
折旧方式的税务影响,
(一)折旧方法的选择1法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筹划,2筹划要点,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筹划,折旧方法,盈利企业,享受税务优惠期企业,税率不变选加速折旧,税率递增选平均年限折旧,累计税率具体分析折旧方法,比较不同折旧方法下的现值,税率不变收益均衡选加速折旧,累计税率下,收益早期高晚期低选加速折旧,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筹划,图62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进行税务筹划的图示,存货成本的计价,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
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报告利润和存货估价,并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现金流量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存货销售成本的税务筹划,
(一)法规依据,二、存货销售成本的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二)筹划要点,二、存货销售成本的税务筹划,使用或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生产期末存货,不同计算方法所计算的销货成本不同,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而改变销货成本,进而实现递延纳税,二、存货销售成本的税务筹划,例6-14W企业2008年购销货情况,如表63所示。
在通常纳税环境下,其选择哪种存货计价方法对W企业所得税最为有利?
表63:
W企业购销一览表,二、存货销售成本的税务筹划,下面分别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结果如表64所示。
表64:
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影响纳税比较表,三、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企业内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支出,即包括货币性的支出,也包括非货币性的支出。
三、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筹划要点,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
(一)工资费用的税务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合理工资薪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工资的规定:
三、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参见教材P207,工资费用的正当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三、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
(1)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借以增加期间的工会经费;
(2)国有企业的职工工资控制在工资薪金总额之内,以免被税务机关从费用中剔除;(3)改变职工发放红利为年终奖金,增加税后净利润;(4)职工退休金采取较高比例计提;(5)提列职工“五险一金”和据实列支职工福利费;(6)企业股东、董事或合伙人兼任管理人员或职工,以使其个人收入计入工资;(7)后勤、辅助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尽可能同生产车间职工工资相分离,以便计入期间费用,而不计入产品成本。
(二)工资费用分摊方法(三)奖金发放方法,三、职工薪酬的税务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计税方式,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1.管理费用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2.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3.无形资产摊销费和递耗资产折耗费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提高或降低当期费用额,重估增值加大当期费用,4.研究与开发费用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筹划政策依据,无形资产准则,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研发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资本化,研究与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进一步明确加计扣除政策P211,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
(1)产品更新换代争取政府部门立项,获税收部门批准,享受加计50%扣除的所得税优惠。
(2)企业科研技术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储备一代的产品和技术作为试生产与销售,获得经常的开发费用扣抵优惠。
(3)研究与开发费用,在有确凿证据资本前,都可费用化,计算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无形资产”科目的开发阶段费用,在以后的使用期间分期加计50%摊销。
(4)研究与开发费用归集到“研发支出”中核算,期末再根据分别费用化和资本化。
实务中很多企业都未能将上述费用从生产经营的日常费用中充分分离出来,因而丧失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5.财务费用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
(1)当企业处于免税期或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资扣抵时,利息支出应尽早予以资本化;
(2)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时,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以期达到费用极大化目的;(3)注意利息费用列支渠道的合法性;(4)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免遭税收机关对超额利息的剔除。
6.存货盘亏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筹划要点,
(1)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定盘损率,以加强内部控制;
(2)委托注册会计师监督盘点签证,企业可凭签证报告作为证明文件;(3)并入耗料计算,根据盘损原材料数量及金额,再填制一份领料单,将盘亏的原料列入制造成本,但需注意材料的消耗量是否已超过颁布的耗量标准。
7.开办费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开办费是在企业创立初期,为使企业正常运营所发生的未形成资产成本的各项开支,包括注册费、会议费、交通费、水电费、租赁费、职工薪酬等。
如何使开办费用最大化,以及如何利用摊提比例于免税期间、盈余或亏损年度弹性运用,以期达到免缴、少缴或延缓缴纳税金的效果,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
(1)在筹建期间如有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而需办理结算申报时,应在收入金额内酌情抵销开办费,使当年所得降低或等于零。
(2)在开始营业的选定上,如果可预见营业初期将会发生亏损,应尽可能地延后,使初期的部分营业费用得以列入开办费,以便延至有盈利年度摊销。
(3)开始营业后的节税策略是,虽然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一次摊销法,但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企业需要合理预计未来5年的盈亏情况,合理确定开办费采取一次摊销还是分次摊销方式。
节税方法,8.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
(1)改变费用支付的形式,能在其他费用项目列支的,就不要列入业务招待费。
(2)关于列支业务招待费记账依据:
保证真实有效性,发票并非唯一凭证。
(3)妥善处理企业筹备期间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并入开办费摊销。
(4)超过标准部分,应自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以免税收机关稽查补征并罚款。
考察费、会议费、福利费的利用,9.避免费用和损失被剔除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遵循原则,
(1)应取得统一发票、收据、证明等合法凭证。
(2)应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且业已实现。
无关的损费,均不得列入。
列支以实现为原则,但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应归属本年度负担的费用,可以列支;不应归属本年度负担的费用,不可摊入当期。
(4)对于税法订有限额标准的各项费用及损失,实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5)合法报告备案,即当企业处理有关非常费用、损失时,应事先向税收机关报告备案。
10.租金费用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
(1)合理分配跨期间费用。
属于预付租金的应将有效期间未经过部分转列待摊费用;属于延后支付租金的,应按已使用期间预提租金,以免于支付年度全数列报租金费用时遭到剔除。
(2)尽量以经营租赁方式承租,以达到费用极大化,但尚应考虑租金支付中包含的利息费用是否划算,应该用净现值的方法测算比较不同承租方案。
(3)联属企业财产无偿借用造成此企业未列费用,而彼企业仍需计列租赁收入,对所得税不利。
(4)承租私人固定资产,支付租金要注意扣缴税款。
11.对外捐赠的税务筹划,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其他费用的税务筹划,筹划要点:
选择不同的捐赠方式和捐赠对象,改变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达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例6-16D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无其他税务调整事项。
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为了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公司在2008年向社会捐赠100万元。
有以下两种捐赠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
通过国家机关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捐赠150万元;方案二:
直接向当地的贫困山区捐赠150万元。
分析:
第一种方案中,捐赠12%限额扣除捐赠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030103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03025%257.5(万元)第二种方案,捐赠未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所以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001501150(万元)应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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