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劳动关系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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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企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概述,7-1-1劳动关系概念,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实质是指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者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广义:
一切劳动者在社会劳动时形成的所有劳动关系。
狭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仅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
X,7-1-2劳动关系调节的形式,
(1)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合同;(3)集体合同;(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X,7-1-3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确认、调整和保护时,劳动关系不能完全取决于雇主与雇员双方的意志。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义务,是一种双务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X,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企业和劳动者。
企业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劳动者与企业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指向的权利义务对象,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
如劳动报酬、劳动给付、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务。
1、劳动关系的主体: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
2、劳动关系的内容:
是与劳动过程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而不仅仅的劳动成果的给付。
3、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以后,劳动者要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Y,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
一是劳动关系双方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关系双方是否已经产生劳动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举例:
某厂厂长刘某因私房需装暖气,于是请了厂里的三个工人帮忙。
说好每天50元,但安装完毕之后却不肯支付报酬。
于是工人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果不予受理。
Y,注意,1、一定要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2、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样应让劳动者享受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权利。
3、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但也并不是双方之间的任何行为都与劳动关系有关。
4、自然人之间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要正确区分一般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
Y,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7-2-1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福利保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X,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是关于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涉及劳动关系各方面或某一方面。
劳动合同则为单个劳动者权利义务。
(3)功能不同。
集体合同目的为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各个方面具体标准,作为劳动合同基础和指导原则;劳动合同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和企业劳动关系。
(4)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的是最低劳动标准,低于它的都无效,集体合同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Y,集体合同的特征
(1)集体合同是关于劳动关系的协议,表现为整体性规定劳动者与企业权利和义务。
(2)由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
(3)集体合同是定期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
Y,集体合同的形式集体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1)主件:
综合性集体合同。
内容涵盖劳动关系各方面。
(2)附件:
是专项集体合同,就劳动关系某一事项签订的专项协议。
附件主要是工资协议。
X,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
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
其地位为核心地位。
是劳动合同内容基础,指导其协商与订立,也可直接作为其内容。
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最低标准。
(2)一般性规定: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履行有关规则。
(3)过渡性规定: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
(4)其他规定:
通常作为劳动条件标准的补充条款,应当达到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主要措施。
X,集体合同的作用
(1)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
二者利益以集体合同形式统一起来,为建立利益协调形式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集体合同是企业民主化重要形式。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改善单个劳动者地位;提高建立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效率。
(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
X,7-2-2集体合同的订立,内容合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公平合作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X,
(1)确定集体合同主体:
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半数同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下级负责人。
(2)协商集体合同:
协商准备、会议审议、签字。
(3)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一式三份在签订后10日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4)审核期限和生效:
在收到15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送到,以审核意见书日期为生效期;如未回复,第16日起自动生效。
有意见的,在收到15日内重新送报。
(5)集体合同公布。
X,1、集体合同应如何订立?
第33条规定第32条规定第33条规定2、集体合同如何生效第42条规定第34条规定,3、集体合同的效力包括:
效力范围和效力形式。
效力范围:
人的效力和时间效力。
人的效力。
合同当事人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用人单位;合同关系人全体劳动者、经营者。
时间效力。
开始于审查合格之日起,终止于合同期届满或依法解除之日;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的权益可以高于集体合同,高于的部分有效,低于集体合同的部分无效,7-2-3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一、集体合同履行原则集体合同的履行遵循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
二、监督检查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工会应承担更多的监督检查的责任;也可以与企业协商,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
三、违反责任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工会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个别劳动者不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则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
Y,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三节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7-3-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和规定的总称。
它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
它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
它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
X,具有效力的必要条件,制定主体必须合法、内容必须合法和制定程序必须合法。
1)制定主体必须合法是指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
一般情况下,内部劳动规则只能由单位行政制定。
2)内部劳动规则内容必须合法是指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不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还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内部劳动规则内容如果违法,就是无效的。
3)制定程序必须合法是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过程中,凡属于法定必要程序的,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合同和现存的有效内部劳动规则对此程序如果有规定,也应当遵循。
7-3-2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劳动定员定额规则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其他制度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培训制度等,X,7-3-3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职工参与正式公布,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四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7-4-1民主管理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企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形式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推荐选举权。
X,7-4-1民主管理制度,二、平等协商制度平等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就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商讨、沟通,以实现双方相互理解与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这种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定中的平等协商在主体、目的、程序、内容、法律效力和法律依据方面存在不同。
X,7-4-1民主管理制度,三、信息沟通制度目的:
保障正式沟通渠道通畅、有效,引导并发挥非正式沟通渠道信息的作用。
(1)纵向信息沟通(下向沟通、上向沟通);
(2)横向信息沟通;(3)建立标准信息载体。
制定标准劳动管理表单、汇总报表、正式通报和组织刊物、例会制度,Y,1降低沟通障碍和干扰
(1)不能独立于员工性格特点存在;
(2)注意语言选择:
避免引起歧义、不使用歧视语言、简明扼要;可借助图象;可适当运用形体语言;标准管理表单设计应科学、合理。
2借助专家、相关团体沟通(专家沟通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工会及其他团体),7-4-2员工满意度调查,一、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含义通过一定方法,了解员工对组织运行某一方面的主观心理感受,并进行分析作出相应判断的活动。
主要包括薪酬、工作、晋升、管理、环境等。
二、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的目的1、诊断公司潜在问题2、找出本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的原因3、评估组织变化和企业政策对员工的影响4、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5、增强企业凝聚力,Y,广东东莞圣诺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1800多人。
2003年起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年两次,调查对象是该厂员工,内容包括待遇(含工资、福利、文娱、住宿、饮食等)管理(含老板的管理方式,公司管理模式,管理人员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个人成长(培训、工作实践),环境卫生(含公司形象、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安全(含人身、工作、生活),和其他(公司发展前景、人际关系、人权尊重)。
排名最后的是饮食、福利和工资。
据此,厂方1、提高伙食标准2、涨工资,增加假期和文娱活动3、宿舍安装电视机。
于是,满意度大增。
满意度调查,小案例,员工满意度调查调查的程序
(1)确定调查对象。
(2)确定调查项目。
(3)确定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有问卷调查和访谈法两种。
问卷调查又包括目标型调查(选择法、正误法、序数表示法):
便于进行统计分析、降低费用、提高效率,没有机会更多表达;描述型调查(一般与访谈法结合):
确定性提问(深入了解某一问题感受)和不确定性提问(了解一般感受,但可了解组织运行中迫切需解决问题是什么)。
(4)确定调查组织。
(5)调查结果分析:
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判断满意的总体水平,运行中的问题,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X,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五节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7-5-1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法律规定的一昼夜内从事工作的小时数总和称为工作日,一周内从事工作的工作日的总和称为工作周。
广义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探亲假休息时间和年休假休息时间等。
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探亲假休息时间和年休假休息时间则称为休假。
Y,工作时间的种类,工作时间可以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非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
Y,延长工作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时,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协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3)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4)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Y,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1、人员限制。
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延长工作时间。
2、时间限制:
每日不超h;特殊不超3h,每月不超36h。
3、条件限制:
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要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
4、延长报酬支付:
加点:
150%;加班:
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X,7-5-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
1、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劳动后得的工资。
2、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得到的最低劳动报酬。
3、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下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
X,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原则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要遵循三方原则,即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法领域三方原则在最低工资领域的具体体现。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最低工资的确定与调整,X,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比重法贫困户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调整数a恩格尔系数法:
(最低食物的支出标准/恩格尔系数)*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调整数a,X,最低工资的给付,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剔除以下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
X,工资支付保障,1、工资支付一般规则货币支付、直接支付、按时支付、全额支付哪些不算无故拖延?
用人单位可代扣哪些?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用人单位破产、终止或解散的,Y,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六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一、编制职业安全卫生预算,1、职业安全卫生保护费用分类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设施建议费用;更新改造费用;用品费用;教育培训经费;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费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检测费用;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评残费用等。
2、编制职业安全卫生预算程序最高决策层决定总体目标和任务并下达;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目标提出本单位自编预算;部门内部协调平衡上报预算委员会;委员会审核协调平衡汇总,下达相关部门执行;编制费用预算;编制直接人工预算;对职业安全卫生预算进行审核。
X,二、建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帐,一般防护用品发放台账特殊防护用品发放台账防护用品购置台账防护用品修理、检验、检测台账,X,三、组织岗位安全教育,新员工实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培训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员工调整工作岗位的重新培训,Y,四、工伤事故分类,按照伤害而致休息的时间长度划分轻伤,休息1-104日的失能伤害;重伤,105日以上的失能伤害;死亡。
按照事故类别划分为20个类别,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电击等按照工伤因素划分受伤部位、起因物、致残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
职业病。
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Y,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工伤伤残鉴定,X,劳动在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径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X,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企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货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企业没有按上述时限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X,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X,伤残程度鉴定标准,根据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将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
一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X,六、工伤保险待遇,根据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致残待遇,Y,
(一)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Y,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正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津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二)工伤致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
其待遇为: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Y,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009.5,简要说明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基本步骤。
(12分)答:
1)、确定调查对象。
(2分)2)、确定满意度调查指向。
(3分)3)、确定调查方法。
(2分)4)、确定调查组织。
(3分)5)、调查结果分析。
(2分),2008.11,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做了哪些原则性的规定?
(10分),2008.5,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
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用8小时。
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
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
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
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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