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设计基本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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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设计基本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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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规划设计基本知识,2,一、居住区规划设计二、住宅建筑设计三、建筑设计要点四、建筑结构五、地基与基础六、销售面积,3,一、居住区规划设计,1、居住区用地:
居住区用地是指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4,2、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5,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6,4、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是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7,5、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8,6、配套设施,与人口规模或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9,7、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0,8、建筑线: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1,9、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12,10、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郑州地区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为:
低层33-47/人多层20-28/人多层、高层17-26/人,13,11、住宅建筑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郑州地区住宅建筑净密度控制指标为:
低层35%多层28%中高层25%高层20%,14,12、建筑容积率:
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地上所有建筑面积之和。
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
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
低层1.10多层1.70中高层2.00高层3.50,15,13、绿地率:
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应包括:
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普通住宅绿地率不低于30%,健康住宅绿地率不低于35%,16,14、楼间距:
住宅楼间距必须满足日照标准要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大寒日的日照在建筑物底层外墙0.9m高以上的日照时间不少于2h。
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住宅侧面间距除满足日照间距外,多层不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小于13m,侧面开窗的间距应满足视觉卫生16m以上要求。
17,二、建筑设计,1、住宅的划分:
低层住宅为13层多层住宅为46层中高层住宅为79层高层住宅为10层及以上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18,2、建筑层高:
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m。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100-87)中规定,住宅的层高采用下列参数:
2.6米、2.7米、2.8米。
净高则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卧室、起居室(厅)净高不应低于2.5m,厨房、卫生间净高不应低于2.4m。
19,3、阳台:
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4、平台:
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1,5、过道:
指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入户过道净宽不小于1.2m,其它通道净宽不小于1米,并在转弯处满足轮椅最小回转宽度1.5m。
22,6、跃层住宅,跃层住宅是指套内空间跃跨两层及以上的住宅。
23,7、走廊:
走廊是指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4,8、地下室: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5,9、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26,10、进深:
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
27,11、开间:
即房屋单间的宽度。
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因为就一个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为开间。
28,12、玄关:
玄关就是登堂入室第一步所在的位置,它是一个缓冲过渡的地段。
居室是家庭的领地,讲究一定的私密性,大门一开,有玄关阻隔,外人对室内就不能一览无余。
玄关一般与厅相连,由于功能不同,需调度装饰手段加以分割就是自己人回家,也要有一块放雨伞、挂雨衣、换鞋、搁包的地方。
平时,玄关也是接受邮件、简单会客的场所。
29,13、隔断:
指专门作为分隔室内空间的不到顶的半截立面.,30,14、轻质隔墙,用轻质材料作为户内分隔的墙体。
31,15、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高层住宅不小于72%,多层住宅不小于78%。
套内过道面积不超过使用面积的1/20。
32,三、建筑设计要点,1、主导户型以80-120平方米为主。
33,2、住宅电气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标准,34,3、厨房、卫生间部分(不含整体浴室):
35,四、建筑结构,1、混合结构:
是指不同材料做成的构件组成的房屋。
房屋的承重墙、柱为砖砌,楼板、楼梯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为钢筋混凝土或钢木结构。
36,2、砖混结构:
以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共同作用的结构体系,楼板、楼梯、屋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37,2、钢筋混凝土结构:
是指房屋承重的主要构件梁、柱、楼板、屋面板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墙用砖或其它材料做成。
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主要体系有:
框架体系、框架剪力墙体系、剪力墙体系、筒体体系。
38,3、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是由梁、柱等线形杆件组成的一种结构体系。
框架可以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成而的住宅。
39,4、框剪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也称框剪结构,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同样又有抗侧能力很强的剪力墙,框剪结构的受力特点,是由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不同的抗侧力结构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它的框架不同于纯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剪力墙在框剪结构中也不同于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
40,5、剪力墙结构,剪力墙体系全部由纵横墙体组成。
底部用框架上部用剪力墙的称之为框支剪力墙,全部由短墙支组成纵横墙体的称为短支剪力墙。
41,6、筒体结构,筒体结构是由一个或几个筒体作竖向承重结构的高层建筑体系。
有单筒、筒中筒和组合筒等几种形式。
42,7、钢结构:
房屋的梁、柱、屋架等承重构件均采用钢材制作,楼梯为钢材或钢筋混凝土材料,墙用砖或其他轻质材料,包括悬索结构。
43,8、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是指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梁、柱用钢、板、屋架、楼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结构。
44,9、墙:
墙是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和围护构件。
作为承重构件,承受着建筑物由屋顶或楼板层传来的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再传给基础。
作为围护构件,外墙起着抵御自然界各种因素对室内侵袭的作用,内墙起着分隔房间、创造室内舒适环境的作用。
45,10、横墙、山墙、纵墙:
凡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称横墙,横向外墙一般称山墙;而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称纵墙,纵墙有内纵墙与外纵墙之分;在一片墙上,窗与窗或门与窗之间的墙称窗间墙;窗洞下部的墙称窗下墙。
46,11、楼地层:
楼地层是建筑物水平承重和分隔构件,分为楼层和地层。
楼层将建筑物分隔为若干层,承受着家具、设备和人体的荷载以及本身自重,并将这些荷载传给墙(柱)。
47,12、地面:
地面包括建筑物底层地面及楼面、室外地面。
楼地面分为板块楼地面和整体楼地面。
内容包括面层、结合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潮层、填充层、垫层、缩缝、伸缝、纵向缩缝、横向缩缝。
48,五、地基与基础,承受由基础传来荷载的土层叫地基。
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两种。
基础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房屋的最下部为,直接作用在土层上并埋于地下。
即是在墙体或柱下作成放大部分,这个放大部分称为基础,由它来承受房屋的全部荷载。
并将荷载传给地基。
基础的类型一般有刚性和柔性两大类,包括:
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柱下条基;筏板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础。
49,1、天然地基,凡天然土层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不需经过人工加固,可直接在其上建造房屋的土层称天然地基。
50,2、人工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为使地基具有足够坚固性和稳定性,可以对土层进行人工加固,这种经过人工处理的土层成为人工地基。
常用的人工加固地基的方法有压实法、换土法和桩基。
也称复合地基。
51,3、条形基础,基础为连续的带形,是墙基础的主要形式,用以传递连续的条形荷载。
柱下条基是柱子支撑在地梁和条基上的基础。
52,4、独立基础,独立的基础,多呈柱墩形。
其形式有台阶形、锥形等,是柱基础的主要类型。
53,5、筏板基础,当地基特别弱,而上部结构的荷载又特别大时,将基础设计成钢筋混凝土筏片形(板式)基础称筏板基础,也叫满堂式基础。
这种基础分为梁板式和平板式两类。
54,6、箱形基础,箱形基础是由钢筋混凝土顶板、底板和隔墙板组成的连续整体式的基础。
箱形基础的内部空间构成地下室。
箱形基础具有较大的强度和刚度,多用于高层建筑。
55,7、桩基础,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桩基础按竖向受力情况可分为摩擦型桩和端承型桩。
摩擦型桩主要有木桩、混凝土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钢桩、灌注桩(沉管、钻孔)等。
端承型桩主要有爆扩桩、扩底灌注桩等。
56,六、销售面积:
1、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57,2、房屋的产权面积,销售面积:
是指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8,3、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59,4、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0,5、公摊面积:
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61,6、房屋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2,7、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3,8、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一般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
64,9、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65,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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